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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年九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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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
发表于 2008-7-15 10:33:27 | 只看该作者 回帖奖励 |倒序浏览 |阅读模式
那些年,转瞬即逝,整个学生时代,秋天是开始,夏天是告别,一年一年九这样安静的告别,笑啊闹啊,哭啊叫啊,过去了,也就这样过去了......在七月,跟所有人道别。

   这一年的夏天来的异常缓慢,零碎的热气一点一点地融在空气里,混杂着汽车排泄的尾气,整个城市像一个巨大的蒸笼,热气腾腾。我在临行前特地去超市给小妹妹买了糖果,挑了很多巧克力的,她如我以前一般,热爱这样高热量的食物,含在嘴巴里会觉得非常幸福。会胖,这不要紧,她还小呢。那么小,胖亦是无比可爱的。
   我终于又要离开这个城市,总是这样的,一个城市接着一个城市地离开。可是每一个城市总是相似的,包括了在车上,半夜的时候睁大了双眼去看窗户外面,看城市与城市中间那也是相似的,玻璃上有微微的雾气,外面不时有矮小的灌木丛的影子,一排排,参差不齐地竖在那里,尽管内心已经空掉了。
   你翻开这一页,注定要看到一段呓语,这个故事在我心里浮起又沉下,我在断断续续的旅程中把她记述下来,终于有一天它会全部完成,然后安静的在你面前。
   这其实是一个简单的故事,叙述从前把青春当作永不凋谢的塑料花的我们的事。我安静的站在里面看故事的发生,看故事的结局,看里面每一个人渐渐面目模糊。
   在写故事的时候我是个异常悲观的人,我说,我所有的梦想全都不可实现,所有的期待全都不会到来,所有暂且拥有的全都会失去。
    我在很年轻的时候失去我的母亲,这是我唯一的亲人。我记得她仿若熟睡的样子,我拉拉她的手,我说我不去送你了,我不看着你进那个大大的炉子,我们不道别了。不道别的话,是不是一切就会依旧像以前一样呢?没有这个带着忧伤的仪式的话,那么,就像还在一起似的。在我以后的生命里,每一次的梦境,饿哦再度想起你来的时候,就像你没有离开过一样
    生日的那天,在饭桌上有一个不是很熟的朋友向我敬酒,他说:“为了你的母亲。”我在那一刻顾不得脸上地妆,顾不得我的睫毛,什么都顾不得的掉眼泪。我想起从前妈妈在书店里踮着脚去拿那套放的高高的《红楼梦》给我的样子,她总是清晨叫醒我去跑步,一边考我一些乘法题,我们会一直跑到师专里面特地买刚出炉的面包,是多么简单的面包,没有夹心,没有奶油,没有榛子,没有任何的花哨,就是干净的一个面包,还有那些其实并不怎么好吃的蛋卷冰激淋,她蹲下身子要我亲她一下才肯给我的笑着的模样,我以为已经忘记的,所有的,一件一件,又全部想起来了。
   我现在知道自己是多么自作聪明姑娘,我不懂得责备背后是期待,唠叨背后是关怀。所以到了后来后悔的时候,我就再也来不及表达什么。
   是献给你的,我的母亲,我所有的故事,全是献给你的,这未满十年的爱情,这只有九个夏天的热情,悲凉,喜悦,青春,消亡,全部。
    我的一切皆来自你的赐予,所以我的所有,都是你的。









                 ————写在前面的话
沙发
 楼主| 发表于 2008-7-15 11:07:07 | 只看该作者
part 1
     我又见到了陈果。那是十六岁的时候漂亮出奇的陈果,他坐在火炉边的沙发上,又健康的小麦色的皮肤,眼睛笑起来是弯弯的,牙齿又白又整齐,他的嘴唇,也是初次我见到他时的粉红柔软。我的心脏开始剧烈的跳动,身边的妈妈扶住我的肩膀,她轻轻地对我说:“叫表哥。”我惊讶地转过头去,一切又重新开始了么?如果时间真的是如此轮回,如果故事一开始就注定了结局,那么,我要不要再叫他一声表哥来开始这段故事呢?这个梦境如此真实的再现故事的最初,那些悲伤在空气里安静地弥漫,知道我最后喘不过气来。这注定是一个被打扰的梦境,我醒了。
   佛说,一切皆是幻觉。我想,或者那些隐忍的悲伤和疼痛,那些飞扬的快乐和青春,所有的故事,都不过是好梦一场。陈果像他弹奏的一曲华丽的咏叹调,长久萦绕在我的梦里,他有英挺的鼻子,干净的眼睛婴儿一般柔软的嘴唇。他用俯视的姿势进入我的生活,他的眼神悲悯安详,可是他是我的表哥。
   我的父亲是个高大的男人,多年以后我回想起他来,总是这样的一个场景,他俯下身跟我说话,他说:“小朵,你今天在学校里学到了什么,教爸爸好不好?”但是除此之外,我再也想不起多少温馨的细节,只有在妈妈的回忆中才能慢慢填补我记忆的空洞。妈妈描述中的父亲以一个完美的形象出现,可是他死了。在我七岁那一年,他在下班回家的路上,遇上了交通事故,当时我跟妈妈就在他的对街,妈妈在招手叫他。多少年后,我依然能清晰地回忆起当时的场景却并不悲伤,父亲被撞得身体弯曲,然后重重地坠落在地上,我看见车轮在水泥街道上狠狠摩擦划出的黑色痕迹,那些殷红的血液渐渐凝固变暗,父亲的腿弯曲着陈在那里,又一只鞋不见了,于是我松开妈妈的手四下找寻,我围着车转了一圈回来的时候,看到妈妈给父亲穿上那只我遍寻不着的鞋子。她一边哭一边给他擦去嘴角的血,那些血渍并不能完全擦干净,它们残留着淡淡的红在父亲的左颊,一直到脖子那里。
   埋葬父亲的那座山对面又一个湖泊,它在夜晚宁静的有微波荡漾,是墨蓝墨绿的。回家的路上必须穿行一片被分割成许多形状的小块的田地,一年四季分别种着各种各样的植物。那些夜晚带着快乐的气息留在我的记忆里,我小小的心脏总是在春天的这样的夜晚,那些清香随风迎面吹拂过脸庞时剧烈的跳动,我隐约的预感我将来会离开这里,而且永远不再回来,可是未来那么漫长,我只看到夜间弯曲窄小的小道,它们在月光夏一直延伸到看不见得前方。
3
 楼主| 发表于 2008-7-15 11:28:44 | 只看该作者
