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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 习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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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亦舒】。圆舞。八月的独自旋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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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08-8-7 21:32:10 | 只看该作者
我怒极,伸出脚大力踢翻茶几,茶几上盛花的水晶瓶子哗啦一声倒下,打在地上,碎成亮晶晶一千片一万片。
  傅于琛没有回头看我。
  他有他的忍耐限度,我过了界限,自讨没趣,乏味。
  我们时常三两天不说话,僵着,直到他若无其事地与我攀谈起来。
  这次我一定会认真地得罪他。
  他愈保护马小姐,我愈不甘心。
  第二日就约邓路加出来。
  随便地问起他的家世,在一杯冰淇淋时间内,他说了许多许多许多。
  三个姐姐,他是独子,全是同胞而生,自小疼得他什么似的,他最早学会的话是“弟弟真好玩”,因为人人抱他在手,眯眯地笑,说的全是这句话,祖父母、父母、叔叔、姐姐、店里的伙计,都争着宠他。
  这时不得不承认邓路加本性纯良,他并没有被宠坏,待人接物非常稳重,一点没有轻佻的样子。
  姐姐送的跑车,不敢开出来,怕父亲说他招摇,可见家教是好的。
  傅于琛想把我嫁入邓家。
  但是,循规蹈矩的男孩子只能娶规行矩步的女孩,周承钰是裁坏了的衣服,再也不能翻身。
  “愿意见家父家母吗?”路加问我。
  我摇摇头。
  什么都没有做,已经心虚,伯父母像是照妖镜,邪不胜正,无事不登三宝殿,见来作甚。
  我有种感觉,这一关不好过,傅于琛有些一厢情愿,他偏心于我,对我另眼相看,所以认为邓家的长辈也会如此,多么天真。
  与伯父母见了面,如果他们问“傅小姐,怎么令尊不与你一起”,我怎么回答?说“我不姓傅我姓周”?
  一下子就拆穿了西洋镜。
  “在想什么?”路加问。
  “没什么。”
  “总觉得你有时会像元神出窍似的,不知飞到什么地方去。”
  我微笑,“一飞出去同梦魔皇大战三千回合。”
  路加大笑起来,他说:“再也找不到一个比你更有趣的女孩子。”
  但在这表皮下,周承钰是一个极度欠缺安全及悲哀的人。
  路加握住我的手,“我要等你长大。”
  “我才不要长大,永远做十五岁多好。”
  “你不像十五岁。”
  痛苦塑造性格,路加也不像二十三岁,很多时他比我幼稚。
  陪他说了那么久闲话,渐渐进入正题。
  故意不在乎地说:“他们好似已论到婚嫁。”
  路加一怔,随即想起来,“你指傅先生同马小姐。”
  “嗳。”
  “没有这么快。”
  “你怎么知道?”
  “公司里同事都这么说,马小姐家里不大赞成。”
  这倒是一宗意外。
  居然会有人嫌傅于琛,我想都没想过。
  “但他们几乎已经同居。”
  “嘘——”路加将一只指头放唇上。
  在那个时候,同居还是很难听的一个名词,太丑恶与不名誉,社会上只有少数人才会有胆量付之实践。
  路加面孔都红了。
  “马小姐算是好出身?”
  “她们家是生意人,据说母亲极为反对。”
  “小姐年纪也不轻了吧。”
  “好像有二十七八了。”
  “怎么没人要?”
  路加看着我微笑,“你对马小姐的兴趣真大。”
  “她有机会姓傅,你能怪我太关心?”
  “傅先生结过一次婚,又有——”
  我给他接上去,“又有一个私生女,所以马家对这头婚事并不是太兴奋,不过越拖越是糟糕。”
  路加只是微笑,不肯再说下去。
  我问路加,“女人到了三十岁尚未结婚是什么样子?”
  “我不知道。”
  我们两人都不认得三十岁未婚的女性。
  “一定很仿徨。”从来没想过自己也会到三十岁。
  从来没想到,每个人总会到三十岁,除非在二十九岁那年死了。
  三十岁对年轻人来说,是人类年龄的极限,一过这界线,会变成另外一种生物。
  说得紧张,不禁与路加投机起来。
  一时不觉,与他做了朋友。
  他很有德行,虽然非常想讨我欢喜,但想在他嘴里讨得独家新闻,并不容易。我猜想他也知道得不多。
  最后,他给了我很好的忠告:“我看你对这件事是非常担心,为什么不请傅先生把马小姐正式介绍给你认识呢,有什么活当面说清楚,岂非好过放在心中揣测?”
  世上哪有这么简单的事,倘若有,也不会叫周承钰遇上。
  “我愿意亲自见她,你肯否为我扯线?”
