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个贴子最后由阿野在 2003/08/07 01:28pm 第 1 次编辑]
如果你有时候就耐心细细品味里面的爱情,真的很感人,至少对我,是的!
我用一个上午的时间认真的看玩了这个故事,现在,我想和你一起分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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轻敲下最后一个键,把稿子发给老总后,我深吸了口气,泡了杯咖啡,走出露台,等着初升的太阳。对于经常通宵达旦工作的人来说,咖啡会变得比情人更亲密。
要真正地享受咖啡,还是要到咖啡馆。但我只会去一家,虽然它的门脸并不怎样,却拥有可能是这个城市最齐全的咖啡豆——就好像,容貌平平的女人总会想方设法让自己的头脑变得丰富些。
咖啡馆的主人和我已经很熟悉了,所谓的熟悉,是指我们认得彼此的样子,但并没有说过几句话,这样的熟悉已足以保证我每次都能坐在同一个位子并且不受任何人打扰。
每次我都坐在最暗的角落里,以最舒适的姿势靠着椅背,双手捧着温热的咖啡杯,思想开始离开我的躯体,游向黑夜中最遥远的彼岸。
初冬的夜晚,雨下的不太大,但寒意很重,正适合喝一杯带点酒精的爱尔兰咖啡,爱尔兰人视威士忌如生命,爱尔兰咖啡的名字里就带着一阵威士忌浓烈的熏香,以威士忌调成的爱尔兰咖啡,更能将咖啡的酸甜味道衬托出来,带出一丝成熟的忧郁……
我坐在咖啡馆的老地方,斜靠着椅背,伸直了双腿,等待着那杯能让人喝出一点暖意的爱尔兰咖啡。这里今天显得有点冷清,大概寒冷总能让人突然发现家的可爱吧。世界上没有家的人毕竟不太多!这时候,又一个没有家的人走了进来,是一个很高大的男人,穿一件浅灰色的长风衣,竖着高高的领子,低低的帽檐,遮掩着脸的大半部分。我从来不关注一些不相干的人,所以我只打量了他一眼,就移开了视线。
我第二次打量他,是因为他毫不客气地坐到了我面前,居然也点了杯爱尔兰咖啡。他有一双很干净,很漂亮的手,手指修长,指甲修剪得很整齐。而后,我的思绪又变得轻飘飘的了。
第二天,天气仍然很恶劣,潮湿而寒冷。我像一只躲在暖炉旁边的猫,微微蜷缩在咖啡馆里,等待着一杯土尔其咖啡。土尔其咖啡至今仍采用原始煮法,复杂的工艺带着几许异国情调的神秘色彩,人们可以从中窥视到奥斯曼帝国盛极一时的风采。
一个人推门走了进来,浅灰色的长风衣,高高的领子,低低的帽檐,不清晰的脸,修长的手指。他,又坐到了我的对面 ,这次我发现,原来他的嘴唇很漂亮,很薄,抿得很紧。同样的,他也点了一杯土耳其咖啡。
第三天,天气并没有好转的意思,雨虽然停了,但风很大。我在街上瞎逛了几个小时,看着许多的人匆匆忙忙的往家里赶,然后,我突然发现,自己居然没有地方可以去。对于一个在旅途上的旅者,“家”是一个很尴尬的词,四海为家,四海皆不是家。
最后,我又来到了咖啡馆,点了一杯卡布奇诺。卡布奇诺是意大利咖啡的一种变化,在偏浓的咖啡上,倒入以蒸汽发泡的牛奶。然后.咖啡的颜色就变得像.卡布奇诺教会修士深褐色外衣上.覆的头巾一样,咖啡也因此得名。
同样的角落,同样的位子,我捧着咖啡杯,闭上双眼,一点一点的地汲取着那微弱的暖意。突然,我敏感地觉察到有人向我走来,睁开双眼,原来是咖啡馆的主人,他递给我一幅画,说是这两天陪我喝咖啡的朋友送给我的。画上画的,是双温柔的手捧着一杯冒着热气的咖啡,下面写着一行字:如果,这杯咖啡能打动你,它就是一份见面礼。
看着这幅画,一种异样的温暖在我的心底悠然升起……
我已记不清自己是从什么时候开始了这漫长的旅途,再也无法停下。这幅意外的画让我突然惊觉时间的流逝。在多年以前,某一个人也很喜欢画我的手,他说,因为你的手很特别,不对,他第一次要求画我的手时是说,因为你的手胖胖的,很好画,我要赶着画好了交功课,对,他第一次是这样说的,那到底是多少年以前的事呢?大概有二十几年了吧。
“我不要,我不要!我才不要让你画呢!”我甩开他的手,扭头就走。
“好妹妹,好妹妹,不对,不对,我的好姐姐,算我求求你啦。我赶着画完还有事呢。”他每次求我的时候最会死皮赖脸了。
“不行,妈妈说了我们都要呆在院子里,谁也不能出去,等一下你妈妈要过来接你回去了,要是找不着人,我就要挨骂了。”
那时候还是我在照顾着他,但不知何时开始变成了他在默默地照顾着我。也许自从我们在各自妈妈的怀里你瞪着我、我瞪着你的那一刻起,我们就注定要纠缠一辈子了。
“蓝姐姐,蓝姐姐,等等我啊。”在上幼儿园以前,他每天都这样一边嚷嚷着一边跟在我身后到处跑。可是上了幼儿园以后,他就再也没这样叫过,其实他才比我早出生几个小时而已,妈妈却要让我叫他小彬哥哥。上小学以前,他长得比我矮,每次被别人欺负都要我帮忙,我怎么可能心甘情愿的就叫他哥哥呢。
到底是什么时候我开始愿意叫他哥哥呢?大概是从他第一次拥抱我开始的吧。
小学四年级的暑假我是在他家度过的,因为在外地的外婆突然病重,爸爸妈妈把我托付给他家后就匆匆离开了。阿姨一直都十分疼爱我,我从小就常听她对妈妈说:”还是生个女儿好,看你们家蓝蓝,又可爱又漂亮又懂事,长大了一定很贴心,哪像我们家小彬啊,没有一天不惹我火冒三丈的。”
所以白天的时候,我还是过得很高兴的,有我最喜欢吃的菜,有他陪着我玩又不用担心他欺负我,因为我可以随时向阿姨告状,但是到了晚上睡觉的时候就不是那么好过了。虽然房间被布置得很可爱,床上堆满了毛公仔,有我从家里带过来的,也有阿姨新买的,但我还是很害怕,我怕黑。
我在家里睡觉的时候会开着墙角的一盏小灯,那是爸爸特意为我装的,黄黄的柔和的灯光让我安心入睡,可是在别人的家里我又怎么好意思要求太多呢。我只能在黑暗中警惕的瞪大眼睛,竖起耳朵,心中充满无助和恐惧。最后因为太累,终于睡着了,却又做起了噩梦,梦见自己在一个黑暗的森林里拼命的奔跑,但不知道为什么要跑,也不知道要跑去哪里,四周黑得伸手不见五指,突然脚下一空,掉下了无底深渊,我尖叫着、挣扎着要从噩梦中醒来,迷迷糊糊中听见有人不断的叫唤我的名字,蓝蓝,蓝蓝,我睁开眼睛坐了起来,四周仍然是一片漆黑,而他站在床边,眼睛闪亮闪亮的,正担心地注视着我,我突然觉得无比委屈,哇的哭了出来。
他轻轻地拥着我,温柔地拍着我的背,说:“不哭,不哭。”我尽情宣泄完之后,渐渐止住了眼泪,突然不好意思起来,脸颊变得热热的。
他放开我,刮刮我鼻子说:“羞羞脸,羞羞脸,长这么大了还哭鼻子。”
我哽咽着辩解说:“我做噩梦了。”
“我知道。你不但做噩梦,还在梦里尖叫,我就是被你吵醒了才跑过来的。”他笑笑说。
我这才想起他就睡在我隔壁的房间,而叔叔阿姨睡在楼下的房间,难怪是他先跑过来了。
我低声说:“对不起。”
“没关系。你怕黑吧?”他突然变温柔起来。
我点点头。“笨蛋,开灯不就好了吗。”他揉揉我的头发,说“既然怕黑就开着灯睡吧,没有人会怪你的。”说完,他帮我开了床头灯,然后看我躺下盖好被子,准备离开。
“小彬哥哥。”我轻轻地叫道。
“嗯?”他转过头来。
“小彬哥哥,我还是不敢睡。”我轻声道。
“为什么?”他回到床边坐下,“还是害怕吗?”
“嗯,我怕我睡着了又会做噩梦。”
他想了一想说:“这样吧,我等你睡熟了再走,如果你再做噩梦,我就马上把你叫醒。好吗?”
“嗯。”我感激地点点头,终于慢慢安下心来,闭上眼睛,想想,又睁开眼睛,请求道:“小彬哥哥,可以让我握着你的手吗?我爸爸陪我的时候都会握着我的手的。”
“好吧。”如果我没有记错,他那时的眼神和语气不但是温柔的还是宠溺的。
此后的两个月,虽然白天的时候,他总背着阿姨对我极尽欺负之能事,到了晚上都会到我房间陪着我,直到我安然入睡,要是我睡不着,他就陪我又一句没一句地闲聊。有时候他白天欺负得我紧了,惹得我非常生气,整天都不理睬他,到了晚上,他还是死皮赖脸地赖在我房间里陪着我,我也明白他其实是担心我的,也就不计前嫌,和他和好如初了。
小彬哥哥,原来这个名字已经伴随我如此之久了。
有人说青春总是快乐而短暂的,我想那一段岁月在我的心中是永恒的。
我带着一丝不安,一丝期待,一丝快乐和一丝茫然步入青春。告别无忧无虑的童年,踏进中学的大门,我的青春岁月开始了。当女孩子开始意识到自己是女孩子时,看待周遭事物的眼光就会开始变得很不一样。从前我经常会让他拉着我的手到处跑,一起上学,一起放学,一起溜出家门到后山玩,一起躲避妈妈们的责罚。可是我突然变得很变扭,不再愿意让他牵我的手,不再愿意和他一起上学、放学,甚至不再愿意和他打打闹闹了。从前我们在一起时总有说不完的话,可不知从何时开始大家都变得很沉默。阿姨说,你们家的蓝蓝长大了,变成文静大方的大姑娘了,哪像我们家的小彬,整天嬉皮笑脸,老长不大似的。确实,他的脸上总挂着笑容,一直都是如此,从未变过。
为了避免同学们的取笑,上中学后有两年我们的关系变得有点冷淡,我也再没有把小彬哥哥四个字挂在嘴边,直到初三暑假。这个暑假是我读书以来最期待的,因为学校组织了海边夏令营作为毕业旅行,虽然我不大会游泳,对大海却有着深深的向往。大概在每一个少女的字典里都有着一个词语象征着浪漫与美丽,而我字典里的词语就是大海。
沙滩上,阳光很灿烂,人们的笑容也很灿烂。海潮退后,留下了无数漂亮的贝壳静静地躺在细沙里等待着人们的青睐。也许因为从小就受到各方的宠爱,我并不习惯于与别人竞争,所以当大家在兴奋地不断发掘宝藏时,我只是安静地坐在礁石上,看着海面在阳光照耀下闪闪发光。
“我可以坐下吗?”他不知何时站在了我旁边。
“可以啊。”我有点尴尬。
他在我旁边坐下,竖起画板,默不做声地开始作画。
虽然因为种种原因他最后并没有成为画家,但我一直以为他是很有天分的。他老是一副无所谓的样子,好像对什么事情都没有太大热情,也从没见他为什么事情特别努力过,唯有在作画时,他的表情是专注的。
太阳西斜,一声哨子响起,要集合了。
他收起画板,站起来,突然问:“晚上来看海吗?晚上的海又别有一番景象。”
我一怔,他没有等我回答就走开了。
晚上的海确实别有一番的美丽,海浪拍岸,海风吹拂,月明星希,海面泛着点点磷光,不知是星光还是月光。他坐在白天我们坐过的礁石上,竖着画板,飞快地在勾勒着什么。
我拉拉衣服走了过去,坐到他身边。他并没有说话,我也不说话。从前他作画的时候也是如此的全神贯注,我没有别的地方可去,就会静静地呆在他身边,看着他作画。
越是入夜,海风吹在身上,寒意越是浓重。我并不知道原来海边的昼夜温差竟如此之大,我仅穿一件短袖的T-恤和一条牛仔短裤。而他仍是穿着白天的短衣长裤,外面加套了一件格子长袖衬衣。
月到中天,我的手脚冰冷得开始有点发麻。
突然,他把画笔往地上一扔,盯着画好一会儿,轻吐一口气,转向我,如果他的习惯没有改,他对这幅画还是比较满意的。
“我们好久没有一起作画了。”。
“一起?”我有点不明所以。
“你说过一幅画上还要有题字才算是完整,我以前的画,你都会在上面题字。你看一下,这幅画题什么字好?”他说得那么自然,仿佛我们从来不曾疏远过。
我的心酸酸的,软软的,我不知道那是什么,也不明白为什么会有如此陌生的情感在我心中流淌而过,我只知道他一直是我的小彬哥哥,从前是,现在是,以后永远都是。
我转过画板,端详了一会儿,拿起一支画笔写上“静夜凉如海 蓝蓝*年*月*日0夜书于海边”,看一看,觉得字写的还可以,于是像小时候一样,学着他轻吐一口气,把画笔往地上一扔。
我们相视而笑,这三年来的隔膜在这一笑中消失得无影无踪。
“我一直都很喜欢作画,不太喜欢读书,成绩不怎样,不知道可不可以和你考上同一所高中呢?”他的语气变得有点黯然。
海风吹来,我颤抖了一下,“可以把手给我吗?”
