追忆白。
标题:
【赵赵】内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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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莫岭
时间:
2010-2-4 23:33
标题:
【赵赵】内衣
短篇的小说集《内衣》,作者是赵赵。
之前在某个广播录音中听到其中一篇的阅读,就记挂在了心上。
沈逸芳算是老行尊,我与她有过一面之缘。
欣姐说沈是中国广告界第一或第二批创意人员,到今日已鲜于江湖露面,偶然出席PARTY,也拣正式的、酒会式的,来个惊鸿一瞥。若无主席台,就戴嘉宾胸花,若有主席台,基本可敬陪主席台末座。
不要小看末座,这就是江湖地位。多少人想坐那张小板凳,却只有在台下观众席上巴巴鼓掌的份儿。
我比欣姐低五届,但她却偏转航向转做客户部,问她为何,她总是手一挥:“去去去去去,不要在我面前催人老。”然后被自己逗得吃吃笑。
欣姐说,创意是年轻人的玩艺。或者,是自认为年轻的人的玩艺。
我入行不到一年,很渴望了解前辈的经验。
但欣姐还说:“沈逸芳虽然资格老辈份高,但把业绩摊开来说话,她无甚佳绩可言。她入行时已经三十啷铛,又无经验可谈,但是,其姿色在此行业里算是颇佳,所以,她嫁得当时‘瑞得广告’的老板,自此扬名立万。”
我听得津津有味:“后来呢?”
“什么后来呢?没有后来”,欣姐说:“后来,她一直以指导的身份做创意,如那个TEAM获奖,她是领路人,如不获奖,是TEAM里的人素质低下。”
我当然不会以为欣姐根本不把沈逸芳放在眼里,我没有那么天真。
那次就是在“京成大厦”顶层,我与欣姐喝咖啡时,见到了沈逸芳。传说中的沈逸芳。
欣姐虽然有老江湖的油滑,但品味独特,独沽小资一味。她从来不去连锁店式咖啡厅,要喝就到五星级酒店,在城市的高空,俯瞰芸芸众生。
我本没有注意旁边急急走过的艳妇。但欣姐先是把脸迅速扭对着窗玻璃,又马上自觉不妥地转回,扬声叫:“逸芳。”
那穿着一身宝蓝色套装的艳妇受惊似的回过身来,戴一付巨大的墨镜,夸张得令我想笑,却又因清楚听到“逸芳”这亲密称呼而收敛。
沈逸芳摘下墨镜,拼命张大细长双眼,同时一双烈焰红唇也配合张开半晌,才疾走两步,上得前来,抓住欣姐的手:“欣欣!好久不见了欣欣!”
我没想到欣姐与沈逸芳这样熟,也没想到沈前辈表演如此套路化。
欣姐说:“坐一会儿?不急吧?”
“还好”。沈逸芳从容落座,前额的发帘吹得纹丝不乱。
“这是雪个,我师妹,现在我们公司做COPYWRITER。”欣姐对我很尊重,第一时间作介绍。
“这就是大名鼎鼎的芳姐,快叫人”。
“芳姐。”我连忙点头示意,还想:要不要握手?
前辈坐下后就很端庄了,刚才那付“疾走罗拉”的形象荡然无存:“雪个?好‘硌’的名字。”很亲切。
“最近好不好?”又问欣姐。
“没你好就是了,你看你,养尊处优,横行乡里。”
奇怪,欣姐与沈前辈很有平起平坐的气派,而且,我直觉到空气里一股叫做“不和”的味道。
沈逸芳起码应有四十岁了,已经有点不太好控制的微胖,但四十岁的女人,丰腴才可叫风韵犹存。化偏重但不过分的妆,强调唇部的红艳,使得整张脸看起来气色倒是真不错。纤眉细眼,鼻头与嘴巴偏大,所以嘴唇很有经验地抿着,看得出是对自己的优缺点钻研过。我倒看不出她年轻时所谓的“姿色颇佳”,有点女人男相倒是真的,相书上说,这是一种贵人相。
两人闲扯淡,气氛反而不如刚才招呼时亲密。
“常过来吗?”沈问。
“是,你呢?”
“我也常过来,不过怎么从来没见过你?”
“我也没见过你呀。”
半晌,沈逸芳突然转向我:“现在做创意,最渴望什么?”
我想想,答:“最渴望假公济私,将创意统统想在国外,到我未到过的地方免费走走。”
沈微笑,倒真是媚眼如丝。终于,沈逸芳的手接触到皮包:“我还有事,先走了,有空一起喝酒,BYE,小妹妹。”她特意对我招呼,我连忙直直身子。
“这女人,了不得。”
我看着欣姐。
“我与她,半个仇家。”
“怎样?”
欣姐仰天大笑:“还能怎样?为名为利呗?怎样?”
“不是为情就好。”
“去死吧你”,欣姐打我的头:“她贵庚?我贵庚?”
后来我才知道,当年,欣姐就是沈逸芳TEAM的一员,她的全部心血,被沈逸芳纤手一挥摇摇袅袅归为己有,她愤而离去,誓不做创意。
“什么叫半个仇家?”
“哼哼,李意文是她介绍给我。”那就无言以对了,李意文是欣姐的革命伴侣。
沈逸芳手腕真高明啊,先发了终身依靠给欣姐,又在事业上对她大加贬踩,令欣姐骂不得急不得,一口恶气吞在肚子里多年,最可气是她与李意文偏偏又花花世界鸳鸯蝴蝶恩爱得了不得,所以沈逸芳这个恩人这辈子还当定了。
因为偶遇沈前辈,我与欣姐此次高空作业饮咖啡再次以别人为主角。我那档子事便隐在肚里未讲。
平日在办公室,也有机会与欣姐倾诉,但此事,我不知如何开口。
不,我不想跳槽,我与欣姐合作无间,年纪虽然轻,但有她罩着我,创意部谁都要让我三分。我知道自己年轻急进,但这是拿真本事吃饭的年代,如果他人在创意上胜我,我自然也会衷心鼓掌。
广告业万多间公司,能进入“吉通”是我的造化,那些小公司的苦苦挣扎我们自然不放在眼里,但钟良辰的公司虽不是4A,也绝非等闲。我便是怕与他的交往让欣姐以为不妥,所以准备先流言一步知会她。
良辰与欣姐是旧识,但关系似乎一般。他们这些广告业的中流砥柱,基本都从“瑞得”入行,学成一身本领后,才出来各霸一方。良辰对欣姐从未加以评论,但越是不评论,似乎
越表明不欣赏。
我为良辰的公司作过一个案子。那是在我百分百确认与我公司不存在商业冲突的前提下接的单。酬劳是那样理想,我为什么不做?当然做完之后,我也想不出理由张扬。我与良辰及他的同事吃过一次饭,开过三次会,提案一次过,货讫两清。但在之后一个月里,我很期望接到他的电话。我并不了解他,只知他被称作广告界第一美男,只知与他相处轻松愉快,只知喜欢他的笑容与声音。当然,我印象深刻的不仅外在,还有他的沉静与礼貌,谈吐恰好,绝没有一般有几分姿色男子所常见的轻浮。空等了一周后我想:我虽然升得快,但毕竟是新人,他如此资深,何种人未见过,干嘛会对我留下印象?给我打电话说什么?想到这里,心情略平。
所以再次偶遇时,大大方方招呼。我们与各自同事吃饭,正是不方便说话的时刻,但他偏偏慢慢走了过来。
“雪个”,他很自然坐在我旁边,身旁的女同事脸色已经兴奋。
“吃饭?”我问废话。
“是啊。”他对桌上人点头,我不觉得应该介绍,谁不认识他?
“周三的BH公关会,你会去吗?”
“不会吧,应该是欣姐去。”我有点紧张,其实也颇有些得意,话极少,怕给人看出什么来。
他也不方便再说,起身,又转回来小声问我:“我发过邮件给你,为什么没回?”
我很意外地小声回答:“没有收到啊?!”
那顿饭我吃得有点恍惚,女同事追问:“你认识钟良辰?他居然过来主动与你讲话?”
我只好说:“奇怪吗?都是同行。”
邮箱里确实空空荡荡,我想了想,决定主动给他发信,新建另一个邮箱,告诉他只用来接收他的信件。
他回复得很快,约第二天晚饭。
我对着显示器想:这么正常的约会,真无趣啊。一见钟情也这么无趣啊。
欣姐每一称呼钟的公司,即称“敌公司”或“匪公司”,我现在与匪头目烛光晚餐,并且进展顺利形势喜人,怎么能不惹火她?
我问良辰:“为什么你著名的条件大好,至今孤家寡人?”
良辰:“这还用问为什么?只有一个原因。”
“啊?性取向的问题?”我答。
“取你的头”,他狠狠拍了我一下,“只能说明我洁身自好,宁缺勿滥。”
年轻就是这一点吃亏,他们都爱打我的头。
我觉得幸福,钟良辰就好象一直守身如玉地等在那里,等我到来。他比我大整整十岁,这样轻取“钻石王老五”的山头,呵呵呵我对自己说不要太得意啊。
“你跟欣姐同事过吗?”
“很短,不到半年吧,她来时我已快离开。”
钟良辰嘴巴紧,听不到他对任何人做不好的评判。
他的家如同图书馆,我们的约会内容只要进行到家,便是各自闷头读书,翻看资料。他后来要求为我办一张家庭图书证。
我总觉得生活不可能这样一帆风顺,凭什么好的都给我得了呢?终于,欣姐招我进她办公室。
她单刀直入:“你与钟良辰一齐?”
“是这样,欣姐”,我不过谈恋爱,又不是做贼:“遇见沈逸芳那次,本来就想告诉你。”
她脸上有个古怪笑容:“你以为我反对?”
“你不反对?”
“我反对何来?关我何事?”
我无以应对,但,太奇怪了:“喂那请问你脸上那算是什么表情?恭喜?”
“没有。我恭喜何来?”
我有点着急:“什么意思嘛?”
欣姐在椅上摇来晃去,慢吞吞地说:“其实呢,这件事我也知道一阵子了,一直在做剧烈的思想斗争。”
“你斗争什么?”
“哼哼年轻人,”她那个笑简直讨厌极了:“我做思想斗争,是因为有些陈年旧事,不知道该不该告诉你。但是,因为是朋友,我还是决定做一次恶人。”
“你知道钟良辰什么把柄?”
“没有。什么叫把柄?我连是非观都没有。但据说你的恋爱谈得蛮认真,所以我不想别人添油加醋地与你说。”
“说吧。”我不信钟良辰是同性恋,我验过货了。
“钟良辰当年是沈逸芳的老情人。”
我无反应。
不是说我知道这件事,而是这件事我太不知道,来得太过突然,我不知如何反应。
“那时钟良辰与你现在差不多大,沈逸芳结婚不过两年,比钟大十岁。但就爱上了。”
“很多人知道吗?”
“老一辈广告人无人不知。”
“后来呢?”
“后来,钟良辰要沈逸芳离婚与他走。”
“小说情节?”我笑,很勉强地笑。
作者:
莫岭
时间:
2010-2-4 23:34
“可不是。沈逸芳挣扎万分,最后一咬牙——”
“怎样?”
“与钟良辰分手。”
“她对他不是真的?”
“不是真的何必挣扎?她爱他是一回事,可与一个比她年轻十岁的男人白手起家,换你,你肯吗?”
我算算,比我年轻十岁的,现在应在读初中一年级:“不”。
“正确”。
我被一种剧烈的情绪控制住了,酸的,冷的,痒的,然后是晕的。
“之后钟良辰再未与任何人一齐过,直到前一阵传言他找到沈逸芳第二,我没想到是你。”
“谁是沈逸芳第二?”我急了:“她拿什么跟我比?”
欣姐看着我:“怎么了?吃干醋呢?”
“没有。但没这么比的。”
“我告诉你,是因为我担心你,我担心钟良辰真把你当替代品,如是那样,我替你不值。不过,”她仍然笑着:“据我这些年来的观察,他不是糊涂人。”
“咦,你观察他干嘛?”
“八卦啊!他俩当年的约会,唯一不避我。当年沈逸芳拿我当自己人,可惜,二人分手后,她觉得我知道太多,反而对我作恶,心虚得不得了。”
良辰比我大十岁,那么,沈逸芳比我大二十岁。拿我与她比?
欣姐说:“如是真的恋爱,钟良辰值得,他用情够专,只要他是真的心无杂念。”
沈逸芳?从头看到脚,也不像能给人什么杂念的。
那晚与良辰在一起,心事闪烁。
原本良辰若无其事递给我一把门匙。
“干什么?”我瞪起眼睛问。
“图书馆钥匙。”他眨眨眼。
他真好看。沈逸芳当年迷他时,他更年轻更有魅惑力吧。
我不想在这件事上兜圈子:“我认得沈逸芳。”
“噢”。他只点个头。
我只好继续说:“你与她,还经常联络吗?”
他想了想:“五六年没有了吧?大概是。偶然遇到过两次,”他喝汤,然后才又说:“真怪吧,想见的时候,天天可以见,不想见,就真的再也见不到。”
我听不懂这话里的情感倾向。
“你也不知道她长什么样子了?”
“胖了吧?”他真的像在说一个不相干的人:“年纪也到了,不好控制体重了。她年轻的时候就不瘦。”
终于,年轻的我忍不住那句问话:“我与她年轻时是否有相象之处?”
他惊异地看着我,一付“你开玩笑”的可爱表情:“当然不,你看你,傻里傻气,还自以为厉害,典型的波大无脑。”
我的心里一块大石落地。
我把图书馆钥匙小心收好,那以后将是我的家。
“我可不可以问你最后一个问题?”
“请。”
“你怎么会与有夫之妇来往?”
这么严肃的问题,他居然头也不抬地答复:“年轻呗。现在你给我钱我也不会。”
我明白。
他没有拿我与沈逸芳比,因为他早已忘掉沈,是别人在记得。
也许当年,那是一段轰轰烈烈的爱情,但,那是另外一个故事。
我想要的,就是良辰这样已经活得明白剔透的人,沈逸芳是他的成长之路。
我不是心眼窄的女人,我很谢谢与沈前辈能有千丝万缕的瓜葛,我要谢谢她曾经与良辰的不现实的爱情,才会令我今日坐享其成。
才成就了我的现世安稳。
作者:
莫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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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0-2-4 23:34
那天在酒吧里,我失魂落魄地喝完第三瓶faber后,有人悄悄把我拽到一边:“一个月前,我见到李辉与一个女孩手拖手在街上走,是晚上。我坐的出租车从他们身边过,两个人都很高兴的样子。”
我更加失魂落魄,遂要了第四瓶。
我近来有点喜欢faber,是一种淡香槟,度数不高,只有十度多一点,还比不上啤酒,但因为带气儿的缘故,“上头”很快,半瓶下去,就晕了。
一个月前,李辉去参加小学同学PARTY,认识了小学同学的中学同学刘晶,第二天,他便要与我分手。
太没面儿了。
我说:“你神经病啊?你认识她超过24小时了吗?你与我在一起四年,你想清楚再说话。”
李辉说:“那好我想一想。”
我把这件事当作他众多艳遇中的一桩,不去想,不去让自己生气,不去搭理,让它自生自灭。
与一个人在一起,如果以一生一世为目的,就要学会这些眼不见心不烦的功夫。与李辉在一起,这些考验我功夫的事件,时不时就会涌现出来,我慢慢有点习惯。
第二天,我若无其事打电话给他约晚饭。
他有点生气,有点讶异:“你干什么小米?不是说让我好好想一想吗?”
咦?这么大件事吗?我说:“边吃边想也可以啊。”
李辉近些年来越发没有幽默感:“小米,你不要开玩笑。我这次是真的。你容我想一想,我们这周不要见面好不好?”
我有点下不来台:“吃完今天的饭再想吧。”
他的口气有点嫌恶:“我对她也说,我要一个人静一静,想一想,她就说‘好’,什么多余的话都没有。小米,你不要恃熟行凶。”
我也生气了,他凭什么拿我与一个相识刚过24小时的陌生女子相比?“啪”地摔掉电话。
丽时说:“你应老实一点,不要缠他,他这次恐怕有点不对劲。”
“哼”,我不屑:“有什么了不起?就算他与我分手,那是他的损失。”
“你不要嘴硬,他如与你分手,你不难过吗?”
我不知道。我无法想象。
也许经过太多风雨,我与李辉都未分开过,我不相信“阴沟翻船”事件。
但我没再上门给李辉羞辱,我上班,下班,与朋友吃饭,生活如常。开始的一两天过得很平静,到第四五天,心里突然被巨大的恐慌和哀伤笼罩。
睡觉前,我瞪着已有尘土的灯泡想:他是不是真的玩真的?以他那样率性的性格,什么事都做得出。如果没有他,我会怎样?怎么可能在二十八岁高龄,于感情路上重头再来?
第六七天,渡日如年。我开始丧失食欲,恹恹,无精打采,魂不守舍,长吁短叹。丽时说:“你看你,要不那样,要不这样,你能不能表现得中间路线一点?晚上出去坐坐吧。”
我们去了惯常去的那一家酒吧,因为是周末的缘故,酒吧里早已人头攒动,烟雾缭绕中,我一眼看见李辉。
他走过来,我勉强笑着说:“我事先不知情,别指责我又来缠你。”
他说“不会”,然后坐了片刻,完全无话,就又回去那一桌。
李辉的朋友,百分之九十我都认识,但这一桌里,除了胖子,全是新面孔。胖子是李辉的小学同学,于是随着酒吧里放的“ACID JAZZ”,我的肌肉“滋”一声酸起来,我百分百相信那个刘晶就在人堆里。
我漫不经心、但实际上仔细地一个一个瞄过去:最左边那个不可能,短头发,李辉不喜欢短头发;第二个,扎两支辫子,蓝色毛衣的,笑容十分甜美,就是她,一定是她。我根本无需再往下看,一挥手招李辉过来。
“第二个?”心照不宣。
“对。”
我气馁。
以一个陌生人的视角看去,这个姓刘名晶的女子,美丽活泼,落落大方,如果有人介绍这样的女孩给我做朋友,第一眼便会令我觉得亲切。我找不到任何可挑剔之处。
“她多大?”