情节好像发展的太慢了 ~
哎~


下次请继续期待吧

其实是很好看的


对了 ,这个不是什么乱伦的故事
不要乱猜哦
4
发表于 2008-7-16 09:39:29 | 只看该作者
我已经在乱猜了:loveliness:

嗯,我的一切都是你赐予。
亲所有妈妈。
5
发表于 2008-7-16 17:21:48 | 只看该作者
名字起的好
十年九夏 不自觉九回忆起来了

明天一定会迎来安逸 四下和风轻拂 每一首歌都流光溢彩
6
 楼主| 发表于 2008-7-22 17:36:05 | 只看该作者
继续继续啊

超级感人的纯爱小说~~
7
 楼主| 发表于 2008-7-22 17:37:52 | 只看该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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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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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我又见到了陈果。那是十六岁的时候漂亮得出奇的陈果,他坐在火炉边的沙发上,有健康的小麦色的皮肤,眼睛笑起来是弯弯的,牙齿又白又整齐,他的嘴唇,也还是初次我见到他时的粉红柔软。我的心脏开始剧烈地跳动,身边的妈妈扶住我的肩膀,她轻声地对我说:“叫表哥。”我惊讶地转过头去,一切又重新开始了么?一切又反复重来了么?如果时间真的是如此轮回着,如果故事一开始就注定了结局,那么,我要不要再叫他一声表哥来开始这段故事呢?这个梦境如此真实地再现故事的最初,那些悲伤在空气里安静地弥漫,直到我最后喘不过气来。这注定会是一个被打扰的梦境,我醒了。
  佛说,一切皆是幻觉。我想,或者那些隐忍的悲伤和疼痛,那些飞扬的快乐和青春,所有的故事,都不过是好梦一场。陈果像他弹奏的一曲华丽的咏叹调,长久萦绕在我的梦里,他有英挺的鼻子,干净的眼睛,婴儿一般柔软的嘴唇。他用俯视的姿势进入我的生活,他的眼神悲悯安详,可是他是我的表哥。
  我的父亲是个高大的男人,多年以后我回想起他来,总是这样一个场景:他俯下高大的身子跟我说话,他说:“小朵,你今天在学校里学到了什么,教爸爸好不好?”但是除此之外,我再也想不起多少温馨细节,只有在妈妈的回忆中才能慢慢添补我记忆的空洞。妈妈描述中的父亲以一个完美的形象出现,可是他死了。在我七岁那一年,他在下班回家的路上,遇上了交通事故,当时我跟妈妈就在他的对街,妈妈在招手叫他。多少年后,我依然能清晰地回忆起当时的场景却并不悲伤,父亲被撞得身体弯曲,然后重重地坠落在地上,我看见车轮在水泥街道上狠狠摩擦划出的黑色痕迹,那些嫣红的血液渐渐凝固变暗,父亲的腿弯曲着陈在那里,有一只鞋不见了,于是我松开妈妈的手,四下找寻,我围着车转了一圈回来的时候,看到妈妈给父亲穿上那只我遍寻不着的鞋子。她一边哭泣着一边给他擦去嘴角的血,那些血渍并不能完全擦干净,它们残留着淡淡的红在父亲的左颊,一直到脖子那里。
  埋葬父亲的那座山的对面有一个湖泊,它在夜晚宁静地有微波荡漾,是墨蓝墨蓝的。回家的路上必须穿行一片被分割成许多形状的小块的田地,一年四季分别种着各种各样的植物。那些夜晚带着氤氲的快乐气息留在我的记忆里,我的小小的心脏总是在春天的这样的夜晚,那些清香随风迎面吹拂过脸庞时剧烈地跳动,我有隐约的预感我将来会离开这里,并且永远不再回来,可是未来那么漫长,我只看到田野间弯曲窄小的小道,它们在月光下一直延伸到看不见的前方。
  五年以后妈妈带我嫁到麦城,我们在汽车上度过了整整一天才到达那里,在沿途的路上,我看到大片大片的金黄色的油菜花,还有那些荒草丛生的裸露着石头的小山。我深信麦城是美丽的城市,它该有广袤无垠的麦田,绿油油的麦子微风一吹就会有清冽的芬芳,它们波澜起伏,彼此碰撞发出沙沙的声音。天色暗下来的时候,有青蛙在高低起伏地鸣叫,或者我够轻盈,就能仰躺在那片麦田上,看黯蓝天色上的星子。
  我就是那样猝不及防地在麦城跟陈果见面了。我穿着妈妈给我织的红色毛衣,领口有宽大的荷花叶花边,一条同样红色的布裤子,我的脚,啊,是一双上体育课跑步的时候才穿上的白色球鞋。
  陈果就坐在那里,头发微微卷曲,唇角一直是轻轻上扬着,他和他的妹妹坐在一起,他们都纯澈得如天堂里下来的天使,脸蛋白皙,有明亮干净的眼睛,睫毛浓密,他穿白色的衬衣,她穿一条白裙子,还有白色的漂亮蕾丝鞋子,整个人轻盈飘逸,而我站在他们的对面,我的粗鄙对着他们的精致,简直像是刻意的讽刺,我局促不安地藏躲我的脚,但是那样宽敞的客厅,明晃晃的阳光从宽大的落地玻璃窗中照进整个屋子,一切都表露无遗。
  妈妈轻声地对我说:“小朵,叫表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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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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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沈菲从六岁开始学习小提琴,每天放学以后她就在麦城的大街小巷背着沉重的琴穿行过半个城市去老师家里,一个上了年纪的女教师严厉地指点着她学习小提琴,可是她的手那么小,简直没有办法稳当地拿好琴,她哭闹了很多次以后,她的母亲终于同意让她去学钢琴。
  钢琴是沈菲自己指定的乐器,因为它那么沉,总是安静地放在那里,不需要自己把它背来背去,每次学习,只需要背着自己的小书包就可以了。
