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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 今天情人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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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一个不爱我的女人进派出所,值得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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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
发表于 2008-10-1 19:30:20 | 只看该作者
有人说过:男人是用来专门对女人使坏的,女人是用来专门对男人好的。
这句话使我相当愤懑:Q
12
发表于 2008-10-2 11:24:38 | 只看该作者
谁对谁错。。过路人不知道。。
只有楼主你跟当事人知道。。
但是。。当爱情没有了。。其实狠。。是对你好。。也对她好。。
没有了的东西。。就应该狠狠地断掉,不留任何感觉!
13
发表于 2008-10-2 11:29:47 | 只看该作者
看了三楼的回复,我不想说任何话了。
14
发表于 2008-10-2 11:46:15 | 只看该作者
原帖由 尤杜拉 于 2008-10-1 13:27 发表
我们政治老师说:
看问题要分清内外因,要透过现象看本质:time:





我们政治老师还说。

对待某一事物的矛盾时。
要先看主要矛盾。
当主要矛盾存在两个方面时。
要先看主要矛盾的主要方面。

这些话果然很有道理。




楼主和3楼说的话已经分不出谁对谁错了。
因为情节中的被害者都是自己。

真的。
太片面了。
15
发表于 2008-10-2 12:44:59 | 只看该作者
我彻底无语:Q :Q
16
 楼主| 发表于 2008-10-5 20:09:24 | 只看该作者

回复 3楼 的帖子

我发帖的,我就要负责来说一句话。

三楼就是我曾叫她“宝宝”的人,不要用这种自以为能招来女生同情的第三者口吻来说吧,有事情应该自己站出来,我知道这是你在白的无数个马甲的其中一个,因为IP,更因为你死也不会花钱去寝室外的地方花钱上网的,因为那样你觉得不值得,哪怕我和你在一起时,也一样,来去两个半小时的车程也不值得你来车站接我一下,一次都没有,唯一一次有人接,也是小玲。

我就是在你心中从来都不重要,而不像你一直坚持逼我说的那样把我看的很重要。总有一天你会长大懂得这一点,只是我们已经不再是一对。有些遗憾吧。

我花了很大的代价终于从你口中找出了真实,你的那个无声的摇头。你说的包养,你说的脚踏两条船,随你说吧,我受得了,远远没有之前让我心痛到失去意识昏倒那次难受。我也已经不是当初那个清纯稚嫩的只谈过一两次恋爱,没受过伤的男孩了,事实就是社会是优胜劣汰,没什么真实的永远,对方没有把我看的那么重要,就不要把自己的价值想象得那么重要,就不会把对方看的那么重要了。

你做的那些令人不齿的事情,我就不说了,不然变成两人在白上互相攻击,就玷污了这块地方,自己想想,如果有人不断地每天在你面前提你前男友的点点滴滴,你能把前男友忘了么,我不会那么做,虽然你没有忘了他们,还是能说出当初和他们的点点滴滴是因为你的记忆很好。

我的记忆不好,有些东西会记不得,所以每次你说我以前说过怎样怎样我都认,但是,我心里很多次不好受,你明知还要勉强我,你对我说这是应该不勉强的。但是,感受就是感受,不是我们希望他怎样就怎样的。若你要说我这样是因为不爱你,我只能说那句我无数遍重复的话,对不起,我尽我的全力努力了,还是没能爱你到什么都忘不了的程度。

你说你不会再来论坛看,这是和我赌咒发誓两次之后的第一次写出来的。从口头到了笔头,会有什么改变么,也许会长些,也许会短些,但是你还是会来的,因为你是你,因为我对你的了解比对自己的了解还多。我不知道我之后会做什么,但可以肯定你之后会做什么。也许,你和我的区别就是你的一切都比我更有目的性。

看到了也不用太在意,你和我已没有那样的关系,一切的只是文字,你的圈子也不会有人看到,你在你的圈子的形象还是当初那个受伤的女人,在你父母面前还是没有男朋友过的清纯小女生,就算我在你家楼下闹得这么大,你关心的就是你爸什么时候会回来,千万不能让他发现我,一切的一切,都是那么可笑,等你爸妈知道全小区的人都知道我和你的事情只有他们不知道你的时候,也许你会考虑当初就说出去会怎么样。

我从初三到现在八年左右的信念,再一次念起:

路在脚下,快乐在手中,只是我们的选择不同
17
发表于 2008-10-7 13:45:14 | 只看该作者
老实说,不值得,但是你控制不了自己的行为不是?
18
发表于 2008-10-7 18:45:06 | 只看该作者
如果爱到互相怨恨。就彻底离开好了
19
发表于 2008-10-8 19:13:55 | 只看该作者
既然曾经在一起过,

就没必要彼此中伤啊 ,

那是对对方的伤害,也是对自己的否定,

就算从此不相往来,也没必要闹到这个地步

好聚好散,也算功德圆满了。:)
20
 楼主| 发表于 2008-11-15 00:32:05 | 只看该作者

回复 19楼 的帖子

说这话的人欠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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