“比你大一点点。”
“看起来比我年轻。”
“是”。
“干什么的?”
“普通的秘书。”
我的腰板顿时直了。我是谁?我是著名的安达公司的财务总监。她怎么可以与我比?
我的恶气涌上肺腑:“她不是‘什么多余的话都没有’,等你一周后的发落吗?”
李辉皱起了眉头,说:“同学聚会,我不好不来。”
谁亲谁疏,高下顿分。
我的心我的心,被巨大的哀伤所侵袭,我看到了我不想看到的未来。
从那天起,我喝上了“葡萄汽酒”。
“葡萄汽酒”的杀伤力,是我之前未能预料到的。喝酒有讲究,其一便是不可喝闷酒,越喝越闷,越容易醉倒。
我醉得开不动车,头胀得厉害,只好捧着头坐在驾驶座上等待酒醒。
李辉被丽时从酒吧里叫了出来。正是春寒料峭时,他身上还带着酒吧里的热乎气儿,在黑暗里静静地冒着白烟。
“你别开车了,跟我打车回家吧。”他淡淡地说。
我的眼泪流了下来。
一路上,一向喜欢叽叽咕咕说话的我,只一味偎着他的肩膀,不停地流眼泪。他不停地递纸巾给我,我想他还是爱我的。
我们睡下。我以冰凉的手探向他的热乎乎,他向他的方向滚了一下,把一张被强行挤成两块。
“你别多想,你醉成这个样子,我不放心你一个人回家。”他热乎乎的身体里蹦出的尽是凉字。
然后我从里到外地凉透了。
我知道旧人是没有任何优势的。我所有的优势,不过是多保持一段时间与李辉之间的恋人关系,那种名不符实的恋人关系。旧人的优势在于旧得发粘,不是说断就断的,因为习惯成自然,有了一种理所当然的感情,就当我是他兄弟姐妹,他再六亲不认,也会惯性地为亲人担心。
我的酒,因为冷,而醒了。
“你与我回来,她不生气吗?”
“她知道我们之间问题尚未解决,她愿意等。她是非常懂事的,小米。”他的每一句话都已然站在界限那端。
我问:“你究竟喜欢她什么?”究竟为什么所有的旧人都要问这样自取其辱的问题?
“她让我觉得轻松。小米,你太强悍了。我配不起你。”李辉说。
一个男人,如果说出这样“配得起”与否的问题,其实就是在说:请放我一马。明面上自谦,暗地里是给对方一个台阶,赶快下了完了。
我不响。我是不是有错?初识李辉时,我们都是小文员,但四年来,我似走了牛运,升职快得匪夷所思。最初我自己还会不好意思,每换大一点办公桌,都会不安地适应好久。但现在,年终加薪幅度稍小,我会坐在可见三环路风景的私人办公室里,白眼翻得厉害。
李辉现在的名片上,职位是“项目经理”,手下两个人。
我不知道与他相处的时候,我是不是过分流露优越感,太过咄咄逼人,使得他对我越来越嫌,感情越来越薄。
第二天,我很早醒。宿醉的早晨,我总会被渴醒。我摸过床边的杯子,一口将不知隔了几夜的黑咖啡一饮而尽,然后轻手轻脚去洗澡。
洗手间,是一个家里最易令我伤感的地方。我对气味十分敏感,每当用到曾用过的洗发水,我就会清晰地回忆起,在用这种洗发水时期发生的种种事情。在与李辉初告同居时,我一直用“力士”,后来,一度用“沙宣”、“伊卡璐”,那是我职场生涯最努力奋斗并得到回报的时候,我觉得要用最好的东西犒劳自己。那些日子多么累,每天回到家,连脸都不洗,直接冲进被窝,半夜李辉会轻轻挠我脚心,我不理,然后,就听见他到隔壁房间听音乐,激昂的摇滚乐在午夜两点,从门缝下随灯光渗进来。
那个早上,我用“威娜宝”洗护分开我的头发时,了无生趣。我知道我的爱情已经到了最危险的时刻,可我无计可施。
洗手台边,摆着我惯用的香水,GUCCI的ENVY,我真想把那支漂亮的瓶子扔进马桶,难道真的一语成谶?
这是期限的最后一天,晚饭我们又见。他仍然极矛盾,左右摆弄着筷子,我问:“何必这样煎熬?这都是谁逼的?”
他看着我苦笑:“我是很煎熬,我想给出一个负责任的结果。”
“她怎么样?”
“她很好,她完全不受折磨。”
“为什么?”我尖声质问。
“因为她很自信。”
我气得抖。她凭什么自信?凭她是个新人,凭她有股子热乎劲?
我已经受不得气,一旦这种状况发生,拂袖而去。
李辉一把拉住我:“小米,你吃亏就吃在沉不住气,你这几年来,脾气涨得厉害,常令人下不来台,这也是你越来越不可爱的地方。”
我颓丧地坐下,说:“对,我小人得志。”
“我们这一年来,吵得多厉害,吵得多频繁,我早就在考虑,这样一种磕磕绊绊的生活,要不要继续下去。这次遇见她,我才对比出我最受不了你什么。你太不够温柔。”李辉斩钉截铁。
晚饭结束,仍然毫无结论。
周一,我一整天在走神,看着玻璃窗外的小秘书小文员们,她们与我年纪相仿,穿着粉色、粉蓝色、粉绿色的毛衣,在午休时间扎堆聊天,眉飞色舞,欢天喜地。李辉爱上她们的同类,而放弃我?我宁肯相信这是一场噩梦。
丽时说的对:“你千错万错,最大的错在于,你不新鲜。”
她说“新鲜”这两个字时,拖着长音,刺痛了我的耳朵。我无法改变我不新鲜这个现实,我只有退出。分手就分手吧,没有必要接受一大堆指摘后再羞愧难当地分手。横竖也是输,不如输得漂亮。
我与他,相恋四年,以一个月时间了结了彼此的关系。
从他家收拾了东西出来,我看见刘晶,正从出租车上下来,穿着漂亮的格子大衣,脸上的妆容无可挑剔。政权交接,清清楚楚。她看见我,犹豫了一下,我瞬间职业性嘴角上提,展开笑容,她也笑了,笑得有点不好意思。
我与我的情敌,说的第一句话就是:“再见”。
我坐在车里,再次抬头看着李辉的窗,蓝格子的窗帘,我买的,如同幕布,撩开后,新戏开锣。
现在,我经常在酒吧里遇见他俩,我并不愿失恋后,连自己的生活方式与生活习惯都改变。甚至,我们同桌进餐,宾主就不相干问题热烈交谈,我想:这是李辉愿意见到的,我乐意效劳。朋友们问:“那女孩是谁?很漂亮的。”
是的,她很漂亮,很可爱,有心计,识大体。我说:“他俩很衬吧?”
我买了成箱的faber,一个人搬到楼上去,边喝边看音乐节目到深夜。
通过这些节目的指导,我去买了一张刘若英的唱片,在上下班的车流里,大声地与她合唱:很爱很爱你/所以愿意/舍得让你/往最美的地方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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莫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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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0-2-4 23:34
我得承认,亚梨现在确实漂亮得惊人。
当然,那是跟她自己比,惊的也是她自己。
一般而言,朋友来了家里都要看相册,找到高中的毕业合照以后就问:“亚梨呢?亚梨在哪里?你们不是一个班的?”
我看不到亚梨用目光的阻止,随便一指,然后不出所料听到惊叹:“啊,有没有搞错?这是亚梨?”亚梨就在旁边“哼哼”两声。
照片上的亚梨,苦着一张脸,厚厚的黄白框近视镜,一圈圈的,显得眼睛更小,皮肤是黑的,还是牙碜的黑,塌鼻梁,薄嘴唇,胖,所以显得高大健硕。
亚梨的相册里就没有以前的照片。也许是有的,不过那定是一本秘不示人的。大一前的暑假她忙坏了,迅速去做了整容手术,其实没有大动干戈,不过做了双眼皮,激光矫正视力,瘦身抽脂,不再对粗硬的头发置之不理,请人设计出很适合的发型来,皮肤仍然黑,但不见了牙碜——就全变了。现在亚梨粗粗可算是美女,如果化了妆,在晚上,甚至偶一回眸艳光四射。
现在我们已经不同住了。刚工作的时候两人境况都不好,合租了两室无厅的旧房子。那时她经常漫不经心地说:“还留着那张毕业照吗?我都扔在父母家了。”
我不是不明白她的意思,但想没什么所谓吧,第一整容可耻吗?第二整容说明什么问题?是骡子是马生下来看看。
友光就说:“你这张嘴,一定要遭报应的。”
但他不就是为了我妙趣横生一张嘴而深深爱上我?
念书时亚梨一直比我功课好,师长们全拿她来压我。其实我不见得不用功,但我不喜欢用功得给人看见,而且,我长得吊儿郎当,她那么一副学究的样子,自然比我吃香。
以上都是自辩之词,我确实没有亚梨努力,我把少女时光全用来谈恋爱了。
亚梨的努力并没有没白费,她的成绩与我相去不远,念的大学都够烂的,而且两所学校离得很近,没事就互相走动。她那时已经漂亮了,但仍然不肯动谈恋爱的心思,静静地做个好听众,那4年光阴没少容纳我倾倒的感情垃圾。我与她的学长友光的恋爱,她几乎见证了全程。
我不是圣女,但仍没有跟友光同居,我选择与亚梨同居。友光经常来我处玩,有时天色太晚,自然也就住下。我对亚梨说:“男的来我处,可以,因为能随时请他滚蛋;我去男人处,不可,因为怕随时被人请滚蛋。”
亚梨就皱着眉头说:“有那么严重吗?别人信不过,友光你也信不过?”
“难道他不是男人?”
“你到底吃过男人什么亏竟这样提防?没听你说过啊。”
“就是不想吃他们的亏,不能开这个先例,否则以后还刹不住了。我宁可吃女人的亏。”
亚梨呵呵笑起来,拍着我的肩:“你说的哦。”
我与亚梨的同居基本上是愉快的,她其实除了念书其他统统与白痴无异,饭是我做碗是我洗房间是我打扫,亚梨充其量陪我去买买菜。她常抱歉地问:“你会不会嫌弃我?”
当然不会,我最多只当我自己住。亚梨最好的是安静,不会叽叽呱呱跟我抢话说。我活干多点,她总不好意思不听我讲话。
一切是我不对。
我爱上了易山。
而且,我没有告诉友光。
就是说,我与他们同时交往着。
这不是便宜事,非常痛苦。一方面承受着道德审判,一方面又两边都割舍不下。很多次,面对易山或友光,我都是背负着必分的决心而去,但之后两人的好处都让我怎么背去怎么背回。
亚梨也不知道该怎样选择。听众其实都是不知道的,他们左右不过是跟着剧情发展往下看热闹而已。
中间我哭过很多次。虽然白天我享受双份的爱情,但夜幕低垂,良心的谴责让我情何以堪。
亚梨在思忖时,面皮有了浓重的黑,像一种据说很甜的梨。
易山是她的老板。
我总在找亚梨的时候遇见喜欢的人,我想我多少令亚梨有压力,尤其这次,易山与她又是上下级关系。她当然不会轻率以为因着我的缘故,易山会对她照顾。这种三角关系一旦崩溃,三方都不会有好结果她说,她才担心易山会在那一日对她下狠手呢。
我深觉对不起亚梨。
友光在明,易山在暗,他知道我与友光的关系。他什么都不说。
三角恋不易谈,中间亚梨帮我撒过不少谎。
“亚梨,这哪里是三角恋?明明是三角债。”
亚梨不笑:“这时候你还贫得出来?”
终于她决定搬走。临走前一晚,我去买了很多包装箱来帮她装行李。亚梨问:“这房子你准备再找人合住还是自己住?还是和友光住?”
“自己住吧。”
“我不在这碍你们的事了,他为什么不过来?”
“要是分手了呢?现在看,极有可能啊。”
“你还是喜欢易山多一点?”
“不知道,反正我不喜欢自己倒是真的,要不然能这样折磨自己?”
亚梨一甩手:“得了吧你。你这个人啊,就是这样不好,什么都要占着。”
我不以为忤:“你呢亚梨,你怎么还不谈恋爱?你喜欢什么样的人?”
她抬起头,深深看了我一眼,然后哈哈大笑地说:“不喜欢你的人。”
我就伸手去打她。
谁知搬家只是第一步。搬了没多久,亚梨还没请我去参观新居,就向易山递了辞职信。易山很爽快地批了,我问:“亚梨在你公司竟那样不重要?”
易山说:“做行政的人大把,亚梨并不是把心思尽数放在工作上的人。”
“那放在哪里?”
“女人的心思,不都放在相互倾轧上吗?”
我笑:“你不了解亚梨,她很忠厚。”
“是吗?你怎知?”
我做出我无所不知的样子。
“你真的了解亚梨吗?”易山有点轻蔑地笑。
亚梨这一走,竟从此真的生分了。打电话约她吃饭,10次能出来3次。我抱怨:“亚梨亚梨,你越来越不重视我。”亚梨在电话那头不说话。
我灵光乱闪:“你是不是恋爱了?”
亚梨轻轻笑,说:“我与你不一样,我不是重色轻友的人。”
我只好很闷地放下电话。
友光最近来住的时候越来越多。他总是喝了酒才能睡着,我就在旁边发呆,纯发呆,我管这个叫发“清”呆,就像喝“清”咖一个道理。我不敢打电话,发短信,甚至上网,我怕蛛丝马迹透出我的脚踩两条船来。
但脚踩两条船真是辛苦的事啊。每次易山带我去些高雅的去处吃饭,我一边享受一边想的却是:这等好地方,下次一定要带友光来开开眼。我爱他们两个。
有时候我想:如果友光知道我与易山的事,他能表现得像易山一样平和吗?
但易山真的平和吗?他能忍受多久?我何苦这样考验他?
比如今晚,他们两个都说有事,不能陪我吃晚饭。我一个人去逛街,然后一个人去吃回转寿司。
一进门就看见亚梨的背影。
“亚梨”,我高声叫她。她吃惊地回过头,见是我,平淡地笑:“我怎么就不动动脑子,这儿离你办公室近,多半会遇见你呢?!”
“遇见我不好吗?”我指着她面前堆的盘子:“吃这么多?你怎么了?”
亚梨仍然笑,不吭气。
我沉不住气:“亚梨,为什么宁肯一个人吃饭,也不找我?”
亚梨不动声色地反问:“你怎知我一个人吃饭?”
我大惊:“亚梨,我们这样好,你有男朋友都不知会我。”
“我又在何时说我有了男朋友?你总是这样夸张,满脸跑眉毛,神经病似的,那两个男人怎样忍受你的?”
正说着,身边站了个黑糊糊的影子,亚梨端正的身板立即更加端正,眼观鼻鼻观心地说:“李健,小尤。”
我张大了嘴:“这个这个这个……”那个叫李健的人就伸出巨人般的灵掌与我握。
李健长得很粗,一副满脸堆笑的样子,对亚梨很宠,先走为上先干为敬一切你先你先你先。我很熟地说:“李健你是亚梨的初恋呢。”
亚梨脸色一沉,李健又惊异又得意的笑容闪电般出现又收回,有点滑稽相。
他只好打岔:“尤小姐,你是做什么的呢?”
我睁大眼睛:“亚梨,你都没跟李健提起过我吗?”
亚梨突然很不耐烦:“我为什么要在男朋友面前提你?”
倒真把我问住了。亚梨从来也没有情绪化,这个这个这个。我看着李健,这个粗人竟一脸欣赏至极的表情看着亚梨,仿佛她的伶牙俐齿间留着他的誓言。
接下来亚梨若无其事地问:“你怎么样?和友光?”
“还好,你知道……”
她打断我:“丑话说前头,不要跟我说太多噢,水壶也有撑爆的一天。”
这一顿饭吃得唇枪舌剑莫名其妙,但我依然欢天喜地,毕竟那样久没见她,我拉住她说:“回咱家去坐坐。”
亚梨看看我,叹口气,说:“好吧。”我立时跳着脚拉她走,李健就挽着亚梨的包跟在后面,我看得很嫉妒,很想把自己的包也扔给他拎着。
亚梨在屋里转了一个圈,又到洗手间看了看,探出头来说:“友光常住在这里吗?”
“嗯”。
“易山呢?”她大咧咧地问,并不避讳李健。
李健有点束手束脚,看见我摆在书架上的相册,随手想翻。亚梨劈手夺过去:“你怎么这样?怎么不经人允许就翻东西?”
“没关系没关系”,我一边倒茶一边笑着说。
但亚梨脸黑得要命,在她的怒视下,李健那样高大一个人,几乎要缩成皱皱巴巴的一团。
我看着不忍,开玩笑圆场:“亚梨,你脾气也忒大了,真是一物降一物。”
亚梨不自禁地“哼”一声:“自然不比你,你是一物降两物。”
我没法再插嘴了。
亚梨和李健走后,我想着我的“两物”,一股热辣的羞愧从心底升出,直涌两腮。
隔了几天,如梗在喉的我又腆着脸给亚梨打电话:“到底发生了什么事?”
“什么事啊?”她笑呵呵的,似乎真的没什么事。
“我觉得,你对我,大不如前。”我嗫嚅。
亚梨朗声大笑,笑够了才问:“你觉得李健如何?”
“尚可”,她肯问我,让我受宠若惊:“不过,似乎配你不上。”
“那自然,所以才对我倍加呵护。”
“你不委屈吗?”
“不会比与你一齐委屈。”她随后的大笑像笑中带泪似的,然后说:“我早年间说过,要找一个不喜欢你的人,李健最大的好处就是不喜欢你,我把你的故事说与他听,他说你水 性杨花应遭唾弃。”
我居然不知道糟改着我,能令他们感情大增,也许,是时候我与亚梨各走各路了。
临挂电话,亚梨说:“还在犹豫不知选哪一个?我来帮你。”暗含着股狰狞劲,不不不这不是我所认识的亚梨。
作者:
莫岭
时间:
2010-2-4 23:35
3个月后,亚梨的喜帖放在我办公桌上,大红的,里面还贴着她与李健的婚纱照。
同事从旁边走过,看到我呆呆的脸,不禁探头过来,拿起喜帖端详一会儿说:“新娘子还挺漂亮。怎么了小尤,旧情人结婚,新娘不是你?”