  “这不大好吧,我是外人呢。”路加犹疑。
  “他不肯给我们两个人见面。”
  “傅先生这样做,也许有他的意思,我不方便干涉他的家事。”
  我叹口气,看着他。
  路加略为不安。
  “这样吧,马小姐到傅氏大楼的时候,你通知我一声,也就完了。”
  他还在沉吟。
  我伸出双臂,生气地把路加推出去,“走走走,举手之劳都不肯,这样的朋友要来作甚,还天天跑来坐着穷耗时间,叫我不能做功课。”
  他急了,“好好好。”
  我放开双手,吁出一口气。
  路加所能为我做的,也不过是这么多,以后一切,还是得靠自己。
  路加总共替我报过两次讯。
  一次人在学校里,他没把我联络上。
  第二次是周未,接到路加的电话,立即赶去,到了傅厦,他在会客室等我,有点生气。
  他说以后都不会再帮我做这种事了。
  可以猜想的是他一生光明磊落,家教黑白分明,他从没见过阴暗的一面,即使是打一个电话报一声行踪这么简单的事,已令得他有犯罪感。
  他这副纯洁的头脑叫人妒忌。
  我急急向他道谢,在走廊中,看到马佩霞。
  这是种直觉,写字楼中那么多人,但一眼就知道她是她。
  当时名牌还没有把本市堆垮,只觉她把一套套装穿得得体好看,而不是什么牌子,十分显真功夫。
  她高大白皙,挽着一只嘉莉斯姬丽式手袋,脚上一双斯文的密头高跟鞋,打扮自有她的气度,并不跟足时下疯狂流行装束。
  奇怪的是,她也朝我看来,仿佛认识我的模样。
  我趋向前去,“马小姐?”因为在赵令仪身上成功过一次,这次特别有信心。
  “你一定是承钰。”她微笑。
  意外。
  “于琛常常说起你。”
  啊。说起我?
  “难得你也在这里,来看路加是不是?”她笑着,“要不要把他叫出来请我们吃饭?”
  第一个回合就不知如何招架,她连路加都知道。
  “我想咱们俩先去喝一杯咖啡。”
  马佩霞问:“就我与你,路加也不让去?我知道一个地方,来来来。”
  马佩霞同赵令仪是完全不同的女性。
  我没有好好的准备,轻敌。
  此刻反成为被动,让她拉到闹市一间茶店去坐了一会儿。
  我边动脑筋边说:“这里太吵了,不如到舍下稍坐。”
  她进一步很大方地接受邀请,“好哇,我还没去过呢。”
  有一丝后悔,仿佛造就机会,让她登堂入室似的。
  到了这个时候,也来不及了,只得一步一步来。
  房子已不是赵令仪见过的房子,我与傅于琛的房间不在一层楼上,没有什么可供参观的。
  我尽量装得闲闲的,有一句没一句地介绍着,每说一句,马佩霞都说“于琛他也这么讲”,对我的话并不觉新鲜。
  我如报导隔夜新闻似的,越说越乏味。
  渐渐觉得这是傅于琛的诡计,他早为马佩霞打了防疫针,使她习惯了我这个人,傅于琛好不阴险。
  我推开傅于琛的房门,一边说:“他的睡房很大……”
  马小姐喜呼,“于琛,你在这里。”
  我完全被作弄了。
  傅于琛坐在安乐椅上,似笑非笑地看着我。
  “你怎么回来了?”马小姐过去问他。
  “我知道承钰会带你来参观。”
  “那为什么不同我们一起去吃茶。”
  “你们女孩子单独谈谈岂非更好。”
  马小姐说:“承钰领我到处看,这里比我想象中大得多,你们两父女很会享受。”
  “你看承钰多欢喜你,你们以后可以常常约会。”
  他戏弄我。
  傅于琛戏弄我。
  他完全有备而战。
  我默默坐一旁,这次输了,以后再也别想赢。
  当夜马小姐在我们处吃饭。
  菜式很丰富,不知是几时备下的,大约路加做了间谍,两边都泄露了消息,好让傅于琛大获全胜。
  饭后他们坐在泳池边聊天,我自顾自懊恼,失败,再失败没有了。
  “承钰——”他叫我。
  我假装没听见,走到楼上卧室去。
  自窗口看下来,他俩好不亲密。
  到了十一点多他才送她回去。
  都由我亲手造成,还有什么话好说。
  到一点多他才回来。
  我并没有睡,他也知道我并没有睡。
  他问我:“觉得马小姐怎么样?”
  “不错。”
  “谢谢。”
  “你对她怎么说,她可知道我是什么人?”
  “义女。”
  “有没有问为什么收养义女?”
  “人到了一个年纪,就不再问问题了。”傅于琛微笑。
  “这是你选择成熟女性的原因。”
  “可以这么说,她们知道得到的才是最好的,比较懂得珍惜手上的东西。”
  “你作弄我。”
  “承钰,我不过不让你作弄而已。”
  我与邓路加的关系,也这样中断。
  刚把他当朋友,他就出卖我。这里边有个教训,要好好学习。
  事后他还像只傻鸡似的跟在我身后问:“承钰,承钰,你为何不睬我。”
  他还要问我。
  人是很难有自知之明的吧。
12
 楼主| 发表于 2008-8-7 21:33:59 | 只看该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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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上面这宗事,是十五岁那年,最重要的大事。
  马佩霞是整件事内唯一毋需付出代价的得益人,从此她变了我们家的常客,而我也开始欢喜她。
  虽然傅于琛供应我一切物质所需,我仍然觉得非常非常寂寥,有个人能够聊天,总胜于无,她又这样知情识趣。
  想念旧宅子,至少两间房只隔一道中门,可以听到声音。
  现在,我与傅氏像是隔着一个海。
  马佩霞有一次同我说:“他有一面是不为人知的,没有人能完全看透他,但是,又何必看透他呢。”
  马小姐年纪大,经验多,她所说的话,当然有道理。
  傅于琛并没有同她结婚,她也没有作出这样的要求。
  当时不明白,后来才知道,她不愧是一个聪明的女子。
  马小姐后来有很好的结局,社会的风气渐渐转变,同居在七十年代已变为非常普遍一种现象,她在傅于琛身上得到一些好处,做起小生意来,在他的帮助下,进展得一帆风顺。
  到了八十年代初,马佩霞已成为时装界数一数二的名人,同行把她当教母看待。
  我,我是本市唯一走进她店内随时五折取货的人。
  很多人不明白我们之间的关系。
  马小姐是念旧的老式人。
  最后她正正式式嫁了人。傅于琛厚厚的送了笔礼,她跟他足足十二年。
  但我们仍然叫她马小姐,有些女人,因为经历有点异常,一直沿用本姓,人称她什么太太,她都不会应。
  正等于另一些女人,一直只是什么人的妻子,本人姓名早已湮没,不为人知。
  人的命运各自不同,变化多端,女人的命运又更多幻彩。
  马小姐一直容忍着我,我也容忍着她。
  老觉每个人都是乞丐,自命运的冷饭菜汁盆中讨个生活,吃得饱嘛,已经算是幸运,冷饭中或混有烟头或味道甚差,只好装作木知木觉,有什么选择?乞丐没有选择。
  打那个时候开始,已有悲观思想。
  偷生,没有人可以达到他理想的生活,都在苟且偷生。
  马小姐说:“年轻人都是激烈的。凶,一口咬住不放,有什么好处呢。”
  中学最后一个学期,同傅于琛说,要在毕业后出去做事。
  他看我一眼,“毕业后再说吧。”
  “我是讲真的。”
  “我知道,穿校服穿腻了,不如暑假先到我公司来实习一下。”
  “我要赚许多许多钱,到瑞士升学,坐私人飞机,成为世界名人……”说出来仿佛已经发泄掉。
  傅于琛看我一眼,“没想到你也同一般孩子一样。”
  “但我没有真相信这些会发生。”我颓然放下挥舞的手。
  “坏是坏在这些事时常发生,就像奖券一样,每期都有人中,你说引不引死人。”
  “你是怎么中奖的?”
