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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葵花走失在1890》张悦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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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
发表于 2004-2-6 23:26:38 | 只看该作者 回帖奖励 |倒序浏览 |阅读模式



张悦然,女,全国新概念作文大赛A组一等奖获得者,“新概念作家”最杰出的代表人物之一。1982年出生于山东济南,2001年毕业于山东省实验中学,后考入山东大学英语、法律双学位班,现在新加坡国立大学攻读理科。其作《陶之陨》、《黑猫不睡》等作品在《萌芽》杂志发表后,在青少年文坛引起巨大反响,并被《新华文摘》等多家报刊转载。2002年被《萌芽》网站评为“最富才情的女作家”。





[此贴子已经被作者于2004-2-6 15:27:48编辑过]

沙发
发表于 2004-2-9 01:01:52 | 只看该作者
这么多喜欢她的人。她的文字总是充满温情。记得她是那篇《毁》,虽然后来看到很多借鉴别人 的地方,但仍不失为很好一篇文章。很流畅。
没有音乐的夜晚,文字能给人 相同的温暖。
3
 楼主| 发表于 2004-2-6 23:29:30 | 只看该作者

《葵花走失在1890》



作为80年代新生代作家的代表人物之一,张悦然一直在坚持不懈地进行着自己的探索,在小说创作中作了多方面的尝试,从《葵花走失在1890》一书中,人们都可以看出她的探索、尝试的轨迹。著名作家莫言为该书作序,对这位文坛新人给予了高度评价。这是一本从形式到内容都十分新颖独特,极富视觉和心灵冲击力的新书。
 

4
 楼主| 发表于 2004-2-6 23:31:02 | 只看该作者

序:飞扬的想象与透明的忧伤

张悦然出生于八十年代,现在还在念大学,但她已在小说创作的探索中走得比较远了。她的小说不以故事取胜,但凭靠对外在世界和个人心灵的敏锐体察和聪颖感悟,细细密密地串起了一串串梦想的文字珠链,便营造出了一个个五光十色、美轮美奂的奇景。强烈的梦幻色彩使她的小说显得超凡拔俗而又高贵华丽。她的小说,读起来既冷嗖嗖又暖烘烘,既 朦胧又明澈,既真切又虚幻。
     这些近似梦呓的诉说,来自青春始端的敏感,来自骨子里的郁悒,来自成长的愉悦与茫然,有时尖利,有时低沉——它们,飞扬而又忧伤。同七十年代人相比,八十年代人成熟得更早。现实的残酷、信息的围攻,无时无刻不在牵引他们的焦灼、辨别与思考。他们没有固定而统一的信仰,所以很早就开始寻找各自心灵的慰藉。这远非一份好的课程答卷、一所较理想的大学那样简单。成年人的友情观、爱情观、家庭观过早地闯进了他们的视野。他们多梦、敏感,很容易受伤,但有时又会表现出惊人的坚强。他们不会情愿过早堕入世俗,所以不会信奉金钱与权势,那么剩下的就只有爱情。

  所以,张悦然的小说主要是写亲情、友情和爱情。她笔下的爱情,是她用稚嫩而早熟的心灵放飞出去的一只只飘摇而空悬的风筝。爱情成为梦想的惟一附依。这样的梦想在张悦然的小说中顽强而专注。比如《黑猫不睡》中“我”的“拒绝”、《毁》中天使的坚守、《葵花走失在1890》中的“我”的献身,等等。一个固执怀抱梦想的人必然同时也就怀抱了忧伤,因为现实要泯灭梦想,阻绊它们去飞。因而那些臆想中的爱情,开端都很美妙,发展都很艰辛,结局都很悲惨。无论是离别、破碎还是死亡,这都绝非空穴来风,是她们感知到的部分现实。她们可以丢掉梦想吗?答案肯定是不可以。悖谬正在这里:她们的梦幻大多是悲剧。张悦然的笔之所以反复触及到了种种的“爱情悲剧性存在”,因为梦幻和现实之间存在着永恒的巨大落差,这带给爱幻想的她们浓浓的悲剧感。作者从小就在她的小说中透射出了这种悲剧意识,这很不简单。悲剧意识的确立,如人所言,是一种理性主义的清醒,是社会整体乐观情绪的必要补充。相对于社会整体性的乐观情绪,这种悲观无疑是重要而又必须的。而我们也吃惊地发现:张悦然的小说大都是悲剧。刀子一样锋利的语言,珠贝一样闪闪发光的思想,她用小说来营建高于现实的生活,并向这种生活伸出丰富而茂密的心灵触须,她的作品充满了凌越现实的巨大冲动和使人警醒的批判力量。当然,在现实生活中,在别人眼里,她可能生活得很好很贵族。但我们会听到她斩钉截铁地反驳说:我非悲剧,而悲剧永在我心中!