“好。”他微笑着,伸出双手,摊开双掌。
“好冷哦。”我边说边把双手放在他手掌里,然后毫无顾忌地紧靠着他取暖。
“笨蛋,海边温差很大的,你都没有常识么?”他揶揄道。
“有一点儿啊,只是不太多而已。”我扁扁嘴。
“笨蛋。”他笑着拍拍我的头,宠溺地揉揉我的头发。
“哥哥……哥哥……”突然远处传来一阵女孩儿的叫喊声,声音很快由远而近。我和他还没有回过神来,一个女孩儿已经跑到离我们面前,气喘吁吁地问:“你们看到我哥哥了吗?”原来是一个和我们差不多年纪的女孩儿,白皙的皮肤,圆圆的脸,弯弯的眉毛,一双水灵水灵的大眼睛在黑夜中闪闪发亮,非常漂亮。
我们还没来得及回答,就听见一个声音从身后岩石的阴影中传来:“我就在这里啊,你大呼小叫什么?”一个和我们年纪也差不多的男孩儿从阴影中慢慢走出来。他拍拍身上的细沙,脱下歪歪地帽子甩一甩,重新戴上,一副漫不经心的样子。
“哥,不得了啦!爸爸妈妈可能发现你偷溜出来啦,刚才他们来我房间问我你去哪里了,我说我不知道,等他们走了我就马上跑出来找你了,我就猜你可能在这里,你找到我们白天见到那个大贝壳了吗?”女孩儿急急地说了一大串。
“发现就发现了呗。给,你的大贝壳。”男孩儿把手上一个晶莹漂亮的大贝壳递给妹妹。
“哇,好漂亮!哥,你好好哦!”女孩儿接过贝壳,兴奋得又蹦又跳,一把抱着她哥哥亲了一下脸颊。
她那漫不经心的哥哥居然有点不好意思起来,“好啦好啦,咱们快回去吧。”
“好。”女孩儿转过脸向我们甜甜一笑,眼睛弯弯的,像两弯弦月,很是可爱。
“再见。”她向我们挥挥手,转身小跑着跟上她的哥哥离开了。
当时,我根本没想到,这月夜沙滩上偶遇的两兄妹在日后竟成了我生命中非常重要的两个人。
其实小彬哥哥考得并不糟糕,仅比我低两分,我们还是上了同一所高中。由于那所高中离我家比较远,步行要半个多小时,而我又不懂骑自行车,所以妈妈只好拜托他暂时接送我上学和放学。我自问并不是一个缺乏运动细胞的人,可是对自行车这种机器总有一种莫名的不安,不但老是学不会,就连跳车都战战兢兢的,要抱着他的腰才敢跳。
我和他并没有被分在同一个班,甚至我们的教室也离得很远,他在二楼东边,我在一楼西边。幸好新班里有几个相识的小学同学和初中同学,使我在开学之初不至于对陌生的环境太难以适应。最让我不知是忧是喜的是那个海边偶遇的男孩儿竟然和我同班,还坐到了我的后面,他叫子谦,妹妹叫子薇,和小彬哥哥同班,坐在他前面。他们兄妹是孪生儿,哥哥只比妹妹大了几分钟,样子长的有七分相像,灵气的眼睛,高直的鼻子,漂亮的嘴唇,秀气的脸颊。更巧的是,他们和我们住在同一个社区,仅仅相隔几条街而已。
“蓝蓝,蓝蓝,老师在叫你。”子谦拍拍我的肩膀低声说。
我一惊,“唰”地就站了起来。全班同学哄然大笑。正在讲课的化学老师一脸“愚子不可教也”的表情。因为这已经不是第一次了,我对化学无论如何都提不起兴趣,一上课就不停地走神,勉强拉回一点点思绪,很快又飘到别的地方。子谦抓住我的这个弱点一次又一次地捉弄我。我猜化学老师对我的印象已经坏到极点。
相比我和子谦,他和子薇的关系好多了,他们都是爱好作画的人,很快就熟悉起来,而且相谈甚欢。而子谦和他的关系也很不错,他们都是篮球运动的热爱者,用他们的话来说是“篮球场上皆朋友”。至于子薇和我,两个年纪相仿的女孩子在一起,很自然就会有聊不完的话题,而且子薇又是那么的率真可爱,谁会跟他处不来呢。所以,我们四个很快就成了好朋友,还常常相约一起回家。
每一次子谦欺负我,我都会向他和子薇投诉,他常常一笑置之,子薇一开始还会为我打抱不平,日子久了,她也就见怪不怪了,只能无可奈何地说:“你们的恩怨太复杂了,我也管不了呢。”
其实,除了闲来无事捉弄一下我,甚至开个大玩笑让我出出糗外,子谦对我并不算坏,每天晚自习的时候,他都刻意留半个小时帮我辅导功课。上了高中以后,我对理科的科目好像少了一根筋似的,那些奇怪而复杂的符号就像外星人的语言,我再努力都无法辨认出它们意义,上课老是走神,子谦的捉弄虽让我闹了不少笑话,却也令我不得不打起精神认真听课。
自从子谦出现,我的生活多了一种莫名其妙的刺激,他总有办法让我在一分钟内生气得恨不得杀死他,而在下一分钟又被他逗得笑弯了腰。
秋天,他的书桌上总放着两瓶冒着凉气的饮料,让我总忍不住想尽办法抢一瓶来解渴。
冬天,他有一双漂亮的、蓝色的、毛茸茸的、暖暖乎乎的手套,之所以暖暖乎乎,是因为他戴着手套骑自行车,回到教室就把手套脱下放在我的书桌上,说:“先帮我保管一下。”于是我就理直气壮地把手套戴上取暖,天知道我的手脚一到冬天就冷得像冰。
春天,阴暗潮湿的天气让人沮丧,他带来CD机让我听一些奇奇怪怪的儿歌,逗得我乐不可支,他说我就知道像你这种头脑发育缓慢的人会喜欢这种歌。
夏天,他老是拉着子薇、叫上小彬哥哥跑来我家,拉我去游泳,他说头脑简单的人就该配上四肢发达。
有一天,妈妈问:“蓝蓝,你在恋爱吗?”
我一下子就胡涂了,恋爱,这个词实在太陌生了。
“什么是爱呢,妈妈?”我的爸爸妈妈并不是守旧的卫道士。
“蓝蓝,你最近变快乐了,也许……并不是最近,也许已经有好一段时间了,我从来不知道我的女儿是可以这么活泼开朗的。是谁让我们家蓝蓝发生了这么大的变化呢?”妈妈说着,慈爱地抚摸我的头发。
是吗?原来我变快乐了吗?是什么时候的事呢?
“我不知道呢,妈妈。”我真的什么都不知道呢。
“或者,等你想到了再告诉妈妈吧,好吗?”妈妈的笑容是体谅的,宽容的,也是真诚的。
“好,只要我一想到就马上告诉你,妈妈。”
一年就这样过去了,高二一开学,暑假的余兴未散,大家开始兴致勃勃地讨论即将到来的秋游,最终的结果是上山,上云景山。云景山远离市区,风景如画,山上还有可提供住宿的云净寺。大家大多从未离开过父母在外面留宿,可以和一班同窗好友在深山古寺“借宿”一宵,吃吃斋饭,聊聊天,甚至打打扑克牌,弹弹吉他,唱唱歌,玩到通宵达旦,自然是有说不出的兴奋。
我从前就爬过云景山,去过云净寺,还听过爸爸和那里的老禅师谈论佛理,这次旧地重游别有一番情趣。子谦知道我曾去过,一路上不停地缠着我问东问西,俨然就把我当导游了。
云景山连绵数百里,其中有不少植物中的奇珍异品,为了保护自然景观,只开发了一小部分共游人观赏。云净寺就坐落在开发区的最高峰摩云峰。上山容易,下山难。上山时大家谈天说地,一路欢声笑语,不知不觉就到了山腰的半山亭,稍作休息,惊叹风景如此迷人,照了几张照片,又继续说着笑着向山顶进发。日暮时分终于到了山顶,大家早已疲惫不堪,刚上山时的神采飞扬已是不见踪影。
寺里环境清幽,鸟语花香。禅房虽然陈设简单,但窗明几净,收拾整齐,窗外是幽静的庭院,蜻蜓点水,绿树繁花。大家分配好房间,各自回房梳洗并稍作休息。毕竟个个都是大孩子,玩心重,才休息了一会儿,就马上恢复了精神,吃斋饭时更是闹哄哄地商量着晚上的娱乐节目。
晚饭后,大家跑到寺前的空地,围坐成圈,在身前点起蜡烛,烛光掩映,子谦抱着吉他自弹自唱,为我们的烛光晚会拉开序幕的,接着是一项又一项趣味横生的游戏。我从来就是个耐得住寂寞却耐不住热闹的人,没一会儿就招架不住大家如雷的掌声和笑声。脸,很快就笑僵了;声音,很快就笑哑了。我想,也是该退场的时候了。于是我悄悄回到寺里的庭院中。一轮弯月挂天边,倒影在院中池塘里,树影摇曳,一派宁静祥和。
“哇,果然是你。我刚刚见到有人先跑了回来,就在猜可能是你。”子谦突然不知道从哪里冒了出来,我被大大地下了一跳,差点儿就要尖叫出声。
“你死人哪,突然跑出来,吓死我了。”我狠狠地打了他一下。
“嘿嘿,没想到你还真胆小。怎么不在外面玩?”他就爱嬉皮笑脸的。
“你不要到处乱说哦。我怕吵啊,所以就先回来了。”
“原来如此,难怪了。哎,我傍晚出去散步的时候发现了一个好地方,想去看看吗?”
