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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 Lemon°yellow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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接吻的处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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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
发表于 2008-6-28 14:48:03 | 只看该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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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
发表于 2008-6-28 14:49:08 | 只看该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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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
发表于 2008-6-28 16:30:54 | 只看该作者
你也知道 啊

我在 想

同性恋接吻的 时候 有什么感觉

啊 ?

打完上面的字

我 汗毛竖起
14
发表于 2008-6-28 18:53:29 | 只看该作者
好恶心,,,,  我不喜欢接吻 讨厌口水
15
发表于 2008-6-28 21:21:13 | 只看该作者
啊 真是无语了
16
发表于 2008-6-28 22:10:33 | 只看该作者
是 小娴的  ???:handshake
17
发表于 2008-6-29 10:16:50 | 只看该作者

回复 13# 的帖子

你看不起同性戀麼?!
雖然我不是,但是我還是要義正辭嚴地纠正你!同性恋又不是变态!
相爱的同性恋接吻的时候也会很幸福!
你可以反对同性恋,但你不能鄙视它!
从病理讲,它只是心理上的一种障碍.
和花痴,偏激,固执,等等没有本质的区别的!
你没看到四川地震中的那个报道么!
虽然同性恋被主流排斥、压制
然而它是确实的、实在的存在!


<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第二章第三十三条:凡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的人都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第三款:国家尊重和保护人权;第二章第三十七条:公民的人身自由权利不受侵犯;第三十八条:公民的人格尊严不受侵犯,禁止用任何方法对公民进行侮辱、诽谤和诬告陷害。”
“在一个法治社会,只要法律不禁止,人们就可以从事某种行为。同性恋的权利蕴涵在宪法的人身自由权里,是受法律保护的公民的自由权利,是理直气壮的、堂堂正正的、站得住脚的权利。你无端侵害别人的宪法权利,属于对他人意识形态的无理管制,是专制时代的延续,散发着浓烈的陈腐味。"
                  --引用自<不疯魔不成活>
18
 楼主| 发表于 2008-6-29 12:14:23 | 只看该作者
原帖由 李跳跳 于 2008-6-28 14:48 发表


我洗脚了

可以吗

额.......
好恶心 幸好 没吃早饭
19
发表于 2008-6-29 12:56:18 | 只看该作者
哈。陶可。
那个。那个。我突然想起来了。
双喜。我以前在群里推荐的麽。
哈哈。难得你喜欢。

:Q
http://www.jjwxc.net/onebook.php?novelid=143964

[ 本帖最后由 绯寒樱 于 2008-6-29 13:47 编辑 ]
20
发表于 2008-6-29 14:15:31 | 只看该作者
现在才觉得接吻是问题
还会带来好处 呵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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