  这一次的老师是一个退休的音乐老师,她教两个学生,加上沈菲就是三个,两个声乐,一个钢琴。沈菲第一次去她家里的时候,是妈妈带着去的,像小洋房一样,独立地在城市的边上,只有两层,二楼几乎全是阳台,一楼先进院子,然后是开着的、大扇的乳白色的门,站在门口,老师就站在门边,请她们进去,宽大的客厅里只有沙发和一架钢琴,钢琴是黑色的,窗帘已经完全拉起,阳光肆意地照在光滑的大理石地板上,看不见钢琴前的人,只有一个手指弹出来的,断断续续的琴声。
  沈菲说起那栋房子,那栋如象牙砌成般高贵的房子,那个时候,它的周围有一个小小的花园,种着各样的花,沈菲说,她爱那里的那种开得小小白色的夜来香。它们在白天的时候总是蔫着头,似乎要死去一样,可是一到了夜晚,那些白天皱巴巴的花瓣就全充盈了水分,饱满地伸展开了。这些所有的娇滴滴的花草,是一个背脊非常直的小花匠在照顾着它们。
  那个小花匠从来不理会任何人,他只顾给花儿们浇水,施肥,修葺,一切都做完的时候,他就安静地坐在院子里,听那些小孩子弹出的纰漏四出的曲子,脸上间或有不屑的神情。但是更多的时候,他只是周末的清晨或者黄昏才来,背一个黑色的书包,做完活就跨上门前的破旧的自行车,吱吱嘎嘎一路而去。沈菲是在陈家学了四年的钢琴以后才见着这个小花匠的,小花匠没有来之前,是一个老花匠呆在这里。老花匠的脊背已经弯曲,脸上布满皱纹,他热爱植物,伺候这些娇滴滴的花儿已经一辈子了,于是终于有一天,他再也不能到陈家照管它们,他老了,躺在床上膝盖都会隐隐作痛,他的腰因为长年累月的弯着,也渐渐不太听使唤,所以有一年夏天的周末,他派了他的儿子来替他接着管理这些花草。
  那是一个平凡无奇的周末,清晨的时候沈菲因为在练习中按键的轻重总是把握不好,而一直被惩罚着反复地弹奏那一个章节,老师在另外一间屋子教导那两个学习声乐的孩子,那一首《月光》的中部被沈菲反反复复地弹起,一直到最后她的双手已经酸痛了,她不知道为什么一首轻轻淡淡的《月光》,自己总是没有办法融入进去,心静不下来,于是一边漫不经心地弹,眼光就不受控制地从窗口飘出去。
  那个小花匠正拿着一把大剪刀,他的剪刀似乎故意不长眼睛地四处胡剪一气,并且无论是什么高度的植物,他决不弯下腰去,脊梁永远是笔直笔直的,简直像是被两块钢板夹住的一样。
  沈菲忍不住就对着窗外叫:“哎,你把它们都剪死掉了。”声音糯糯清甜,语罢就觉得脸烧得厉害,那边清俊少年望过来,看见一缕若有若无的娇羞晕开。沈菲的脸渐渐更加涨红起来,小花匠也不说话,就那么站着,目光在沈菲脸上顿了几秒,又别开去,径自剪自己的花。十四五岁的年纪,哪里经得起这样的软钉子,心里暗暗就含了气,嘴巴也微微嘟起来,哼一声,有什么了不起,背那么直,像个呆子。
  林越最初留给沈菲的,就是这么一个笔挺的脊背。
  沈菲的生活单调高雅,她穿着市面上找不到的漂亮裙子,戴着父亲从日本带过来的美丽发卡,她拥有一切同龄人难以想象的物质享受,可是她的生活依旧单调,她不会跳皮筋,也不会踢毽子,她甚至不喜欢打羽毛球,课间的时候她总是一个人坐在教室里,偶尔跟杜薇、欧晴一起聊天,叠纸鹤,看日本漫画,窗外有高大的梧桐树发了嫩芽,有一些叶片已经长大,还有几片都已经掉落在操场的跑道上了,沈菲坐在教室的第二排,值日生刚擦完黑板,粉尘在窗外透进来的阳光下四处飘荡,无所遁形。那些梧桐树有明亮的生机勃勃的绿色,沈菲低着头,画五线谱,画漫画里的女孩子的一只眼睛,画她们的一缕卷曲的长长的头发,她的课桌里总是有很多这样的“部分”纸张,因为从来没有一幅画有完整的形态,所有的东西,似乎只有局部能吸引她,而别的,就会被忽略掉,那一个“部分”,则会被无限地扩大,蔓延开去,永无止境……
  画小花匠的背影是极其容易的,沈菲第一次这样想的时候微笑起来,她觉得大致就是拿直尺那么一比,笔尖顺着尺子一划,好了,小花匠的背就是如此的了,至于肩膀的线条,从臂膀到腰的倾斜,都可以不必管,反正小花匠已经只剩得一条直线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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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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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我要将你眼目所喜爱的忽然取去,你却不可悲伤哭泣,也不可流泪,只可叹息,不可出声。
  ——《圣经以西结书》
  两片不能相互碰撞的树叶相爱的话,大约是非常绝望的了,它们只能远远地看见彼此,看见对方在千片万片几乎一模一样的树叶中荡来荡去,一直要到秋天,它们可以期盼的只有到了秋天落下的时候能够相互偎依着渐渐失去全部的水分,然后消亡。可是万一它们连落下也错过呢?不能动,不能接近你,永远,即便用尽所有的力气,都不知道该向哪里去努力。
  我用小小的心灵完全地去倾慕陈果,他的自然卷的头发微微挡住眼睛,凝视我的表情是我的天堂,他的所有的,但凡我能够看到的,接近的,一切能使我欣喜的,都是我的全部的梦想。
  十四岁的时候,我还穿着有花边的白衬衣,简单的裙子,脚上终于有了一双红色的小皮鞋,可是它的质量那么糟糕,我无论怎样爱惜,终于还是在前面破了一个洞了,我不愿意跟妈妈要钱去买一双新的鞋子,也不愿意跟她要钱去修补,我的小小的虚荣心敌不过妈妈每天晚上都忧郁的眉头,那个时候,家里把所有的钱都拿去做生意了,付了门面的一年的租金,还有进货以及货柜,做完这些以后,就几乎没有了积蓄。我只喜欢上体育课,那样的下午,就可以名正言顺地穿上老土的但是干净的白球鞋,虽然我担心在阳光下曝晒会让我的肌肤一寸一寸地干燥起来,然后悄悄细微裂开。可是我只能在那样的时候,觉得坦然。
  我的中学坐落在麦城的开发区,是全市最好的一所中学,有一个足球场,两个篮球场,四栋教学楼,三栋宿舍楼,甚至还有一片小树林,总之,在麦城所有的中学里,这个算是非常广阔的了,学校的门口有许多的小饭店,长长地排了一整条街,那条街道笔直地通向市中心,遥远地,可以看见横拦着的高大的立交桥。学校的操场上整齐地栽种着不知名的树,多年以后我到了上海,在阳光下看见那些熟悉的树木的时候,我说,啊,我们当年的中学,也是有很多很多这样的树的,我的朋友告诉我,那就是法国梧桐,我们的校园种了如此多的法国梧桐,但是我们不知道,并且在说起张爱玲的时候,我们还是会无限向往地说,她就住在上海有法国梧桐的那条街。