还没等我答应,他就拉着我往后院的小门跑去。
后院外面原来是一条小溪,蜿蜒流淌而过,弯月下,溪中碎石晶莹,煞是美丽!
他拉着我在溪边的草地躺下,“怎样,这里的天空很好看吧?”
是的,郊外的天空是如此美丽,星星像散落在黑天鹅绒上的碎钻,像无数小精灵在遥远的黑幕前蹦跳歌舞,或者是天上仙人家里扑闪的烛光吧!
我被迷惑了!
“要是你晚上在大森林里迷路了,你会根据星座找方向么?”他说。
“你明知道我是地理白痴!”我恨恨地回答。
“那倒是,我差点忘了,你不但是化学白痴,还是地理白痴呢。”他揶揄道。
若是在平常,我一定会狠狠地打他,但在这样美丽的星空下,我竟然没有一点要还击的意思。
“现在是秋天,我们一般可以根据仙后座来确定方向。仙后座出现的月份是在八月底至二月中。你看那边,有五颗星星连起来的形状就像一个w,看到了么?”
“有么?到底在那边啊?”
“就在那里阿!看我手指指着的方向,看到了么?”
“嗯,应该看到了吧。我也不肯定呢。”
“果然很笨呵,你。”
“坏蛋!”
“好吧,那我们再看,把w的两斜边延伸, 这两条线不就交会到一点么?”
“嗯。”
“再从交会点往w的中点做联机,然后延长约五倍就是北极星所在的位置了。.看到了么?”
“嗯,那么多星星,我的眼睛都忙不过来了。” 我相信我的脸上写满了“无辜”两个字。
“算啦,像你这种小笨蛋阿,是永远都学不会这么复杂的东西的了。”他只好宣布放弃了。
“虽然我不会看星座辨别方向,但是我知道很多关于星座的故事哦,你想听吗?”
“你怎么知道我不晓得关于星座的故事?”
“因为像你这种大笨蛋,是永远都记不住这么复杂的故事的!嘿嘿!”
“好吧,我是大笨蛋,你是小笨蛋。小笨蛋,请你给大笨蛋说说关于星座的故事吧!”虽然他还是骂我小笨蛋,但是“请教”的态度还是比较诚恳的,所以我就把我所知道的一些关于星座的希腊神话说给他听。
“我们就先来说天秤座的故事吧。”
“为什么要先说天秤座的?”
“因为我是天秤座的呀。”
“那还是先说射手座的,因为我是射手座。”
“不要,我现在只记得天秤座的,不记得射手座的了。”
“你耍赖!”
“你到底还要不要听啊?”
“要的要的。别生气嘛!那我们先说天秤座的好了。”
“……”
就这样有一句没一句的说说看看,看看说说,不知不觉地夜已经很深了,星星从东到西,渐渐稀疏,我的眼皮也越来越重,早已答不上话来,最后跌入了满是星星的梦乡。梦里虽然四周一片漆黑,但是满天星斗,有五颗特别明亮的星星挂在天边,形成一个w的形状,根据子谦教的办法,我很快找到了北斗星,辨清楚方向,但是我要去哪里呢?我突然一点主意都没有。我从哪里来,要到哪里去呢?我真的是一点主意都没有,该怎么办呢?到底该怎么办呢?
“蓝蓝,蓝蓝!醒一醒,快醒一醒!”
我突然听到有人在叫我的名字,睁开眼睛一看,早已天亮了,冉冉的太阳闪耀生辉。
“作噩梦了吧?”子谦一脸忧虑地看着我。
“是吗?”我的脑袋里还是乱糟糟的,什么都没反应过来。
“你刚才一直皱着眉头,好像梦见了什么不好的事情,所以我就把你叫醒了,而且,你看,已经天亮了,大懒猪。快起来,不然就要发现被老师发现了。”
幸好,大家昨晚大概都玩疯了才回去睡的,我和子谦悄悄回到我们各自的房间,同房的同学都还睡得死死的,8点左右大家开始陆续起床梳洗,谁也没有发现我和子谦昨晚不知所踪。
自从在云景山观星以后,我和子谦的关系发生了一点变化,从前他惹到我了,我真的会很生气,完全不愿意理睬他了,但现在,他虽然还是像从前一样捉弄我,我已经不会真的生气了,因为我知道他是真心把我当朋友的,只是他天生好动,爱捉弄人。
其实回想起来,他虽然常弄得我在同学面前出糗,但事后总是千方百计地向我赔不是,最后让我气也不是笑也不是,也就饶过他了。
十二月,学校要为迎元旦举办一系列的活动,像书法比赛,大型的图画展,电影欣赏周,元旦墙报评比,元旦文艺晚会等等。大家开始各司其职,每天在课余时间设计墙报、制作各种图片、表演道具、排练节目……不到晚上六、七点是肯定会不了家。
小彬哥哥和子薇分别是校学生会宣传部的部长和副部长,更是从早忙到晚,就连晚自习的时间都用来筹划准备。他们其实并没有怎样去争取这样的一席之地,只是他们的画曾在市里办的一个比赛里拿了第一名,算是有了一点儿名气,后来学校的学生会换届选举,他们还没表达意愿,同学们和老师早已一致决定他们自动当选了。
小彬哥哥并不是好胜的人,也从来很少说“不”,无论你什么时候见到他,他不仅脸上总挂着温柔的笑容,眼睛里也盛满笑意。从我认识他以来,没见他和别人红过脸。
问题是我一直都由小彬哥哥接送上学,可现在他的时间活动表完全没有规律可言,根本不可能照顾到我了。
最后大家决定,由子谦承担这个“责任”一个月,直到小彬哥哥完成所有的工作,生活恢复正常。自从子谦老是拉着子薇往我家跑,妈妈很快就认识了这对双胞胎,而且对他们的评价很高,所以把我的安全交托给子谦,妈妈还是很放心的。
子谦的回答是没问题。
于是事情就这样定下来了——只是大家好像都忘记了要问我的意见。
每一天,子谦都会先打一个小时篮球再回家。于是,每一天我都会坐在篮球场边的石阶上看他拦截、抢球、攻击、投篮,也看着他的仰慕者——一些低年级的小女生——在旁边尖叫、跺脚、欢呼或是叹息,还看着他丢给我的白毛巾、大背囊以备他下场时擦汗、换衣服之用。
篮球也许对于很多人来说是一项很刺激的运动,打的入迷,看的也很入迷。但在我的概念里,我只知道现代篮球起源于1891年,是美国马萨诸塞州斯普林菲尔德基督教青年会里一位叫詹姆斯•奈史密斯的教师首创的。他看见学生们由于怕冷,在冬天里不敢到户外活动,待在室内又闷得慌,为了让学生在冬季也能锻炼身体,就想出了一个有趣的游戏。他找来了两个盛梨用的圆木筐,然后把它们分别钉在学校体育馆二楼走廊两边的护栏上,这就成了第一个“篮”球场,而学生们则分成两边,争抢一个皮球,看那边把球投进对方的次数多。刚开始,学生们为了抢到皮球乱作一团的,像在玩橄榄球;于是他又制定了一些简单的规则,让这项运动更能体现人体的柔韧性和灵活性。这种简单的运动很快便得到了大家的认可,并在北美地区普及开来。1896年,在新泽西州的特伦顿举行了第一场正规篮球赛——当然,这种正规只是相对当时的条件而言的,后来那些爱好篮球的人们便组成一支又一支的球队,有了最初的俱乐部。
每天坐在石阶上的时候,看着看着就会开始神游天际——这里太吵了,看不进书;老师今天布置了什么作业呢;今晚家里好像会来客人;不知道小彬哥哥和子薇在忙什么呢,我已经有好多天没见到他们了,虽然晚上有时候小彬哥哥会在我睡觉前打电话来和我说说话,可是最近几天可能太忙了,连电话都没有了,他们可能在作画,也可能在写字,在出海报,在布置场地,也许在写比赛规则……
“喂,你在发什么呆啊?”子谦一拍我的肩膀把我吓了一大跳。
“没有啊,不知道呢……”我一时之间想不出应该怎样回答,有点茫然。
子谦看了我一会儿,一把拉起我说:”走吧!”
“去哪里啊?”
他眨眨眼睛,只是给我一个大大的笑容。
“喂,我和蓝蓝来看看你们。在忙什么啊,几天都没露面?”子谦旁若无人地一边喊着,一边拉着我闯进了画室。
“哥哥,你怎么来啦?”子薇抬起头来,微笑着。
小彬哥哥不在。
“就你一个啊?别人都开溜了么?”子谦拉着我坐下。
“你别瞎猜,他们到会议中心布置会场去了,我留在这边准备下星期书法比赛的材料。大家都忙死了,哪能开溜啊。”
“那好,你忙你的,我们先走了。”话还没说完,子谦拉着我就走。
“又要上哪里啊?”
“会议中心。”
“不要啦!我们还是回家吧。”
“不后悔?”他嘴角弯弯的,又是一贯揶揄的笑容。
“笨蛋,后什么悔啊!你在说什么呀!大笨蛋!”
“ok,回家!^0^ ”
他笑了,我也笑了。
“我看你刚才就要哭出来了。”
“哪有!胡说……”
“你和小彬感情很好吧?”
“大概就像你和子薇一样吧。”
子谦骑着车,衣服被风吹起,老是打在我的脸上。
我轻轻拉着他的衣服,但还是狠狠地打在脸上。
“你抱着我的腰,衣服就不会打到脸了。”
“什么?风太大了,我听不清楚。”其实我听到了,只是突然想不出合适的话来回答。要我抱着他的腰,实在是很尴尬,所以我从来只是轻轻地拉着他腰间的衣服。
“没事了。”
他突然把车停下,脱下衣服交给我,然后继续在冰冷的风中前行。
晚上,我爬上床准备睡觉的时候,小彬哥哥打电话给我。
“睡着了么?”
“没有。”
“在干什么?”
“不知道。
“子薇告诉我你找过我。最近太忙了,都没时间找你呢。”
“没有,是子谦说想看看你们在干什么,就拉上我一起去了。”
“蓝蓝,对不起!”
“好吧,你说你是大笨蛋,我就让你讲故事给我听。”
“小彬哥哥是个大笨蛋……”
快乐的日子总是溜得飞快,一转眼,就到了高二的下学期,大家都发生了一些小变化。首先是大家都长高了,子薇出落得高挑而美丽,秀气的气质,漂亮的大眼睛,爽朗的性格,她是如此的光彩夺目,倾到了一大片仰慕者。也许是打篮球的关系,小彬哥哥和子谦都长高了许多,从前他们只比我高出三公分左右,可现在我连他们的下巴都够不到,子谦老是抢了我的东西高高举起,弄得我抢也不是不抢也不是,气得直跺脚。
至于我,阿姨说:“你们家蓝蓝是越来越漂亮了。”
爸爸也说:“我们家蓝蓝长大了,像她妈妈当年一样漂亮。”
妈妈说:“你这是什么话,我现在就不漂亮了吗?”