  “苦干二十五年一毛一分赚回来的,”他跳起来,“什么奖!”
  我摊开手,“有什么味道,什么都要苦干二十五年,无论什么,一涉及苦干,即时乏味,二十五年后已经四十岁,成功有什么用?”
  傅于琛啼笑皆非,“女孩子最难养的时候是十五六岁,毫无疑问。”
  “为什么要种瓜得瓜,种豆得豆?为什么种苦瓜得苦瓜?”我继续发问,“为什么树上不长满甜蜜的成功果子,有缘人摘下来就可以一口吃掉?”
  傅于琛坐在安乐椅上大笑起来。
  我过去伏在他膝上。
  “很多时候,我不要不要不要长大,情愿情愿情愿只有七岁,可以在你怀中过日子。”
  他轻轻说:“不但要长大,而且会长老。”
  “你是不会老的。”
  “那岂非更累,一直做下去。”
  “你已有钱,不必再做,让我们逃到世外桃源去,躲在那里,直至老死。”
  “学校国文课刚教了《桃花源记》吧。”
  又被他猜中了。
  “我要到欧洲去一转。”
  “同马小姐去?”
  “我叫路加来陪你。”傅于琛说。
  “不要他。”我说。
  “我另外介绍小朋友给你。”
  “你要丢开我。”
  “你不可如此说话。”他已站起来。
  “傅于琛!”
  他转过头来,“也别这样连名带姓叫我,承钰,你总要学点规矩。”
  “为什么?为什么同她去旅行?”
  “马小姐三十岁了,问她要什么生日礼物,她说只希望我抽空陪她去一次欧洲。”
  “等我三十岁时,我也要你这么做。”
  “等你三十岁?届时只怕我求你,承钰,你也不肯陪我。”
  马小姐真是生活中之荆棘。
  傅于琛这次派来的人比较活泼,他的名字叫曾约翰。
  不像路加,他家里环境比较普通,因此较为接近生活,他对未来很有憧憬,但没有幻想,知道前面的路迂回曲折,但希望凭着年轻人的牛劲,努力闯一闯。
  约翰很风趣,很会讨人欢喜,而且他不替傅氏做事,他只是傅氏的普通朋友。
  我们去看电影。
  那时电影已在闹革命,派别甚众,许多没人看得懂,更有许多看得人头痛。
  我仍然眷恋《圆桌武士》、《七洋海盗》、《月宫宝盒》、《红色鹅肠花》这些老式影片。
  我甚至仍然订阅儿童乐园。
  曾约翰试图扩阔我的海岸线,带我到各式各样新鲜地方去玩。
  我并不喜欢。
  他会温柔地说:“你真四方。”
  我是傅于琛训练出身的人,不懂跟其他师傅。
  他也知道有路加那么一个人。
  “他是你追求者之一?”约翰问。
  “不,没有人追求我。”
  “但他明明是。”
  “他只是想解释。”
  “但没有人会对他不喜欢的人解释什么。”
  “偏偏他就是。”
  “他不会把我当情敌吧,说不定什么时候痛殴我一顿。”
  “他不是追求我。”我再三说。
  “好好好,没人追求你,没人喜欢你,我也不是,好了没有?”
  等到求仁得仁之后,又怀疑起来,“那你为何约会我?”
  “傅先生每小时付我一百块酬劳。”
  我笑。
  如果是,倒使我安心。
  为什么不呢,傅于琛付得起,曾约翰又肯赚,两不拖欠,周承钰又有伴侣。
  我们坐在书房中谈到天亮,因为年轻,体内蛋白质多,精神旺盛,丝毫不觉累。
  不到两个星期,便成为很熟很熟的朋友。
  甚至问他,“我们不如结婚。”
  他郑重地说:“你年龄不足,要父母签字。”
  “什么是合法年龄,二十一?”
  “你还要等。”
  “你可以随时结婚。”我羡慕地说。
  “我想是的。”“如果我是你,我即时走出去结婚。”
  “为什么?”