  法国梧桐其实不过是一种尤其平凡的树,结出一些毛茸茸硬硬的圆果,有像枫叶一样的叶子,但是在秋天来临的时候,它最多只能变成枯黄色而并不能变成绚丽的嫣红。我们的教学楼是一个“口”不要下面一横的形状,我和陈果就分别在那两竖对望的教室各自上学。那是不太远却也不近的距离,根本无法看到对方。
  我常常在校园里遇见陈果,他总是跟许多的人在一起,有时候打球,有时候一帮人热火朝天地边走边讨论,这样的时候我们从来不说话,只是彼此微笑一下代表打过了招呼,然后再向着相反的方向继续前行。
  陈果的父亲是这个城市里的教育局局长,这使得陈果在小学、初中、高中都获得老师们额外的关心和照顾,而他自己本身,也是让人禁不住喜爱的,在二十岁之前,陈果都以一个榜样的姿势出现,他年少时候的优异的成绩,他的出色的样貌,还有他的获得无数奖状的钢琴演奏,在众多的表兄妹被各自的父母教训的时候频繁地被提及,似乎所有的赞誉之词都可以套用在他的身上,而不会夸张。我一次又一次地在母亲的教导里听见这样的话:“你要是能有你果表哥一半成绩,我就心满意足了。”可是倘若陈果考了一百分,而我只考五十,不知道妈妈是不是会心满意足呢?
  我总是在母亲的教训下设想这样一个场景,于是几乎每一次,我都会不自觉地笑起来。我喜欢听到他们夸奖陈果,赞美他如同赞美我,我热爱那个时候他脸上略微羞涩的表情,那些忽然隐约泛起的红晕如同楚楚的女子一般令人怜惜,他总在被夸奖的时候微微低下头去,像一个腼腆的孩子。可是很多年以后,他告诉我,那个时候他只是低下头去偷笑而已。
8
 楼主| 发表于 2008-7-22 17:39:36 | 只看该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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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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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陈果的视线从我的脸转向我的脚,我不自觉地将鞋子有洞的那只脚踮起来绕到另一只脚后面,以遮挡住那个可耻的小破洞,他迟疑一下又把目光转回来,对我微笑,然后对我说:“小朵,你要去哪里?”
  那个黄昏有着隐忍的欢愉,如同吹到最大的气球一样,鼓鼓的,马上将要汹涌而出。阳光疲倦地映着我们的腿,并排这样轻快地迈动着,影子在长廊上只有半截,我努力正视他:“我去教室拿书。”他微笑着:“正好,我也要去你们那边找张老师拿节目单,我们一起吧。”我说好。可是心跳得整个胸腔都疼痛起来,脸开始可怕地发烫,有一种尴尬的快乐,无论再过多少年也不会忘记的涨得满满的疼痛的幸福感,那一条走廊又漫长又短暂,似乎永远也走不到头又似乎忽然之间就到达了。
  我回想起自己以为早已经忘记的童年,爸爸将我扶坐在他的肩膀上,带我去门口的那似乎永远没有尽头的小巷子里看那些长得异常坚韧的小小的蔷薇花们。我抬起头,正迎上陈果的眼睛,笃定地望着我,什么都不说,漆黑得望不到底,一层层地涟漪荡开去。
  第二个星期我回家的时候,妈妈拿出一双明黄色的浅口皮鞋,说是陈蕾表姐在上海念艺术学校,趁着放国庆假的时候从上海带回来的,给所有的表兄妹都带了,这一双是我的。陈蕾姐还在念书,就算带礼物给我们,合乎礼貌的应该是发卡、糖果,怎么可能是皮鞋?小小的自尊心开始剧烈地翻腾,我的表演够拙劣了,原来那个下午并不是我所想象的完美,我的鄙陋还是毫不掩饰地展示出来给他看,我一定把下唇咬得泛白,妈妈慈爱地摸摸我的头,说:“小朵,妈妈真对不起你,你的鞋子早破了,我也没注意到,还是你陈蕾姐姐会挑,你看,这个颜色很干净,你可要好好爱护。明天我们上街去,我再给你买一双红色的,你不是一直很喜欢红色?”
  我忽然掉了眼泪,大颗大颗的眼泪顺着眼睑滑下来,溅在地上没有声音,我把鞋子放在沙发上,用袖子胡乱地擦了一下泪水,几乎是恨恨地:“我不要穿,你收起来吧!”
  学校里每一年在国庆节都有一场大型的演出活动,几乎所有的学生,还有他们的家长都会来观看,陈果虽然最擅长的是钢琴,但是学校的礼堂里并没有钢琴,把家里的抬过来未免过于讲究,所以在节目单上我只看见,主持:陈果、颜然。
  这是很奇怪的组合,我想这所中学里大约不会有人不认识颜然,她是校长的孙女,除却皮肤稍黑,是不折不扣的美女,前几年刚从国外回来,可是她有一口奇异的普通话,或者可以说她根本不怎么会说国语,但是英文倒是流利得很。我正在惊叹怎么女主持会是她,身边的欧晴就撇撇嘴:“人家从小在国外长大么,多半是玩洋的,搞中英对照,以显示本校的英文实力是多么的强大,这样家长欢心,学校就财源广进啦。”
  这是我入学的第二年,初二,即便在看国庆演出这样的时候,我的膝盖上都摆放着一本《三剑客》,我不爱热闹,我只是来看陈果,只有这样一个时候我可以肆无忌惮地把我的目光牢牢地锁定他而不担心嘲笑和他的警觉,四周很喧哗,欧晴抱着一袋爆米花,戴了眼镜四下张望着,我不知道她在看什么,因为我也在张望,陈果大概是在后台准备,我一直没有在人群里找到他。倒是不一会儿欧晴低低地叫唤一声,我转过头去顺着她的目光,只看见黑压压的一堆人,她拉我的袖子,轻声而又急切地说:“那个,黑衣服的,背很直,背着一把吉他的那个。”我终于顺着她的手指的方向看见一个修长的身影,吉他的头高过他的头,几乎是贴在他的背上,欧晴的脸蛋不正常地绯红一片:“喏,我跟你说了无数次的,就是他,高一(2)班的,林越。”
  欧晴说对了,陈果说中文,颜然把它翻译成流利的英文,欧晴说:“肯定是事先排演过无数遍,不然以颜然有限的中文能力,哼,”她不屑地笑一下,“她连常用中文字都还没认全呢!”