“吹牛逼呢,”我定了定神:“新娘是我的中学同学。”
同事“哟”了一声说:“还真念旧。”
果然念旧。喜贴上写着:敬请小尤、易山光临。
还有一张:敬请小尤、友光光临。
我有没有忘了说,友光收到了前一张,易山受到了后一张?
我到底做错了什么亚梨?我不敢问她。我怕我真的有做错但不自知,我怕这时候才知道自己是一个无意间大咧咧伤害别人还得意洋洋的讨厌的人,我怕她告诉我我是。
我甚至不恨她。我自己做错的,我自己承担。也许很多年过去后,回想起没脸面对所有人的尴尬情状,我会谢谢是亚梨的倒戈令这条错误的战线没有拉得更长。
友光于这件事的反应,我不想提起,甚至不想想起。
但易山说:“有些话,这时候说也不妨。每人都有从前,不愿提的,不愿想的,你这样无遮无拦的人,迟早会吃大亏。亚梨不比你想像中是憨厚的人,真憨厚的人是你,自此你去吧,我不能陪你左右,你改改那些毛病,我也稍感安心。”
我觉得很对。因为已经到了最坏,我反而坦然。我愿意与易山继续做朋友,而友光如果不愿再见到我,也随他的便。从此,我要生活中只有干干净净的关系。
而亚梨的婚礼,我当然去了。那天下雨,亚梨忙忙叨叨地招呼着,浓妆下渗出细密的汗来。李健更是要命,所有的红包接过来直接塞进裤兜里,搞得鼓鼓囊囊像穿了八条四角内裤。亚梨的婚纱上沾了泥,我想,她这是沦落了。
我们一直没有交谈的机会。她不是不闪避我的。
宴席过后,告辞之前,是与新郎新娘合影时间,我大方地上前。
我说:“祝福你。”
她的脸红了一红,想半晌又不示弱地说:“依你的脾气,我以为你会说婚礼下雨可不是好兆头以后有你惨的。”
我平静地迎视亚梨的目光,平静得显出了做作,显出了不平静:“为什么呀?亚梨?到底是为什么?”
亚梨的妆残了,面目模糊像个倦极的戏子:“小尤,你总是这样得意洋洋,又是为什么呀?”
“为什么你天生就是美的,为什么你就要跟人爱来爱去,为什么你占尽便宜而不受惩罚?”
亚梨挺挺胸,似乎这样说出来的话会更有理也更有力:“其实我忘了告诉你,我顶爱做家务,从前与你同住不肯做,因为要听你的垃圾太多,你做家务是我听你絮叨的代价。”
“你一直讨厌我吗亚梨?为什么勉强自己与不喜欢的人做朋友?如果是我,我绝做不到,我会觉得难受。”
“我讨厌你。看你能有多讨厌。你那样深谙伤害人之道,不加掩饰……”
“那张毕业照,你搬走后,我就撕掉了。你担心个什么呢?”我打断了她,恶毒的话少一点比较好。
亚梨的脸在瞬间涨得通红,白色的蜜粉下还透出青黑色。她几乎嚷了起来:“你会主动想到那样做吗?”
“不会。是易山提醒我撕掉的。”
所有客人的目光聚在我们两个身上。亚梨在长久的沉默后,只说了两个字:“TOO LATE。”
太晚了,憎恨才是真相,想要忏悔却太早了。错了就错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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莫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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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0-2-4 23:35
亚亚会在每周四的黄昏准时下楼,摇摇晃晃地走到离家最近的一个报摊上,掏出一大堆碎钱,买一份《星周刊》。
摊主老大爷慢慢认识她了,就说:“小姐你不如订一份吧,一年52期,都给你送到家里,省得你哪天要是来晚了,就买不到了。”
亚亚就会天真地一笑,不声不响地转身走了。有时候伸手打辆车不知道去了哪里,有时候就沿着胡同走回去。
亚亚住在胡同紧里边的小楼里。那几栋灰色的小楼共用一个大铁门,每天都有人骑自行车路过,亚亚能从窗户看见。因为路过的人少,所以很少会有谁摁对讲机,胡同很安静,院里也很安静。
亚亚住在这儿快半年了。半年前,张童打车把她送来。张童没开车,那辆墨绿色的“大奔”,亚亚想,跟她在一起的时候,他总是很机警。张童陪她上了楼,用钥匙开了门,顺手塞进她手里,说:“别丢了。”亚亚仰头纯真地看看他,他的余光瞥见,就匆匆在她头上一吻。
屋里布置得很好。亚亚的梦想,也不过就是住在这样的房子里吧,复式,上面是卧室,亚亚掩饰不住高兴地光着脚在屋里跑来跑去,因为兴奋而叫不出声,就那样无声地跑着。张童站在门边,看了她一会儿,就抱着她上楼了。那天是阴天,到处是灰的,作爱中某一秒,亚亚望向张童的身后,窗外的杨树枝上有一片很小的叶子,已经干了,也是灰的。
从此,亚亚在北京就有了一个住的地方,别人都找不到她。
亚亚每天都会打扫房间,她希望张童来的时候,看见她过得井井有条,井井有条然后等着他来,如同被临幸。张童每天都会来,哪怕只待十分钟,哪怕就亲亲她的头。他们俩不怎么说话,他不知道跟她说什么,亚亚太小了,只有十九岁,刚刚来到北京。亚亚也不知道自己来干吗,只知道既然已经成人,就应该到北京来,北京的某处,肯定有一个人会接收她,照顾她,她是一点都不担心地来的。
张童并不老,刚刚过完三十岁生日。但他结婚已经四年了,从事着一份这个年龄不可想象的高职,他不介意别人说他是沾了老婆的光,他很少见到他的丈人,因为老头为了“大家”必须舍“小家”,他也和别人一样,经常在新闻里看见尊敬的丈人。
张童与老婆是同学,恋爱过的,但不是很剧烈。张童很帅,是学校里最帅的男生,就因为这个,他进了豪门。所以,亚亚知道他不可能为自己离婚,这太可笑了,他这辈子根本就不可能为任何人离婚。亚亚知道自己是干什么的。
但她还是抑制不住地想,那可笑的事情什么时候会发生呢?
她也想,张童又爱自己什么呢?听话?漂亮?简单?年轻?这都算不上什么理由。她知道自己生得美,可这美过些年,就算比别人都迟些,过好些年,也就不见了,那时候,马路上随随便便这样的女孩子,仔细些还是能被张童挑出来的。
亚亚看《星周刊》,因为她总是给邱安写信。邱安是本市女性人所共知的知心大姐,邱安信箱是很多人的情感投诉站。她每周会在读者来信中拣一封出来,回信指导这个可怜的女人如何赢得男人的心,如果赢得不了,就赢得一颗不屈服的心。邱安言辞犀利,吸引的不仅是女读者眼光,男性把她当公敌一样来恨,她经常说一些诸如“让你那男人吃屎去吧”这类无厘头的话,但没办法,女性把她奉若神灵。讨厌。
可惜的是,邱安总是拣不中亚亚的信,亚亚每次都会拣漂亮的有香气的信纸,叠得巧心思,她不知道邱安一看见这样的信就扔掉。亚亚总会想,邱安是个什么样的女人?她应该也整天一肚子气吧?要不然,怎么能在回信中把男人骂得猪狗不如。可是,她自己不向往男人吗?什么样的男人才能入她的法眼呢?
后来,亚亚放弃了被拣中的梦想,她想:就像张童不会离了婚娶她一样,邱安也不会给她回信,这都是命定的。她觉得自己就是运气不好。
亚亚时常趴在窗户前看外面,渐渐她发现,这楼里住了好几个自己这样的女孩。她们很相似,都有白皙的皮肤,很大的眼睛,不盈一握的腰,不同的是,有些女孩的胸部很大,亚亚有时会在楼道里碰见一个两个,她就自形惭秽地躲在楼道一边,请别人先走。玉容说她就是一个尚未摆脱青春期忧郁的小孩。
玉容是亚亚有限的朋友中的一个,她比亚亚大四岁,是一个杂志社的图片编辑。亚亚刚来北京的时候,玉容的杂志曾给她拍过一组内页,运动系列,两人一直没断了来往。亚亚跟了张童,也没跟谁商量,玉容见过张童几次,也没像一般人一样大惊小怪。这样一来,反倒令亚亚愿意与她亲近。亚亚的家是不让外人来的,张童没有限制她,是她自己不愿意。
玉容忙起来的时候是真忙,但闲下来就会闲得要死,亚亚时常与她一起逛街,吃饭。玉容自己也做服饰指导,所以总给亚亚建议,买的衣服不咖喱宜,但张童并没有不高兴,亚亚总是觉得欠他的,不敢多花,玉容却说:“是他赚,是你赔,你一定要记清楚。”亚亚就沉默地笑。
张童这两天都没来,亚亚忍不住,在白天打了个电话给他。她不敢晚上打,怕令他妻子怀疑。他说:“这两天忙,过两天去看你,你自己好好的。”话说得匆忙,倒也没什么可争的。亚亚躺在床上想,自己还应该有什么不满意的呢?做一个好的情人,是不该提太多要求的。她看见窗外的杨树枝上,已经一片叶子都没有了。她打开最新的《星周刊》,看见邱安说:“不要爱男人,只要享受男人,他们是公的。”亚亚想到自己和张童,张童身体极好,但亚亚还是个小孩子,虽然很努力地配合,但实际上她一点也不觉得性有什么可享受的,她一直是痛苦的,但是她不敢告诉张童,也不敢告诉玉容,但她告诉过邱安,可邱安没理她。亚亚想着想着,眼泪流了一枕,有些就干在脸上了。
那天晚上,亚亚发起烧来。因为不敢在晚上找张童,她只得给玉容打了个电话。玉容正在拍大片,三个小时以后才结束。当她进了门,来不及欣赏这漂亮大屋的装修,就把亚亚裹进大衣,送到医院。
打完点滴,在回来的出租车上,玉容才说:“你怕什么呢?你为什么不找他?”亚亚说:“我不敢。”玉容问:“有什么不敢的?他得为你负责。”亚亚不明白:“他为什么要为
我负责?”
那天晚上玉容一直陪着她。亚亚自己觉得睡了很长一觉,汗湿透了被子,终于惊醒了,看见玉容正在灯下看《星周刊》。亚亚问:“玉容,几点了你还不睡?”玉容见她要起身,连忙跑过来,一边嚷着“得了得了躺着吧”。
玉容坐在床边跟她聊了会儿天:“你喜欢看《星周刊》?我看你家里一期没落。”
亚亚点了点头:“我喜欢邱安。”
“啊是吗?”亚亚笑起来:“你喜欢她什么?那个泼妇。”话语里倒不是讽刺,反倒透着种亲昵。
“你认识她吗?”
“是啊。我认识她很久了,她是个有意思的人。”
“我给她写信,写过很多。”
玉容很惊讶:“是吗?你为什么要给她写信?”说到这儿,玉容马上明白了,拍拍她的头说:“你真逗,你以为她会去一封封地看读者来信吗?她是个懒家伙,每次只抽几封罢了,在这几封里再找一个回。”
亚亚说:“我知道我没希望。”
玉容很仗义:“你是想跟她聊聊吗?我可以介绍你们认识,她是容易交往的人。”
亚亚有点憧憬,想一想甚至有点紧张,满意地睡去。
亚亚醒来的时候玉容已经走了,她摸摸自己的头,不烧了,只是浑身没有一点劲儿。她终于还是给张童拨了个电话,张童听到她病,关切地说:“我今天一定会去看你。”
下午,张童来了。亚亚披着被子从窗户看见。张童颀长的身影出现在院里的时候,不自禁地往楼上看了一眼,亚亚冲他摇摇手。他显然是看见了,但是他没有表情。亚亚想:他真是小心啊,生怕会被别的住户看去吧。
张童一直待到十点才离去,亚亚看出他不是不愧疚的。亚亚觉得他与平日有些不同,但是哪里不同,亚亚又不懂得。亚亚只知道被他抱着,就觉得很幸福。后来张童还是跟她作爱了,虽然一边关切地问“你身体行吗?”亚亚觉得不行也得行,她想让张童满意是自己的义务。
临走,张童说:“我最近很忙,不能常来看你,你自己多照顾自己。”亚亚虚弱地点点头,看着张童把门轻轻地关上,她浑身僵硬,已经动不了了。
她想张童一定是不想再要她了。
病好以后,她不再给邱安写信,她相信玉容会让她和邱安见面的。邱安成了她心中唯一的希望。
过了大概半个月,亚亚接到玉容的电话:“亚亚,你不是想见邱安吗?今天是她生日,在‘100号’酒吧开PARTY,你认识吗?”亚亚连忙点头:“认识,认识,我马上到。”
亚亚不知道自己该买点什么礼物给初次见面的她所喜欢的邱安。她跑到国贸去转了很久,觉得买太贵的礼物又显得突兀,最后还是去了“莱太”花卉市场买了一百朵黄玫瑰 ,扎得很漂亮,用绿色的纹纸,很素净,她想邱安的骨子里其实还应该是个素净的人。
“100号”里人并不多,亚亚想邱安跟她猜得差不多,没有乌泱乌泱的朋友。玉容不知从哪儿走出来,牵着她没抱着花的一支手,径直走到一个长头发女人面前:“邱安,这就是我跟你说的亚亚。”
亚亚有点尴尬也有点激动地看着邱安,她没想到邱安竟然有出人意料的美,她想既然是美人就应该有人疼爱,为什么还要那样咬牙切齿地诅咒男人呢?更让她意外的是,邱安显然是很知情地招呼她:“亚亚,真高兴你来。玉容跟我说过你好几次了,写什么劳什子信啊,我们交换个电话,你有时间我们就约出来玩好不好?”
亚亚不知所措地点着头,完全说不出话来。邱安看到她的窘,也不以为忤,指着亚亚怀里的花问:“是给我的吗?”亚亚连忙一边点着头一边递过去,涨红了脸说:“生日快乐。”邱安嘎嘎地笑起来,笑得花枝乱颤:“你真可爱,亚亚。”
那个晚上,亚亚过得很高兴,尤其她高兴地看到,邱安一直抱着那束花,只有切蛋糕的时候才放下一会儿。亚亚想:女人还真是内心柔软、容易打动的动物啊,一束花就能这么快乐。邱安该是多好追求啊。
可是,张童并没送过花给自己。家里的花,都是亚亚自己去买来的。
亚亚与邱安又见过两次,每次玉容也在旁边。亚亚并不好意思亲口讲出自己和张童的事,还是玉容说了几句,说亚亚这样年轻就过这样的日子,看不见未来,邱安问:“你是想要离开那个人吗?”
亚亚说:“没有,但是我很痛苦。”
邱安捻灭一支烟:“没有就对了。离开那个人又能怎么样呢?”
玉容听不明白:“邱安你不是总是说女人应该自尊自立自强自爱?”
邱安笑笑,只有亚亚看见她笑容里一闪而过的凄凉:“是吗?我说的是,女人在实在没有办法的情况下再自尊自立自强自爱。”
然后,邱安就若无其事地聊别的事去了。虽然只见了两面,但邱安对亚亚很友爱,亚亚想邱安比玉容更能了解自己,她觉得邱安是个有很多事的女人。
在和邱安建立友谊的那一阵子,张童几乎不见了踪影。亚亚知道那块乌云要吹到自己头上了,她对自己说我有心理准备,这样的关系,总归是这样的下场,还能怎么样呢?她去买了很多花和很多蜡烛,不用电的,每天回到家就躺在花里,光着脚睡,白天,她总处于低烧
状态。
张童在某个夜里来过一次,天不亮就不见了,亚亚因为发烧的关系,有点弄不清他到底来没来过。她闻不到张童的味道,因为屋里的花香气太浓了,她就把被子拿到浴室去,使劲地闻呀闻呀,也闻不到张童的味道。
亚亚在那一刻明白,自己是多么地舍不得这个人。她甚至两天没洗澡。
第三天,她顶不住了,洗完澡,随便裹了一件大衣,就出门了。
她去找邱安,她想问邱安,自己是不是不能这样只接受却不表达,是不是应该告诉张童她有多么需要他,因为她年纪小,他对她来说,是一辈子不能磨灭的,是现在放不下的。
作者:
莫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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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0-2-4 23:35
邱安出现在门口的时候,两个人互相吓了一跳。邱安没想到亚亚的憔悴,亚亚从来没见过邱安眼角眉梢拢不住的风情。邱安穿了一件拖地的闪着光芒的睡衣,光着脚,脚腕上有一串铃铛,原来的直发烫得卷卷,因为刚洗过,毛茸茸的,可是脸上却精心地化着妆。邱安热情地问:“怎么了亚亚?”
亚亚想都没想:“你是不是有客人?”
邱安咬着嘴唇,按捺不住欣喜地点点头。
亚亚迟疑了一下,还是说:“我想跟你聊聊我的事。”
邱安看来正在亢奋的顶点,她掩上门,搂着亚亚小声说:“今天不行,真的,真的不好意思,亚亚,换任何一天都行。但今天,今天是我今后幸不幸福的关键日子。亚亚,对不起,明天晚上我给你打电话,一定的,我一定好好地认认真真地听你的事。”
亚亚心里很慌,她很想抓住邱安,但是她看得出来,邱安正急于抓住屋里的那个人。亚亚终于还是笑嘻嘻地说:“原来是这样啊,邱安,你也有今天。”
邱安做了个心照不宣的表情。她真是活泼可爱啊。
亚亚拉开门:“那我走了,明天,明天晚上我给你打电话吧。”
邱安忙不迭地点头:“好好好。”
亚亚裹紧了大衣,大衣里面,她只穿着一套已经有点旧的泰德熊图案的睡衣裤。她在兜里攥紧了小小的拳头,那里面都是汗。
邱安回到卧室,那个人问:“这么晚,谁找你?”
“一个小朋友。”
“男的?”