  怀抱爱,怀抱梦幻,怀抱深切的悲楚,这使小说中呈现的他们因充满忧伤而高贵异常。在他们心中,爱高于一切!包括生命。他们坚守着这样的信条,为自己鼓着劲,慰藉并搀扶着自己极易受伤的心。可以这么说,张悦然的小说说出了一代人的希冀与痛楚。他们渴望被理解,被关爱——更重要的是,他们需要学会照看好自己,自己的梦及所信奉的一切,一点一点长大。成长,在我们的小说中是一个言之不尽的话题。尽管爱情对他们这个年龄而言是五颜六色的气泡,苍白易碎,永远不可抵达,永远都在彼岸,不过这没关系,他们在探索、在辨别、在行进,在一点一点步入成年的营垒。其实对任何过来人而言,这些七彩、繁复、记录着少年心跳和痛楚的细节,即便容易覆盖年少时的无忧和伤怀,回忆起来也是美的。所以,张悦然小说的价值在于:记录了敏感而忧伤的少年们的心理成长轨迹,透射出与这个年龄的心力极为相称的真实。这种真实来自这代人的心灵深处,其实并不便于随意示人。他们喜欢什么,厌恶什么,向往什么,抵制什么,这些都能在她的小说中找到答案。

  读这些小说,可以看到:张悦然的想象力是惊人的。在少女执著的梦和悲剧意识双重构筑的基座上,想象力将故事弹开,火花一样闪耀着它们迷幻的光。想象力在她有限的实际经验的辅佐下,结下美妙的情节和细节花朵——《残食》中鱼和鱼之间的残杀,以及蓝色鱼妻子“蓝莹莹的舞衣”;《黑猫不睡》中那只无辜黑猫的悲惨遭遇,以及黑猫被毒打后“参差不齐的血淋淋的牙茬”;《毁》中的天使之死,以及天使死去时还握在手中象征爱情的“面值十元的票子”;《葵花走失在1890》中因借助女巫的力量而有了双脚毅然奔赴所爱的向日葵,以及女巫那双有“红色灯丝一样的血丝”的眼瞳;《陶之陨》中陶的爆炸,以及“像极了一道心口的伤疤”的鱼骨纽扣;《赤道划破城市的脸》中我每天都要听的“硬币掉进储蓄罐的声音”;《纵身》中爱看热闹的壁虎;《霓路》中“奔跑时撒了一地”的手链;《这年冬天的家书》中妈妈剥核桃留在手上的“伤痕”……这样的例子在张悦然的小说中比比皆是。想象使张悦然的小说不同凡响,充满了浓浓的诗意。梦幻的气息、想象的气息、诗意的气息兼备于张悦然的小说——这本小说集是优秀的、奇特的。