  不过所有的家长似乎都很高兴,英文在这个城市受到的关注简直令人发指,比如说我妈妈就常常教训我:“不要老看闲书了,多背几个单词,我把你安排到四中来,就是因为只有这里有外教,你知道学费比其他几个中学贵多少吗?英文念好了,以后用处多着呢!你不要整天就只知道看小说,当然,我也不是反对你看,你可以试着看原版的,这样又学习了,又消遣了,一举两得啊!”
  我看着台上站在陈果身边娇俏的颜然,暗想幸好妈妈今天因为有事没有来,不然看见颜然肯定是两眼放光恨不得把我拿去换她回来才好。
  那天晚上陈果和颜然就在每一个节目的结束和开始之间出现一下,我就在节目的交替之间抬一下头,接着再埋头看书,又或者在陈果站在帷幕边露出半边身子半边脸的时候,我偷偷地看他。那个时候林越对着麦克风弹吉他唱了一首他自己写的歌。
  欧晴的目光一直没有离开过林越,他单薄的身子漫不经心地坐在那里,抬起头来的时候可以看见他完美的尖尖的下巴,他的声音超越我想象的清澈,里面有不知天高地厚的少年独有的豪情。那个时候他还没有失去过什么,他还没有经历过什么,所以无法表现得如同言情小说里的男主角一样神奇并且成熟完美,凌驾一切。可是他那种对任何事任何人都满不在乎的表情,就足以倾倒一片女生了。
  沈菲上场的时候,我跟欧晴拼命地鼓掌,她在台上特意地向我们坐的地方还以微笑,她穿着一双白色的芭蕾舞鞋,还有洁白的天鹅裙,她小小的足尖并不是非常标准地立起,手臂作出拥抱的姿势,头深深地低着,然后旋律响起,她翩翩起舞。她的修长的双腿灵活地在木地板上跑动,长发完全的被绾起来,用纯白色的宽大的、带着蕾丝花边的带子结成一个髻,微微坠着纤细的脖子向后仰着。
  早在节目排演的时候,沈菲对我说过,她从前学习芭蕾舞时脚踝曾经扭伤,所以后来就没有再接着学,但是她被指定了要出一个节目,与其傻乎乎地朗诵,还不如就跳一段久违的天鹅湖。“你瞧,”她那天笑嘻嘻地伸出她的赤裸的足,我看到她的大脚趾跟二脚趾已经一样齐,并且有些微的弯曲,她接着说,“如果接着学下去,还不知道会变成什么样子呢!所有的跳芭蕾的演员们,她们的脚从不轻易示人,因为跳得多了,就会变形,非常的难看。”她说这个话的时候小脸有淡淡的心疼,又有一些庆幸和惋惜的样子,垂下去看自己的脚的眼帘有长而纤细柔软的睫毛,很美。
  我跟欧晴都坐在台下安静地看她表演,忽然在一个跳跃的动作里,她好像是一下子承受不住发髻的重量,又或者是脚尖滑了一下,她重重地跌倒在舞台上。站在帷幕后面的陈果第一个跑上去托起沈菲的腰,我看见她疼痛的眼泪顺着直挺的鼻梁滑落,所有的观众都纷纷站起来,探头过去或者直接涌到台上去。
  沈菲无疑摔得很严重,我挤不到她的身边,只能听到人群中细细传播着的各种消息,很快的,医院的车开来了,沈菲被送到医院,而演出还是照常进行。礼堂很快恢复了安静,陈果和颜然依旧用一中一英的方式报幕。
  下一个节目,下一个节目……
  “我们去看看她吧!”欧晴的脸上毫不掩饰地写着关切,我想了想,然后说:“她爸爸妈妈都在的。明天吧!等明天她好一些,我们再去。现在去了,也见不到她。我想去透透气,一会儿就回来。”
  我单独走到第二出口,礼堂的外面是小小的花园,十月,有凉爽的风吹过,风里有清冽的夜来香的味道,我看见一个高高直直的身影在一排自行车中间娴熟地开锁,然后他拉出一辆,骑上扬长而去,我记得他的脊背,那是林越,他的车应该有很多年的历史,因为有吱吱嘎嘎的夸张的响动声。后来,就凭着这样的声音,老远就能知道他从哪个方向到来。
  我拾到一朵被路人摘下又丢弃在枝桠上的花,她还没有开放,是个小小的花骨朵,修长,光滑,有明黄的,像蝴蝶一样的花瓣,它在有月光的夜晚安静地盛开,盛开得那么厉害,仿佛连花瓣都要掉下来,可是一到白天,它们就把所有的花瓣收起来,皱巴巴的像揉坏了的书页。如此几夜,它们就凋零过去了。
  我把花骨朵外面裹着的绿色表皮撕开,然后对着花蕊轻轻地吹几口气,那个花骨朵就如同一瞬长大一样,盛开着,我把它放在园子里的枝桠上,低语:“也不辜负你来一回,盛开一次,只有一夜,但是那么美,也就够了。”
9
 楼主| 发表于 2008-7-22 17:39:58 | 只看该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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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章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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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我在这个陌生繁华的城市遇见伍舶,那是一个内容庞大的聚会,乱七八糟的诗人作家画家电影人聚集在一起,有朋友,然后朋友的朋友,接着是朋友的朋友的朋友,总之是混乱极了,聊天的时候,他坐在我的身边,用中文问好,然后我们低声交谈,他讲述他和他的双胞胎妹妹一起在世界各地旅行,他说他乘坐了五条船才来到上海(他用中文说船的时候,说成舶,他喜欢这个字,并且认为船舶之间没有区别。)所以给自己取了中文名叫伍舶。到了用船行走的下一站,他就叫陆舶,还有戚舶,巴舶……然后他就要再改一个名字,伍舶只是他在上海的名字而已。他得意地告诉我说,他学习中文有三年了,百家姓他可以倒背如流。