“当然不是。”
亚亚一直走出邱安住的小区,她目不斜视,一直一直一直地走。
所以她没看见一辆墨绿色的“大奔”就停在身边。
那天晚上,亚亚顶着四五级的西北风,一直走到了天安门广场,然后她走不动了,打了辆车回家。她死在了自己家里,抱着那团皱皱的被子。屋里的花都还开着,因为亚亚把它们的茎都剪了斜面,水里放了阿斯匹林和一点点白糖。只是那些怒放之姿掩不住马上要转颓的败势。亚亚吃了一些药,但因为发现得太晚,就没救过来。
两个月以后,张童办了离婚手续,和邱安从此幸福地生活在一起了。听说他们是真的相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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莫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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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0-2-4 23:36
我神采奕奕,精神焕发,充满斗志,前途无量。
我每天像踩着进行曲的节拍一样步入办公室,集中全部精力工作工作工作,所有人都相信工作是罗业修的生命,如果稍有懈怠,我也就将萎谢了。
但请相信我不是中性的怪物,在打扮这件事上我毫不马虎,我的每一件职业装均系出名
牌,我定期请专业发型师打理头发,我出席不同场合的化妆均由顶级化妆师指导,我练瑜珈,有规律地游泳,每天在阳台的跑步机上跑两千米,我简直就是无菌婴儿。
但我也有命门,那是一个很致命的命门,因它的存在,我不能成为一个完美女性。
我的生活里没有爱情。
我还没有变态得把工作当作情人,我不是女疯子。但没有人追我。我觉得寂寞。
身边有大把男性,不仅仅是男同事而已,也有很多男性朋友,大家经常吃吃喝喝玩玩闹闹,但是,像兄弟一样,没有人追我。
不我长得不丑,虽不能直比天仙或人间罕见,但人堆儿里头三眼挑出我来还算是件易事,为什么为什么为什么?
小杨说:“你虽然长得像个女的,但我们怀疑你其实是个男的。”
我用白板笔丢她。
她不怒反笑:“真的真的真的,你看你连丢白板笔都丢这么准,一看就是会家子,有功夫的。”
我很苦恼:“我甚至不是个严肃呆板的人。”
“但你做什么事都无懈可击,这算人吗?人都是有缺点的,你的呢?”小杨作势十分愤怒地指责我。
“我对自己要求高是错吗?”
“你慢慢就知道了。你可得深刻检讨,绝不能再这样下去了。”
“我不明白。”
“你怎么那么笨哪?”小杨终于不耐烦了,把白板笔丢回来:“你把自己拾掇得尽善尽美,谁敢追你啊?”
所以,那天,黄志航的电话如同一块巨石坠入我的心海,激起千层浪。
他说:“业修吗?昨天收到我送的花了吗?”
我很惊讶,急切地问:“什么花?”
“咦?”他也吃一惊,“没收到吗?怎么会?我请快递公司给你送了十一朵红玫瑰。”
我更惊了:“啊?你为什么要送花给我?”
办公室里一片寂静。
“你怎么搞的?是装傻吗?装得一点都不可爱哦。男人送女人花,你说代表什么?”
我的脸瞬间高热,蔓延到电话听筒也慢慢烫手。
我呆了半晌,才小声说:“可是,真的没收到啊。”
他很失望:“噢,那算了。”
“别,”我连忙拦住:“你找的哪家快递公司,可以去查一下。”
他没了心情:“算了算了,太扫兴了。”
我很急,可是我总不能说你把快递公司电话给我我帮你查。
他没挂,又问:“是建内大街23号7层吧?”
“是呀?”
“没错呀?”他自顾自念着,然后说:“那改天一起吃饭吧。”
放下电话,办公室里爆发出一阵掌声。
“干什么?”
“终于有人追你了业修,虽然没收到花,但是毕竟有人送了。”
我也有点心潮澎湃,不知道说点什么才好,总不能向大家鞠躬吧?小杨问:“到底是谁?”
我小声说:“黄志航。”
“听着耳熟啊!藏得这么深,不够朋友。”
“不是啊,认识没多久,一个来月吧。”
“干什么的?”
“设计家具的。”
“啊我知道了,那位!设计的家具都巨贵那位!真好,以后买家具想玩品味就找你了。”
“别扯了。”
认识黄志航是在一次公关活动上,他是那种让人过目不忘的人,也不是好看,是有一种气势吧。他说:“我还从来没认识过货真价实的白领呢。”我喜欢他调侃的笑容。之后一段时间不知怎么回事,总会在这样那样的场合遇到,现在已经很熟络了。
送花未遂事件后没两天,志航又打电话来:“业修,我想做一个产品的推广活动,你有没有兴趣听?”
因为上次的事,我一直在等待他的电话,对他的态度自与旁人不同:“没问题,你说什么时候?”
“就今天下午吧,那个产品在我家,我去接你好不好?”
我的脸又突发高热:“好。”
下午两点,他从楼下的RECEPTION打来电话:“业修,我已在楼下。”
我很欣赏他这一点,有些男人太邪门了,离写字楼很远就开始打电话叫人下来在门口等,只为了不用停车花那几块钱。黄志航落落大方,请我先出了旋转门,然后把车开过来,又特意下来到我这边把门打开,才又回到驾驶座。看起来非常复杂的一连串动作,但受者心里只有两个字:舒坦。
听说他们这行是暴利行业,黄志航住在一处青砖的四合院里,所有的房间都是重新翻盖的,只留下主梁,房间高大,现代化设施一应俱全,我尤爱正房的落地玻璃窗,阳光很自由地撒进来,明显地挪动着地上的光影。
他太会享受了。
谈正事的时候,黄志航的严肃与平时的我不相伯仲。但不知为何,我今天总有点走神,不知道是他放的背景音乐太美,还是咖啡太香,突然间我心深处对爱情的渴望升到顶点。
好在我有定力。
他今天穿得很随便,一件松垮垮的白衬衫,一条松垮垮的棉布裤子,回到家就把布鞋脱在门口,只光着脚走来走去。落地窗的隔音很好,我看见屋外他养的两只小狗正在无声地互相嘶咬。
谈完公事,太阳在室内的光影只剩下模糊的一个小角,他说:“不如我们一起吃晚饭?”
“改天吧,我还要回公司,有别的事。”天知道我为了他把两个案子的计划书推到晚上完成。
他送我出来,嘻皮笑脸地说:“那我心里多不落忍啊。哪天补请你,你说。”
我被他家长里短的措词深深吸引,实在按捺不住,不能再客气:“我想要你再送我一次花。”
他愣了一下,马上又恢复笑容,指着院子里他种的盆景说:“随便你拿一盆走好了。”
我对他不端正的态度有点气:“我不要有盆的花。”
他拍拍我的肩:“好好好,哪天吃饭,我送你花,亲手送到你手上。”
我没想到他在家里亲手做菜给我吃,很简单的三菜一汤,他很快就做完了。不见得特别好吃,但我觉得能有这种姿态的男人已经不多了。饭后我坚持洗碗,他就到院子里去整理花草,两只小狗围着它活泼地吠着,那一刻,我真的有幻觉这就是我日后的家。
他说:“天儿这么好,我们到附近走走,消消食儿?”
然后不容分说拉着我上了街。
街上人很多,和四合院里是不一样的光景。走在穿着随便的他身边,我突然觉得身上的职业装像铁板一块。我走路很快,他却是慢悠悠地晃着,我说:“走快一点啊。”
“那怎么是消食儿?”他仍然遛遛达达。
我心里记挂着一件事,所以不能全情投入到散步上,眼睛四下里乱看着。
终于我看见了。
我说:“哎你看你看,那里有个花店。”
“干什么?干什么要慌慌张张的?”他微笑。
“你答应说送我花的今天。”我有点急了,而且是小孩子那种急。
他笑得更开心了,说:“好好好,我去买。”
我拉着他迅速跑过人行横道,但是到了近前才发现,花店已经关门了。
他一摊手:“这就不能怪我了。”
“当然要怪你,你为什么不早买好了?”我的眼泪快下来了。
志航这才慌起来:“哎,不就是花嘛,你怎么急成这样?再往前走走,应该还有。”
但太奇怪了,老天爷肯定是开我玩笑,一路上竟再找不到花店了。
我的心情开始转坏,一方面为着今天再得不着花,一方面恨自己怎么如此喜怒形于色,这是我吗?这是一向稳健的我吗?
我垂头丧气地随着他往回折返了,他不得不哄着我说:“罗业修,你像你吗?你怎么跟平时那个英姿飒爽的人完全不一样了?”
我不说话。
突然,他的脚步停住了:“哎?”
我顺着方向看过去,原来是一家很小很小的店,门口正有一个女孩子捧着一大束花进去。
这不是一家花店,而是卖小玩意的精品店。志航问:“这个,这个花卖吗?”
女孩不知道身后有人尾随进来,奇怪地转过身来:“啊?你们要买花吗?我们卖花,不过,我们明天才开业。”
我哭丧着脸。
志航耐心地说:“啊那真是恭喜了。这是什么花?”
那是一捧香水百合。
女孩子答:“没有别的花呢,只有这个。其实香水百合也是非常好的。”
志航看着我,我笑起来,心里很满意,因为其实我顶喜欢香水百合。
女孩子问:“不要其它的东西吗?再看看吧。”
我看了许久,买了一支小小的风筝,非常小,只有巴掌大,黄色的。
女孩子一直把我们送到门外,还说:“你们就住在附近吧,有空常来呀。”
志航问:“满意了吗?”
我点点头。
“你真是让人大跌眼镜,我从来没想到著名的男扮女妆罗业修原来是这么孩子气的。”
这回我也不急急地走路了,任被高跟鞋夹得紧紧的脚疼下去。我们慢慢地走进人声鼎沸。
晚上志航体贴地送我回家,下车前他说:“礼拜日是我生日,你能来我会很高兴。我介绍朋友给你认识。”
“你是牡羊座?”
“谁说你不够女人,你还研究星座呢,我明天就辟谣去。”
香水百合的味道恬静优雅,是属于美好夜晚的。
我终于拿到了黄志航送我的花,当初那块巨石,终于缓缓沉入海底。
第二天同事见到我全部崩溃了,小杨疾奔过来:“你你你你你——你知不知道上班应该穿职业装?”
我看着身上的宽袍大袖,心里得意极了:“我又没有暴露。”
小杨瞪大了眼睛:“你还想暴露?”
我不理,反正我神清气爽吐气如兰,我时常会发现自己在发呆。不是不想控制住胡思乱想,但力不从心啊。
下午,当我撰写的文件上出了一个小小的错误被小杨纠正后,全办公室再次响起热烈的掌声,小杨掐着人中说:“我一定是在作梦,一定是作梦。”
我一点都不懊恼,我似乎只会一种表情,微笑。
作者:
莫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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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0-2-4 23:36
春节之前,我与志航注册结婚了。我住进了一直深深向往的那座安静的四合院,换了一份不那么紧张的工作。阳光好的日子,我就紧挨着落地窗躺下,任阳光温暖地覆盖我。
我心里充满感激,常常深觉不可思议地扪心自问:我何德何能,为什么要么就不“开和”,要么一下子就正中理想中可共渡余生的人呢?
天气渐渐转暖,眼看又要四月,牡羊座的志航又要过生日了。
那天我坐在天井里看书,他在一旁悠闲地喂金鱼,我终于还是忍不住问了:“去年这个时候,你怎么就在芸芸众生里一眼看中我,展开疯狂追求呢?”
志航不回身,但肩膀在抖动,像忍不住笑:“不讲。”
“为什么不讲?你就多说说我的优点让我高兴高兴。”
“就不讲。”
“你不讲我急了。”
“哎别呀”,他连忙转过身来,“我可看不得你小孩似的脸一瘪一瘪地又要哭,那样儿可太难看了。”
“那你讲。”
“怎么讲呢?从哪儿讲起呢?”志航慢慢坐在我身边。
“这么说吧,你记不记得去年我送花给你?”
“第一次?送玫瑰那次?”
“对,就是那次吧,”不知道为什么他越来越忍不住笑:“就是那次,你这一辈子都刻骨铭心吧?”
“又怎么样?”
“那,你还记得那是哪一天吗?”
“那倒不记得了,礼拜三?”,我又仔细想了想:“真的不记得了。”
“我记得”,志航边说又慢慢站了起来:“是四月二号。”
我摸不到头脑:“很重要吗?”
他一边说着话一边往屋里踱着:“我不是问你‘昨天收到我送的花了吗’?”
我等着答案,一头雾水。
他的双脚已经全部踏入屋里:“四月二号之前的一天,是四月一号啊。”
我仍然没能在第一时间反应过来。
“四月一号是愚人节啊,我本来是想跟你开个玩笑的。谁知道你这个恨嫁的傻女,竟当了真了。”随着话音一落,他迅速拉上了推拉门。
我气得七窍生烟,甚至把手里的书抛到脑后,一个箭步窜到门前,想要进去理论。
我们两个就这样隔着落地玻璃窗无声地做着愤怒和开心的表情。
后来志航说,他被我的傻劲吸引住了,没想到有这么可爱的女孩,执着地要求他补送一束花。在那个玩笑前,他真的没有把我们的关系往别处想,但反而是我害羞和迫切的表情,让他再次重新认识我,他才发现,这还真是他要找的女子啊。
有一度我在志航面前非常抬不起头来。但是私下里,我喜欢我自己那股暗地奔涌的傻劲。
志航的书桌上摆着那个黄色的小风筝,前两天我们刚一起放过呢。他说,他要好好保存这个证据。
作者:
莫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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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0-2-4 23:37
下面这篇就是当时广播录音里听见的。
佳期结婚那天极热,热到所有人都不知所措。更不幸的是,她的婚礼还设在室外。再漂亮的男人,腋下和后背都黑湿了一大片,头发稍长的,脖后被汗水沾了千丝万缕,再也让人提不起兴趣。女人也顾不上矜持,拎起所有能扇的东西一通狂扇,从杯垫到餐巾纸,不一而足。
到场时并没见到佳期,我知道新郎新娘得要闪亮登场,这会儿正在乔妆打扮。热得受不
住,我到洗手间去,准备往身上撩些凉水去暑。谁知一推门,就见佳期正对着镜子化妆。
她胖了,不见了小女孩发育不良似的青涩,红色晚装把身体包得严丝合缝,也没回头,冲着镜子里的我笑:“来了?”
我站在她身后端详:“嗯。你怎么胖的?”
她只咯咯地笑,却不答。
旁边有化妆师。但下手稍浓艳一些,佳期就不客气地擦掉。冷气充足、富丽堂皇的洗手间里,化妆师仍忍不住满头汗:“你这样,什么时候才可搞完?”
她不理,隐约仍见从前的娇横之态:“就是不想要太艳。”
佳期很美,而且现在身强体壮的样子,满面红光。那些脂粉,不过是锦上添花的东西,我知道她绝对不肯被人化得变个样子。
佳期以前的性格没这么强硬,女人的强硬泰半是被男人的辜负给逼出来的。我问:“他家里有没有人来?”
她的表情没有变化,若无其事:“有啊,你以前那一个。”
我心头一沉。她咯咯地笑:“还在意吗?”
“不,无所谓。”
回到院子里,我有点神不守舍,眼睛匆匆把在场的人扫了一遍,我确实不愿意见到从前的老情儿。
突然间人群爆发出一阵哄笑,我回头,见佳期正挽了新郎出来。佳期和别的新娘不一样,她脸上还有纯真的婴儿肥,目光炯炯,一付志得意满的样子。到底年轻,恢复得真快,我在人堆里兀自羡慕着。
新郎倒也仪表堂堂,甚至有点虎头虎脑,和景元是两种极端的人。景元那样苍白,颀长,满面忧郁的诗人气——他们家的人都是这样子的。
佳期很风骚地向人群的不同方向飞着媚眼,左看右看,都还是个小孩子呀。就算现在仍与景元一起,他们肯定也谈不到结婚,谁知一离了景元,她的生活轨迹迅速变幻。
喜帖送来的时候,是夹在一堆商务信函里的,我正猜谁会用大红信封这么有性格,拆开来就见佳期在结婚照上幸福地笑。
我认识佳期的时候,她只有十九岁,刚刚读大二。那天是我头次去景云家拜访,我们当时也交往了半年多,景云说父母很新派,弟弟的女友时常在家里留宿,你也不要过于拘谨,反正一家子人热闹着过也挺方便。
景云很好,这种肯定的方式让我很舒心,但是,我始终打不开自己的封闭。所以景云那天与我逛着逛着街,突然就拉我来了他家。我紧张坏了:“你有跟父母打招呼吗?”
“没有,反正是路过,就上去坐坐。”他总是什么都不当回事似的。
我的脚有点抖,直扯着景云的衣襟战战兢兢上了楼。开门的是景元,我与他以前是认识的。他一付心知肚明的样子,冲我一笑,就返回屋里去了。我正蹲在地上换鞋,景云的父亲就走出来,看着我说:“你好呀?你是谁呀?”
看见景云父亲这样一付活泼的样子,我的心放下一半,景云说:“是顾颜,我的女朋友。”
“啊啊,真好呀,快进来坐吧。”他父亲很乐似的。
景云的母亲倒比较严肃,可能因为教书的原因。闲扯了一会儿,景云父亲就说:“啊你们年轻人,回自己屋里聊,不要跟我们受罪了。”
景云大赦般拉了我就走。我偷偷说:“我尿急。”
景云就笑:“瞧你那点儿出息,那边。”信手一指。
那边地方很大,我转了一下子,就进了厨房,刚要退出来,突然从冰箱一侧探出个毛茸茸的头来:“你是谁呀?”
我吓了一跳,看去,竟是个极漂亮的女孩子:“我叫顾颜,是景云的朋友。”
“啊”,她嘻嘻笑起来,猛然往上一窜,个头儿很高,但瘦瘦的,穿着工装裤,叮铃啷当的。她向我伸手:“我是佳期,我是景元的女朋友。”
她的手上还有油,不过我很喜欢她的爽朗,还是紧紧握了握。
“你在干什么?”我问。
“擦冰箱。”
“冰箱很脏吗?”
“不算脏,我在擦后面。”
“后面?后面乱七八糟的,你擦它干什么?”
“因为我爸爸妈妈说,到别人家去,要主动找活儿干,我就擦冰箱。”
说得我倒紧张了:“啊,那我应该干点什么?”