  她的文字锋利、奇妙、简洁、时髦而且到位。敏感和梦,飞扬的灵感和驾驭语言的熟练技能,显示着张悦然完全可能成为优秀作家的潜质。相对于她自身的年龄和经历,张悦然是出色的。她虽被冠名为“新概念作家”,但其实她已从“新概念”所限定的写作姿态和表现生活的方式中走了出来,已逐步走向“社会化”。《葵花走失在1890》是个标志。让我们看到这个耽于梦幻、沉浸在五颜六色奇想中的小作者,已从强烈的个人化情怀中跳了出来,在走向文化思考,在走向大境界。“我”的爱情所迷恋的对象也已从前卫时尚的少年,走向偏执的、极富个性色彩的成人,这是作者心力所及的范围已有所拓展的表征。这是一个新变化,无疑也是一个新的写作方向。不难看到,张悦然在这个方向上给自己留下的发展空间和开拓另外的发展空间的可能性。

  张悦然小说在中学生和大学生中拥有广泛的读者。如果登陆《萌芽》网站的“论坛•我看《萌芽》”,就会发现她的小说受欢迎的程度。她曾多次被读者评为“最富才情的女作者”、“人气最旺的女作家”,还获得过小说“最煽情奖”。可见张悦然已经在年轻读者中形成了自己众多的拥趸群体。她十四五岁时的小说《诺言角落》、《残食》就曾被《青年思想家》杂志冠名“未来思想家”栏目发表;她的小说曾被《新华文摘》等多种报刊转载,也被多家出版社争相收入各种“青少年作家作品选集”中。

  成功来自她的才情和不懈努力。当然,她的作品也有局限,比如她在小说中过于沉湎于自我,这使她的小说显得很紧缩;她的抒情是“敞开式”的,往往显得缺乏克制,等等。伟大的文学,从不单纯停留在梦幻的层面上,它要涵盖历史,涵盖广阔的现实与责任,涵盖琐碎、艰难而具体的现实人生。

  张悦然的写作刚刚起步,已经取得了如此的佳绩,凭借她极具个性的语言和想象力,随着她人生阅历的不断增加和对社会生活的更深刻的理解,我相信她会更好地处理梦境与现实的关系,更好地处理个体经验和社会性经验的关系,写出既有鲜明的个性又有广泛的涵盖性的作品。

5
 楼主| 发表于 2004-2-6 23:33:28 | 只看该作者

毁:1.她

1)我的中学对面是一座著名的教堂。青青的灰,苍苍的白。暮色里总有各种人抬起头看它。它的锋利的尖顶啊,穿透了尘世。尖尖的顶子和黄昏时氤氲的雾霭相纠缠,泛出墨红的光朵。是那枚锐利的针刺透了探身俯看的天使的皮肤,天使在流血。那个时候我就明白,这是一个昼日的终结曲。夜的到来,肮脏的故事一字排开,同时异地地上演。天使是哀伤的看客,他在每个黄昏里流血。当天彻底黑透后,每个罪恶的人身上沾染的尘垢就会纷纷落下来,凝结淤积成黑色的痂,那是人的影子。


  我一直喜欢这个臆想中的故事,天使是个悲情无奈的救赎者,他俯下高贵的身子,俯向每一个凡人。

  可怜的人,荣幸的人啊,被猝然的巨大的爱轰炸。他们一起毁。天使在我的心中以一个我爱着的男孩的形象存在。天使应当和他有相仿的模样。冷白面色,长长睫毛。这是全部。这样一个他突兀地来到我的面前,我也可以做到不盘问他失去的翅膀的下落。倘若他不会微笑,我也甘愿在他的忧伤里居住。是的,那个男孩,我爱着。将他嵌进骨头里,甚至为每一个疼出的纹裂而骄傲。

  围墙,蔷薇花的围墙。圈起寂寞的教堂。蔷薇永远开不出使人惊异的花朵,可是她们粉色白色花瓣像天使残碎的翅羽。轻得无法承接一枚露珠。蔷薇花粉在韧猛的风里无可皈依。她们落下。她们落在一个长久伫立的男孩的睫毛上。他打了一个喷嚏。她们喜欢这个男孩,他纯澈如天使。

  2)男孩被我叫做“毁”。

  “毁”是一个像拼图一样曲折好看的字。“毁”是一个在巫女掌心指尖闪光的字符。

  我对男孩说,你的出现,于我就是一场毁。我的生活已像残失的拼图一般无法完复。然而他又是俯身向我这个大灾难的天使,我亦在毁他。

  “毁”就像我的一个伤口,那样贴近我,了解我的疼痛。伤口上面涌动的,是血液,还是熠熠生辉的激情?