“哪有,我妈妈呀,最最漂亮了,我就是再长二十年也比不上。”我只好出来打圆场。
可是,我从镜子中见到的仍然是那个我,只是长高了一点儿,并没有子薇的高挑,脸颊变清秀了一点儿,并没有子薇的漂亮。唯一让我感到有点自豪的是一双手,白皙修长的手指,光洁整齐的指甲,还算是比较秀气吧。
初夏,天气微凉,太阳温暖而不算炽热,正是进行体育运动的好季节,市里决定举办中学的校际篮球赛。学校里先举办校内篮球赛,派出最终的优胜者作为校的代表。子薇参加女篮比赛,而小彬哥哥和子谦参加男篮比赛。
首先是班与班之间的对垒,以便先挑选出年级的佼佼者。子薇轻轻松松就入选了校队,小彬哥哥和子谦则要在决赛一决高下。其实,无论他们所在的队孰胜孰负都不会影响他们入选校队,不过他们好像都很期待决赛的来临。
接着,决赛那一天终于来了。
那天的天气还是比较适合打球的,很干爽,暖暖的。篮球场两边挤满了人,除了本班的学生,还有各位球员的众多仰慕者,子薇拉着我坐在人群中间,一脸的兴奋与期待。虽然离球场有一定的距离,但不需要细看就可以分辨出他们两个——小彬哥哥头发很短很短,一条一条都竖起来了,摸上去感觉刺刺的;子谦头发长的有点不象样子,老师说从后面看就像个女孩子。
“开始了,开始了,快看。”大家兴奋的叫了起来。
赛事在激烈地进行着,分数一直咬得很紧。
上半场快要结束了,可是双方仍是争持不下,胜负难分。
“你猜谁会赢呢?”子薇低声问我。
我摇摇头,一点概念都没有。谁输谁赢都无所谓吧,反正结果都是一样的——他们都会入选的。
“有时候,男生就像小孩子一样,喜欢拿事情来打赌……”
我还没来得及想清楚子薇的话,就听到了无数的尖叫声,子薇脸色苍白地站了起来。我随着她的目光望过去,篮球场上的赛事早已停了下来,人群围在篮球架下,仔细一看,躺在人群中的赫然是小彬哥哥!
“呜呜……呜呜……”救护车的声音,人群的喧闹声,最后是死一般的静。
篮球场上还有一个人——子谦!
我看着他,他看着我,那是一种很复杂的表情,一种我从来没见过、很奇怪的表情。不过,我想当时我的神态一定也很奇怪。我不知道到底发生了什么事情,我不知道自己怎么了,我甚至没有像子薇一样冲上前去陪着小彬哥哥去医院,我只是不知所措地站在原地。
小彬哥哥是在跳起抢篮板球时被撞了一下,失去平衡,落地时手肘先着地,于是造成粉碎性骨折,手术后要在医院里接受治疗两个星期,出院后还要在家里休养两个星期,同时接受物理治疗。
撞倒小彬哥哥的人是子谦。
子谦有好长一段时间都无法原谅自己,其实并不是他的错,当时情况有点混乱,所有的事情只是一个意外。
我每天放学以后就到医院里陪着小彬哥哥,给他讲功课,陪他说话,根本没有心思管其它事情了 ,直到那天子薇来找我。
“你可以抽空去看一看我哥吗?他一直沮丧得要命。我们家里都很担心他,从小到大没见过他这样子的。”子薇的一脸忧虑地拜托我。
于是,那天晚上我去找子谦,拉着他跑回学校的操场。
“今晚的天空很清朗呢,虽然不是在郊区,都可以看到很多星星。”
“……”
“那边那颗是北极星吗?很闪亮呢。”
“……”
“你这个大笨蛋!”我突然激动起来,“你以为自己很惨吗,一定要这样子才可以心安理得地活下去吗?现在小彬哥哥躺在医院里,你又这个样子,我才是最惨的那个,为你们担心得要死……”
我突然觉得自己是那样的委屈,话还没说完就哭了起来。
子谦没料到我会突然哭了,一下子有点手忙脚乱,想安慰却又不知道该说什么。
“认识你这么久都没有见过你哭呢……对不起!”他思量许久才说。
我仍是哽咽得说不出话来。
他突然紧紧地抱着我,在我耳边低声说着“对不起”。我看到了,他的眼泪比天上任何一颗星星都要闪亮。
直到小彬哥哥出院的那天,子谦才终于想通了,又恢复了往日的神采飞扬,嘻嘻哈哈地跑到医院来接人。于是大家又回复到打打闹闹的样子,我那时以为我们的感情会像恒星一样永远闪耀。
许多人回忆自己的学生生涯,都会觉得高中三年是最深刻的,像雕刻在骨头上的优美诗篇,像烙印在内心最底层的精美图章。我的高中生活呢?那是一段美丽的故事,是躺在深海细沙上的一颗星星,照亮了整个深海,永恒而闪耀。
子薇选择了到离家万里的大学继续学业,她说希望在全新的环境里找到自己艺术生涯的新境界。
子谦虽然犹豫了很长一段时间还是选择了到国外留学,毕竟像他的个性与思维方式,在国内的教育体制下很难有大的发挥,他也是要远离故土了。
小彬哥哥也选择了离开,离开家乡、离开我,子薇选择到最南边,他选择到最北边求学。
我虽然也是选择了另外一个城市,但离家只是一个小时火车的路程,那时候我还是一个恋家的人。
我们决定到云景山作一次离别前的毕业旅行。
那天我们早早起了床,一路欢声笑语,踏着轻快的步伐登山,大家脸上都挂着灿烂的笑容,心里却都不停地提醒自己不要提到即将到来的离别。
山上景物依旧,人的心却已经是大大的不同了。
我们一边上山一边在溪边林间留影,到了云净寺,我先去向老方丈问好,并奉上爸爸托我带的茶叶,小彬哥哥他们就由知客带去禅房放下行李,稍作休息。晚上我们偷偷溜到离寺不远的空地烧烤,一阵阵肉香飘来漾去,我们既是嘴馋又提心吊胆,害怕被寺里的和尚发现。
“我今天不但带了吉他还带了一样好东西,是居家旅行、野外烧烤必备良物呐。”子谦突然神神秘秘地说。
“别卖关子了,是什么呀?”子薇推了哥哥一把,追问道。
“是啤酒!”子谦一边说一边从背囊里拿出四罐啤酒,“放心吧,度数低得很,像汽水一样,喝不醉人的。有了佳肴,岂可没有美酒呢。小彬,对吧?”
“我没问题,只是不知道她们两个能喝不能喝。”小彬哥哥微笑着回答。
“子薇早喝过了,别以为当哥哥的不知道,至于蓝蓝……”
“我也没问题。”我连忙接话。
“所以,也就是没问题罗。来,干杯!”
“干杯!”
其实家里从来不让我喝带酒精的东西,只是在这样的夜晚我有一种想犯罪的感觉——也许我骨子里就是一个爱犯罪的人吧。
事实证明我还是比较能喝的,一瓶下来一点异常的感觉都没有,倒是子薇脸蛋红红的,开始吃吃地笑个不停。子谦扶着她要先送她回去,子薇推开子谦,笑着说:”不用不用,你看,我自己可以回去,走得好好的呢,你千万不要跟着来。”
“算了,还是我送她回去吧,你们在这里收拾东西。”小彬哥哥低声对我们说,然后快步追上子薇。
“好吧,我来清理垃圾,你把还有用的收拾一下,放回背囊里吧。”子谦挽起袖子开始动手清理。
“没想到子薇的酒量很浅呢。”
“我也没想到你的酒量不错嘛。”
“我自己都没想到呢,因为我是第一次喝酒。不知道喝醉酒的感觉是怎样的呢?”
“头痛,痛得要死,而且还会很想喝水,想喝很多很多的水。”
“说得好像自己很有经验似的,你有真的喝醉过么?”
“我确实……”子谦话还没说完,我突然想起了一件很重要的事情:“哎呀,我和子薇房间的钥匙放在我这里了,我现在拿过去,回头再帮你收拾吧。”
我拿着钥匙,跑回云净寺。
后院的小门虚掩,我轻轻推开,一闪而入,蹑手蹑脚地绕过池塘。星光掩映下,只见一双人影站在禅房前,我正要加快脚步,却不得不硬生生地收住脚步——看清楚了,小彬哥哥与子薇正紧紧地拥抱在一起,小彬哥哥还不时地轻抚子薇的头发。
我的大脑突然缺氧了,双脚不晓得动弹,为了不让自己发出尖叫,我拼命咬着下唇,手指甲刺入我的肉,身体的疼痛让我的大脑开始慢慢恢复呼吸。
我慢慢转过身,一步一步走出后院,然后开始没命地奔跑。跑着跑着,好像听到有人在不停地喊我的名字“蓝蓝……蓝蓝……”,我的思绪更是混乱,根本没有留神脚下,一下子就摔到了,脚踝开始剧痛。
“蓝蓝,发生什么事了?你干嘛一直跑啊?”原来是子谦。
我的眼睛在发痛——想流泪,却不知道为什么要流泪。
子谦很快地帮我检查了脚:“你扭到了,恐怕走不了路呢。到底发生什么事了?”
我脑海里一片混乱,不停地闪烁着刚才看到的画面——他们,竟然是他们,为什么是他们呢,不,不应该是他们,为什么真的是他们呢?
“蓝蓝?蓝蓝?”
我闭上眼睛,眼泪终于流了出来。
“我送你回去吧。”子谦不再追问了。他一把将我抱起,一步一步往回走。
我紧紧靠着他,身体因为哭泣而微微抽蓄,眼泪染湿了他的衣服。
第二天,云朗风清,我们又尽兴玩了大半天才离开,谁也没有提起昨晚的事。
要走的,总是要走的。
机场送别的时候,大人们是叮嘱了再叮嘱,嘱咐了再嘱咐。子谦是最先走的。我们看着他入了禁区,一拐弯,就再也看不见了。大家正要转身离开,子谦竟然回头飞奔出禁区,一把抱着我说:“嫁给我吧,如果我回来的时候,你还没有爱上别人,就嫁给我吧!”
所有人都呆住了。
后来,大家对于这一件事情,都表现得很沉默,也许因为大家都不知道该说些什么,毕竟结婚对于我们来说还是太遥远。只有妈妈说过一句话,只要你觉得幸福那就可以了。
九月,我登上火车,向人生的另一个全新的阶段出发。
中文系,全年级共八十一个学生,七十六个女生,五个男生。开学的第一天,七十六双眼睛与五双眼睛,你打量着我,我打量着你,大家都觉得有点尴尬;后来,就在大家快要习惯的时候,第六个男生闯了进来。
那天大家正瞪着讲古文鉴赏的教授努力地想听出个头绪,他就大刺刺地走了进来,高高的个子,清秀的脸颊,修长的手指上居然拿着一根燃着的烟,“哒……哒……”他竟还穿着拖鞋。大家的视线全都集中到他身上,看着他进来,看着他旁若无人地抽着烟,看着他走到我旁边的位子坐下,然后才有人发现教授的脸色难看得像要晕过去了。
后来陆续的听到一些关于他的传言——路飞,以最高分被美术系录取,开学没几天却突然转入中文系。女生们常常兴致勃勃地做出各种猜测。对于这种爱哗众取宠的人,我一点兴趣也没有。
自从上了大学,我开始有夜晚游泳的习惯。我喜欢游泳,但不喜欢和一大群爱讨论别人身材的女生游泳,所以我选择在夜晚,偷偷溜进游泳馆。晚上游泳池的水比较冷,一般人都不会选择这种时候游泳,八点后,诺大的游泳馆就会空无一人,连一个看守的都没有。
独自畅仰在泳池里的时候,我常常会想起从前被子谦拉去海边游泳的情景,在海里畅游的感觉确实很奇妙,一个一个海浪冲擦着你的身体,有一种说不出的快感。
一百个游泳的人,九十九个会有抽筋的经验,但只有不到九个是第一次抽筋时,身边一个人都没有的。我第一次在水里抽筋时,不但惊慌失措,还有一种生死一线的恐惧,因为身边一个人都没有,而且我知道游泳馆附近荒凉的很,就算喊破了嗓子都不会有人听得见,我的意识开始模糊,身体在下沉。
有人在帮我做胸压,很难受呢!我开始不停地呕吐,吐出来的都是水。
我勉强睁开眼睛。
他的样子有点熟悉,高高的个子,清秀的脸颊,认出来了——是路飞。
他盯着我的脸,突然伸手摸了一下我的脸颊,然后一把将我抱起,走到女子更衣室,把我放在椅子上。
“你的东西在哪一格?”