  “不为什么,也许闷。”
  约翰也笑,伸手拧我面颊。
  他是好男孩,不然傅于琛不会叫他来,约翰一点非礼的举止也没有。
  当然,很大的因素是觉得我没有吸引力,早说过一千次,没有人追求我。
  同学们都有把臂同游的爱人,他们会毫不犹疑地为她们去死。而我。
  我的男伴都由傅于琛挑选安排。
  “我可以到你家去吗?”
  约翰第一次露出勉强的神色,“不。”
  “为什么?”
  “你最爱用的三个字是——”
  “‘为什么’。”我给他接上去,“为什么?”
  他沉着地说:“我家比较浅窄,人口又多,没有私人角落,不方便招呼客人。”
  说了这么多,他的意思是穷。
  我很诧异,心中有些佩服,于是不再言语。
  没想到约翰会再说下去,“弟妹多,父亲是小职员,家中难得见到一件奢侈品……承钰,你不会明白吧,在你的世界里,什么都多得堆山积海。”
        我忽然感动了,有人比我更不幸呢,我不自觉地把手按在约翰的手上。
  “我仍在用功,希望考到奖学金出去,同时,至少,”他语气有点讽嘲,“希望储蓄买一条时兴式样的裤子穿。”
  我连忙说:“不不不,最讨厌喇叭裤,待潮流过去,你便会知道这是多么荒谬的款式,瞧,我也不穿那些。”
  约翰笑了。
  他有他的忧虑,有他的愁苦,但同时他心中也有许多许多许多希望,这是他与我不同的地方。
  傅于琛与马小姐还没有回来。
  只给我寄来一张甫士卡。
  看到之后,吃一惊,不但卡片式样熟悉,连那张花鸟的邮票也一模一样。
  跟我收到的第一张明信片完全相同:寄自同一个国家同一个埠,寥寥几行草字,签名式似花押,所不同的,收信人不再是惠叔,改了我,邮戳上的日期,晚了八年半。
  傅于琛这样有心思,真没想到。
  是有名有利的中年人了,还花时间精力来玩游戏,为着讨小女孩欢喜,更加难得。
  把旧名信片取出对比,简直看不出有任何分别,但物是人非,环境转变太大,唯一相同的是,仍不知,明天的我,何去何从。
  快快毕业,至少可以找到一份可以糊口的职业。
  约翰诧异地说:“你疯了,怎么会想到要出来做事,非常吃苦的。”
  “依你说怎么办?”
  “读书,一直读书,什么都不做,读遍欧美名校。”
  约翰爱读书,但家境不好,不能如愿。
  “你以为人人都似你。”
  “不骗你,出来社会斗争会令人减寿。”
  “那是因为你太过敏感,许多人都认为是生活一部分。”
  “你呢,”约翰问我,“你麻木不仁,故此不怕?”
  怕。
  怕得要死,但更怕无依无靠无主孤魂似的生活。
  傅于琛同马小姐仍没回来。
  我与约翰什么都谈过,再说下去就得论婚嫁了。
  也幸亏有他,他比路加成熟,我颇喜欢他,暗暗决定要帮他忙。
  主人不在,汽车夫日日仍然把车子驶出来,打磨拂拭,车子部部精光锃亮,可以当镜子用。
  傅宅的车子全部黑色,古老样子。
  约翰说:“将来我买一部开篷车,载你满山走。”
  “我们也有开篷车,你会开吗?”
  “会。”
  “有无驾驶执照?”
  “刚刚拿到。”
  我把车房门打开。
  曾约翰立即吹口哨。
  “漂亮的车是不是?”
  他点点头。
  “没开过几次。”也没载过我。
  傅于琛很快对它丧失兴趣,因开车需要集中精神,而他心中旁骛太多。
  “我们这就可以满山跑。”
  约翰摇摇头,“将来,将来我自己买车。”
  这人瞎有志气,我笑,“将来,将来都老了。”
  “老怕什么?总要是自己的才作数。”
  “好好好,那你教我开。”
  “不行,我替你找教车师傅。”
  “你看你们,全似算盘子,拨一拨动一动,乏味。”
  “‘我们’,还有谁?”他不悦,“别拿我比别人。”
  曾约翰真是个心高气傲的男孩子,将来会否凭这一股傲气窜出来?
  过一口,他替我找来教车师傅。
  师傅开的是一辆龟背车,一眼看到便哧的一声笑出来。
  约翰说:“学三两年,开熟了去考驾驶执照也差不多了。”
  居然有大男人作风,看不起女流。
  傅于琛仍未归来。
  我找到开篷跑车的锁匙,缓缓开出车子,趁夜,在附近兜风。
  开头只敢驶私家路,渐渐开出大马路。
  车子驶回来时没有停泊好,司机发觉,说我数句,被我大骂一顿。他深觉委屈,以后不再多事。
  高速使人浑忘一切,风将头发往后扯,面孔暴露在夜间空气中,尤其是微雨天,开篷车更显得浪漫,回来衣履略湿,又不致湿透,留下许多想象余地,像什么呢,说不上来。
  没有人知道我晚上做什么,开了车内的无线电,在停车弯内坐一小时。
  连约翰都不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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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08-8-7 21:34:52 | 只看该作者
他不过是傅于琛另一个眼线,我太晓得了。
  终于出了事。
  这是必然的。车子撞上山边,幸亏是玻璃纤维的车身,即时碎成梳打饼干模样,人没有受伤。
  我受惊,被送到医院去观察。
  再过一日,傅于琛就回来了。
  我知道他与医生谈过,但没有到医院来看我。
  出院回家,他也不来接,旧司机已被辞退,由新人接送。
  他坐在安乐椅上,若无其事地看着我,手随着音乐打拍子。度假回来,他胖了一点,更加精神奕奕。
  “一部名贵汽车就此报销。”傅于琛说。
  我说:“可不是。”
  “将来年纪大了,尾龙骨什么地方痛起来,可别怪人,也许就是这次挫伤的。”
  “我向来不怪任何人。”
  “啧啧啧,这么口响。”
  “你走着瞧好了,再也不抱怨,再也不解释。”
  傅于琛讪笑,“要不要同我三击掌?”