  他像一株在水中不由自主哽咽的水草。那样的阴柔。

  他在落日下画各个角度的教堂。他总是从画架后面探出苍白的脸,用敬畏的目光注视着教堂,为他爱的我祈福。他动起来时,胸前圣重的十字架会跟随摆动,像忠实的古旧摆钟节奏诉说一种信仰。

  男孩的脚步很轻,睫毛上的花粉们温柔地睡。

  毁,我爱你,我是多么不想承认啊。

  3)我讲过的,毁是我的一个伤口,他不可见人。

  或者说他可以见人,可是有着这样一个伤口的我无法见人。

  毁是一个爱男孩的男孩。他爱他的同性,高大的男生,长腿的奔跑,短碎的头发,汗味道的笑。

  他是严重的精神抑郁症患者。时常会幻听。每天吃药。他会软弱地哭泣,他在夜晚感到寒冷。他是一个病态的画家,他曾是同性恋者。我们不认识。我们遥远。而且毫无要认识的征兆。他在一所大学学艺术。很多黄昏在我的中学对面画教堂。我们常常见到,彼此认识但未曾讲话。

  我有过很多男友。我们爱,然后分开。爱时的潮湿在爱后的晴天里蒸发掉。没有痛痕。

  我认识毁之前刚和我高大的男友分手。他讲了一句话,就坚定了我和他分开的决心。他说,爱情像吃饭,谁都不能光吃不干。

  我的十八岁的爱情啊,被他粗俗地抛进这样一个像阴沟一般污浊的比喻里,我怎么洗也洗不干净了。我的纯白爱情,在他的手里变污。我做梦都在洗我的爱情,我一边洗一边哭,我的污浊的爱情横亘在我的梦境里,怎么洗也洗不干净。

  我承认我一直生活得很高贵。我在空中建筑我玫瑰雕花的城堡。生活悬空。我需要一个王子,他的掌心会开出我心爱的细节,那些浪漫的花朵。他喜欢蜡烛胜于灯,他喜欢绘画胜于篮球。他喜欢咖啡店胜于游戏机房。他喜欢文艺片胜于武打片。他喜欢悲剧胜于喜剧。他喜欢村上春树胜于喜欢王朔。不对,他应该根本不喜欢王朔。

  我的男友终于懂得送我蜡烛,玻璃鱼的碟子。可是我坚持我们分开。也许仅仅因为那个比喻。

  4)三月,三月。毁给我一封信。靛蓝的天空图案,干净的信笺。只有一句话:

  让我们相爱,否则死。我抬起头,像,像被捕捉的兽。这样不留余地的话,锋利可是充满诱惑。我的皮肤如干燥的沙土一般向两边让开。伤口出现。血新鲜。

  我从三楼的窗口望出去,学校外面的街道上,毁穿行而过。衣服很黑脸很白,身后画板斑斓。脚步细碎而轻,手指微微地抖。他像深海中一尾身体柔软光滑的鱼,在我陡然漾起的泪水里游走,新生的气泡从他的身体里穿出。穿进我的伤口。然后破碎。

  漾出的,满满的,是一种叫做温情的东西。我觉察到开始,开始,隆重的爱。我注定和这个水草般的男孩相纠结。

  我生活在云端,不切实际的梦境中。可是认识毁以后我才发现他所居住的梦境云层比我的更高。他从高处伸出颤巍巍的手,伸向我,在低处迷惘的我。并不是有力的,粗壮的手。甚至手指像女子一样纤长。可是我无法抗拒。