“103。”
他把毛巾丢给我:“披上。”
我用毛巾裹着自己,但也只能遮掩着上半身,一双腿还是裸露在空气中。
他走过来,蹲下,问我:“那只脚抽筋?”
我尴尬得恨不能死去。
他见我不说话,就干脆自己动手,托起我的右小腿,准备做按摩。
“是左腿。”我低着头,用长发尽量遮掩着发烫的脸颊。
我看着他认真地为我按摩小腿,突然觉得滑稽极了,一个这样奇怪的人居然在这种时候做着这样奇怪的事情,这种情景既是尴尬又是怪异,也很滑稽。
我终于忍不住“噗哧”一声笑了起来。
他抬头盯着我眼睛:“为什么笑。”
“没有啊,就是突然觉得很好笑呢。”我心里有点慌慌的。
“可以了,换衣服吧。”他把衣服放在我身边,就走了出去,关上门。
我飞快地换好衣服,试着走了几步,左腿还是每走一步就抽痛一下。我拿起袋子走出更衣室。他站在门外,眼睛在黑夜中闪闪发亮,原来他有一双如此明亮的眼睛。
我低声向他道谢,他挑挑眉:“没想到像你这样高傲的人还会说谢谢。”
我有点愠怒:“我哪里高傲了?”
“你的眼睛里写的是‘不屑’,脸上写着‘别烦我’。我们都是没有朋友的人,不是吗?”他似笑非笑地盯着我。
“也许你是没有朋友的人,但我绝不是。”我冷冷地说道,转身大步离开——虽然脚痛得要命。
大学里的生活给人一种人浮于事的感觉,大家只在上课的时候见个面,平常更多的是各忙各的,有人在通宵教室里过夜,有人到附近的廉价旅馆住宿,更有人索性一开始就搬到校外的出租屋,就算有人失踪好几天,谁也不会发现。在这样的环境里,确实很难找到真正的朋友。这里太自由,人也太寂寞了。
“啪!”一个漂亮的女孩子扇了路飞一个耳光。我刚好路过见到了,他居然还向我笑了笑。
“你这个混蛋!”另一个漂亮的女孩子把一袋东西扔到路飞脸上,哭着跑了。我刚好路过见到了,他居然还是向我笑了笑。
“听说路飞这个星期甩了所有的女朋友。”“我见到好几次呢,那些女生都哭得要死。”“难怪这几天校园里的怨气越来越重。”“他的女朋友都挺漂亮的呢。”“……”教室里一群女孩子在议论纷纷。
还是一个哗众取宠的人,我心里暗想。
“同学,请问你知道中文系的课室在哪里吗?”一个美艳的女人在校道上拦住了我,她开着银色的开蓬小跑车,戴红色的太阳眼镜,手指上是两枚闪闪发光的大钻戒。
我正要回答她我们并没有固定的教室,路飞出现了。他的表情很奇怪,既是诧异又有点恨意,他看了女人一会儿,捏熄手上的烟,利落地跳上跑车:“开车吧。”然后车子绝尘而去。
第二天中午,路飞打我手机说:“我昨晚喝醉了,头痛得要死,你帮我买份午饭上来,地址是名湖苑B座2205。”
我不知道他从哪里弄来了我的电话号码,他的语气也很无礼,但是他毕竟救过我,所以我买了饭盒来到名湖苑。住这里的人非富则贵,我突然很后悔自己没有问清楚就贸然跑过来,他一个人怎么可能住得起这种地方,必定是家里人也在了,那我跑上去做什么呢?但既然来了,就上去看看吧,反正我光明正大,没什么好怕的。
电梯停在二十二层,我走出电梯,心突然有点慌乱,看着2205的门牌,不知是否该按下门铃。这时候,一个打扮非常干净利落的中年妇人开门出来,她打量了我一下,露出奇怪的笑容,问:“这位小姐找人吗?”
“啊,是的,我是……我是路飞的同学。”我突然觉得很尴尬。
“原来是这样,快请进吧。”她出奇热情有礼地把我迎进屋里,“真是不好意思,客厅有点乱,您在画室里等一下吧。”她一边说着一边把我拉进了一个房间。
“我叫阿容,每天负责这边的打扫,我现在要先回去了,太太在等着呢。”阿容一边给我倒茶一边解释。
“既然这样,你快去忙你的吧,我自己在这里就可以了。”被人服侍原来并不是一件很自在的事。
画室很宽敞,竖着好几个画板,画笔、颜料、调色板散落一地,墙上、地上、桌子上、椅子上全是画。我随手拿起桌上一本速写本打开来看,里面画的全是同一双手——一双少女的手——修长纤细、细腻柔软。这位少女想必很美丽,她的双手想必非常温柔、干燥而且温暖。路飞跟她是什么关系呢?他们一定很熟悉彼此,否则又怎能画出这么有感情的话呢?
我正在胡思乱想,听见路飞在外面大叫:“阿容……阿容……”我走出客厅。路飞的声音从画室旁边的房间传来,我想都没想就推门走了进去,立即尴尬地想马上死掉。
路飞竟然一副刚洗完澡的样子,赤裸上身,下身围一条大毛巾,手上拿着毛巾在擦干头发。但更让我吃惊和尴尬的是,他房间里也全是画,每一幅画的都是我!欢笑的脸、哭泣的脸、快乐的脸、忧伤的脸、兴奋的脸、疲倦的脸、沉思的脸、生气的脸、害羞的脸——全都是我!
我拼命压抑着尖叫的冲动,呆站在原地不知如何是好。
“阿容,洗好的衣服……”路飞转身看见原来是我,表情变得很奇怪,好像有点高兴,又好像有一点懊恼。
在我还没有搞清楚状况之前,他已经把我逼到墙边,用手把我圈了起来:“欢迎你呢,我的小天使!”他捏着我的下巴抬起我的脸,一双明亮的眼睛紧紧盯着我,有一簇火焰在他的眼睛里跳动闪耀。
我又羞又恼,又慌又乱,想挣扎,却好像完全使不出力气。
“你想干什么?”我的声音细微如蚊。
“我想……”他低哑地说着,脸在不断贴近,我紧张得连呼吸都停止了。
他并没有吻我,只是把头伏靠在我的肩膀上,他的脸紧贴着我肩膀的肌肤,他的鼻子斯磨着我的颈项,气息在我的四周萦绕。
我的大脑像陷在无边无际的棉花里,软软的,没有力气思考了。
“我爱你……现在我知道了……我爱你……”他在我的耳边低语着,嘴唇轻抚过我的颈项、腮骨、脸颊,然后是唇边……
我突然惊觉,不知道哪里来的力气,一把推开他,飞快地跑出他家,刚好有电梯到,我跑了进去,看着电梯门关上才松了一口气。
爱,他知道什么是爱吗?一个星期里甩掉无数的女朋友,这样的人知道什么是爱吗?开跑车的美艳女人,有一双漂亮的手的少女,他有那么多的“过去”,又那么轻易地说出“我爱你”,像他这样的花花公子,他懂得什么是爱呢?
他为什么画了那么多我的肖像呢?有好几张还用木框镶着,挂在墙上。难怪阿容看见我的时候笑得那么诡异,她早就认出我了。自己一个人住高尚住宅,有佣人定时打扫屋子,这样的有钱阔少爷,叫我给他送午饭,根本就是存心戏弄我,我居然巴巴地跑来让他戏弄,我越想越气,气自己怎么这么笨,竟然想都不想就跑来,我跟他本来毫不相干,就像数学书里说的两条并行线——永远都不会有、也不应该有交集,他虽然救过我,今天就算扯平了。这样一想,我的情绪才平复下来。
此后居然有一个月,他就这样消失了,谁也不知道他的去向。
我依然每天去游泳馆夜泳,天气一天一天转凉,游泳馆四周更是冷清。小彬哥哥在电话里特意再三嘱咐我不要再去夜泳了,一是怕我不安全,二是怕我生病;子谦也在长途电话里骂我太大胆了,居然一个人跑去夜泳。所以我决定十月十五日以后晚上就乖乖呆在宿舍里不再到处乱跑。
十月十五日是我的生日。从前的生日总是过得很热闹,有爸爸、妈妈、小彬爸爸、小彬妈妈,当然还有小彬哥哥,认识子谦和子薇以后。就多了子谦爸爸、子谦妈妈、子谦和子薇。可今年的生日,只有我一个人。我想来想去没什么特别想做的,所以就让这一天成为我今年最后一次夜泳的纪念日吧。
十九岁的生日终于来临,我像以往一样提着袋子来到游泳馆,放好东西,换上泳衣,来到泳池旁准备做热身运动,泳池另一边突然传来吉他的声音,游泳馆里很暗,我根本无法看清是谁。
那是一首我从来没有听过的歌,很动听,歌词是席慕蓉的《天使之歌》:
昨日已成废墟
只留下还在旷野里坚持的记忆
一直希望我能是天使
在俯仰之间 轻轻扇动着那
原该是我与生俱来的翅膀
巨大而又华丽 我洁白的羽翼……
我闭目试想 总还能剩下一些什么吧
即使领土与旗帜都已剥夺
盔甲散落 我 总还能剩下一些
他们无从占领的吧
诸如自尊 决心以及
那终于被判定是荒谬与绝望的理想
这尘世是黑暗丛林
为什么 我依旧期待黎明
应该还是可以重新再站起来的吧
我悄然自问 当遍体鳞伤的此刻
当连你也终于
弃绝了我 在此最最泥泞荒寒的角落
我跳进水里,向歌声游去。歌声越来越近,我摸到了泳池边的壁,于是把头抬起——泳池边的地板上燃起了焰火,一句话在燃烧着“I love u.”七彩夺目的光辉在黑暗中跳跃着,有一种奇特的美丽。路飞抱着吉他,静静地坐在焰火边,眼睛专注地盯着我。
我迷惑了。
路飞走过来,拨开我额前的湿发,轻轻地在我额上印下一吻,然后是我的眼睛、脸颊,最后停留在我的唇上。
他的唇柔软而温暖,有一种异样的温柔!
我本以为我会打他一巴掌,至少我应该把他推开,但是我被迷惑了,大脑恍如陷在棉花里,千丝万絮缠绕,动弹不得。
“我从前从不画人物肖像,你是第一个。”
“为什么?”
