似乎特别喜欢低着头走路,那种看着自己的脚尖,
一步一步地走着.
我爱穿着有着紫色碎花的裙子,亮色的高跟鞋.
记得有人说过,高跟鞋穿出的只是落寞.
昨天志带我去喜悦商场里买了一件短裙,
颜色是我喜欢的浅色,但那不及大腿的短裙让我的脸色发红。
“傻瓜,你都不知道你这双腿有多完美!”
我不要的,我,我,我有些害怕。
常期以来,一直是志照顾我,
椴去了他向望已久的成都,把我一个人留在这个到处都是船,到处都是雨巷的城市。
门对面的那条河好清好清,碧碧的,把我紫色的裙子映成了鲜艳的桃红。
这个时候志总是站在河对岸对我微笑。
志是一个有妻子的男人,可是他爱我。
我只是一个寻常人家的女子,有着自己的爱人,和爱自己的人。
我一直以为椴会爱我一辈子的,
就像当初我为了他放弃流浪一样,
可他还是离开我了,去了很远很远的地方。
那个有着巴山夜雨的地方,有家门口这条河里的水多吗?
志说,没有。成都只是一个暧昧的城市,让人留恋,不忍离开。
第一次留志在我和椴曾经睡过的床上睡觉,
是在椴走后的二年半后的第一个星期天,
那些天的江南已经下了将近三个月的雨了。
志总是找机会来看我,看有没有需要帮助的地方。
我是一个脆弱的人,可是我可以坚强地等椴,因为他是我的天下!
房子露雨连我自己都不知道的,
是志,他说下了这么长时间的雨,要帮我检查一下看房间里有没有露雨的地方。
那一夜,我没有让他离开,没有想他那个漂亮如花的妻子。
“你为何会爱我?”我在志耳畔轻声问。
记得第一次见你,是椴走后的二个星期。
你在河边嬉水,手指纤纤般划过,如同水草般柔软!
第二次见你,是在河的尽头,
我知道你是想椴了,所以才会走到尽头。
第三次见你,是在巷子里头,你穿着紫色的碎花裙子,
亮色的高跟鞋敲在地上,发出清脆的响声。
低头间全是落寞。
志说,想我和再一起一辈子。
其实我想去成都找椴,
去那个有着夜雨的城市。
志说,你没有机会的,我不会放开你的。
志的妻子知道我和志的事,可她见了我后依旧会微笑。
那是一个美丽的女子,脸上有些许的痣,美而醉。
椴走后的第五年,志的妻子怀了他的孩子。
那时她轻轻叫我的名字:“鸳,我想让你当宝宝的干娘!”
那一刻,她泪如雨下。
其实对志,我有的已经不仅仅是感激,我爱他!
可是我更爱椴。
“清寒水,草绿静,水一方,爱怜源……”
志的妻子生了一个女孩儿,
生日是九月二十三,
取名鸳。
那天是椴走后的九年纪念日!
同样也是我的祭日!
“清寒水,草绿静,水一方,爱怜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