  我怀疑他是否真的明白倒背如流的含义,他的妹妹Jenny有卷翘的长长的睫毛,有深邃的双眼皮,嘴巴是我们最常见的那种,薄薄的,毫无美感可言,就一个女孩子来说,她并不柔媚,线条过于刚硬些,区别于伍舶的爽朗,她有不合年龄的寡言。
  Jenny有一个叫Martin的男朋友陪伴身边,短发,相当精神,对Jenny如影随形,我曾向伍舶表示羡慕他们的恩爱,可是伍舶笑笑说,那只是因为Martin完全不懂中文,离开Jenny就寸步难行的缘故,说罢唇角咧开笑起来。
  伍舶亲吻我的时候,我总是把头微微向后仰,如同独舞的那一夜,被长发绾起的发髻坠着一样。他对我讲述他的过去,潮湿的风吹过他的额发,有一些粘在上面,一直要到被吹干水分才肯顺着风向往后倒。
  伍舶说:“每个人,都有爱上任何人的可能,只要他们相遇,只要那一刻天使为他们照亮彼此真正的容颜。”
  于是我跟他在一起,即便我只知道他在上海的随手即换的名字,我猜想他并不能看到我真正的容颜,那个支离破碎的容颜,在心深深处,虽然如同搅动大海,海浪砰訇,但是没有人探询得到,甚至连我自己都早已忘记了去探访她的地图。
  我只是为了这句话,我忘记了是否在多年以前也曾经在某个人的口中听到过类似的话,或者它只是一句歌词,深植于心,但是我却忘记了它的旋律和名字。这并不奇怪,这一年来,我开始陆续忘掉很多事情,因为我对很多场景和脸的轮廓,人的声音有奇异的熟悉感,仿佛前世相识。但是医生告诉我,我有轻微的抑郁症,在我清醒的时候(我总觉得自己一直清醒),我就开始回想我的过去,伍舶热情地帮助我整理日记,询问我当年的故事,并且试图寻找出哪一件是刺激我抑郁的主因。
  我总是好笑地看他,并且警告,我并没有失忆症,我只是有一点点健忘,或者是因为大脑的内存不够,所以它自作主张删除了一些过往。
  我想,那些过往还在的吧,即便我不记得了,所有的人都不记得了,它们发生过,就存在着。
  我开始渐渐相信我忘记的确实是一些无关紧要的细节,它们并不会影响故事的结局,因为故事太短暂,那些微小的错误还来不及发挥出它们可以逐渐巨大起来的威力,那个夏天,林越跟我拥抱着告别,他的语调有隐忍的悲凉,他说:“小菲,你瞧,故事一开始,就注定结局了。可是,你不要哭,你答应我,不要哭。”
  林越的身影伴同他的吱嘎作响的古董自行车一起,留在那一年的夏天里,隐约有夜来香的芬芳,还有清晨清爽的阳光。
  我想用最安稳的进行时来完成我们的心愿。这世上最令我难过的无非是天下没有不散的宴席,可是我们不要只是一场宴席好不好?生活只是宴席么?吃完了抹抹嘴巴就各自散人么?可是,可是如果不是宴席,那么是不是可以久一点,再久一点。是不是就算很久很久,也终于有一天会相隔千里,即便远渡重洋,还是会擦肩而过,如果这样,留有越多的记忆,是残忍还是幸福?
  我总是在夜深的时候意犹未尽地想起林越,他在做什么?现时,此刻?他找到工作了么?他是否也有最深重的心愿埋藏着未能完成,那个心愿里是否有一位足够美好的女孩子,有能轻微撅起的粉红色娇嫩的嘴唇,有玫瑰花一样的脸蛋,可以肆无忌惮地在阳光下对他微笑?
  伍舶和Jenny、Martin开始常常约我出去,我们总是在他们租住的地方看DVD或者喝咖啡闲聊磨过一整个下午,到了黄昏的时候,我们就会将就着冰箱里的菜随便做来吃,我试着给他们做一顿珍珠柠檬火腿饭,炒一些简单的家常菜,他们反响很好,Jenny对我的态度也开始渐渐热络起来,伍舶常会在我切菜的时候从我身后抱住我,他在我耳边低低地说话,温热的呼吸,偶尔他会含住我的耳垂,放开之后就是湿漉漉的,暧昧的温度在风吹拂过来之后迅速变凉,他低低地说他们在上海的时间不会久了。
  “为什么?”我问。他对着我微笑,唇边有好看的笑纹,然后走到客厅去用一个看上去很舒服的姿势坐在地上靠着沙发,说:“我很喜欢上海,可是这很难,我的中文还不是太流利,要留下来,找不到合适的工作,而Jenny和Martin需要去各地摄影,我们不想分开。所以,就要离开了,很快。”然后他耸耸肩:“不过,这一次可不会坐船,所以你下一次看见我,还是可以叫我伍舶。”我微笑一下,我说,噢。
  我闭上眼睛的时候,想起那一年夏天,林越青春的脸,我唯一一次见到他弯下他直直的背,是为了拥抱我告别,他的身上有花草的清香,不用Kenzo也能营造出的青草的香味,似乎是从他的血液里慢慢向外散发,他身上带着遥远的气息,他就要离开。并且永远不再回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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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章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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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春天到来的时候,陈果已经不参加学校的任何课外活动了,因为那一届的高考进入倒计时一百天。高考在每个人的口中是一个狰狞的词,考不上大学就是宣判了死刑,考上了似乎就是天堂,可是整个四中,几千名学生,都是想上大学的,那么,是不是没有办法拒绝这个有残酷规则的游戏?