“有感情的画才是好画,所以我只画我爱的人。”
他总是那么直接地说出对我的爱,让我几乎要相信他真的爱我了。我很想问他关于那些画着一双美丽的手的图画的事情,但我不想让他觉得我很在意。
“像你这么有天分的人,为什么要跑来读中文系啊?”
“这只是一个条件交换。”
“交换?”
“我早已经被法国那边的大学录取了,但爸爸要我先在这边读一年的中文系,深刻体会一下中国的文化。其实我知道这是缓兵之计,他不希望儿子到国外过流浪的生活,怕别人知道了,他的面子挂不住。”
“你爸爸是……?”
“他是路远之。”
难怪他一个人住那么豪华的地方,还有女佣,原来是大文豪路远之的儿子,一身大少爷的脾气想必也是家里娇惯出来的。
“我之所以答应他来这里,本来是想找机会走的,但现在我决定先缓一缓。”
“为什么?”
“我作画的技巧虽然已经不错了,但画里总是少了一点什么,所以我的画只能让人赞叹,但无法让人感动。直到遇见你,我才明白画里缺少的是情感。我从来不相信爱情,因为我从来没见过爱情的样子,遇见你以后,我才知道原来爱情就是这个样子。梓蓝,和我在一起吧!”他深深地看着我的眼睛,手指轻抚我的脸颊,表情与动作是如此的深情。
“虽然你已经看到了爱情的样子,但我对于爱情还是一点概念也没有,我们就算在一起也不会快乐的。”
“给我一年的时间。我们以一年为限,如果一年以后我还是没办法让你看到爱情的样子,我们就分手吧。”
想来想去,我决定把这件事告诉小彬哥哥。除了爸爸妈妈,他是我最信任的人。
“我很混乱呢。”我对着电话说。忽然之间,我很没有真实感,因为我根本没办法看见小彬哥哥的表情,他的反应到底是什么样子的呢?
“如果你现在可以在我身边就好了,我好想念你!好像自从和大家分开,我就什么都不会做,也什么都不会想了。”小彬哥哥默不做声地在电话的另一端听着,我好像只是在和自己讲话。
“蓝蓝,有些事情只能靠自己决定。”他终于说话了,语气平和,让人无法判断出他的情绪, “无论发生什么事,我都会在你身边的,所以无论你做怎样的选择,我都会支持你,守护在你身边。而事实上,我可以为你做的也就只有这个了。”
没错,每个人都有自己的生活,我不应该一有问题就只想到找他帮忙,我也该学着长大了,只是这十九年来我已经习惯于他的照顾,理所当然地依赖着他。
虽然那天我并没有明确答复路飞,但他好像当我已经答应了一样,一起上课,一起吃饭,一起看画展,一起听音乐会,有时候也会在他家的露台上听听他自弹自唱。我不得不承认他是一个天才型的人物,他不但会作画,还会作曲,因为我喜欢席慕蓉的诗,他为所有席慕蓉的诗都作了曲,一首一首地唱给我听。最让我感动的还是《天使之歌》,它总会让我想起那个灿烂的夜晚。
一开始,我的生活还是一切如常的,但自从有人突然发现我和路飞常常出双入对,流言蜚语很快就传开了。喜欢路飞的人很多,不喜欢路飞的人也很多,但这两派现在多了一个共同点——都不喜欢我。我的抽屉里开始出现一些写满恶毒话语的纸张,女生们在我背后指指点点,男生们看见我都避之则吉。
终于有一天,一个漂亮的女生跑来对我说:“你就是他的新宠啊,不怎么样嘛!我还以为是长什么样的狐狸精呢,原来就这么一个丑八怪!我告诉你,别得意得太早,很快他就会甩掉你的!狐狸精!慢慢等着吧你!”
我看着她姣好的容貌因为愤怒而变得有点扭曲,心里有的只是同情。
“她不是我的新宠,她是我的女朋友,是我爱的人,我是绝对不会离开她的,除非……她甩掉我。”路飞不知道什么时候到了,他从后面抱着我,冷冷地对那个女生说。
“像你这么多过去的人,我才不要做你的女朋友呢,不知道哪一天我就会遭到被抛弃的命运。”
我本来只是随便开个玩笑,他却当真了,抓着我的手说:“你站在这里等我,我很快就会让你知道我的真心的。”
然后他飞奔而去。
校园里的广播正在播着我最喜欢的《爱情万岁》。我喜欢它并不仅仅因为它旋律优美,还因为它背后的一段感人的爱情故事。我站在那里静静地听着,被百多年前的爱情故事深深地感动着。
“对不起,打断一下大家欣赏《爱情万岁》,我,路飞,想在这里和大家说三句话。第一句是我爱程梓蓝,第二句是我爱程梓蓝,第三句是我爱程梓蓝。梓蓝,我爱你,我会爱你比你的生命长久,但绝对不会比我的生命更长久,我是永远不会离开你的,除非你决定离开我。”
全世界好像在这一瞬间停止了,所有人都因为这一段疯狂的爱的宣言而停下了脚步。我不知道他们的感觉怎样,我只知道自己被深深地感动了。
“我会爱你比你的生命长久,但绝对不会比我的生命更长久。”——这是张小娴说过的一句话,它曾经让我感动了好久好久,没想到此时此刻路飞用这样的方式对我说出了这句话,我又怎能不被深深感动呢。
昨日已成废墟
只留下还在旷野里坚持的记忆
一直希望我能是天使
在俯仰之间 轻轻扇动着那
原该是我与生俱来的翅膀
巨大而又华丽 我洁白的羽翼……
我闭目试想 总还能剩下一些什么吧
即使领土与旗帜都已剥夺
盔甲散落 我 总还能剩下一些
他们无从占领的吧
诸如自尊 决心以及
那终于被判定是荒谬与绝望的理想
这尘世是黑暗丛林
为什么 我依旧期待黎明
应该还是可以重新再站起来的吧
我悄然自问 当遍体鳞伤的此刻
当连你也终于
弃绝了我 在此最最泥泞荒寒的角落
路飞在广播里唱着《天使之歌》,我知道无论何时何地我都决不会弃绝了他在那最最泥泞荒寒的角落的,因为我已经爱上了这个折翼的天使。
与路飞在一起总会有许多很浪漫的惊喜——漂亮的郁金香、可爱的维尼小熊、动听的情歌、美丽的画像——一切一切都是那么的甜蜜,他确实把我给宠坏了!
十二月,我开始期待着圣诞节的到来。
那一段时间我们迷上了一家酒吧,那里的钢琴演奏和鸡尾酒都让我很着迷。演奏者是路飞的一个朋友,叫简宁,长得非常帅气漂亮,酒吧里留连的女人们常常肆无忌惮地过去跟他搭讪。他是一个很安静的人,每一次的演奏都是如此全情投入,光是这一点就很让人感动。让人好奇的是,每次他弹的最后一首都是《爱情万岁》。他是一个充满谜团的人,从来没有人知道他的身世背景——他仿佛是一个没有过去的人。
平安夜的时候,我们在酒吧里听着简宁的《爱情万岁》,鸡尾酒里的酒精让我的脸庞微微发热。十一点半的时候,酒吧里的人开始热切地期待着倒数计时。路飞拉着我走出酒吧,拐过两处街角,隐隐约约唱圣诗的歌声由远而近,然后我们来到了小教堂的前面。
教堂里烛光柔和,给人一种圣洁的感觉,路飞紧紧握着我的手,静静地倾听着孩子们悠扬地唱着圣诗。钟声响起,圣诞节到了,路飞拿出一枚晶莹闪亮的戒指给我带上,然后在教堂前深深地吻着我。
我醉倒在无边无际的幸福里。
寒假假期里,日子过得很无聊,子谦自然是没有回来,小彬哥哥和子薇都因为要到野外写生而没有回来。所以假期一结束,我就马上回学校了。
为了给路飞一个惊喜,我并没有告诉他回校的具体日期。放好行李以后,我拿着亲手织的围巾来到名湖苑,打开路飞家的门,我看见的不是路飞而是一个穿着睡袍的美艳女人。
我的身体一下子变得僵硬起来,思维有半秒的停顿,然后我想起来了,是她——那个用银色跑车把路飞接走的女人,那天她戴着墨镜,看不清楚她的样子,现在我看清楚了,她约莫三十几岁,五官非常秀美,长得居然和路飞有七分相像。
“进来吧,看来你就是阿飞新交的女朋友啰。”她的声音很甜美,但冷冰冰的没有一点温情。
我想有什么好怕的呢,无论她和路飞什么关系,我最终还是要面对的,既然今天遇上了,就坦然处之吧。
“路飞在家吗?”我大大方方地进门坐下。
“果然长得挺漂亮的呢。难怪阿飞为了你,连法国都不去了。”她完全不理会我的问题,一边打量着我,一边自言自语。
“我不明白你在说什么,我从来就没有要求他不去法国。”
“你要是真的爱他,就不应该把他绑在这里,让他为了你放弃自己的理想。”她冷冷地抛下这句话, 就进房间去了。
“等等……”我正想追问清楚,路飞推门进来了。
他看见我果然又惊又喜:“梓蓝,什么时候回来的,怎么都没有告诉我?”
我还没来得及回答,美艳女子已经换好衣服走了出来:“我先走了,免得妨碍你和小女朋友亲热。”她在路飞脸上留下一个红红的唇印,提着手袋走了。
“梓蓝,你不要误会,她是我妈妈。”路飞连忙向我解释,“我妈在油画方面很有天分,很年轻的时候就已经成名,生了我以后还是常年在国外跑,很少回家。她是那种把事业看得比爱情重要的女人。”
有这样的妻子,难怪路远之这么反对儿子学画,如果连路飞都走了,就真的家不成家了。
“刚才你妈妈说你不打算去法国了,是真的吗?”我看着他的眼睛说。
“没错,她就是为了这一件事来的。”
“为什么呢?真的是为了我吗?”我知道他无法看着我的眼睛说谎。
“……”他不说话就是承认了。
我从来没想过自己会成了阻碍他追求理想的绊脚石,原来我们的爱情是要牺牲他的理想来成全的!
“我说过我是永远不会离开你的,除非你决定离开我。”他紧紧抱着我说。
“那我要告诉你,我决定离开你。”我忍着泪水,推开他,“你的理想和将来对于我来说都太沉重了,我没有办法承受。对不起!”
那是我第四次到机场送别心爱的人,第一次是子谦,第二次是子薇,第三次是小彬哥哥,第四次是路飞。为什么每一次到机场都是别离而不是重逢呢?
路飞说我会爱你比你的生命长久,但绝对不会比我的生命更长久。
其实我们都知道承诺就只是承诺而已。
看着飞机飞离跑道,有一分钟我很后悔没有答应和路飞一起去法国。
“我把送给你的最后一份礼物放在画室里。”
我回到路飞家,推开画室的门,然后忍耐多时的泪水终于夺眶而出——画室里放满了我最爱的郁金香,被郁金香包围着的是一幅油画——一个少女正在托腮沉思,她的嘴角带笑,脸颊上却泪痕尤存。
梓蓝:
这是我一直希望可以完成的画。
我记得第一次见到你的时候,你就是这么一个模样,像一个不沾人间
烟火的天使。那天大家都注视着我,只有你只是静静地坐在那里。本来我
对于上学一点兴趣都没有,但因为你,我每天都去上课,我告诉自己这样
做只是为了可以好好地观察你,好好地把你画下来。我发现你有夜泳的习
惯,我告诉自己这是一个观察动态的你的一个好机会,其实我是担心你。
看见你溺水的时候我紧张得快要疯掉了。我终于知道原来我一直都是爱着
你的!