  我不响。
  “下次要再出事,我才不会赶回来。”
  我诧异:“你去了也已有个来月,也应当回来了。”
  他感慨地说:“欧陆的小镇如仙境般,谁想回来?”
  我索性诅咒他,“那你干脆早登极乐也罢。”
  他哈哈大笑起来。
  “我有一事求你。”
  他一呆。我字典中没有这个“求”字,因为极度的自卑,故此刻意避免提到它。
  “关于曾约翰。”
  傅于琛留神听。
  “他爱读书,如果你可以帮助他,未尝不是美事。”
  “你叫我资助他?”
  “是。”
  “学费不便宜。”
  “同撞烂的那部跑车差不多。”
  他笑,“你知道就好。”
  “对曾约翰来说,这笔资助可以改变他一生。”
  “怎么用钱,我自有分数。”
  “投资在他身上是值得的。”
  “看,一个孩子竟教傅氏投资之道。”
  “不是有个大亨说过吗,人是最难得的资产。”
  “你对曾约翰似乎很有好感。”
  “我不否认。”
  “他诚惶诚恐,怕得不得了,以为我会怪他准你开车。”
  “他?关他什么事。”
  “我也这么说,周承钰脑子想些什么,他百分之一也把握不到。”
  “不过他是读书好材料,他是那种捧着字典也看得其味无穷的人。”
  “承钰,天下有太多的有为青年,毋需刻意栽培,总会得出人头地闯出来,不用你我操心。”
  “像你,是不是?”
  “我会考虑你的建议。”
  “谢谢你。”
  “我不要你恨我。”
  我沉默。
  “你可有收到我们的明信片?”
  “我们”这两个字特别刺耳,我漠然抬起头,“明信片,什么明信片?”
  站起来回房间去。
  当夜做梦,看到自己站在大太阳底下的街头等计程车,身边有两只行李箱,不知谁把我赶了出来,啊,寄人篱下是不行的,箱子那么重,太阳那么猛烈,伸手挡住刺目的白光,没有哭,但眼前泛起点点的青蝇,即使在梦中,也觉心如刀割,这噩梦将跟随我一生,即使将来名成利就,也摆脱不了它。
  满额满背的冷汗使我惊醒,喘息声重若受伤的兽。
  仍然没有哭。
  翌年就毕业了。
  这一年像拖了一辈子。
  夏季似一辈子人那么长。
  蝉在土底下生活数年,破土而出,只叫了一个夏季。
  白兰花香得人迷醉,桅子花一球一球开着。
  整天泡在水中,皮肤晒成金色。笔记读得滚瓜烂熟,成绩五优三良。所盼望的日子到达。
  结识了同学以外的朋友,有一组人要拉我当他们实验电影的女主角。
  像我这样的女子,也渐渐为人接受,破了孤寂。
  仍与曾约翰有来往。
  时常作弄他,老说:“自从那次撞车后,记性就不行了,谁叫你不好好看住我。”
  而他,总是装出很懊悔的样子来满足我。
  他益发英俊,很普通朴素的衣裳穿在他身上,真是好看,夏季,总是白衬衫白卡其裤,头发理得短短,完全与时代脱节,另具一格。
  马小姐都欣赏他,老说:“承钰,约翰与你的气质真相配。”
  我尊敬他。
  但有什么用呢,我的爱不够用,不足以给别人。
  约翰还在储蓄。当我们年轻的时候,总以为除了剑桥大学,没有学校能够配得起我们。而一切困难,总会得有办法克服。约翰要靠自己的力量出去读书。
  他也不断投考奖学金,也获得面试机会,可惜永远有人比他更有为更上进。
  傅于琛在一个夏夜,对我说,要把我送出去。
  “不,我要赚钱。”
  “中学毕业赚什么钱?”
  “师范学院已录取我。”
  傅于琛一点反应也没有。
  我说下去:“有宿舍,可以搬进去住,申请助学金,不必靠人,将来出身,也算是份上等职业。”
  他似没有听到我说什么,“我叫曾约翰陪你去,他也会得到进修的机会,一切合你理想。”
  “我要独立。”
  “曾约翰得到消息,开心得不得了,雀跃,说是最值得做的保姆。”
  “你没有听我说什么。”
  “曾约翰已选定念建筑系,你如只读法律,大家七年后回来。”
  我为他的态度震惊,这完全不像他,太过幼稚。
  接着他喃喃地说:“七年……你正当盛年,而我已经老了。”
  我啼笑皆非,“不不不,”大声说,“你不会老,而我也不会与约翰到外国去。”
  傅于琛终于作出反应,他双眼闪出晶光,凝视我。
  “咱们走着瞧。”他说。
  他就是那样。
  约翰第二天来找我,一脸红光,精神奕奕,兴奋得眼睛都亮了。
  我坐在泳池边。
  影树一头一脑开着红花,阳光自羽状叶子星星碎碎漏下,使人睁不开双眼。
  他告诉我他有多么快乐。
  长了那么大,他才第一次知道如愿以偿的欢欣有这么大。
  我很替他高兴。
  一早晨他滔滔不绝谈着,我总觉得有人在窥视他兴高采烈,谁,是不是我?也许是,我对他总有点冷眼旁观,无法全部投入。
  待他说完了,我才开口。
  “约翰,陪我去一个地方。”
  “自然,哪里?”