  5)这座北方城市的春天风大得要命。下昏黄的颗粒状的雪,刮到东,又吹到西,却从不融化。所以我仇恨这里的春天。可是我见过毁在春天画过的一幅画。春天帮助毁完成了那幅画,从此我爱上了春天。画上是这座教堂,在大风沙的黄昏。还有一个女孩的半张笑脸。未干的油性颜料,吸附了许多原本像蝶儿一样自由的尘埃。它们还算规矩地排列在了画面上,青灰围墙的教堂上面。变成了教堂用岁月堆叠雕砌起来的肌肤。它们之中的几颗爬上了画中那个女孩的脸颊,成了淘气的小雀斑。小雀斑的女孩眼底一片明媚的粉红色。她一直一直地笑。她从未笑过这么多,她从未笑过这么久,所以后来她的笑容就像失去弹性的橡皮筋,以一种无法更迭的姿势。还有一颗尘埃有着传奇的色彩。它落在女孩的右脸颊上,眼睛下面。位置刚刚好。它是一颗偏大的尘埃,看上去温暖而诡异的猩红色。恰好演绎了她的泪痣。

  女孩是我。像一朵浅褐色小花的泪痣千真万确地绽放在我的右脸颊。我爱着对面这个作画的男孩。我对爱情的全部向往不过是我的每一颗眼泪都可以划过我的泪痣,落在我爱的毁的掌心里。这将是那些小碎珍珠的最好归宿。

  我相信泪水可以渗入毁的掌心纹路里。它或者可以改写毁的命运。改写他病态的、紊乱的命运,让我,爱他的我,贯穿脉承他的生命。

  在我们彼此毁坏彼此爱与折磨后,画仍旧不朽,失控的笑容从画面上散射出来,像阿拉丁的神灯照得我的窄小的房间熠熠生辉。可是这是一盏力量多么有限的神灯啊,至多它改写了我的梦,梦里毁以天使的妆容,以新生的翅膀奋力飞翔。醒来的时候我的泪漂洗着枕头。没有毁的手,没有他的手的承接。所以什么都不可能再改写。

  6)事实上我对毁的一切一无所知。我所知道的所有关于毁的故事都是他自己告诉我的。

  曾自杀过。喜欢过男孩。有不轻的幻听症。没有固定的居所。有时很穷有时富有。信奉基督。

  还有最重要的一点:爱我不渝。

  我相信所有毁讲的话。那些我听来悚然的故事被我界定为他的前世,与我无关的惊涛骇浪,至多使我更安然地希冀毁以后的生命风平浪静。

  毁在我学校外面的街道上穿行,在教堂高耸的围墙下穿行。时光永远是这样的一刻,无论他多么不堪,可是我还是认定他是救赎我的天使,纵然残缺了翅膀,纵然失去了所有法力,甚至连自己的幸福都无法争取,他仍旧是他,以水草的洁绿拯救了我污水一样的爱情。

  7)毁一直最喜欢的童话是《睡美人》。他当然并不曾把自己想象成魁梧的王子,但他还是很喜欢公主在围墙高高的花朵城堡中安详地睡着,然后王子来到。公主在梦里闻到王子身上微微的花粉芳香(毁说王子要爬过长满蔷薇藤蔓的高墙,所以身上一定有花粉香),就甜甜地笑了,双颊是绯红的。王子走近时,两颗心都跳得很快。然后他走近她。他犹豫着,她在梦里焦急着。终于他吻了她。他吻了她。花粉从他的脸颊和睫毛上落下来,落在公主瓷白的肌肤上,痒痒的。她在梦里咯咯地笑。然后穿过梦,醒来。