“你不用”,她熟门熟路地说:“你头次来,得让景云伺侯你。”
如此这般,我与佳期成了朋友。每次来景云处,总见佳期窜上跳下地干活,不是擦抽油烟机,就是洗马桶,我在家里本来是最懒的,可是因为佳期的表现这么优秀,也不得不时常洗洗衣服擦擦地。
我偷偷问过景云:“佳期和景元这得算早恋吧?好了多久了?”
景云说:“瞧你那八卦劲!佳期大一的时候跟景元好的,学长学妹,顺理成章。”
但不是所有顺理成章的事都会顺理成章地有个结局。佳期毕业前夕,我在他家里再见不到小工蜂似的佳期,换作了另外一个眉清目秀的女孩。
我当然不方便向景元打探,又拉住景云问:“怎么回事?”
“那个,你看不出吗?”
“那佳期呢?”
“佳期,佳期……。”
人走茶凉,谁也不会去管佳期会怎么样。我不知道是不是应该约佳期出来聊聊,人在感情受挫后,是最需安慰的。但是,我与景元一家这样密切,又怕佳期会伤感。
日子晃过去半年,景云母亲突然入院,虽然只是个小手术,但全家还是心惊肉跳。我在医院碰上了佳期,两人都欣喜。
“佳期,你是来……?”
“来看阿姨啊。”她胸无城府。
“你真是难得。”
“阿姨以前对我那样好,我来看她是应该的。”
连景元都感动了,尤其他那个冷若冰霜的新女友只推托大家没有那么熟而不肯露面后。有次我离开医院,见到景元正与佳期在花园一角聊天,那个样子,像极了他们还在一起。但不同的是,景元的样子很热切,佳期却只沉默着闪避。
我想我知道佳期,她不是为了挽回景元的心才来看景元母亲。她心地单纯,对所有对她好的人心存感激,但这个名单里,已经没有景元。
那时我已开始自顾不暇。景云在这期间,也很少出现。有朋友说,景云在某某餐厅与一个女孩吃饭,让我一定要去看。我没有去,不是不想去,但一想到见了面有多尴尬,还是止步了。我不愿意自己尴尬,也不愿看见景云尴尬,他与我一齐,当然有他的理由,他不与我一齐,定是因为我不是最适合那个。
我就这样熟练地运用着“鸵鸟政策”,对景云的早出晚归不闻不问。还是佳期终于沉不住气,跑来说:“你算了,不要再自欺欺人了。”
我问:“佳期,如果是你,你怎样?”
佳期说:“我是过,我走。”
佳期一走就是一年多,她去了英国念书,临走那天,景元呆坐在床边抽烟,我看得不忍。
既有今日,何必当初。
佳期走后,我与景云分手。我们前后告别了这家人,也有怀恋,但那个东西是给人受伤的,要迅速忘掉。
贺喜的人群,正在要求佳期与新郎做不堪入目的游戏,佳期先是笑着拒绝,然后就绷起了脸。我正在微笑,突然身后有人说:“她其实没有变,嗯?”
我听到这声音就毛骨悚然,那是景云。
我强撑着与他招呼:“你来了。”
“是”。他自然地坐到我身边,手臂搭在我身后的椅背上,如同最熟稔的时候。
我不自在极了,但坦白说,很受用。那样闷热的天气里,突然觉得头顶凭空多了一片荫凉。他干干净净的样子,全身不见一丝汗渍,与那些热闹的俗世中人到底不一样。
周围的一些熟朋友,见怪不怪的,似乎我一直与景云在一起,从未分开过。大声斗酒,大声唱歌,大声开玩笑,还问:“你们两个准备什么时候?”
佳期从人堆里忙里偷闲地冲我作着鬼脸。突然间我明白,这是她特意设计的。
我有点恼怒,她自己不吃回头草,为什么把回头草递到我面前来强喂?
佳期在蜜月里给我打来电话:“听说进展还不错?”
“你?”我不知道说什么好,是假装生气还是要谢谢她。
“颜姐,人跟人不一样。我与景元,那是八杆子再也打不着,但你与景云,是前缘未了。我们作不成妯娌,可我也希望你嫁进景家。”
我不响,本来想告诉她,景元一直把她的照片摆在床头,即使是在她婚后。后来转念,说这些没用的事做什么呢?
不知道如果我是她的性格,能不能令她与景元复合。很难说,她比我有主意得多。
我们到底是有缘份的。
作者:
莫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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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0-2-4 23:37
我是一个手提袋,瑞普斯艾的。
瑞普斯艾是一个二线的女装品牌,购买者众,都是些年轻漂亮的人,或者一些自认为年轻漂亮的人。
我很高兴自己没成为一个超市用白塑料袋。它们的命运很悲惨,在被用来装满重物(而
且很可能是些味道刺激的蔬菜)后,回到人家还要被当作垃圾袋二次使用,分派到客厅、厨房,甚至厕所,装些果核、烟头,甚至用过的手纸,如果主人懒惰,再几天不清倒一次垃圾的话,我那些白塑料袋兄弟,大多是被熏死的。
我觉得我的命运还好。最起码,瑞普斯艾是个有钱的服装公司,作为他们的的门面——手提袋,我们被设计得很漂亮,桔黄的肤色,质地柔韧,尤其是印上瑞普斯艾的著名LOGO,拿在购买者的手上,顶有面子。
我们将要包裹的,是那些干净时尚的服装,上面还有昂贵的价签显示身份,通常购买者要花掉至少半个月的薪水才能把我们拎走。
未落入购买者手中前,我们待在舒适的店面里,导购小姐都是漂亮的,在工作之外,她们也愿意穿本店的服装。她们对我们还是很好的,放在收款机旁,光线充足,还有轻柔的音乐听。
不过我来到这家店后,就知道要很快离开。因为瑞普斯艾的生意极好,我一天要告别几百个兄弟,我知道,很快就要轮到我了。我祈祷带我走的,将是一个干净的人。
那天快打烊的时候,进来一个瘦瘦的女孩。我记得她,因为她有点男孩气,走路风风火火的。她前两天就来过,在皮衣那里试了半天,对那件中款的爱不释手。坦白说高个子女孩如果再苗条,就穿什么都会好看。我觉得手提袋也是设计成瘦长的比较好看,听说现在连报纸都有了“减肥版”。
我猜这个女孩是准备买下这款皮衣了。瑞普斯艾本来就不便宜,而皮衣更是所有款式里最贵的。
果然,我见她又跑去试了一遍,在镜子前扭来扭去的,真的很好看。旁边的导购小姐也想在下班前来个“海底捞月”,在一旁赞不绝口。女孩开始打手提电话,声音很甜,是打给男朋友:“喂,我在试衣服啊。”
“是一件皮衣啊。”
“当然好看啦。”
“可是很贵呀。”
“真的假的?”
“你真的给我报销?”
她一边说着,脸上一边诡黠地微笑,身体还不由自主地轻轻扭着,就像跟人撒娇一样。
“真的呀?那好吧,那我先谢谢你啦。”女孩满意地挂了电话,就让导购小姐开票了。
真是个幸福的人,男朋友很大方。我知道那款皮衣的价钱。
女孩并没急于交钱,又跑去男装部转,指着模特身上穿的那款白毛衣说:“这个也要。”
原本我前面有一个兄弟,但现在她买两件,还要加上我。
导购小姐轻盈地拎起我,轻轻一抖,我舒畅地打开身体,那件质地和设计都很考究的黑色皮衣落入我的怀抱。
女孩伸手接了过来,顺手把小票也塞进来,愉快地说“谢谢”,出了店门。
大街上已经有点冷了。但还好,女孩迅速地钻进车里,发动,待了一会儿,有暖意从前方漫了过来。女孩把音响打开,我听见一个女声唱“幸福,我要的幸福……”
女孩大声地愉快地跟着哼唱。
我和我的兄弟相视一笑,都在猜,下一步会到哪里。
女孩的车里很干净,有淡淡的烟味,和一种清甜的香水味混在一起,很性感,这也许不是个过于年轻的女孩,因为车里没有什么流露小女孩气质的饰物。
女孩开了很久,才拎着我们下车。这是一片白色的楼群,女孩按开密码锁,走了三层楼梯,开门。
屋里有灯光,原来是有人的。
我看见沙发上一个高大英俊的男青年从报纸后面微笑地露出头来。
女孩把我们扔在一边,冲上去抱他。
两个人亲昵了一阵,男人问:“买的衣服在哪儿呢?穿上我看看。”
女孩穿上了,转了一个圈问:“行吗?”
“嗯。”男人点个头,就把钱包拿出来了。
女孩把白毛衣递给男人:“送你的。”
送他的?那件皮衣不是男人掏的钱?那这件呢?
“干嘛?”男人问。
“那件算你的,这件算我的。你将就着吃点亏。”女孩说。
“不用这样啊,是你生日嘛。”男人并不去穿白毛衣。
女孩坚持,接过钱也只随手放在茶几上了。
男人心里很受用吧。我觉得这女孩蛮聪明的,白拿别人东西不好,自己也送上礼物一件,就不显得气短,接过钱的姿势也不会难堪。价钱和价值是不一样的。
男人说:“我做好饭了,吃饭吧。”
我真的很羡慕,原来世上是有神仙眷侣这回事的。
饭后,女孩收拾桌子,洗碗,顺手把我和兄弟仔细叠好,放进一个储物柜里。
我们又满意地交换了一个眼神。两个生活得很有秩序的年轻人,不会浪费,把我们仔细地放好,等待再次利用的机会。
我们沉沉睡去。
在储物柜的日子,虽然漆黑一片,但外面传来的声响让我基本了解了这对情侣的生活规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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莫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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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0-2-4 23:37
与少纳出去,人都会指着她问:“这是妹妹?”我习惯了。
少纳很伶俐,念小学第一天,回来撅着嘴不肯叫“纳”,非要父母把名字改成“少娜”,说同学们全叫花花草草。父亲不悦,又不忍心训她,便说:“看,这个‘娜’字多么难写?不如这个简单。”少纳才悻悻忍住。
越长大,父母越为她担心,有时候会当我的面按捺不住:“少纳,你什么时候找个工作才是正经。”少纳不理,也不生气,只当作没听见,哼着歌回自己房间。
认识JAMES后,她就辞去了酒店的工作,并要搬去与JAMES同居。第一次夜不归宿,母亲急得掉眼泪,整夜没合眼,一直在打电话找她。我在被窝里听了很难过,但第二天要上班,我有准确的生物钟和宽松的想法,少纳迟早要过这样的生活,何必为她担心。
但第二天我仍然黑着眼圈去上班。
同事问:“少纳和JAMES怎样了?”我只“嗯”一声。
少纳以前和我在同一间酒店工作,我做推广部,她在商务中心,就这样被在酒店长住的JAMES勾走。很多同事来打探的时候,我还完全蒙在鼓里。
她不说,我也不会问。反正开头JAMES对她还是好的,在她身上花了不少钱,爱情不就是这么回事,把握住开头的好时光是应该的。
少纳有次说:“少言还是你好,只有你不劝我与他分开。”
少纳让JAMES搬去别的酒店,我长出一口气。就算是有私心吧,谁愿意自己姐姐天天挽着一个略带油腻的中老年外国人在眼皮底下出出入入?
JAMES带她去了不少地方,每次回来,少纳都塞给我几件衣服。那些露透瘦的衣服不是我的STYLE,但我很谢谢她有这份心,转手挂在衣柜里,连封都不拆。
过了半年,少纳红着眼圈来找我。“少言,他要被派去台湾了。”
“你怎么想?”
“我想与他结婚。”
“他怎么答?”
“他不肯。”
意外吗?反正我不。很多外派的老外都是这样的,在每一个国家都有一个固定的LOVER,很爱很宠,但结婚免谈。
但少纳对他是动了真心的。他干脆俐落地走,少纳承受不住。
“可是少纳,这是游戏规则。”
“我没想游戏,他是我理想中人。”
“可他没这个理想。道不同不相与谋,算了少纳,至少你快乐过。”
少纳掩面而去。
JAMES来找我:“少言,我要走了。”
“走好”。我很冷淡,我知道这种玩法,但不喜欢这种玩法。
“少纳最近很纠缠,我希望好合好散。”
他懂的词还真不少。
“你想干吗?”
“你劝劝她,你们情同姐妹。”
“我们本来就是姐妹。”
“对不起,我的中文不好。”
“刚够勾搭无知华人女性就算好了。”
他瞪着灰蓝色的眼睛,对,他听不懂。他只看得懂什么叫美女。
JAMES走了以后,少纳搬回家。成箱成箱的衣服,也不挂起来,就在地上扔着。晚上不睡,抽烟,听音乐,白天不起来,我有时推开她的门,只闻见烟臭。
我觉得可笑,为那种身材已经走样的外国人?他在自己国家算什么东西?能找到什么女人?少纳这么美,为他憔悴,真不值得。我很难同情她。
又过几个月,少纳有重整旗鼓的意思,天一擦黑梳妆打扮,随便拎起一件不皱的衣服就跑出去玩,回来也不会洗,还扔回原地。慢慢实在找不出可穿的衣服,就把以前送我的一件件穿回去。
她说:“少言,对不起。我习惯这样。”
我说:“没关系,YOU ARE WELCOME。”
少纳抓紧我的手,她只有我了,父母对她已经不闻不问。
我知道JAMES除了这一堆衣服,没留给她一分钱。这种在华人面前打肿脸充胖子的人,其实顶会算计。
有些夜里,少纳会钻进我的被窝,说“睡不着”,然后踏实地睡去。
我不喜欢浓郁的香水夹杂着烟酒味道,但她是少纳,我只有一个姐姐。
她自己的房间已经进不去人,到处都是杂物。我请了小时工来,用足一整天才收拾干净。
那些昂贵的衣服都送出去干洗,非常贵的一笔费用。我不客气地把她的梳妆台扔出去,置了新的衣柜。
少纳在家外很光鲜,穿戴时髦,隔三差五就换上最新型手机手包发型。我疑惑:“这个很重要吗?”
她严肃地点头:“很重要。”
她不会再回商务中心去工作了,她说:“我已经不会打字,至于传真复印订机票,是人都会干。”
吃喝玩乐像她那样熟练的还真少。JAMES害了她,把她捧到高处,撒手扔掉,她回复不到原位。
这期间我坐电梯般在升职,手头渐渐宽裕。其实很想搬出去住,但想只剩父母与少纳同住,他们不知要手足无措到何地步。
我也犹豫要不要借钱给少纳,但又不想助长她奢侈的作风。
休年假时,我拉了少纳去旅行。
少纳很气人,只肯住四星以上酒店,白天只肯在房间里睡大觉,晚上打扮得漂漂亮亮到酒吧里坐。我板着脸说:“你先回去吧。”
她只撇撇嘴笑。
回程飞机上,我才发现有一个身材瘦小的东南亚人与我们同行。
少纳大方地介绍:“JAMES,这是我妹妹少言。”
又捡来的这位JAMES好象只到少纳的鼻子。
JAMES是个见面熟,一路把少纳伺侯得像公主似。但对我很远,我知道自己的脸难看,我看不惯眼珠乱转的人,他看得懂什么人不吃这一套。
下飞机JAMES仍不走,我站在出租车门处瞪着他。
少纳说:“JAMES与我们回家。”
“为什么?”
“我要向你们的父母求婚,请求把少纳嫁给我。”JAMES不知学了一口什么方言的中文。
我是真的很生气很生气,后悔不该把少纳带出来玩。二话不说,拎了她们到酒店。
父母对JAMES还不错,生怕少纳砸手里的样子。我按捺不住地摔摔打打。
“什么时候又喜欢短小精干?”我讽刺地说。
少纳并不生气:“他对我好。”
“这种对你好的人到处可以找见。”
“不,少言,没有,真的没有。”
少纳摇着头,给我看手上硕大的戒指。
“我们只认识三天,他便向我求婚了。”
“怎么又叫JAMES?”
“巧合罢了。”
父母竟然要JAMES到家里来住,我冷眼看着她们跑进跑出办结婚的事。少纳抽空不会忘了教我道理。
“你不要那么冷淡,生活还是要戏剧化一点才好。”
“我心脏病。”
“你算了吧,你只是胆小,我告诉你,不怕受伤害,就不会受伤害。”
“你小心,听说他们国家的人可以娶很多老婆。”
少纳打了我一下就跑了。
我想她是有JAMES情节的。上天对她不薄,从JAMES处跌倒,再从JAMES处爬起。
少纳走时,父母哭得很厉害,少纳也是,我仍然不忘打击她:“那地方热得要死。”
少纳狠狠地抱着我,在我耳后说:“我最怕冷了。”
JAMES结结巴巴地说:“爸爸,妈妈,小姨,我会好好照顾少纳。”
少纳搂着他窄窄的肩膀,像扶着一株被砍断的小树。
我抢了两人的护照去办手续,才发现JAMES根本不叫JAMES。我拉住少纳问:“搞什么飞机?”
“我一定要管他叫JAMES,他说没有问题。”少纳还在抹眼泪。
回家,我到少纳屋子里坐了半晌,那些漂亮的衣服一件没有带走,看着那些裙裾,想起少纳曾经神采飞扬的样子,想起她眨着眼对我说:“不怕受伤害,就不会受伤害。”
我和少纳是双胞胎。但不知道为什么,从来没有人把我们认错。也许相由心生,我是太冷漠了。
人说双胞胎有心电感应,我们之间也有相处的规律,就是所有的态度都是相反的。她喜欢的我讨厌,反之亦然。
我希望这是颠扑不破的真理,因为她嫁给JAMES,我很难过。
是不是我一直难过下去,她就会一直欢喜下去?如果是,那么没有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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莫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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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0-2-4 23:38
怀恩背上有块青色胎记。
在靠近肩的位置,不算大,像被人拧的。
怀恩一直不知道,即使每年夏天都会去游泳,直到高三那年南茜问她是不是被父母体罚,她才扭头照了照镜子。果然,一块淡青赫然在肩,以前怎么没发现呢?