  “师范学院。”
  约翰要开车送我,我不准。一定要乘公路车去。
  那天是个热辣辣的艳阳天,我们转了两程车,还得步行一段路。
  车上我一句话也没说,净用手帕抹汗。
  下车后走山路,一点遮荫的地方都没有,这时如果下一场雷雨,必然浑身通湿。
  正午太阳的投影只得脚下一搭小小黑影,约翰不出声,紧贴一旁照顾我。
  他的白衬衫被汗透明地印在背部。
  他没有问问题,我真感激他没有问。
  到了学校门口,一大群新生在办入学手续,我趋向前。
  约翰诧异了,“这不是你的地方。”他说。
  我虚弱地说:“让我看看清楚。”
  我们巡视课堂,看过之后,心中有数,再经过饭堂,坐下喝一杯茶。
  碰到女同学,她愉快地介绍姐姐给我,姐姐明年就可毕业,十分担心出路。
  “出路,为什么?”
  “教席极少,毕业生太多,许多时毕业等于失业。”
  但姐妹俩还是热心地把我拉到宿舍去参观。
  她们看了约翰一眼,咭咭地笑,请他在会客室稍候。
  宿舍是间打通的大房间,每人一张床,一共五个床位,卧榻边一只小茶几,浴室在走廊尽头。
  我苍白地想:这个简陋的地方像哪处?
  对了,像儿童院,同孤儿院的设备一模一样。
  当众穿衣脱衣,当众熄灯睡觉,醒来每朝取过嗽口杯毛巾到浴室去洗脸刷牙……
  不行。
  同学姐妹的热心推荐介绍一个字都听不进去,只见她们嘴唇蠕动。
  我一阵晕眩,伏在墙上呕吐起来。
  她俩慌了,我挣扎下楼,叫约翰的名字。
  他过来扶着我,很镇静地说:“承钰你中暑了。”
  他立即打电话叫司机来接。
  在小小会客室中,他细声说:“这不是你的地方。”
  我靠在他肩膀上,紧闭着眼睛,没有言语。
  乌云集在天空,豆大的雨点落下来,一阵雷雨风吹得会客室中几份旧报纸七零八落。
  校园中受雨淋的学生都涌进来躲避,有人架起康乐棋台子。
  人一多有股体臭味,是汗味,像胶鞋味,也许有谁的头发已多天没洗了。
  约翰轻声说:“这不是你的地方。”
  对同学姐妹来说,巴不得有群体生活的热闹经验,因为在某处,另一个温暖的家,关心她们的父母永远在等她们。
  这里,这里不过是学生营罢了,衣服,周未捧回去洗,爱吃什么,吩咐母亲预早煮下……
  我不行。
  我什么都没有。
  傅于琛知道,曾约翰也知道。
  车子到了。
  约翰用手臂遮护着我出去,但雨实在太大,我俩还是淋湿了身子。
  司机备着大毛巾,是约翰叫他带来的,约翰没有顾自己,先将我紧紧裹在毛巾内,然后狠狠打几个喷嚏。
  回到家中,傅于琛与马小姐刚刚在商量不知什么。
  马小姐诧异问:“到什么地方去玩了,淋得如两只落汤的鸡。”
  傅于琛不出声,假装没看见。
  我在心中叹息一声,稍后约翰定会把一切告诉他。
  我没有病,约翰病了。
  那种面筋般粗的大雨,连接下了一个礼拜。
  可以想象公路车上兵荒马乱的情况,多少学生要在那条斜路上淋湿身子。
  中学时就有同学到家政室借熨斗,熨干滴水的裙子。
  而我,坐在司机开的宾利里面,隔着车窗,一切不相干,大雨是大雨,我自捧着本书在车内读。
  这倒无所谓,然而不应天真到以为能够到外面世界生活。
  因为惭愧,整整一星期没有说话。
  想去探访约翰,被他郑重拒绝,等雨停时,他的寒热也退了。
  我们办妥一切手续。
  选的是间私校,念英国文学,一班只得十来二十个学生,与讲师的比率是一点五比一。
  学校在马利兰,春天一市樱花,校园内几乎看不到别种植物,春风一吹,花瓣密密落下,行人一头一身都沾满粉红色。
  我将在那里度过数年。
        约翰为我在附近租了小公寓,独门独户,环境雅致,他自己住宿舍里,但每日来管接送。
  但我仍觉寂寞悲哀。
  为什么不能咬紧牙关度过那两年呢,有同学作伴,不会太难过,她们可以,我也应该可以。
  傅于琛说:“但你有选择,她们没有。”
  临走那夜,我们谈到深夜。
  “但这条路不是我应走的。”
  “告诉我为什么。”
  “我有什么资格领这个情。”
  “曾约翰却没有这种想法。”傅于琛说。
  “他同我说,他打算偿还你。”我说。
  “是吗,你认为他做得到吗?”
  “至少他为你做我的保姆,这是他的职责。”
  “你也有职责。”
  “那是什么?”
  “你令我快乐,完全无价。”
  “也事过情迁,现在你要把我遣走,好同马小姐结婚。”
  “说到哪里去了。”
  “那为什么要我走?”