  毁总是把童话讲得细腻动人。他曾经讲过许多童话给我听。我也会像那位公主一样咯咯地笑。可是他讲《睡美人》时很不同。因为他讲完便吻了我。

  他吻了我。花粉从他的脸颊上和睫毛上落下来。落在我的脸上。痒痒的,可是我没有笑。我哭了。眼泪带走了花粉,是醇香的。我宁可我是在一个梦里,或者可以穿进一个梦,不醒。我在那个黑色夜晚,在那张白色脸孔前无助地哭了。他无比不安。他迅速和我分离开,可是他胸前的十字架钩住了我的衣服。藕断丝连,藕断丝连啊,我们注定这样。

  他把十字架从颈上摘下,为我戴上。他说,你看,上帝替我锁住了你。

  十字架的绳子很长。“十”字很沉。它沿着我胸前的皮肤迅速划过。光滑,冷澈。它繁衍了一条小溪。在我干涸的心口。欢快地奔流。

  毁牵着我的手,穿过一片灌木丛,来到教堂的背面。闪闪发光的花翅膀的小蝴蝶惊起。我发现毁没有影子。真的。他的身后是一片皎洁的月光。因为他没有人的丑恶的灰垢。他干净得不会结痂。

  8)毁把他为我画的画送去一个不怎么正规的画展。一些像他一样的地下画家,和狭小的展出场地。同一个夜晚,讲《睡美人》、亲吻、赠予十字架的神奇夜晚,我们约定明天一起去看画展。他们集中了所有的钱,印了些入场的票子。很漂亮,比我收集的迪士尼的门票还好看。

  他在学校门口等了我一个下午。因为我们从未交换过任何通讯方式,还有地址。我们的每一次相见都是一次心有灵犀的邂逅。他把入场券给我。他说明天在这里等我。他要走了。这是一个无缘无故使分别变得艰难起来的夜晚。是什么,使爱变成绵软的藕丝,浅浅的色泽,柔柔的香气,摇曳成丝丝怅然。毁啊,我爱上了你,你是病着的,可是我来不及等你康复了,来不及,我已经爱上了,我是多么不想承认啊。

  我们在路灯下道别,我强调路灯是因为我在灯下寻找他的影子。他干净得没有影子。

  他问我借十块钱坐计程车,他身无分文。我递钱的时候前所未有地紧张起来。这是我们第一次有计划的约会。我怕我们明天错过。真的,彼此一无所知的人,从此失去下落。

  我掏出一枝笔,在钱的反面写上我的电话。他格外开心。他说,是吗,你肯留电话给我?他上了计程车。我们仍在道别。再见再见再见。我们讲得没完没了。坏脾气的司机吼了一句。他才关上车门。走远。

  我们还是断掉了所有联系。第二天他没出现。我在教堂面前等等等。等等等,黄昏时我抬头凝望天空中被教堂尖顶戳破的洞孔,我看到逃逸出来的血色。我怀疑我那没有影子却病着的天使身份的爱人已经从这里离开。

  我对他一无所知。甚至名字。我去过大学艺术系。我细致地描绘他的样子。认识的人说他在半年前因自杀退学。从此杳无音信。

  我只好赶赴画展现场。那是那个萧条画展的最后一天。不得志的画家早已拿着微薄的所得各自散去。剩下几幅代卖的画。我找到了那幅毁为我画的画。我想要它。可是没有人可以鉴定画里模糊的半张脸是我。没有人愿意相信我和毁从三月延续到九月的没有通讯地址和电话号码维系下来的爱情。

  我决定买下那幅画。它便宜得使我心痛。

  我搬回了画。我常常在教堂围墙外观看。花朵或者天空。黄昏的时候在残碎的绯色云朵里想象那个出口。或者毁早已经由它,离开。

  我的电话常常接起来沙沙地响,却没有人讲话。奇怪的是我总觉得沙沙的声响传播着一种香味。蔷薇花粉的香气。它维持我健康地活下去。

6
 楼主| 发表于 2004-2-6 23:34:10 | 只看该作者

2.他

我在那个奇妙夜晚和我爱的女孩道别。那是一场我们宁可选择延续延续再延续的道别。再见再见再见。我们讲个没完没了。坏脾气的司机吼了一句。我才关上车门。走远。

  她给了我一张钱。上面有她的电话。这是第一次,我们有了联系的方式。这对我很重要。我是个病人。我不敢要求什么,甚至一个电话号码。我吻她时她哭了,我在那一刻信心被粉碎。我的怪模怪样的病们瞬时全跳出来,幻听,妄想。可是现在她给了我电话,她邀  
请我进入她的生活。她的确爱我了。我欣喜若狂。我爱这个号码这张钱。