那天晚上吃饭的时候,随口问了母亲一句,母亲淡淡说:“是啊,是有一块,反正不是红色的,看不大出来。”
怀恩有时候把右手自左肩上摸下去,按一按那块青,总觉得隐隐地疼。
怀恩与母亲的疏离缘自她的感情生活。她16岁开始恋爱,母亲气急败坏找到学校与老师商议,怀恩被残酷镇压且觉得丢脸,甚至想与小男友私奔算了。
成人后,她从不与母亲谈及感情事,而母亲总是冷眼看着她一次一次沉默不语地往家搬回些衣物,那时母亲泰半也知道她又失了恋,不好问,问了她也不答。
怀恩恋爱的迹象就是时常不回家住,搬回来后住的最长时间是一个月,然后又经常不回来住。母亲很有些恼火,怀恩情史已有十年,看在邻居眼里算怎么回事?
怀恩大大咧咧,日记本常在枕边放着。母亲趁她不在的时候偷偷翻过,惊异地发现怀恩这些年来一直在与一个男人来往,不断吵架,不断和好。和好的过程,日记本里记得不清楚,头一天还在日记里骂骂咧咧,第二天又情深一往了。
母亲好歹欣慰了一下:到底女儿不是那种随随便便滥交的人。
怀恩的房间很小,一只衣柜,一只小桌,一台电脑,连椅子都没有,她只坐在一张大床上作设计。但这样狭小的空间里,却有一个异物。
那是一盆花,而且是那种极俗艳的花,牡丹。
母亲未见怀恩像其他花痴那样,绞尽脑汁呵护施肥,她不过偶尔浇一浇水,也没有特别拜托母亲在她不在家的时候照顾,但那盆牡丹花始终怒放。
旁人很少能进她的屋子,每次拿回来的衣物都装在手提袋里,也不拆开,就在地板上摆着。母亲常像工兵一样蹑手蹑脚进入到怀恩的私密空间。有时候她会觉得房间里有人注视,猛回过身,却并没有人,只有那盆巨大的牡丹,静静地开着。
怀恩以前还肯朝九晚五,或者她从来没肯过,形势所迫。现在她已成为业界翘楚,自己置了电脑,基本上只在家工作。怀恩工作起来手脚麻利,母亲知道她只是想早早干完活跑出去玩。不知道是什么样的男人这样令她牵挂。
日记里显示不出来,怀恩的日记只用来发泄情绪,并不肯记叙事件,是啊,怀恩又不是作家,日记也不是写给母亲看的。但母亲在这些颠三倒四的情绪里,依然觉得那男人不好,好人谁会翻来覆去与怀恩纠缠?
怀恩每天跑出去看房。
那些从不拆封的衣物都是为了直接拿走的。她不想再与家人同住的理由很简单——东西放不下了。那种老式的干部楼,所有的墙都是承重墙,拆谁也不行,所以怀恩只好离开。
看房这些事,她从不与小曹商量。她知道商量也没有用,那人不懂得生活。
怀恩只拉住思蔓同去,思蔓自己买房吃了亏,所以很懂得怎么给怀恩出主意。
思蔓也问:“小曹的意思呢?”
怀恩闷声说:“我第一,他第二。他又不掏一毛钱,凭什么问他的意思?”
“那你还跟他一起?”
“聊胜于无。”
“嘴硬吧你。”
朋友们都知道,怀恩与小曹说分手的话不能信,说过的次数将近三位数,没有用。
但也只有怀恩知道,每一次吵架,虽然看起来结果一样,都是又在一起,但每一次的磨损只有他俩能体会得到。这么多次,以前说分手,小曹还会哭,但现在他很平静。怀恩回去,他甚至不多问一句,因为惯性,料她逃不出他的手掌心。
小曹小小个头,小小的脸,很清秀。与他共同成长的人岁数越来越显在脸上,只有小曹,跟头些年没有太大区别。旁人就笑,说:“小曹,你看怀恩越来越憔悴,你却还这样年轻,你到底用了什么方法……”
小曹就会看怀恩,想:果然不一样。当年怀恩还圆嘟嘟的脸,烫一头长长卷发,每日浓妆艳抹,穿得随随便便。现在的怀恩,一张素脸,短短的直发,人变得瘦削,穿得仍然很随便,但这随便是设计出来的,很贵。他知道每次吵架后,怀恩都会去购物,两个人越吵,怀恩就越光鲜。有时候他觉得怀恩打扮得实在漂亮,转念一想,又实在是吵了太多次,立马儿颓废下来。
终于那天怀恩说:“我付过首期了。”
小曹问:“在哪里?”
“天赐良缘。”
“那又是在哪里?这么土的名字。”小曹不禁笑起来。
怀恩就带他去看了。
小曹吓了一跳,他没想到怀恩这么有钱,居然买了一套复式。
毛坯房。没有可以坐的地方,小曹就掏出烟来,到露台上去抽。有点风,烟被吹进屋子里来。他回头看她,天已经暗下来了,她模糊地站在那儿,很倔强的样子。
小曹与怀恩一向经济分开,他从没想过两个人要共同负担什么,现在怀恩买了房子,他想怀恩一定手头不宽裕,但这也绝不是他能帮得上忙的。他只好说:“这房子格局不错,你要怎么装修?”
怀恩简单地答:“这里是客厅,这里是卧室,这里是客房,这里是书房,这里是餐厅。”
小曹终于还是忍不住:“你的钱够吗?”
怀恩说:“够。”
小曹似乎听见她长抒了一口气。
小曹最近很苦恼。与怀恩的关系,随着争吵不断,变得越来越小心翼翼而压抑,有时候他觉得酒吧里的艳遇,倒是令人轻松的两性关系。
怀恩没有提过一个字将来要小曹搬来与她同住。小曹知道她是那种把怨气积攒到可怕的程度才爆发的人。
小曹仍然与父母同住,他觉得那样很方便,早上出门还凌乱的房间,晚上回来就收拾得干干净净,那当然不是怀恩的功劳。
接下来的日子,见怀恩的机会越来越少,她偶然的出现,也是灰头土脸。怀恩身体很差,一疲劳就会全身浮肿,头发也好久没剪了,有点邋遢相,小曹呆呆地看着她,想起她从前的俗艳。
小曹喜欢从前的怀恩,身上有种浑不吝的市井气,像一个旧枕头一样温暖熟悉,也像旧枕头一样任人揉搓似的。小曹对怀恩的日益紧逼很挠头。
母亲在怀恩搬走那天见到了小曹,她很失望,不明白怀恩看上这小个子男人的哪一点,如果给左邻右舍看到,还以为她们家怀恩所谓有品味的设计师完全是浪得虚名,否则怎会在对男人的选择上,让人大跌眼镜。稍感安慰的是,小曹待人接物很有礼貌,一口一个“阿姨”,专拣重的东西搬。
搬到那盆花的时候,小曹惊讶地笑起来了:“这个是你的吗?不是阿姨的吗?”
怀恩说:“是我的,是我的宠物。”
小曹就想拎着花盆的一个边,省力气。但怀恩一把抢了过去,只说:“我来。”就双手搬着青瓷花盆,半拱着身体,很难看地撇着腿,艰难地搬出去了。
小曹有点尴尬地看着怀恩的母亲,老太太心照不宣地一笑:“她不就那个样。”
两人收拾完新居,已经九点多了。都累得走不动,就打电话叫了外卖,一声不吭地吃完,竟合衣睡去。
牡丹花孤单地在露台上,风吹得它的瓣微微地抖,床上的怀恩,睡梦中累极的双手,竟也在不自觉地颤抖。
睡了不知多少时候,怀恩觉得小曹正在摸她,她想推开,但是用不上力气。
后来,两人就在新床上做爱,熟门熟路的,就当庆祝新居落成。
怀恩觉得她之所以和小曹不离不弃,多半来自这个。她和他分开那么多次里,都找过另外的人,可一旦检查完那些人的身体,下了床就又回到彼此身边。
怀恩不觉得生活中有什么事是不能自理的,除了这个,所以她要定了小曹。
小曹知道这层缘由。一想到这个,他就烦躁,难道自己就是靠它吃饭吗?怀恩在他眼里,越发贪婪自私。
事毕,小曹问:“你怎么会养那么俗的花的?”
怀恩说:“我也不知道。”半晌,又问:“俗吗?我觉得很好看。”
小曹光着身子到露台上抽烟,顺手给花浇了浇水,扬声问:“这花贵吗?”
“贵,你没听说过吗?叫‘葛巾’。”
小曹像发现了什么似地说:“真的?是不是《聊斋》里有个叫‘葛巾’的故事?”
“嗯”。
“你真俗气,连种花都讲牌子。”
怀恩呵呵地笑,一边缠上小曹结实的身体。
“还跟你一个姓哩。”
“是啊,同姓三分亲。”怀恩说。
夜深,两人都不再有睡意,小曹百无聊赖地换电视频道,怀恩躺在他腿上,突然问:“你觉得,我们什么时候结婚比较好?”
小曹心说“不好”,频道锁定在《法制进行时》上,半天才反问:“你觉得呢?”
怀恩突然皱起眉头:“我问你。”
小曹不语。
怀恩生气了:“我配不起你?”
“怀恩你为什么一说到这个事就这么不讲道理?”
怀恩气得张口结舌:“我怎么不讲道理?”
“我们之间,如果存在配不起配得起的问题,那就是我,我配不起你。我隔三差五就失业,我们出去吃饭还AA制,我只能送你地摊上买的破烂礼物,你买了房子我帮不上半点忙……你觉得我这样的男人,配得起你吗?”
那花仍然在簌簌地抖。
“你配不起我?为什么还要与我一起?”
“是你要与我一起。”
“你配不起我,我还要与你一起?我神经病?我天生这么贱好吧?”怀恩怪叫着。
“怀恩,我不过是家常男子,你这样天仙似的人物,何必与我过不去?配得起你的男人遍地都是,不要难为我了。”
“曹荷泽,说白了,你不过不想与我结婚,只想与我混着。”
小曹不吭声。
“女人一生不过一件事,不过是要一个名份,你竟不给我,始终竟不给我。”怀恩的眼圈红了。
“是,怀恩,我给不起。我要的是一个和我一样的女人,或者我们相遇时就结婚,倒有可能。谁料到今时今日,你已出落至此。”
“难道我越来越好,是你离我越来越远的原因?”
小曹叹了口气:“怀恩,上辈子不知我俩谁欠了谁。”
小曹走了。
那朵牡丹,叫作“葛巾”。它被深夜的风吹低了头,陷入回忆中去。
葛怀恩为什么还记不起前世种种?
不错,她的前世,就是“葛巾”。
她一直爱他,从上辈子到这辈子。
前世,他就是个凡间小子,一文不名,软弱无能。
她偏爱他。
他不肯与她成亲,他说:“我配不起你。”
她不甘心:“你配不起我?为什么还要与我一起?”
“是你要与我一起。”
不过就想要个名份,从上辈子追到这辈子。
他竟还是不给她。
她毅然要随他投胎人间,她的妈妈,那著名的“曹夫人”,气极败坏地说:“你怎好算我的女儿?竟是这样没志气的。不过男女之事,如此沉迷,果然是个‘花痴’。”
她知道自己留不住女儿,那就任她去吧,狠狠地推了怀恩一把,纤纤玉指,用力顶在她的肩上。怀恩疼得大叫,遁入红尘。
曹夫人听见怀恩兀自狂喊:“我如何与他相认?”
“你用情这样深,万千人中,必不会认错。”
曹夫人看着脚下的大千世界,终于忍不住,落下泪来。
他就要这样,负她,并且生生世世。
作者:
莫岭
时间:
2010-2-4 23:39
随喜比我大一天,是个喜眉笑眼的女子。
我们认识七年了,七年前在一次饭局上,有人介绍:“岸久,这就是大名鼎鼎的随喜。”
随喜喜孜孜地转过脸来,伸出细瘦的手与我握。我奇怪,感觉竟像是我的左手握右手,
她也低头看,说:“啊岸久,我们的手长得好像啊。”
随喜虽然只比我大一天,但入行早,我从心底把她当前辈的,所以不敢多话。
认识了,过去了。我也没往心里去,这种觥筹交错时的熟脸,多识得一张少识得一张其实没有什么分别。
但随喜不一样。过了几天,某个深夜,我已经睡下了,突然电话响了起来。我接,却是随喜:“岸久,记得我吗?我是随喜。”
“记得啊,”我说,她那样闹哄哄的声音,谁能忘掉呢?
“我在加班。”她说:“正看你写相声大师的那篇采访,好棒啊。”
“没有没有”,我大窘,“谈不上,我只是从小喜欢听相声,功课做得足而已。”
“好好好好”,她不停地叫好:“真好,我们要是有你这样的主笔就好了。”
我被人赞时就尴尬,不知道如何应对。
随喜说:“好了,哪天一起吃饭吧。”
电话挂了,我却睡意全无。随喜是前辈,前辈居然这样赞我,我的心花怎么不会怒放。
第二天随喜竟真的约我吃饭。她真是个特立独行的女人,穿了一件“上海滩”的外套,外面纯黑,内里花花绿绿,加上她的男儿气,很有痞相。我说:“随喜,你可不像巨蟹座的人。”
随喜想了想,说:“是啊,你比较像。不过,什么星座都会有败类吧。”
我跟随喜成了好朋友,不知道是不是因为年纪星座血型一样,越聊越投契,从喜欢的童话人物,到喜欢的男人类型,全部是一样的。甚至,因为两个人背景完全一样,有时看星座、命理预示,都会替对方看一份。有一次,有人上传一个查自己何年何月何日GAME OVER的网站,我查完自己,顺手就帮随喜查了一下,然后报告说:“随喜啊,你比我早一天死。”她说:“屁,难道因为我比你大一天,就要早你一天不如归去?”
久而久之,老总坐不住了,跑来问:“岸久,听说你跟随喜走得很近啊,不是她们报纸想要挖你吧。”
“噫,”我大惊:“别扯了,她们要挖我,自然会秘密进行,怎么会大咧咧来往?”
他不语,我猜到理由:“你怕选题泄漏吧?你不信任我的话,我也没办法,但公道自在人心,敌报与我报,啥时撞过车?”
老总才放心离去。他不懂得,因为行规所限,我与随喜是真正的手帕交,不谈业务只谈生活。
熟得不得了后,我问随喜:“你怎么不挖我?啊?好歹意思一下,省得我觉得没面子,就让我有机会拒绝你一回。”
随喜对这个问题倒很认真:“这个我想过啊,可是,好朋友做了同事,可能就没得做朋友了。而且,如果你来,屈尊在我下面,我肯定是受不了的。你那么有才华。”
我笑:“那你就屈尊在我下面好了。”
随喜歪着头说:“那倒真可以考虑。”
我惊:“算了吧你,我说着玩的。”
她才大笑:“我知道啊。”
我很高兴有随喜这样优秀的朋友,她的雷厉风行影响着我,我觉得自己一天天成长起来。而且,人们都是势利的,觉得你有牛逼的朋友,你自然也不差,我总觉得,我的升职像坐火箭,与随喜和我的交好不无关联。好多人说:“都市报与晚报,一个随喜,一个岸久,谁弄得过她们,两个母夜叉似的。”
也有人抱不平:“随喜是厉害一点,但岸久个性多低调。”
当然很多人不屑,觉得是我虚伪。
我只是想不通,两个巨蟹女子,按说是顾家型典范,为什么每天拼了命杀杀杀,觉得小肩膀上扛着重任,要为全市千万人民服务。
我问随喜,她说:“不是不顾家,只是,家在何方啊?”又安慰我:“没关系,不必自怜,等找到好男人,自然一拍屁股,第一时间消失。”
我不。我正如沐春风,事业蒸蒸日上,我没那个闲功夫谈恋爱,而且,等闲男人还真入不了我的法眼。我鄙视所有有缺点的男人。鄙视他们。
旁人都看错了,真厉害的是我,随喜才随和。
我一直以为我与随喜年纪一样,星座一样,血型一样,人生道路上必能共进退。但我错了。
全是因为那个何仲国。
何仲国是个刚归的“海归”,两眼一摸黑的当儿,太阳似的随喜闯入他的生活。“海归”之所以能为“海归”,就是因为会把握上场和退场的时机,他居然以迅雷不及掩耳盗铃儿响叮铛之势,摸到都市报,当着上上下下百多人,跪地呈上大得可恨的戒指求婚,可怜随喜一个常年以男性品质律己的人,在这种糖衣炮弹下,来不及挣扎,几成炮灰。据说还有都市报的女记者看得泪洒当场。
我恨死了。我与随喜那样要好,一个被窝睡过,居然未能见证这一伟大时刻。而她,居然不问问我,就应了。
更可恨的是,随喜辞了职,都市报的高层慌作一锅粥,他们跟我一样恨何仲国。在这当儿,真的跑来游说我。
我知道不会是随喜让他们来的,随喜了解我,我骨子里是恋旧的,做生不如做熟,而且,我外表坚强内心怯懦,怕与随喜的旧部磨合不好,才是真的没面子。
随喜说:“自己选择,不要看我们的脸。”
啊我失望,以前随喜都只说“我”,即使说“我们”,也是我和她,现在全被何仲国占
去。
随喜结婚那天,打扮得像个糯米团,因为备婚这短短两个月里,她竟然胖了十斤,我抱怨:“随喜,乍胖乍瘦对身体极坏。”
随喜懒洋洋地说:“你懂什么,巨蟹座最终都会是胖子。”那个何仲国,居然非常欣赏地在旁边点头,还说:“男人都要求女人丰满,反而女人要求女人枯瘦,真不知怎么想的。”
我是当然的伴娘,可随喜这个新娘,在自己的婚礼上,居然心神不宁眼神诡秘,我小声问:“你干什么?”她才说:“你要注意伴郎,是非常不错的男孩子。不要辜负我们的苦心。”
她还是想把我拖下水。
OKOK先约约会看吧。看来我注定要把随喜走过的路重走一遍。
作者:
莫岭
时间:
2010-2-4 23:40
莲恩说:“介绍新同事给你,企划部,冯亦欢。”
不不不不不,我没有第一时间抬头。冯亦欢,这样的名字,重名的概率太小。不不不不不。
莲恩说:“喂,跟你说话呀,宝琴。”
我就笑,是气得笑。得不到客户也用不着毁我。
如果他是我的初恋男友,我的初吻给了谁?
最重要是,他为什么要说?
我算老几?不过是个混饭吃的广告业普通从业人员,他想干什么?