  “让你去进修,过数年你会感激我,知道有文凭与无文凭的分别。承钰,你的聪明全走错了筋脉,你看曾约翰多么精灵。”
  我微笑,“是的,你说得对,我没有半分打算,不懂得安排。”
  “到了陌生环境,你可以有机会去接受别人的爱。”
  “有人给你她终身的爱,难道不好。”
  他沉默许久,没有回答,坐在他喜欢的固定的椅子上,动都不动,人似一尊蜡像。
  我缓缓走过去,想伏在他膝上。
  已经长大了,我慨叹,手长腿长,不比以前了,只得呆立着。
  带到马利兰的行李之多,连傅于琛都吃一惊。
  他问:“里面都放些什么?”
  我不回答。
  他摇摇头。
14
 楼主| 发表于 2008-8-7 21:40:17 | 只看该作者
“我知道有人要说生不带来死不带去之类的话,不过我现在活着,箱子里面,都是我认为最重要的东西。”
  约翰取笑我,“那又何用板着脸。”
  傅于琛说:“约翰,你要当心承钰,她非常古怪。”
  “是傅先生把她宠坏的。”
  “是吗,我宠坏她?”他退后一步打量我,“抑或是她宠坏了我?”
  这是他第一次在人前说出这么暧昧的话。
  约翰非常识趣,即时噤声,没作出任何反应。
  我问:“你可会来看我?”
  “我很少经波士顿那一头。”
  “你可以特地来一趟。”“还没走就不舍得,怎么读书?”
  “我巴不得一辈子不离开。”
  “是吗,前几个星期才要去过独立的生活。”
  他没有忘记,没有原谅我。
  “只有独立的生活,才可以使我永远不离开你。”
  “青春期的少女,说话越来越玄。”
  “你故意不要懂得。”
  曾约翰装作检查行李,越离越远。
  “你是大人了,几乎有我这么高,”傅于琛伸手比一比,“只较我矮数厘米。”
  “不,马小姐才是大人。”
  傅于琛微笑,“那自然,我们都是中年人。”
  “哼。”
  “如果我没听错,那可是一声冷笑。”
  “我们仍在舞池中,生活本身是一场表演,活一日做一日,给自己看,也给观众看,舞蹈的名称叫圆舞,我不担心,我终归会回到你身边,你是我最初的舞伴,由你领我入场,记得吗?”
  傅于琛拉一拉我头发,“这番话原先是我说的。”
  “你所说的,我都记得。”
  我与约翰上了飞机。
  曾约翰像是知道很多,又像是什么都不知道。
  如果有时间有兴趣去发掘他的内心世界,未尝不是一件有趣的事。
  我们认识有一段日子,双方也很熟络,但他不让我到他家去,不知又有什么事要隐瞒。
  我们两人都有心事。
  飞机在大都会上空兜了个圈子飞离,座上存几个去升学的学生已经双眼发红哭出来。
  是因为不舍得,由此可知家是多么温暖。
  我的感觉是麻木,无论走到哪里,我所认识的。人,只得一个傅于琛。
  斜眼看曾约翰,他一脸兴奋之情,难以抑止,看来想脱离牢笼已有一段日子。
  同样是十七八九岁的青年人,对一件事的感受各有不同,甚至极端相异,都是因为命运安排有差距吧。
  飞机旅途永远是第四空间,我们都飘浮在舱内,窗外一片云海,一不小心摔下来也就是摔下来了。
  青年人坐得超过三小时便心烦,到处走动,吸烟,玩纸牌,聊天。
  只有我同曾约翰不喜移动。
  我看小说,他打盹。
  有一个男生过来打招呼:“喂,好吗,你的目的地是何处?”
  我连头都不抬。
  “架子好大,”他索性蹲在我身边,“不爱说话?”
  他是个很高大的年轻人,样子也过得去,他们说,朋友就是这样结交的,但我没有兴致,心中只有一宗事一个人,除此之外,万念俱灰。
  我目光仍在那本小说上。
  大个子把我手中的书本按下,“不如聊聊天。”
  身边的约翰开口了:“小姐不睬你就是不睬你,还不滚开!”他的声音如闷雷。
  我仍然没有抬头。
  “喂,关你什么事?”大个子不服气。
  “我跟她一起,你说关不关我事。”
  约翰霍地站起来,与大个子试比高。
  大个子说:“信不信我揍你。”
  约翰冷笑,“我把你甩出飞机。”
  对白越来越滑稽,像卡通一样。
  侍应生闻声前来排解。
  我放下手中的《红楼梦》,对大个子说:“你,走开!”又对约翰说:“你,坐下。”
  大块头讪讪地让路,碰了不大不小的钉子。
  约翰面孔涨得通红,连脖子也如是,像喝醉酒似的,看上去有点可怕。
  “何必呢,大家都是学生。”
  约翰悻悻地说:“将来不知要应付多少这种人。”
  我把书遮住面孔,假寐,不去睬他。
  没想到他发起疯来这么疯。
  在等候行李时,看见大块头,约翰还要扑过去理论,那大个子怪叫起来。
  我用全力拉住约翰,“再这样就不睬你,你以为你是谁!”
  这句话深深刺伤他的心,他静止下来。
  接着几天忙着布置公寓,两人的手尽管忙,嘴巴却紧闭。
  没有约翰还真不行,他什么都会做,我只会弄红茶咖啡与鲔鱼三文治。
  傅于琛选对了人。
  唉,傅于琛几时错过呢?
  比起同年龄的人,他都遥遥领先,何况是应付两个少年。
  曾约翰强烈的自尊心发挥淋漓尽致,一直扮哑巴。
  “我得罪你?”