可能是因为我从前一直都是画静物的,从不画人物,你各种各样的样
子我都可以画得很好了,可是你的双手我怎么画都不满意,所以总是无法
完成这一幅画,直到离别在即……
梓蓝,我曾经希望可以永远守护在你的身边,但你说的对,我的理想
和将来都太沉重了,现在我唯一可以为你做的就是希望你幸福!
爱你!
路飞
有人说快乐与别人分享可以得到更多的快乐,痛苦与别人分享可以减少痛苦,说这句话的人一定没有经历过真正的痛苦。痛苦是一种永远无法与别人分享的东西,当你发现即使向一百个人倾诉了你的痛苦还是一点用处也没有的时候,你的痛苦只会更深刻——因为那是一种带着绝望的痛苦!
路飞像是一个永远都无法痊愈的伤口,不断地隐隐作痛,只有在听着简宁的《爱情万岁》时候,我才可以稍稍平静一点。
“你知道爱情是什么吗?” 我对简宁说。
“……”
“爱情是一种很奇怪的东西。你追忆其它事情的时候,有时候会流泪但还可以笑得出来,因为痛苦之中总会有一点是让你很快乐的,你追忆爱情的时候就无论如何都笑不出来了,因为痛苦的固然还是很痛苦,就连甜蜜的也变得让你更痛苦。”
“……”
简宁就是这样,默默地听着,一脸的平静。这样子的他让我觉得没有负担。
在简宁面前流泪是一件愉快的事情,他不会问你为什么流泪,也不会露出同情的表情,他只是静静地坐在那里,静静地看着你。
有一天我对简宁说:“我不会再来了,泪水再多也有流干的一天,今天是我哀悼过去的最后一天。”
简宁说:“今天也是我在这里为你演奏《爱情万岁》的最后一天。”
那一天简宁弹得特别动听,也特别伤感。
大学二年级,我选修钢琴课,第一天上课的时候我惊讶的见到了简宁。他是学校新聘的钢琴课导师,也是音乐系的教授。
大家可能都没想到教授不是一个白发苍苍的老头子而是一个如此帅气漂亮的年轻人,一直到简宁逐个点名的时候,大家才回过神来。他点到我的名字时,表情没有丝毫的异样,好像我们从不相识。
他让我们各自讲一讲最喜欢的歌曲。
“我最喜欢的是《爱情万岁》。”我说。
“为什么呢?”他问。
“没有为什么,第一次听见的时候就喜欢了。”我淡淡地说。
女孩子多的地方,许多小道消息总会不胫而走。我不用刻意打听也知道了一些简宁的事情,他是美籍华人,在美国长大,很小就被发现有音乐天赋,十七岁就拿了博士学位,在音乐界是个出名的人物,我们学校特意从美国聘请他回来当一年的客席教授。
从来不晓得一个小酒吧里的演奏者竟有如此的身世背景。世界上有许多出人意表的事情,只是当真发生在你身上时,会有一种滑稽的感觉。
小彬哥哥说,一个人不愿意在别人面前,尤其是自己的朋友面前提起自己的过去,其实是一件很痛苦的事情。
于是我决定去找简宁。
他的工作室在音乐系系楼的最顶层,那里很安静,环境也很清幽,摆放着许多绿色植物与鲜花。
门是开着的,我没有进去,只是静静地站在门外,因为简宁在弹奏着《爱情万岁》。
简宁抬头的时候看见我,对我微微一笑。
我也笑了。
既然是朋友,对方是什么身世背景又有什么关系呢?
简宁还是很喜欢弹奏《爱情万岁》。每天傍晚时分,我都会呆在他的工作室里,闻着淡淡的花香,听着悠然的旋律,心境一片宁静。
初夏来临的时候,我已经基本学会弹奏整首《爱情万岁》,虽然总免不了犯些小错误,简宁说初学者可以达到这样的水平算是不错了。有时候他看我弹得兴起,会拉起小提琴为我伴奏。
“我从来不知道你小提琴也拉得这么好呢。”我惊叹道。
“我会演奏十几种乐器,不过钢琴和小提琴是我的专长。”他的语气像在叙述一件理所当然的事情。
“你学《爱情万岁》用了多长时间?”
“五天。”
天才果然是让人嫉妒的!
当一件事情已经成为习惯的时候,突然有一天你发现它发生了变化,你会有一种莫名的失落感。
简宁工作室的门虚掩着,里面传来的不是《爱情万岁》而是一首我从未听过的曲子,钢琴与小提琴清唱和鸣。短短的一段就已经让我深深感动了。
透过玻璃窗,我看见简宁弹着钢琴,一位美丽的陌生女子拉着小提琴与他的琴音和唱,看得出来他们已经合作多年了,他们的合奏是如此天衣无缝,他们的神态与动作是如此的有默契。
我站在那里静静地听着,心头突然泛起一种莫名的无奈与失落。
我忽然发现自己在不知不觉中开始依赖着简宁,这并不是我所希望的。
我开始常常带着啤酒到游泳馆,一个人静坐在泳池边,点上一支蜡烛,直到酒精开始让大脑无法思考时才离开。
从前我总是无法理解为什么会有人酗酒,现在我才知道大脑不受控制地工作确实是一件很痛苦的事情,你唯一可以做的就是用酒精让它停下来。
“为什么一个人跑来这里喝酒?”他还是找到我了。
我不说话。
他看了我一会儿然后很认真地说:“我们来比赛游泳吧。”
我静静地看着他。
他开始动手脱外套和鞋子:“我让你先游十五米。”
“二十米。”
“好。”
入水的一瞬间有一种旧友重逢的快乐。
我屏着呼吸,用尽了全身的力气在水中前进,感受着氧气在胸腔里一点一点的消失,窒息的感觉带来一种奇特的快感。
我太累了,我的大脑也太累了,也许让它永远地休息是最好的办法。
一双有力的手臂紧紧地抱着我,把我的头拉出水面。
我从未见过简宁像此时此刻的紧张,平时永远是风平浪静的脸,现在满是紧张与担忧。我突然觉得很好笑,像疯了一样大笑起来。
简宁看着我,然后狠狠地吻住了我。
“为什么吻我?”
“我要走了。”简宁给我披上他的外套。
“什么时候?”
“下个月。”
“一路顺风。”
“我的未婚妻从美国来找我。”
“我看见了,她很漂亮。”
“我们从小就是合奏的伙伴,长大以后好像很理所当然地就在一起了。”
“青梅竹马。”
“我来中国之前在筹备出版一张专辑。”
“恭喜你。”
“专辑里大部分的曲子都已经完成了,就只差一首,差一首能把整张专辑连成一体的灵魂之作,但是我苦思了三个月,一点灵感都没有。你知道所谓的天才最恐惧的是什么吗?就是突然发现自己没有灵感了,变得和普通人一样,你根本没有办法面对这样的一个自己。所以我逃跑了。”
“现在你的灵魂之作完成了么?”
“已经差不多了。”
“天才永远是天才,灵感休假完了还是会回来的。”
“也许吧。所以我也必须结束我的休假了。这是我的责任。”
“我明白。”
简宁走的时候我没有去机场送行。
我讨厌机场。
两个月后我收到简宁寄来的一张专辑,我再一次听到他的灵魂之作——My Love。
专辑里收录了两个版本的My Love,一个是钢琴和小提琴的合奏版,一个是钢琴的独奏版。在专辑的最后有简宁的一段话:
我的灵感并没有休假,只是我的灵感里面没有爱情,认识你和路飞,
看着你们的爱情,我才了解到这一点。我一直希望我不仅可以为你弹奏
《爱情万岁》,还可以为你弹奏My Love,因为是你让我的灵感里有了
爱情,也因为……你让我看到了爱情的样子。没有为什么,只是第一次
看见的时候就喜欢了!
我没有流泪,因为我的眼泪已经流干了。
期末考试结束以后,我开始着手准备搬离宿舍。我是一个喜欢夜间创作的人。刚来的时候,对环境很陌生,没有什么机会静下心来写东西,所以作息还比较正常。后来,我开始向一些报社和杂志社投稿,都被采用了,一段时间以后其中一些开始向我定期约稿,我晚上写作的时间越来越长,住在宿舍里也自然越来越不方便,所以决定干脆搬出去。
我在宿舍里收拾东西的时候,接到小彬哥哥的电话。
“在忙什么啊?”他问。
“在收拾东西呢。”我一边跟他说话一边继续收拾。
“收拾完以后呢?”
“去看房子,看看有没有合适的,要尽快搬过去呢。”
“真的要一个人住啊,不会害怕吗?”
“会啊,不过没办法呢,我也想有人和我合租,但是找不到合适的。”
“有一份礼物送你,让它陪着你,你就不会害怕了,现在已经到你宿舍楼下了,你下去签收吧。”
我将信将疑的挂了电话来到楼下,四处张望,哪儿有什么快递员啊,正想打电话问个清楚,突然有人从后面拍了一下我的肩膀,我一惊,回头一看,竟然是小彬哥哥!
看着他一脸等看笑话的样子,我恨得牙痒痒的,真想狠狠踢他两脚。
“你怎么突然跑来啦,不是说有礼物吗,礼物呢?”
“礼物就是我,我就是礼物。”他笑嘻嘻地说。
“现在,你在我心目中的可信度是零。你就算告诉我一加一等于二,我也不会相信的。”我狠狠地瞪了他一眼,转身就走。
“好啦,坦白从宽。我已经申请休学一年,要来这边做一个工程。”
我再次被吓了一大跳:“休学?还做工程?你不是学美术的吗?”
“现在还是学美术啊,不过转系了,很早以前就已经转读艺术装潢了,我没跟你提起过么?”
也许有吧,只是那一段时间我不是忙着写稿就是忙着恋爱,很多事情听过了就算了,也没往心里去,况且我以为他只是说说而已,哪料到他真的就转系呢?
“对不起。”我很内疚地说。
“没事。用不着说对不起。”他摸摸我头发。
“为什么休学?”
“我接了这里一家公司的包装项目,所以就休学过来了。”
“休学?要休多久啊?学校同意吗?还有你家里呢?”
“大概一到两年吧,所有人都同意了,而且你家里也同意了。”
“我家?关我家什么事嘛。”
“当然有关系啊,没有你家同意我们怎么一起住啊。还有,我也打电话给子谦‘请示’过了,他也同意。”
我简直目瞪口呆,无言以对。
原来要张罗一个家,确实不是一件很简单的事情。千挑万选后定下了房子,然后张罗布置了一星期,才总算有了一点像家的样子。
安顿好一切以后,小彬哥哥负责的项目也正式开动了,他每天或是关上房门搞设计或是出门看工程的进度,忙得不亦乐乎。
我也开始动手整理一些文稿以及发表过的文章,因为有一家出版社表示希望我发表过的文章整理一下,再添加几篇小杂文,出版一本小册子。
我们都是喜欢在夜间创作的人,他房间的灯常常开得比我的还要晚。
刚开始,我写困了就爬上床睡,后来写得兴起,困了还勉强支撑着继续写,常常写着写着就趴在桌子上睡着了,运气好的时候,小彬哥哥看到了,会把我抱回床上,运气不好的时候,就要腰酸背痛一整天。
八月初,我把整理好的文稿拿到出版社。总编是一个不苟言笑的中年男人,叫亦风,体型依然很标准,脸上的皱纹也隐藏得很好。
他接过我的文稿,随便翻了翻,拿出一支烟,点燃,抽了两口,才说:“花哨有余,底子太糟。两天后这个时间拿二稿来吧。”
从头到尾连看都没看我一下。
我拿起文稿,挺直腰背,大步走出去。
一个青年男子追了上来:“程小姐,有空说两句吗?”