  每天清晨无论杜薇起得有多早,都能在学校的操场上看见比她起得还要早的学生在一边跑步一边背单词,这可谓是一举两得,每年几乎都有那么几个体质弱的学生被卡在体检门外,不得参加高考,还有几个则是会考三科不过,也不能参加高考,奇奇怪怪的各种规定由谣传穿行在课堂之间,再由老师的口中说出来变成恐吓,再接着班主任郑重宣布,就变成了圣旨。人人必须遵守,不得抗旨。
  但是还没有高考,即便压力再大,依旧是有人意气风发的,颜然跟陈果同一级,学校里早在去年年末就盛传她收到中戏和北影的录取通知书,但是后来证实那不过是颜然向那两个学校索取的招生简章罢了。陈果不声不响地报了北京外国语学院,并且在接踵而来的高考中顺利进入他的第一志愿。颜然则用学校唯一的保送名额,跟着进了那所大学。
  那个假期里,杜薇比以往更积极地往这个家族里的聚会里钻,并不是每一次都有陈果,他更经常跟自己的朋友在一起私下庆祝,杜薇曾经在夜晚繁华的街道上遇见过他,他跟一帮男生围成一圈坐在路边小摊的桌子边,身边东倒西歪地堆满了喝光的啤酒瓶,有一些碎了,或者是偏倒着咕嘟咕嘟地流出橙黄的液体,有人笑着闹着呕吐不已,杜薇认出那是学校里的高材生,但是没能正常发挥,学校的红榜上他的名字写在一所本地师范的后面。那些浑浊的气味随着杜薇行走的脚步慢慢淡去,还有那一年喧哗的夏天。
  九月再开学时,学校里已经没有了陈果,又多了一批新的初一高一学生,熙熙攘攘地在报名处打闹着。杜薇和沈菲、欧晴坐在操场上看一群高高的男生打篮球,沈菲的长发剪掉了一大半,现在是肩以下十公分,用几根粉色的带子高高的束起,欧晴依然是清爽的白色T恤,带花边的袜子一直穿到快及膝盖。这是体育课,所以她们在篮球架下换上用小盒子装好的白球鞋。
  开学后三个女孩子的关系异常地黏稠起来,笔记本中总是夹着大大小小的纸条,上面写着的无非是放学以后去哪一家吃冰粉,或者是明天要不要穿一样的裙子。那些小小的纸片下课之后总是顺手就夹进本子里去,偶尔从抱着的本子里再滑落出来,没有注意到,便也就被值日生扫到垃圾堆里去了。
  高二年级的某个班在椭圆形的跑道上小跑,他们的体育老师随着他们的脚步转圈,沈菲看见那个直脊背的小花匠也在里面,他跑步的时候也不曾把脊梁微微前倾,像是一根没有弹性的电杆。
  九月阳光依旧是刺眼的,即便在跑道的周围种满了梧桐树,也总是有一半的地方是被赤裸裸地照耀着,杜薇先换好了鞋,在沈菲身后拍一下:“在看什么呢?”沈菲笑着:“哪有看什么,你等我,我这就好了。”低下头去继续系鞋带。偶然抬起头来,迎上一双略带嘲讽的眼睛,那是少年轻狂,对任何事都不屑的一双眼睛,与她默然相对,她看着他的目光渐渐柔软下来,她复又低下头去,打最后的一个早预备好的结。所有的变化,只是他跑着经过短短的一瞬,目光的交错不过两秒钟而已,但是心扑腾得厉害,面上却是平静如水,静默安详。在阳光肆意的操场上安静地潜伏,梧桐没有花,散发香味的是槐花?槐花是这个季节开放么?不知道,馥郁的清香笼罩那一季的青春飞扬,日后再想起来,鼻尖还能清晰地萦绕同样的香气来。
  欧晴兴奋地悄悄拉一下杜薇的袖子:“啊,高二(2)班跟我们一起上体育课!”杜薇望过去:“噢,那不就是弹吉他的那个?林……林……”她不太想得起名字来,所以林了老半天也没结果,欧晴笑:“林越啦!”语罢轻咬嘴唇。沈菲凑过来打趣说:“呀,我们的欧晴小姐看上哪家的公子哥儿了?”一边说一边轻轻刮脸羞她。欧晴急得连连摆手:“啊,这个,没有,呃……”只是下意识地赶紧否认,沈菲拉住杜薇:“你说,怎么就单单不告诉我?”欧晴窘得连连对杜薇使眼色,杜薇顺势指着操场:“快一点,你看,老师都在画线了,今天考跳远呢!”沈菲也顾不得追问欧晴的小秘密,赶紧跟着她们一起小跑过去,一边跑一边说:“别以为就逃过了,我早晚要知道的。”欧晴冲她笑:“好了我的大小姐,我要给你说的,但是可不是现在啊。咱们快点吧!不然那个雷公嘴又要罚跑步了。”
  雷公嘴是体育老师,因为上嘴唇极薄而被起了这样一个外号,又严厉得很,如果迟到或者旷课,那么就会被罚跑操场几圈,一圈四百米,跑几圈下来也死不了,只会累得半死。
  那时玻璃一样干净的年华,青春透明的脸庞,一点点时间的痕迹都没有留下,不会有皱纹悄悄爬上去,不会有斑点暗暗生出来,偶尔生出一个小痘痘,也要紧张好几个星期,拼命地喝绿豆汤,吃各种蔬菜,巴巴去求来祛痘的中药,按方子配好了,每天来擦脸,痘痘消了,心上的大石头放下,如释重负地舒一口气,这就是最大的事了。
  那些年,转瞬即逝,整个学生时代,秋天是开始,夏天是告别,一年一年就这样安静地告别,笑啊闹啊,哭啊叫啊,过去了,也就这样过了。
10
 楼主| 发表于 2008-7-22 17:41:27 | 只看该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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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章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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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直升了本校的高中部,无须各自在父母膝下撒娇要求,自然都是要托人分到最好的那一个班去,高中部是全封闭式管理,要求学生必须住校,每周六中午回家去,周日晚上就要归校。她们跟同学拜托着交换,甚至如愿以偿住到了同一个寝室里,三个女生简直高兴得不得了,相约一起去买日用品,必备的那些家里早就给布置好了,现在要买的不过是一些挂在床头的小布熊,放在枕头边的小书架,还有就是一些零碎的,用来装饰的东西。
  到一个刚开的大超市里去,欧晴先就跑上二楼去拿一大堆的零食,抱在手上,沈菲好笑地招呼着她放进手推车里,啐一口:“你爸妈白养你了,见了零食跟几天没吃上饭一样。”欧晴一边把东西尽数放下,一边正经地冲沈菲回嘴道:“民以食为天,我这叫储备,只有粮食储备足了,我才能坚持着学下去啊!”沈菲轻拧一下她的脸:“越发得意了,那么伶牙俐齿的,看谁敢娶你才叫英雄。”欧晴笑嘻嘻地:“哎呀了不得,我们沈大小姐春心荡漾,着急想着嫁呢!”沈菲作势要去敲破她的头,欧晴伶俐地一弯身躲在杜薇身后,一路笑一路叫:“呀,小朵你就这样看着凶杀案在你眼皮底下发生啊?快拦住她拦住她……”杜薇调皮地伸舌头:“我可拦不了,你就让她给你一记天马流星拳吧!”