  我忽然,忽然舍不得花掉这张钱。记载了她爱上我的一张珍贵的钱。车子已经开出很远很远了。我才忽然喊停车。我说我没有钱。我下车。司机好像喝了酒。脾气坏极了。他定定看着我手中的钱。他说你是有钱不付啊。我赶忙装起钱,说没有没有。他气急了,开始下车殴打我。我知道我完全可以记下号码,交出钱。可是你知道吗,我第一次想勇敢一点。我一直怯懦。我甚至喜欢过男孩。我强烈要求保护。

  可是现在很不同。我爱一个女孩,发疯地爱啊。我在她递过电话号码时就决定保护她。所以我不能再怯懦。我决定拼死留下这张钱。

  这是我生平第一次打架。我知道也许这是最后一次。我从不会打架。我的还击是那么无力。可是我仍坚持这是一场双方的打架而并非挨打。我们越打越凶。钱死死攥在我的手中。我是一个男孩,男子汉,我要开始学习保护我的爱人。这是我的第一课。

  我发现了他晃出的凶器。他也许只是想吓住我,他晃得不怎么稳。刀子是我用过的啊,我曾用相同的武器自杀,所以我不怕。可是真可笑,我多么不想死啊。此刻,他一遍遍要我交出钱。只是十块钱。他一定是生气我慷慨激昂地还手了。他是我曾经喜欢过的那种很男人的男人,他们往往只是为赌一口气。从前我喜欢这样的人,后来我羡慕这样的人。现在,我也要成为一个这样的人。这是我的第一次唤起勇气的战役,不可以输。刀子进入身体,纯属意外。因为他的表情比我的还要恐惧。和上一次不同。上一次我知道我死定了。可是我活了。这一次,我知道我要活,可是血啊,流失得毅然决然。这是他不想看到的,他显然是个流氓,可他未必杀过人。他逃走了。他放弃了死人手中的面值十元的票子。

  嘿嘿,我胜了。我身体里的血欢快地奔涌出来,庆祝着。我要死了。

  六个月前我爱上第一个女孩。

  六个星期前我为她画了一幅笑容延绵的画。

  六十分钟前我吻过了她。

  六分钟前我开始我的第一次打架。

  六秒钟前我胜利了。

  我还有一口气。我在我最后一口气里有两个选择。我可以记住还未开远的杀人凶手的车牌号,带着我仇人的信息去另一个世界清算。

  可是我还是毫不犹豫地选择了记住我的爱人的电话号码。我未来的居所未知。啊,我飞了起来,那么快。好像芝麻开门的咒语,可以洞穿她纯真的灵魂。

  我在人间的最后一个动作是展开我的钱。记住号码。

7
 楼主| 发表于 2004-2-6 23:35:12 | 只看该作者

黑猫不睡:黑猫不睡(一)

晨木,墨墨一直在我心里绵绵不绝地唱着,你可能永远不会了解。

  ——题记  

  一


  我站在绿成一片模糊的高草中,抱着那只喜欢望天的幼小的黑猫。我穿着白得很柔和,白得可以与云朵没有界线的长裙,纤细的白色流苏同纤细的绿色高草相纠缠。我身后是爬满野蔷薇的半壁墙。我有着与花朵很相称的新鲜的笑。