我停住脚步,转身看着他。
“你好,我是亦总编的助手,莫天,叫我阿天就可以了。”他的笑容很灿烂,很阳光。
我的心情本来糟透了,但看着他灿烂的笑容,脾气就发不出来了。
“有什么事吗?”
“也没什么大不了的事情。其实,亦总编并不像外表看起来的不近人情,他只是比较不喜欢说话。他看东西的速度很快,看似随意,其实是很认真的。”
他飞快地为亦风解释了一大堆,看着他认真的表情,我的气又下了一大半。
“好吧,我想我明白你的意思了。阿天,下次叫我梓蓝吧。还有,谢谢你。”我还给他一个大大的、灿烂的笑容。
其实我刚入行没多久就已经听说很多关于亦风的事,文坛鬼才,过目不忘,我行我素。亦风虽然恃才傲物,他的话还是大有道理的,我静下心来重观自己的文稿,发现确实有华而不实的地方,就一一作了修改。
第二次拿文稿给亦风看,他依然随便翻翻就扔回给我:“小修小补,成不了气候。”
第三次,他根本看都没看就扔回给我:“不会再有第五次了。”
我从来没有被如此轻视过。我一定要写出让他惊叹的东西。
我把自己关在房间里,苦苦思索,写了又写,修改了再修改,可总觉得少了一些什么。我曾经研读亦风的作品,里面有一种让人心折的东西,是一种属于灵魂的东西,但我总是无法做到这一点。
最后终于怎么也写不下去了,我决定出去走走。
大街上人来人往,热闹得很。
我漫无目的地独自走在大街上,什么也不想,什么也想不出来。
我听见有人在唱圣诗,抬头一看,原来竟然不知不觉走到了小教堂的前面,里面烛光掩映,一群孩子在里面练习唱圣诗,歌声柔和甜美。我呆呆地站在那里,往事历历在目,果真是人面不知何处去,桃花依旧笑春风!
下雨了,一滴、两滴,淅淅沥沥地,我站在雨里,全身湿透,脸上有液体滑落。
教堂里的人都走了,门也关上了,我想我也是时候回家了。于是我在大雨中走回家。
小彬哥哥被我吓了一大跳,飞快地把我拉到浴室,为我放了一缸热水,准备好洗换的衣服,准备姜汤。
半夜里我还是开始发烧了,迷迷糊糊地又开始做噩梦,梦见自己在一个黑暗里拼命地奔跑,但不知道为什么要跑,也不知道要跑去哪里,四周黑得伸手不见五指,我是那么的孤立无助,充满了带着绝望的恐惧。
“蓝蓝……蓝蓝……”有人在叫我的名字,我挣扎着要醒来,可是无论如何都睁不开眼睛。
有人在给我水喝,让我吞了一颗药,然后我又睡过去了。
醒来的时候,天色早已大白,小彬哥哥就趴在我的床边,看样子是整整守了我一夜。
“蓝蓝,你醒了。”他说。
我一动就把他给惊醒了。
他拿来毛巾为我擦汗:“昨晚做噩梦了么?”
我点点头。
“还是那个梦么?”
我点点头。
我本来已经有好几年没有做这个梦了,没想到它突然重新出现,而且这一次情况更严重,即使开着灯睡,我还是不断重复着同一个噩梦,最后尖叫着醒来。我开始对睡眠产生恐惧,害怕一睡着就做梦,小彬哥哥的睡前故事也起不了作用。
小彬哥哥常常因为陪我而不得不趴在我床边睡。
“上床和我一起睡吧。”我说,“这样我一做噩梦,你就可以马上把我叫醒。”
小彬哥哥的怀抱很温暖,很舒服,很有安全感。靠在他的怀里睡,我竟然没有再做噩梦。
有一天,阿天打电话给我,说亦风邀请我和他一起到另一个城市参加一个全国知名作家的交流会,费用由出版社出,因为我是以亦风助手的身份去的。“亦总编的一本书就要出版了,我必须留在这里安排最后的一部分工作,而亦总又必须有一个助手随行,亦总提出邀请你作为他的临时助手,希望你能同意帮这个忙。”阿天的语气很诚恳,让人无法拒绝。更重要的是,这次是一个学习的好机会,所以我很爽快地答应了。
与亦风同行实在不是一件愉快的事情,他总是冷冰冰的,面对如诗如画的风景也是无动于衷,一路上少有片言只语。
交流会为期六天,前两天是各大名家的演说,第三、第四天是共聚一堂的讨论会,最后两天是自由交流时间,所有活动都是很自由的,你喜欢参加就参加,不喜欢参加也可以,有几次演说还有时间冲突,只能挑自己最感兴趣的听。
我和亦风马不停蹄地听了两天的演说,其中有一场是亦风自己的演说,还有一场是路远之的演说。在路远之身上我居然没有看到一点路飞的影子,看来路飞还是比较像妈妈,长得比较秀气漂亮,向较之下,路远之的长相很是粗犷,高大粗壮,声音很宏亮,满是豪迈之气。我想象他和路飞的妈妈站在一起,俨然就是一副张飞配貂蝉的样子。
晚上回到酒店,我们在亦风的房间里通宵达旦地纪录整理,其实基本上只是我一个人在整理,亦风只是不断地写,也不知道他到底在写什么。
第二天晚上我终于熬不住趴在桌子上睡着了,也许是太疲倦的关系,居然一夜无梦,只是醒来以后腰酸背痛得要死。回头一看,亦风已经在吃早餐了。
讨论会上,平时难得说一句话的亦风居然和路远之争论起来,两人各执己见,互不相让,最后因为时间限制才停了下来。
散会以后路远之走过来,满脸笑容,亦风居然也笑了,恍如故友重逢。
“亦老弟,没见一年又精进许多啊。”路远之大笑说。两人果然是认识的。
“可惜仍是未能迎头赶上。”亦风微微一笑。
路远之又大笑。他转头看见我,仔细打量了一下,露出一丝诧异:“请问这位是……”
“我的助手,程梓蓝。”
“程梓蓝……程梓蓝……”路远之喃喃自语道。
“冒昧问一句,程小姐可认识小儿路飞。”我没想到他会知道我和路飞的事情,突然被他一问,不知该如何回答。
我努力使自己看起来镇定自若:“路飞曾经是我的同学。”
路远之笑了,笑得很奇怪,看来他知道的比我想象中多得多。他虽然没有再追问下去,我还是有一种被洞悉私隐的难堪与不悦。
晚上我躺在床上给小彬哥哥打电话,响了很久很久,居然没有人接。我卷缩在被子里,不安的情绪开始蔓延。
同样的梦又开始了,漆黑、奔跑、绝望,我开始尖叫、挣扎,我甚至拼命地告诉自己快一点醒来,醒来就没事了,可是我就是无法睁开眼睛。
“程梓蓝,程梓蓝……”有人在叫唤的我的名字,一双有力的手在摇撼我的身体,我终于清醒过来——是亦风。
我本来应该说些什么,至少问问他为什么会在这里,可是我已经没有力气说话了,我只是下意识地紧紧地抓住亦风的手,不愿意放开。
我再次醒来的时候,亦风趴睡在我的床边,紧紧握着我的手。
我以为看见亦风会觉得尴尬,但是他依然一副冷冰冰的样子,好像什么都没有发生过一样,我反而悉然了。
下午,亦风突然决定不参加余下的活动,要到郊外登山。他好像早有准备,回酒店换上一整套登山的行装。我一点准备也没有,临时买了一双运动鞋换上就出发了。
一直到傍晚时分,我们才到达山顶,山顶有一家不错的旅馆,布置得非常清幽雅致,房间也很干净整齐。
放好行李以后,亦风带着我绕到酒店后面,原来那里还有一条小径往更高一点的地方。我们沿着小径上行,拐了一个弯,是一处小小的平地,躺着一块形状奇特的大岩石。亦风非常熟练地爬上岩石,眺望远方,无奈我的一身打扮束缚着手脚,看着岩石,一点办法也没有。
亦风站了一会儿,低头看看我,突然伸手把我拉了上去,然后紧紧挽着我的腰。岩石上可以站立的空间很小,本来仅可容下一人,亦风把我也拉了上去,自然不得不紧紧挽着我的腰让我不会摔下去。一切想来是理所当然,但是真正发生了,就完全是另外一回事。我心跳得飞快,身体因为紧张而微微发抖。
“站在最高处看待万物,你总会有意想不到的发现。”亦风缓缓说道。
确实从最高峰俯览一切,你会发现世界完全是另外一个样子,也许本来在你眼中是一处绝无生路的死角,跳出来从高处一看,那只不过是一个小小的拐弯点。
我终于明白他的作品为什么总有一种奇异的魅力,这种从最高点看待万物的胸怀正是魅力的源泉。
夜色渐深,山风吹来,凉意越来越浓重。我们回到旅馆,亦风说:“梳洗完到我房间来一下。”
我洗完澡,来到亦风房间,他说:“你困了就上床睡吧,不用管我。”
我躺在床上静静地看着他。
他长得其实很儒雅,飞扬的眉毛,明亮的眼睛,挺挺的鼻子,薄薄的嘴唇,紧紧抿着,是一个很坚定的人。这样的人,如果可以温柔一点,一定会迷倒许多人吧。
我暗暗叹了一口气。
他转头凝视着我,走过来,紧紧握着我的手:“安心睡吧,我会一直在这里的。”表情与语气竟是如此温柔!
打开家门的一瞬间,我有一种想哭的冲动,因为累了。也因为太累了,我只能无力地放下行李,躺倒在沙发上。
小彬哥哥坐到我身边,为我理顺凌乱的头发。
“对不起。”他充满歉意地说。
“为什么说对不起?”我闭着眼睛,没有看见他的表情,只是从他的语气判断着他的情绪。
也许……我当时是应该睁开眼睛的。
“这几天晚上都在外面工作,没有给你打电话。”他的手温柔地抚摸着我的前额。
我点点头,没有力气再说话了。
他把我抱到浴室,里面已经放好了一缸热水,衣架上摆着洗换的衣服。
那天我躺在他怀里很快就睡着了,而且睡得很安稳。
第二天,我开始全情投入到写作中。
亦风对我的文章虽然还是有点不太满意但总算通过了。我的第一本书在第二年的一月出版。
子谦听到这个消息,在电话的另一端长长地吹了一声口哨。他说:“我真想马上飞回来抱你一下。”
子薇说:“我代我哥飞过来抱你一下,帮你庆祝庆祝。”
我以为她只是开玩笑的,没想到第二天她真的来了。我打开门看见她的一瞬间,惊讶得差点要尖叫出来。
“其实我是要到这边写生,回去要交功课的。”子薇解释说。
我才不管什么功课呢,我已经有好久好久没见过老朋友了,突然重逢,那种高兴与兴奋简直无法形容。
我们有说不完的话,小彬哥哥根本无法插嘴。家里只有两个房间,本来子薇要出去住旅馆,我极力挽留她:“和我挤一挤就是了,反正我们正好可以促膝详?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