但后来,我知道远不是初恋男友这样简单,还有,比如,我是他的弃妇。
我管这种人叫,小鬼。
现在,小鬼摸上门。
不知为什么,我觉得他面目可憎,再不是那个甜美的翩翩少年。
下班前,他自然地走到我的隔断前。
“宝琴,我们去吃饭。”
“我要回家。”我不需要用任何理由来拒绝他。拒绝他需要理由吗?我就是要拒绝。
“你住哪里?”他温和地。
周围的八婆们佯装无事,全部竖着耳朵。
“很远。”
他笑起来,活泼地擦擦鼻子:“这样啊?那我送你?”
这不是表演是什么?
睬他都多余,拎了包大步出门。
但他竟然跟在后面。
出了公司,我才回头。
“你没事做啊?你第一天来啊!”
他说话是很软声细语的,温柔的表情似曾相识:“我们有误会,你给我一个解释的机会好不好?”
“改天吧。”我说。
他很坚持,拦在我面前,用那种我熟悉的有点撒娇但又强硬的态度。
他比我年纪小,所以一直有一种奇特的方式稳稳地对待我。
坐在我对面,他说的开场白像台词一样深情并自以为有份量:“我一直忘不了你。”
“你还是忘了我吧。”
“但现在,我们是同事了。你要如何避我?”
我沉默。
我不想因为他的到来而辞职,我不能让这个笑话越变越大——总要有个终结吧。我还不信我迈不过他这个坎儿了。
终于我说:“好吧,你解释。”
谁知这个衰人竟然把手一摊:“真不知如何解释,你知道,感情的事怎样解释?”
我瞪大了眼睛,他打哪儿学会无厘头这一套?
他伸手拉住我已奋然而起的衣角:“因为,我不管怎样解释,你都会心存疑虑。我想告诉你的是,我一直爱你。我坚信我们会再相遇。”
“哈哈,你不会说你进这行也是为了与我相遇吧?”
“就是这样啊。”他表情的意思是这么巧你也猜到了?“所以才会从那样小的公司做起,混到有资历,才前来见你。”
靠。
为什么话到了他嘴里,就翻来覆去怎样说都可以?我被这个人搞疯掉了。
也许我沉默的姿态看在他眼里是理想的效果。他轻轻松松地把手臂交叉放在桌子上,就那样深情地注视我。
我不是情场老手,不知道如何应对。
就在此时,他的电话响了。他漫不经心地接起来。
餐厅里很安静,我清楚听见是个女声。
他说:“跟人吃饭。”
女声越来越大:“谁?跟谁?”
他犹豫了一下,并没看我,因为那样做实在是太明显了。他说:“跟宝琴。”
接下来的话我想连服务员都听得一清二楚。那女的歇斯底里地叫着:“你给我回来!马上!现在!”
我有点佩服他了。他始终坚持着以优雅的姿态和温柔的语声接完了这个任何人都足以疯狂的电话,然后看着我,那样甜美的笑容。
我突然恶向胆边生,我听见自己说:“冯亦欢,如果你想与我一齐没有问题,你把这个女的分手给我看看。”
他仔细地盯着我的眼睛,伤感地慢慢地说:“宝琴,你不是真的。我与她分手,你也不会与我一齐,你是因恨而说出这样的话。不过,就算你不是真的,可我是真的,为了证明我是真的,我与她分手,你给我时间。”
我挥挥手:“你去啊,去去去。”
他没有坚持,也没有坚持付帐的意思,他甚至连包都没有背,两支手就那样插在裤兜里,美滋滋的,以飘逸的姿态离去。
其实他到现在仍然算不得难看,如果不相处一段的话,根本看不出是个脑子里有病的人。
第二天再见,他脸上好几道伤痕。对同事他说是家里的猫抓的,可我想我知道是谁抓的。
下班后,他会趁人不备到我这边来坐,抱着头惆怅一会儿,向我摊开手说:“时间呢?给我时间。”
那女孩子是他原来公司的同事,自此每天气急败坏地打电话盯他的行踪。我看不出他的立场,总是温言软语地哄她:“你不要急,不要急……”挂上电话接着在我面前晃来晃去。他对人越温和,越衬得我对他的不闻不问是一种醋意。
两个月的时间过去了,他仍然在向苍天索要向大地索要向我索要时间。我沉默着,倒要看看他的把戏何时结束。他对我倒如故,很熟的样子,并不忸怩。
一次,他蹲在地上摆弄海报,就在我的桌旁,不知道为什么,办公室那样大,偏要在我桌旁。我无意间看见他的后背,Oh my god低腰裤下滑,露出他里面穿的T-back,我真是要疯掉了,一个男人为什么要穿T-back?
如果是一个穿T-back的男人说是你的初恋男友,你还与他上过床,然后还抛弃了你,换作你不疯一个试试看?
只好抬头,看见他。
惊讶地笑着问:“怎么是你?”看我多假。
“是我啊。早听说你在这里。”他看上去也真不到哪里去嘛。
莲恩问:“你们认得?”
“是啊,真巧吧?他是我的学弟。哈哈哈哈哈。”还能怎样更高一层次地表演?
“又没听说你是学美术?!”
“再往前的。”我眨眨眼。
“中学?”莲恩肯定是觉得不可思议。
不可思议,但是真事。
“冯亦欢,像个女孩儿的名字。”十六岁的我在操场上对他说。
他那时即有一张甜美的脸,温柔地梗着脖子:“我不这样觉得。”
那年他十四岁,初中三年级,跳高冠军,很瘦,但瘦得很飘逸。放学以后,总是一个人在操场上孤独地跳啊跳。
其实也不算孤独。很多女孩儿远远地看着他,直到他训练结束,收杆儿和海绵垫子的时候,那些女孩就会一拥而上:“亦欢亦欢,我来帮你。”
他并不答话,甜美地笑笑,一个人拖着器材低着头回去体育室,她们在周围簇拥着,兴奋地叽叽喳喳。
我们第一次接吻就是在操场中央。黄昏,闲杂人等都回家了。我们都很紧张。我紧张因为我担心是否在犄角旮旯还有个别人碰巧看到,他紧张,那是当然的,因为那是他的初吻。
我永远记得夕阳里,沥青操场上巨大的龟裂的纹和我唇上被他咬破的伤痕。
当时很遗憾那不是我的初吻,觉得是一生都无法弥补的错,好象很对他不住似的,没有在原地等着他的到来。现在想想其实很扯淡,初吻的人,当然不会是后来生命中最重要的人,不要说初吻,就算是初夜,又怎样?
那时我们还纯情,以为就这样地老天荒了。
他很快毕业走了,每周我都会在传达室收到他自己叠的白白的大信封,那些信我都没有丢,我一共有二十一个这样的信封。然后,一切结束了。
后来我有时间回想,发现他是我遇见的最追求戏剧性的男性,包括操场上那个出血的吻简称出吻,都有舞台剧的性质。他与我分手得迅速而绝情,不出意外地,他又爱上了一个美校的同学,那女孩的家住得很远,又喜欢在市区里玩,就经常回不去家,然后就经常在他们宿舍里借宿。我曾经问“她为什么不在女生宿舍里借宿”?没有答案,反正后来就借到了他的床上。
我很伤心,不明白这是为什么。现在我明白了,少年的情欲是可以杀死人的。可是那时候,我悲痛欲绝为他在初夜这件事上比我早走了一步。我认为这是报复,就因为我的初吻不是给他的。我真蠢。
我与他就这样断了联系,直到大学毕业后,我顺理成章地先到一家很小的公司辛苦地做做做,好不容易熬到跳槽到4A的一天,同事们为我到一间歌厅开欢送会。黑暗里突然走出一个人,一下子抱住我。我喝多了,反应过度,尖叫着,手用力推着他的脸,他很痛,小声喊着:“宝琴,宝琴,宝琴。”
我安静下来,看见是他。
他在那家歌厅里当DJ,我问他为什么不画画了?他说,被美院开除了,不想再画了。
那天晚上,我跟他回了家。我总觉得我们之间有一件事未做。如果不做,我想这个人就无法从我心头真正彻底地拂去。
第二天清晨,我在晨光中审视他的时候,也想过重头再来的可能。他有浓密的长睫毛,睡相如同婴儿般甜美。我很奇怪,为什么他是个甜美的男人?
然后我就回味着这甜美,脚步轻快地去投入新生活了。
我想我注定只是个早九晚五的平凡的小工,享受爱情带来的渺小的幸福。
第一天我努力表现,工作时间长达十二个小时。十二个小时之后,我再见冯亦欢,地点是医院,他为了歌厅的一个三陪和人大打出手,被一刀捅在肚子上。
那个三陪哭得脸都黑了,不停地俯下身亲他苍白的脸,声嘶力竭地叫着:“亦欢亦欢!”听在我耳中,只觉异常讽刺。我有没有那样叫过他在几次逃不过的午夜梦回时?
警察说这是一起争风吃醋事件。
我目瞪口呆,他又一次晃点了我。
我问他:“为什么?”
他没有回答。也许他没力气,他流了很多血。我头也不回地离开了病房。在旁人眼中,我像个冷血到极点的坏女友,而那个三陪是他传奇人生中的红颜知己。
那时,我不能理解他那时的情欲。
他在某条道路上的追求,总是先我一步的。
现在,他又在我面前。
其实我早就知道他也混进了广告业。有一天,我的一个客户突然问:“你认识冯亦欢?”
我还算镇定:“是,怎么?抢你?”
“那倒没有,他们公司没实力。不过……这人不太靠谱吧?”
我不觉得这话与我有关,但她接下来闭上了嘴巴让我觉得异样。
“怎么了?”
她突然一笑,笑得很尴尬样:“他说,是你的初恋男友。”
作者:
莫岭
时间:
2010-2-4 23:40
我越来越沉默。他并没有明显地骚扰我,但是,他的存在就骚扰到我。
终于,老总请我去,问:“最近工作得不顺心?”
“没有”。我想想,说。私人原因不是原因。
他点点头。我倒想他把我调去别处也好。
有了结果,是他走。
并非有人为我的烦恼伸张正义,而是他那野蛮女友某天突如神兵从天而降,直冲进办公室朝我的方向而来。我几乎要抱头鼠窜逃离案发现场的刹那,那女孩子突然在我桌前一个急转弯,直奔冯亦欢那部门的一个女同事而去,接下来的画面倒是在意料之中,撒扯,哭泣,大骂……临走,她还飞起一脚踢碎了公司入口处的一个灯箱,听说小时候是练体操的。
企划部那个女孩嘤嘤地哭泣,大家都不知道要怎样上前安慰。我更是呆在原地,猛掐虎口,不相信留下尊严的是我,心里默念着感谢上天这美丽的误会。
女孩自己辞职了,当然冯亦欢是被辞退的。
他穿着露脐装来办离职。那还只是春天而已。他肚子上一道难看的疤,像蜈蚣脚,脸上旧痕未去又添新伤。他倒真能忍。
他姿态很高地来到我桌前,说:“女朋友看得太紧,我决定还是回去原来的公司比较好。”当我是真空里长大的。
他离去后,我收到过一封电子邮件,他说,你不给我机会,我能够理解,但是你相信否,我其实是伤心的。
我抬起头呵呵笑,也许在同事眼里,我一早在冯亦欢的手里疯掉了,对,他说过,我是他的弃妇。笑完那一刻,我突然憎恨法制社会,很想纠人再捅他一刀。
他回去不久,他们便结婚了。公司里有同事参加婚礼,回来说,新娘子有种憔悴但亢奋的美,没有人提那个受辱的女孩,成者王侯败者贼。
有时夜里我会从恶梦中醒来,看微明的天边,想:冯亦欢,倒真是个好名字,怎么样都是欢喜的。
我觉得人一辈子总要遇见个把克星。不得,你幸,得之,你命。
作者:
莫岭
时间:
2010-2-4 23:41
每天上下班,要坐两个小时的地铁。
这两个小时的路程,是非常枯燥的。极少会遇见认识的人,而且,即使遇见,也不愿意与他们讲话。不知道该说些什么,客套寒喧那一套,我是非常不熟悉的。
如果不瞌睡,就只好一双眼睛转来转去,强迫性去发现有趣的人事物。
我最擅长的英文句子,就是报站名,我最喜欢看的自己,就是从地铁车厢的玻璃上。因为背景长时间是黑暗的,所有的人照在黑背景上,都显得两颊凹陷,清瘦无比。
当然,从地铁站一爬出来,该胖的地方,一点没瘦。
所以,常年坐地铁,心情会变得冷淡,会觉得一切都在晃动,全部是梦境。
我最近观察到,地铁司机,男的,都非常的帅。
我为这个新发现欢欣不已。要知道,平时与朋友们讨论到哪儿才能举目皆帅哥,谁也想不到会在地铁。
为了少走路,我总是选择乘坐靠近地铁出站口的第一截或最后一截车厢,于是,我可以看到每到一站,车头或车尾机厢里的司机要走出来,站到站台上,然后,看到所有的门都关好,没有夹到什么人,没有露在外面的衣服角,才会最后一个上车,这时,地铁才会轻轻启动,向前面的黑暗进发。
地铁司机也有女的,但很少,我只见过两个。
我想,选择漂亮面孔的男司机是正确的,因为,地铁由黑暗中呼啸而来,迎面看见的再是狰狞的歪瓜劣枣,那场景,光用想的,就满诡异了。
而这些年轻漂亮的小伙子,可能因为常年少见光的缘故,都有一张光洁的很白很白的脸,看上去非常文弱,气质忧郁。
每天,我会做同两趟车,坐在同一个位置。
这个城市里,大多数人还是过着单调的生活,复印着前一天,再前一天的日子,直到复印机的墨粉渐渐用光,印出来的图案越来越淡,最后,一张白纸进去,一张白纸出来。
谁能带来一点改变?就一刹那也好。因为,我知道我将一直过着这平庸的生活,所以,才希望,某一天,一个如同梦境的情节,所有人都不知道,我将暗地回味。
就是那天,我急匆匆地奔向站台,地铁车门正在关启,我想要挤进那一条缝里,嘴里毫无意义地咕哝着:“等我一下等我一下。”
我站在紧闭的车门前,没有人等我。
我有点失望。真是很贱,没有赶上常坐的那趟车,还是会觉得沮丧。根本不去想,也许因为打乱了行程,会有意外事件,无论惊喜或恐惧。
车尾的那个司机还站在站台上,他看着我,嘴角带着笑容。
那并不是一个幸灾乐祸的笑容。
他对我说:“要不要跟我坐在这里?”
我呆了一呆,但顿悟时间不觉我多想,满车人在等。
我高兴地随他进了驾驶室。
这一趟,他是车尾,那么回程的时候,他就是车头。现在,他没什么事。
我们都没有说话。我不会问“你叫什么”,他也没有开口。因为沉默,地铁隆隆的声音,显得比平时更吵。我一直背冲着前进的方向,看见一截截的黑暗被抛在后方,就像,逃离。
我开始想入非非,想,这多么像是童话,像童话里王子带着公主,骑着马离开黑暗的城堡。
不过现在,是坐着地铁离开黑暗的城堡,也挺浪漫的。
不过谁是王子谁是公主?我看了他一眼,他非常好看,白皙的脸,炯炯的眼睛。可我,我哪像公主啊?
他感觉到我看他,笑一下,然后,接着低下头看报纸。
我一直局促地坐着。脑子里却像个小疯子一样胡思乱想。
进站,出站,黑暗,光明,人来,人往,上车,下车,真是个繁复的世界。
到终点了,我下车,他也站在站台上。接下来,他要成为车头了。
他们要再往前驶一段,驶到“人”字的顶端,再往回走。
我微笑着说:“谢谢你。”
“不用”。
“再见”。我说。
他说:“再见,下次跑快点,要不然,就赶不上了”。
我用力地点着头,对着面前可能再也不会见的年轻的地铁司机。
也许有一天当我年老,坐在午后阳光下的躺椅上,记忆里惊鸿一瞥地闪过一张苍白的脸——这足够那一个下午用了。
作者:
莫岭
时间:
2010-2-4 23:41
我最近一次见到立轩的真人,是在“麦乐迪”。
也不是约着同去的。因为“麦乐迪”每间包房的门都是透明的。
也不是因为门是透明的才看见,是因为他们那间包房里正好有个人出来,我当时又正打那儿过。
我就看见我亲爱的弟弟,一脸痛苦状、正使着大劲儿、摇头晃脑闭着眼唱情歌,像极了便秘。
我站在门缝那儿看着他,站了有一分多钟,他才把眼睁开。可见投入的程度。
他看见我,脸上闪过了不好意思,咧嘴一笑,唇红齿白,大声叫:“哥,进来啊。”
一屋时尚男女,都往门口探头探脑,我犹豫了一下,还是进去了。
他给我递了根儿烟:“怎么这么巧?”
旁边马上有人给我点上火,我点头谢了。旁边有人怪叫:“立轩,你哥比你精神多了,你丫别混了。”
立轩笑,我也笑。我很少见到他的朋友,尤其是娱乐圈的朋友。
立轩说:“不新鲜,从小别人就这么说。”
我问:“平时还唱不够,又跑这儿唱来了?还唱得挺使劲,满头汗。”
他无所谓地甩了甩已经长到脖子的长发:“反正也没事干,就当来练练歌。”
有人把麦克风递到我面前,“你来唱?”
我摇头:“抱歉啊,我不会唱歌。”
立轩看了我一眼,只是笑。
在人堆儿里,我跟立轩不知道说什么:“你要是真没什么事,多回家看看爸妈。”
他点点头,也没什么话说。我想,我是长子,要担负起没话找话的任务:“最近去外地演出吗?”
“明天去沈阳”。
立轩总是很忙,他现在还够红,穴多,爸妈想见他,或者想听他的声儿,倒不如打开电视更方便。
以前,他没当歌手的时候,我带他出去玩,介绍说:“这是我弟,立轩。”别人就会说:“文轩,你弟比你看着体面多了,你别混了。”
我还说:“那以后就少带他出来。”
立轩一直就不爱说话,闷闷的,脸上老挂着个老实的笑容,是骨子里犯坏的那种小孩。那会儿除了我,恐怕没人知道他喜欢唱歌。可是,虽然我知道他喜欢唱歌,也没想到他能当专业歌手,我一直觉得他唱得够难听。
海青说:“你对你弟最惯了。”我吃惊:“是吗?”
