追忆白。

标题: 一个人,要多勇敢才敢念念不忘。 [打印本页]

作者: 假苏    时间: 2009-10-25 19:31
标题: 一个人,要多勇敢才敢念念不忘。
本帖最后由 假苏 于 2009-10-25 19:43 编辑

我当然不够勇敢,所以我说我忘记你了,你信么。

看着你随意拍下的照片,写下的字,会觉得喘不过气来,然后一转头,对着别人仍是笑。

其实,你的文字,照片都不够吸引人,我怎么就这样陷入了你的情绪。

我想,我是爱上你了。所以才感觉心里疼。

可是缘分叵测,仅一个转身的距离就承载了我们太多的不可预料。

你发来短讯说,你一定要很好。

我当然会很好,做你希望的样子。

我不会再用你能接收到得方式表露我的难过。

这样,你就再无可能被我伤害。

我养了一盆仙人掌,本该欣欣向荣的生命因得不到妥善的照料而迅速枯萎。我每天都对它说,要好好活。可是,它仍在以我看不见的速度走向死亡。你说,我要怎样呢。你当然不会回答,因为我不会真的问你。

那个呆了三年的论坛,那个跟了我三年的ID,我是真的要放弃了。有一群美好的姑娘,我答应帮她们照看好她们的论坛。于是,我想,从此那里就该是我的家了,那是一个没有你的地方。

其实这里有你,而我只是你不认识的假苏。
作者: 然后。丹    时间: 2009-10-25 20:39
慢慢忘,也许真的就会忘得掉的
作者: 可微。After 17    时间: 2009-10-25 20:51
为什么 爱情到最后总是伤悲
我没有爱情 可是我在想 我在怕着。。。。。
作者: 暮吟    时间: 2009-10-25 21:54
心不要去想。
一想就动了,一动就痛。
作者: 刁民ベ小白    时间: 2009-10-26 11:16
上一次带这微笑入睡是什么时候?
作者: 颓废涛    时间: 2009-10-26 17:23
念念不忘.
我怎样才会忘?
作者: 捏捏    时间: 2009-10-26 17:48
爱情就是在不经意见就来了,他的一个眼神,一个字就能让你沦陷,没有理由
就这样一直挣扎,无法回头
作者: 汐荷。    时间: 2009-10-26 18:09
爱情是个太玄妙的东西。

害怕伤害可以不要爱。
但是有那么多害怕伤害的人在为爱义无反顾。

顺其自然。
忘记是尽量不要想。

理论上。忘记是不可能的。
发生过的事。走过的路。
怎么可能会忘记。

不要想就好。
作者: 流光追不及    时间: 2009-10-26 18:45
是的 我会很好 与他无关
只是我不想祝福他,不想祝福没有我在他身边的爱情

亲爱的,我难受和你分开至今。
我想我们都是怯懦的人,只能在这样那样的地方默默怀念
你,要记住我的样子
这是我唯一要求你的
作者: 般。池束    时间: 2009-10-26 19:28
我喜欢你的 名字,
作者: 假苏    时间: 2009-10-26 20:58
RE:然后。丹,慢慢忘,我们常说时间是最好的帮手,可是谁也不知道,到最后,是不是就真的能忘掉。

RE:17,数字里,我最偏爱17。因为胆怯跟懦弱而不敢尝试感情或是丢失掉感情,是我们每个人成长过程中都会经历的阶段。

RE:暮吟,将一个人放在心里,所以才会一动念旧疼。可是要将那个人从心上硬生生的剜掉,会更疼。
作者: 假苏    时间: 2009-10-26 21:02
RE:小白,单纯、幸福的人才能够微笑着入眠,而对心里有伤的人是奢侈。

RE:颓废涛,有时候不是不能忘,是舍不得忘,明知道自己舍不得,却还一个劲的为难自己。

RE:捏捏,也许这个世上真的是一物降一物,你的骄傲,你的尊严,会完全因为一个人而丢失掉,不管那个人在别人眼中是不是优秀。
作者: 假苏    时间: 2009-10-26 21:07
RE:汐荷,顺其自然,时间会将我们的伤慢慢抚平。我看过你的报道帖,以及你对你ID的解释,潮汐里的荷花,不存在的存在。我想我是喜欢这样的解释的。

RE:流光,在爱情里,大家都是心狠手辣的刽子手,相爱时,收割的是对方的感情,一旦分离,收割的是对方的性命。

RE:般,谢谢你喜欢我的名字。在这里,我是他不认识的假苏,他是我心心念念的X先生。
作者: 孑然灬    时间: 2009-10-26 21:13
“伤”本已惆怅,你有何需伪装……
作者: 思白    时间: 2009-10-26 21:28
为什么总有人会受伤
作者: 汐荷。    时间: 2009-10-26 23:33
受伤的意义在于,给我们一个重新站起来坚强起来的机会。
作者: 511115    时间: 2009-10-27 22:52
没有道理的爱情有时让人感到很无奈·····
作者: Vanessa    时间: 2009-10-31 20:52
{:5_117:}
我不想讓你自己的得逞
不想讓你以為女人都能在你手裡玩轉
即使愛你
我也會說不認識你。
作者: sky    时间: 2009-10-31 21:42
可以忘得掉,只是觉得好像等不到有事物替代他的那一天。。。。。
作者: -盛夏光年-    时间: 2009-12-6 01:31
真的要很坚强  才能念念不忘
我想  我是做不到的
作者: 桃。跑了    时间: 2009-12-6 09:49
其实  时间真的可以冲淡这些  只是提及时还会有痛
作者: J..    时间: 2009-12-6 10:33
如果可以忘了 那是幸福的 忘了吧 给自己一条活路
作者: 蓝风22    时间: 2009-12-6 14:44
有时候难过的,只是因为怕自己和他都会忘记,连忘记都舍不得,一想到真的会就这样随时间淡忘,比分离时更疼痛。
作者: 安°    时间: 2009-12-6 14:50
哎。不知道是哪位先生呢。
不知道这位先生看到了没有呢。
作者: 般若    时间: 2009-12-6 15:41
说不定那个某先生看到了,然后就知道了你是哪个。
作者: J..    时间: 2009-12-6 16:11
有些人就在念念不忘之间忽然忘记了
作者: 路西法的夜    时间: 2009-12-9 11:34
我用的图片是朵带血的白玫瑰 玫瑰就像心 不经意间的想起 别是一道血痕
作者: 唯·    时间: 2009-12-9 15:55
假苏     
   
   做真的自己
作者: 镜中的孤独迷城    时间: 2010-2-3 13:09
恋恋不忘
午夜梦回,都是眼泪
作者: 尉之鱼    时间: 2010-2-3 16:50
假苏 你好
或许他能认出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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