  ——这是一张晨木为我拍的照片。

  其实我不算美,但是我认为自己很美。晨木也认为我很美。我想这足矣。

  在这个下着大雨的午后,我回到了这个城市,回到了城郊的旧家。我撑了把艳橙的伞,在没有阳光的日子,用它的暖橘色慰藉自己。然后我就在距家五米远的电线杆上看到了这张自己的照片。雨水在我的那张脸上蔓延,微笑好像已经褪了色。一张寻人启事。是晨木在发疯似的找我。

  这是一个对我很重要的女孩,见到请通知我。晨木在上面简单地说。

  重要。我思考着这个词的意思。我承认被这张寻我的照片感动了。我想丢掉伞,抱着电线杆痛哭。晨木淡淡的肥皂香味似乎在迫近,他可能在唤我。小公主,他说,继续相爱吧。

  我不能。因为心里有一只猫昼夜不睡,不休地唱着。它是黑的,黑得叫人心疼和绝望。它是我的墨墨。它不是一只九命的猫,它只有一条命,而且它死了。它是我和晨木无法愈合的伤。

  我没有将那张启事看完,转身,逃开。家里的墙壁保持着我曾经粉刷的天蓝色,透着无处不在的冷气。

8
 楼主| 发表于 2004-2-6 23:35:52 | 只看该作者

黑猫不睡(二)

生活在一个男尊女卑的家庭里。我的父亲走路昂着头,声音洪亮。他从不挤公车,也不会去集贸市场买菜,他在愤怒的时候,会扯起我母亲的长发打她。但我的母亲依旧蓄着顺顺的长发。她穿着围裙抑或棉布衬衣,做复杂的饭,种一园子的花,被父亲养在家里,笑和哭都很淡。我在很小的时候就学会用恭敬和恭维的语气同父亲讲话,并在他爆发的前一秒逃走。


  我养了一只叫墨墨的猫。她夜一般地黑,眼睛很亮,总是惊恐地睁大,很少睡觉。我想这样的黑色使我安静和沉沦。我带着她在夏日的高草里奔跑,在幼儿园的秋千上对着落日数秒。她是我体外的灵魂。

  我的父亲在我第一次把她抱回家的时候就警告我,黑猫是不祥物,如果因为这只猫给他添了麻烦,他不会放过我。我和墨墨这两个小孩在低低的屋檐下生活得压抑而战战兢兢。我想这可能是墨墨极少睡觉的原因。

9
 楼主| 发表于 2004-2-6 23:36:29 | 只看该作者

黑猫不睡(三)

有着威廉王子式笑容的晨木住在隔壁,和我上同一所高中。他喜欢摄影和兵器杂志,喜欢穿牌子在左下衣角的T恤,喜欢天空、麦田和海。

  但后来他说他最喜欢的还是我。晨木说,小公主,让我们在还是孩子的时候就相爱,步步走到终老吧。


  从来没有人用小公主称呼我,我在家里、在学校里都更像一个没有资本发展为王子妃的灰姑娘。我揽着墨墨,惶恐地问,你也会爱我的猫吗,你会不吼我不骂我永远疼我吗,你会扯起我的头发打我吗,你会总让我穿着围裙,守着家吗,你可以给我一个热乎乎的家,并同意我把墙壁刷成蓝色吗?

  他说,小公主,我会让你住在蔚蓝的宫殿里,穿一尘不染的长裙,把墨墨喂成走不动的小猪。

  我喜极而泣。我想晨木将永远把我和墨墨裹在幸福里,我可以不像我那个正在家里给她男人换拖鞋的母亲一样,活得那么隐约。

  我固执地养着墨墨,我固执地爱着晨木。

  有一天母亲做饭时,我倚在门边,对母亲说,我喜欢晨木。母亲呆板地笑了。你得先学会做饭,带着油烟味的她说:这将是你的事业。

10
发表于 2004-2-6 23:36:55 | 只看该作者
最喜欢她的黑猫不睡.
是从我看萌芽到现在最喜欢的一篇
因为黑猫不睡
喜欢腰(张的网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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