  林越从货柜上方的空隙看这三个笑闹着的女孩子,那个在陈家学钢琴的眼波流转的女生,长而柔软的睫毛随着她每一次闭眼扇啊扇的,还有额头鼻子嘴唇柔和的弧线。心里顿一下,涟漪就荡开去,一波一波,层层叠叠地扩散。
  不由得就站了出去,三个女孩子一看到他,不约而同地就全都安静下来了,欧晴迅速地从杜薇身后站出来,禁不住就轻声道:“林越!”她涨红的脸还没有恢复过来,于是有一些淡淡的粉红,那张脸庞,不是不动人的,可是林越的眼睛飘向沈菲,微微颔首:“HI。”就算打了招呼,沈菲报以微笑:“你好!”林越扬扬手里的东西,示意一下,随即走向收银台。欧晴愣了愣,随即笑起来:“呀,糟糕,了不得。”了不得什么?她说不下去,这句玩笑突兀地横在那里,并不随着空气消失,杜薇看着林越的背影,对着尴尬说:“要买蚊香吧,我昨天都被咬了。”沈菲转过脸来,也皱着眉说:“我也是,蚊帐好像一点用都没有,不然就是它们可以钻进去。”欧晴翻眼睛:“钻是钻不进去的,但是你睡觉之前要把它们全赶出来才可以啊!”沈菲笑她:“理论家,昨天晚上是谁半夜被蚊子咬醒了,跳起来叫我们一起翻手电赶蚊子啊?”一边互相调侃一边再去挑东西。刚才的小小的隔膜被抹过去,虽然不那么干净,但是总算看不出来了。
  实在是太年轻,觉得青春永远不会逝去,只看得到眼前的一点点,那一点点被无限地扩大,别的其他完全被忽视掉了,即便有小小的不快乐,也很容易被青春肆意的洋溢盖下去,每一天都是神采飞扬,要到后来才会明白,青春不过是行色匆匆的花,只开一季,永不再来。
  晚上睡觉的时候,互相帮忙把那些尖嘴巴的蚊子赶出去,再把蚊帐扎紧,开一个收音机,调到音乐广播电台,那里面总是会播很多时下流行的歌曲,轻缓的,柔情的,痛哭失声的,全是爱情。不过听一听就是了,谁经历过?不曾经历,只是知道那些悲伤,也仅是知道而已,没有感同身受,所以依然觉得轻描淡写。同寝室的另外一个女孩早已经睡下,四个人有一句没一句地闲聊。渐渐地欧晴也没有了声音,想来是白天东跑西跑的累了,杜薇轻轻唤了几声,那边一点声响都没有,然后她问:“小菲,睡了么?”沈菲翻了下身,懒懒地:“没,睡不着。”“那我们聊聊,你睡过来,别吵着她们。”沈菲蹑手蹑脚地从自己的床上下来,撩开帐子,杜薇往里挪了挪,腾出一半的位置让她躺下。
  “小朵,”沈菲在黑暗中拍拍她的手,“你小名怎么不叫小薇要叫小朵啊?”杜薇长长的舒一口气:“爸爸起的,那个时候我们家外面有一条很长的小巷子,围墙上很多小小的蔷薇,到了傍晚去散步的时候,可香了,薇就是蔷薇的意思,因为蔷薇都是小朵小朵的,所以就叫小朵了。”沈菲恍然大悟地点头。
  “小菲,我也想问你,今天在超市……”话没说完又顿住,沈菲没说话,寝室里只有沙沙的收音机的声音,唱着经典的《爱的代价》。
  良久,沈菲开口:“我在你表哥家认识的。他每个周末都在那里修剪花草。”似乎事件本身就是如此,可是仿佛意犹未尽,那些心情是讲不出来的吧?怎么样才可以用语言去描述,并且使另外的人听懂?只是听不听得懂重要么?是不是自己懂得就很好,珍藏于心,谁也不说。她在暗色中叹息:“小朵,你想考哪一所大学呢?”“想么,自然是北大,至于能不能考上,那就要看天意了。”杜薇侧过身,用一只手枕着头笑着逗她:“可别转移话题,那个林越,我看你们今天的神情……像是彼此要把对方吃下去……是不是啊?”“呀,你!”涨红了脸,又没话好辩,只得伸过手去挠她痒痒,细微地笑闹,帐子里传来杜薇的讨饶声:“好了我不说了,你别挠,我错了,呵呵,哈哈,不挠不挠,吵了她们了。”
  睡在上铺的欧晴把脸转向墙,在黑暗中睁大了眼睛,顺着脸庞,划下一颗小小的,小小的眼泪,落在枕头上,浸进去。不将脸贴在上面,谁也不知道那里有生命中最初为了恋爱掉的泪水。
  外面已经漆黑一片了,隐约有远处高山的轮廓,收音机里是橄榄树,梦中的橄榄树,多少年前,传说这是幸福的象征,是么?橄榄树,传说中还有一只青鸟,它会衔着一根橄榄枝,低低地飞翔,在高山与高山之间,在丛林之中,在树林里,在广阔的海面上,穿行。用它能够的最美的流畅方式。它是幸福之鸟,只要看到它,听到它的声音,就可以得到幸福。
  可是幸福是什么呢?
  这个问题也许她们从来没有问过自己,又或许曾经问过但是自己也忘记了,这原本就是一个没有答案的问题。
  欧晴的日记本里开始一笔一画地写他的名字,深深的,浅浅的,每一个字都是正楷。后来,有一天,她写:“今天我们认识了。原来他也去马老师的辅导班,他说话的样子很腼腆,也很可爱。小朵提议说要跟他学吉他,他答应在高三考完以后用一整个假期教我们,原来他跟沈菲很熟?我觉得很乱,他们在一起么?哎,我都在想些什么啊,很快他就要走了,我也要高三了。高三,该死的高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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