追忆白。
标题:
我学不会的一种本领,是将他忘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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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二等座上的猫。
时间:
2010-7-18 14:33
标题:
我学不会的一种本领,是将他忘记。
昨天这里下雨了。下了一整天。
我躺在我柔软的大床上,听了一整天的《KISS THE RAIN》。
这首纯音乐,一听就是很多年。安静,祥和,伤感。
一听,就能想起他。
这几日,他的身影总挥之不去。
自从上次在书店见到他以后,所有被我压制的记忆都翻涌了上来。
来势汹汹,溢满空气。
突然就很想纵容自己,认真的想他一次。
“去年今日此门中,人面桃花相映红。人面不知何处去,桃花依旧笑春风。”
手机里还存着他给我的信息,时间定格在2009年1月26日。是他给我的最后一条短信。
2008年的12月31日。他的生日变成了我们最后的纪念。到现在,有一年零七个月了。
遗憾的是,我还没学会忘记他的本领。
照片撕了,日记撕了,礼物扔了,公园不去了,25路公交打死不坐了,却还是忘不了他。
那时我以一个小三的身份坚信着我们是相爱的。
我很明白他总有一天还是会娶那个女人,我很乖的不去打扰他们的感情。
因为实在是,太爱他了。只要他能分一丁点的爱给我,我就会高兴的乱蹦乱跳。
傻,太傻了。可是面对爱,我就是傻到家了。
一遍一遍的看着他们的婚纱照。一遍一遍的折磨着自己。
一遍一遍的想起,他结婚的那天,我一个人去了他带我去的摩天轮。
眼泪跨越天空,再也没有他温暖的大手把我拥进怀里,刮着我的鼻子说,小小的爱哭鬼。
……
我学不会的一种本领,是将他忘记。
作者:
夏河
时间:
2010-7-18 15:51
我和他分开两年了,一样忘不了。他的东西都还留着,但,我有时会放纵自己去想他。尽管,我们可能再也不会相见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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