“是啊”,海青说:“你跟你弟弟说话时最明显,‘如果你一定要’,那就行行行行行,你没意识到吗?”
我想了好久,还是问:“是吗?我不知道。”
我老觉得欠他的。立轩比我小两岁,穿我的旧衣用我的旧物上我念的学校在我的班主任门下甚至——他的初恋女友,都是我第一个马子。
“马子”虽然是台湾话,不过叫马晓静倒正合适。马晓静的长相是中小学里最得宠的样版:圆脸浓眉大眼小嘴酒窝中等身材,外加上学习好,当年被高年级男生猛追。我一周之内劫了她八次,开始她不说话,只躲,她躲到哪儿,我自行车的前轱辘就顶到哪儿,后来她边躲边笑,再后来,就答应了。
真的只是个马子,我跟她泡了一个礼拜,就把她甩了。傻了吧叽的,除了说她们班的事,最远能扯到她们年级,我烦了,就懒得再找她,她也没来找我,起初还互相“照个眼儿”,再后来,纵使相逢应不识。所以,当立轩大二那年暑假,头一次把她领进家门,我刚打厕所出来,光着膀子,嘴里叼着报纸,手里还正系皮带的瞬间,我与马晓静迅速交换了一个心领神会的眼神。
立轩总是能干出让人大跌眼镜的事,从马晓静这儿,我早就该看出来了。
马晓静一毕业就出国了,剩下立轩一颗破碎的心让我们家里人帮忙收着。我不忍心看着立轩消沉,让他好歹找个工作,他充耳不闻,每天只关在屋里拉着窗帘听伤感的流行歌曲。二十多岁的人了,躺下半人多高站起来一人多长,让人看着真他妈于心不忍。
我背地里骂马晓静不是玩艺,海青说:“你算了吧,男人,不能这么说自己的初恋女友。”
“谁是我初恋女友?海青,你才是啊。”
“那马晓静的脸蛋,当年谁第一个啃的?”
“好汉不提当年勇,你看你海青真够三八的就不能让你知道点事儿吃陈年干醋呢吧?”
海青悻悻地说了句“放屁”,就陪我妈聊天去了。
但谁知道我阿拉伯语说得比中国话还好的高材生弟弟立轩竟因为失恋而恶补流行歌曲而当上了歌手。
开始我还劝阻,到底书香门第,干什么不好干嘛唱歌呀?可他说:“我乐意,轻省,挣钱又多,我喜欢唱歌。”
我没办法,只好说:“如果你一定要唱,就唱吧,可是你的专业废了,我还是觉得可惜。”
立轩板着脸说:“我自个儿不觉得可,就不可。”
行行行行行。
妈气得脸色铁青:“唱歌?何立轩,你读了十二年书,受了四年高等教育,从大学出来你居然去唱歌?”
立轩就跟什么都没听见似的,盯着天花板。
我劝:“妈,立轩喜欢唱,就让他唱呗。”
海青也说:“阿姨,只要是真心喜欢的事,就让他干干试试。”
我妈也不是善茬:“他还真心喜欢马晓静呢。”
立轩红了以后,就从家里搬走了。
海青也适应不过来:“这么一个木了吧叽的立轩,怎么就成了歌星了呢?你告诉告诉我,心理怎么调试?”
再后来,随便打开电视就是立轩的时候,海青的“三八”劲更成瘾了:“说说说说,你是从什么时候发现立轩有过人天分的?”
什么时候?我能告诉你吗?
我和海青,饮食男女过着平淡生活。她爱看电视,我爱在“联众”打牌,各不相干,与世无争。
但她最近迷上了看《绝对星内幕》,就是那种把明星请到直播间,专往人家伤口上洒盐的节目,不把嘉宾弄得涕泪横流不罢休。海青每每陪着人家流眼泪,我就说:“你省省行吗?你说,人家今年总得二十来岁吧?不是奶奶带大的就是姥姥带大的,奶奶和姥姥还有几个活着的,然后上来就问人家‘你奶奶或者你姥姥现在身体好吗’?废话人都那么大岁数了能没点病吗?”
海青恨不得啐我一脸。
她不知道,这个节目做立轩那期的时候,来采访过我。
被我啐回去了。我不能容忍立轩被人这么耍弄。我打小就见不得他们欺负立轩。
但我理解立轩,人在江湖,总有游戏规则。那天播出他那期的时候,我还是端端正正地与海青一起坐在电视机前。
女主持人问:“立轩,你还记不记得你第一次登台是什么时候?”
立轩想了想,说:“十一岁吧好象是。”
“是在中学?”
“对,初一,刚上初中。”
“能给大家讲讲当时的状况吗?”
我突然紧张起来了。屏幕上的立轩也有点不自在似的坐立不安,我起身去倒水。
“我小时候特别喜欢唱歌,可是觉得自己唱得特别难听,根本就不敢当着人唱。我哥就说,你怕什么呀?你就当着人唱一次试试,就当练练胆儿也值啊。”
“学校那年汇演,我就鼓足勇气报名了。”
“天天回家练,关上门,我哥当观众,我一遍一遍地练,我哥就给我指导,因为是首英文歌,我哥帮我纠正发音。练得做梦都在唱,做梦都不会唱错。”
“到演出那天,我还化了两个小红脸蛋,穿着白衬衫蓝裤子就上台了。”
“一上台,看见台下黑鸦鸦的人,就晕场了。等前奏放完了,全校师生就听见优美的旋律,没人听见歌词。”
主持人问:“为什么?”
“因为我根本就没张嘴。”
“那怎么办呢?那后来呢?”主持人特别真诚地追问。
我大口大口地喝着开水。
“后来底下就‘嗡’一声,大家都笑开了。”
“我站在台上不知所措,连是不是应该哭都反应不过来,完全傻了。”
主持人问:“再后来呢?”
“再后来,我就看见我哥从他们班的队伍里站起来了,他穿着和我一模一样的白衬衫蓝裤子,也没跑,就慢慢地走上台,跟台侧放音响的老师特有礼貌地说,麻烦您再放一遍老师。”
“然后,我哥就走到我身边,拉住我的手。前奏就响起来了。我看了我哥一眼,他根本就没看我,只是使劲儿捏着我的手,我就觉得心里突然特别踏实,充满了勇气,我们俩一起,在全校师生面前,把这首歌完整地,而且是完美地唱完了。”
我看见不争气的海青,居然和那个女主持人一样,哗哗地流起了眼泪。
“干嘛干嘛呀?”我踹她。
很识做的摄影师,马上把镜头推成特写,我看见立轩红红的眼圈。
完了,这些受过高等教育的人,全被煽情节目打倒了。
海青无声地啜泣着,然后一头扎在我怀里。
一个月后,我给立轩打了个电话:“在哪儿呢?”
“慈溪。”
“我礼拜日结婚。”
“好啊,”他淡淡地说:“想要什么礼物?”
“不用了,回来就行了。”
“要帮什么忙?”
“不用,帮忙吃口饭。”
立轩在电话那头笑。半天才说:“你看我那期《绝对星内幕》了吗?”
我也笑:“你这个笨蛋。”
他说:“海青看了吧?看完就跟你说,咱们结婚吧,是不是。”
这就是默契。我弟立轩,帮助我成功娶到了海青,而且是她向我求婚的,从此我在这个家庭里的至高无尚的地位,就确立起来了。
人生如戏啊。
作者:
莫岭
时间:
2010-2-4 23:41
他们问:“你们为什么分手?你和志隐?”
我总会笑着答:“没什么啊,就是分手了,可能因为有些地方不合拍吧。”
那算不得一回事,真的一切都过去了——所有的人听完以后都这么想,包括我。
一个月里,总会有两三个人这样问。有时我会不明白,是我交游广阔,知道我与志隐的事的人很多,还是他们记性很坏同样的问题要翻来覆去地问。
不知道有没有人问同样的问题对志隐。不知道他怎样回答。
以前,所有的人都说:“你与志隐,真是郎才女貌的一对,为什么会有这样合适的情侣?”
我也这样觉得,以前。有时候对着镜子梳头,他会从背后温柔地扑上来,抱着我。我们看见镜子里的两个人,同样微笑的唇角,同样微笑的眼角,那是相处多年的情侣才会有的默契的相同。
其实就分手的问题,我们谈过很多次了。开始,谈到最后,两个人会伤感,第二天太阳出来,前一夜的商讨如同露水,见光即死。后来,再谈,像是儿戏,津津有味地商量,谁也不当真。最后,正式分手,两个人都傻了,不知道原来真的会有这么一天,为什么为什么为什么?那个夜里,电闪雷鸣,虽然身处一个亚热带城市,电闪雷鸣是家常便饭,但还是觉得这种戏剧化的场景催人泪下。
我们没有对任何人说出分手的真正原因。没必要知会天下是一回事,那个理由确实也不可理喻——因为,志隐不肯与我结婚。
我百分之百地肯定,志隐与我是相爱的。
但志隐就是不愿意结婚,与我,或是旁的人,他都是不肯结婚的。
我很想在交往这些年后,能够真正地步入婚姻生活。
我是传统女人,认真与一个人的交往,就是为着朝着婚姻的方向,也就是说,从一开始,就是为了试试看可不可以结婚,才交往一下先。但是。
最初志隐没有表示过不愿意结婚。
我们热热闹闹地搬到一处,买房子,装修,购置家具,一切按步就班地进行,那么,万事妥当之后,结婚不是顺理成章、水到渠成的事吗?
不光我这样想,所有的朋友,身边的人,都会语带羡慕地问:“要结婚了吧?”
也许我太过自信。生活在每个人的设计中,走不同的轨迹。你所以为的道理,在另一个人的脑子里,完全是不可思议。
感情进展到这里,我才惊觉与志隐的差距。
有时候觉得,这就如同一个约会,他对你说“请你吃晚饭好吗”?然后与你一同为了表示对这次晚餐的重视,买晚礼服,甚至,买漂亮昂贵的手饰,敦促你化一个艳妆,还提些中肯的修改意见,然后,租一劳斯莱斯到了酒店门口,你准备与他一起下车的时候,他才诧异地望着你说:“我只是说,请你自己打醒精神,好好地对待自己,用最好的状态,自己吃一顿晚饭。因为生活其实是可以这么美好的,你自己可以做到。”然后,扬长而去,剩你一人味如嚼蜡,而且,自己买单。
与志隐分手后,我常陷入这个电影情节里找不到继续演绎下去的线索。
为什么为什么为什么?我总在夜不能寐的时候问天:“为什么?”
难道我自己不知道好生活是什么样子吗?我没见过猪跑也吃过猪肉何劳你来告诉我呢?为什么不愿与我结婚却过着与婚姻无异的生活这不是闪我吗?如果我不想结婚为什么会对你这么用心你没想过吗?你以为粗茶淡饭一灯如豆一人一室一厅一卫的生活我就不能过吗?那更胜过与你一齐水中捞月的“晃点”型生活啊。为什么志隐?你对我有没有尊重?
每次与志隐探讨到这里,就无法再探讨下去。我与他的思维在此时完全变作平行线没有交会的可能,他会苦皱着眉头问:“开娟,你为什么一定要结婚?我们这样不是很好?结婚有什么意思呢?”
“我们相不相爱?”我问。
“相爱,那是毫无疑问的。”
“相爱为什么不结婚?”
“相爱为什么就要结婚?”
“为了在一起啊!”
“现在我们没在一起吗?”
“为了天长地久啊!”
“天长地久也不意味着非要结婚啊。”
“为了有了责任感,不会轻易地分手啊。”
“难道你现在就没有责任感,会轻易与我分手吗?”
“女人的青春短暂啊!”
“为了青春不再才要以婚姻拴住男人,这不是嫁祸于人吗?这种前提的婚姻,有诚意吗?”
“既然结不结婚没有区别,为什么就不结呢?”
“为什么要结呢?”
我相信看官们明白了我的苦楚。这就叫鸡同鸭讲。
分手,因为累了。累了这种茫然四顾找不到前途的生活。我是刻板的人,不能接受不按常理出牌,太有创意的事,不是我能做得了的。
这一次我是真的铁了心。
轮到他追问:“开娟,为什么为什么为什么,为什么要离开我?”
我无言以对。
让我怎么开口说“志隐请许我个未来?”那太可笑了。
分手在电闪雷鸣的夜里,我选择撤离,无需在一起过最后一夜,因为我知道,那样,就分不开了。
但故事没有就此终止。
我们相处多年,至亲至爱,有很多东西是无法立时割舍的。
我迅速谈了新的恋爱,因为,我从来就是理智的人,我知道,只有用这样的方法,才能完完全全地堵住退路,他的,我自己的。
城市那么小,他应该迅速地知道我的现状。我们偶然会通电话,但是他不问我不说,仅此而已。
但,慢慢我才发现,不仅相处是困难的,其实,恋爱也是困难的。不知道是不是要求过高,我找不到像志隐那样让我全盘接受的人。
我与新欢相处了也有年余,然后,还是分手了。
志隐在我这里的不一样,是因为,那些恋爱的对象,从一开始我就知道,只是恋爱而已。
但偏偏这个最合适结婚的人,不肯娶你,真是郁闷到极点。
我承认志隐仍是我最大的梦想。但恢复到一个人的状况后,也没有像个轻薄女子那样,急急地与志隐多加交往。一切如常,偶然打电话联络,不深究对方的生活,说些轻浅的烦恼,给点建设的意见,加点适度的叮嘱,不要亲密不要亲密,我们都克制着自己,我们是成熟男女,干不来吃回头草那一套。
干不来,但可以用想的。我会想,想与志隐如果复合,会怎样?后来,还是抽自己一个嘴巴抛掉这个妄想,他仍然是不愿结婚的,他那样固执的一个人。
在我身边有新欢的时候,与志隐联络,总觉得心虚,老觉得自己属于强势一方,很对他不起。现在,刚有了平等对话的感受,却得知,他有了新欢。
到底是女的,周围的人肯定觉得如果告诉一个女的这种消息,无异于打击。这消息是志隐自己无意间透露的。
那次在电话里,是晚上,正闲扯,听见门轴因为缺油而“吱嘎”作响。我立时停住了——如果没人在推门,门会自己响吗?他旁边还有别人。
我很不能相信:“志隐,你买了无绳电话,你没事推这个门玩干什么?”
他正在笑,那笑,是在示意玩门那个人不要再玩了。他说:“什么?我没有啊。”
“你那儿有别人?”
“嗯。”
我知道我不该问,我算老几,可我还是不知自己算老几地脱口而出:“谁呀?”
“一个朋友。”
“什么朋友?”我觉得很卑贱。
“不是说过了吗,就是一个朋友。”他稍带不耐烦。
我客气地说了“再见”后,收线。
我发现我竟然急疯了。
我非常非常地介意。我非常介意他有了女友,我无法接受。
针刺不到肉不知痛。发生了才知道,你根本无法见它发生。
我迅速地颓废了。
当然,我一个家常俗妇,唯一能做的,也不过是不再主动与志隐联络。
我不是记恨他,我没那个资格。我知晓自己今日的身份。
但是,我很生气地想:既然不要跟别人结婚,就不要与人交往嘛,这不是害人?!
但也可能,这世上有些我无法理解的女性,不在乎这个。
我老了,我落伍了。我不断地往自己脑袋上扣屎盆子,心情降到谷底,就算旁人开慰:“他与那女子,根本不是认真,跟与你交往时的态度完全不同。”
这种解释,我也不能接受,我会想:志隐啊志隐,你怎么也如那些坏男人,抱着玩的心态滥交女友呢?
在我愁肠百结的端口,志隐电话来晚餐。我们分手后,未曾再正式会晤,我一直觉得,那种余情未了的心态,对我身边人不公平。
现在,我放掉包袱,所以,好好梳洗打扮了一番,前去赴约。
志隐一如从前,温文尔雅,我们一如从前,眉来眼去。
我在洗手间里,看着镜子里的我的脸,犯贱似的一脸潮红,满面春色,失望透顶。
我们还是那样爱着对方,在分头尝试过之后。
索性打开天窗说亮话吧。我问:“志隐,你前一段时间恋爱来着?”
“嗯,不算是恋爱吧,”他若无其事地说:“玩伴而已。”
“你以后就这样打算吗?”我不事后退。
“不知道。”
他说不知道。
又说:“不会再有合适的对象,那不如就找玩伴。”
我想我的脸上一定有掩不住的欢喜了。他这不就是变相地承认,只有我才是他的最佳对象吗?
我们还要再这样兜转到何时呢?
我与志隐,一对相爱的人,分别仗着结婚与不结婚的剑,对峙。
相爱到这个份上,了解这样深,谁也无法替代对方在自己生活中的位置了。
我与志隐,又在一起了。
但这次的在一起,谁也没有给个说法。这算什么呢?恋爱?不是。我们不在彼此家过夜,我们不告诉别人我们恢复交往。性伴侣?也不尽然,因除对方之外,我们各自都没有其他对象。
我们小心地绕着一个地雷,那就是:婚姻。
他仍然不愿结婚,他明白地表示过:“有朋友说,不如与你结婚算了。”
“你怎想?”
“还是不想。也许很久后的一天会,但目前,看不到那天。”
志隐仍然是那样吸引我。他的沉默,正直,幽默,才气,无一处不是我想要的。但我另外想要的,他不给。
作者:
吧唧
时间:
2010-2-5 16:30
本帖最后由 吧唧 于 2010-2-5 18:27 编辑
你是打好了放上去的吧?!不然你就是神速!!!
标题很引人遐想,故事么是我不太碰的一类~
作者:
吧唧
时间:
2010-2-5 18:27
我又来了,这回是突然瞄到作者是赵赵
嗯,看过她的小说 动什么,别动感情
还有 结婚进行曲
蛮成熟的!
作者:
提拉@米苏
时间:
2010-5-21 13:39
..- -...........从广播里听来的。。?。。。
真有心啊。。- -
作者:
triangel
时间:
2010-5-21 20:51
恩.很有生活质感的一个个故事.
欢迎光临 追忆白。 (http://ourwhite.net/bb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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