  “不,自己心情不好。”
  “现在知道我带的是什么了吧。”
  “把卧室布置得像家一模一样,把那边一切都抬过来了。”
  “是。”
  非这样不能入睡。
  约翰又渐渐热回来,恢复言笑。
  我古怪?他有过之而无不及。
  “来,”我哄他,“过来看我母亲的肖像。”
  “令尊呢?”
  “不知道,没人告诉我。”
  “照片也没有?”
  “一无所有,一片空白。”
  “那也好。”
  我啼笑皆非,“什么叫做也好,你这个人。”
  他伏在桌子上,下巴枕在手臂上,“我完全知道父母的为人,然而也如隔着一幢墙,岂非更糟。”
  这话也只有我才听得懂,我知道他家庭生活不愉快。
  我对父亲其实有些依稀的回忆,从前也紧紧地抓着,后来觉得弃不足惜,渐渐淡忘。
  记住来干什么呢?他刻意要把我丢弃,就当没有这件事好了。
  “或许,将来,你与他们会有了解。”
  约翰笑了,“来,说些有趣的事。”
                                                -6-
         要入学了。
  考虑很久,他进入工程系,比较有把握,时间缩为四年,同时毕业后容易找事做。
  他说他已是超龄学生,要急起直追。
  一分钟也不浪费,约翰是那种人,他热爱生命,做什么都劲头十足,与我的冷冰冰懒洋洋成为对比。
  每天他都来看我,我总是被他捉到在躲懒。
  不是在沙发上盹着,就是边吃零食边看球赛,要不泡在浴缸中浸泡泡浴。
  约翰说我从不刻薄自己。
  “当然”,我说,“这也许是我一生中最好的日子,你永不知道恶运几时来临,不要希企明天,趁今天,享受了才说。”
  “什么样灰色的论调!”
  “世界根本是灰色的。”
  “你的房间却是粉红色。”我哈哈大笑起来,心底却隐隐抽动,似在挣扎。
  “功课如何?”
  “你有听过读英国文学不及格的学生没有?”
  “承钰你说话永远不肯好好给人一个确实的答案。”
  “傅于琛有无与我们联络?”
  “我每夜与他通一趟电话,”
  “你们……有无说起我?”
  “有,每次都说起你,他关心你。”
  “他有没有说要结婚?”
  “没有。他不会同我说那样的事。”
  傅于琛却并没有与我通信。
  “明天下午三时我到史蔑夫图书馆等你。”
  我点点头。
  约翰走后,回到房内,开了录音机,听傅于琛的声音。
  都是平日闲谈时录下来的——
  “……这是什么”?
  “录音机。”
  “干什么?”
  “录你的声音。”
  “承钰你举止越来越稀奇。”
  “随便说几句话。”
  “对着麦克风声音会发呆。”
  “傅于琛先生,让我来访问你:请问地产市道在七三年是否会得向上。”
  “七三七四年尚称平稳,但肯定在七五七六年会得直线上升。”(笑)
  “那么傅先生,你会如何投资?”
  “廉价购入工业用地皮,可能有一番作为。”
  “谢谢你接受本报访问,傅先生。”
  “奇怪,承钰,昨日有一张财经报纸也问了我同样的问题。”
  “是吗……”
  躺在床上,听他的声音,真是一种享受。
  我没有开灯,一直不怕黑,取一枝烟抽,倒杯威士忌。
  留学最大的好处不是追求学问,对我来说,大可趁这段时间名正言顺养成所有坏习惯。
  静静听傅于琛的声音,直至深夜。
  有一段是这样的:
  “喜欢路加还是约翰多些?”
  “当然是约翰。”
  “我也看得出来。”
  “但不是你想象中的喜欢,总有一种隔膜。”
  “我一直鼓励你多些约会。”
  “待我真出去了,又问长问短,查根问底。”
  “我没有这样差劲吧,不要猜疑。”
  “你敢说没叫司机盯梢我?”
  “太无稽了。”
  “男孩子都不来找我。”
  “你要给他们适当的指引。”
  “我们还是不要讨论这个问题了。”
  “这是女性最切身的问题,岂可疏忽。”
  “你的口气真似位父亲。”
  他长长叹口气。
  朦胧间在傅于琛叹息声中入睡。
  闹钟响的时候永远起不来,非得约翰补一个电话催。
  走路时从不抬头,很少注意到四周围发生什么。
  但在史蔑夫图书馆,我却注意到往日不会注意的细节。
  我惯性选近窗近热水房的位子。
  不巧已有人坐在那里,我移到他对面,才放下手袋取出口香糖,便看到对座同学面前放着一本书。
  书皮上的字魅魔似钻入我的眼帘。
  《红色丝绒秋千上的少女》。
  我不问自取伸手去拿那本书。
  书主人抬起头来,淡淡地说:“这是本传记。”
  我红了眼,一定,一定要读这本书,原来红丝绒秋千自有它的典故。
  “借给我!”
  “我还没看呢。”
  “我替你买下它。”
  连忙打开手袋把钞票塞在他手中,站起来打算走。
  “慢着,我认得你,你姓周,你叫周承钰。”
  喊得出我的名字,不由我不停睛看他,是个年轻华人男子,面孔很熟,但认不出是谁。
  我赔笑,把书放入手袋,“既是熟人,买卖成交。”
  “书才三元七毛五,送给你好了。”他笑。
  “不,我买比较公道。”
  “周承钰,你忘记我了。”
  “阁下是谁?”
  “图书馆内不便交谈,来,我们到合作社去。”
  我跟了他出去。
  一人一杯咖啡在手,他再度问我:“你忘了我?”
  “我们真的见过面吗?”许多同学用这种方法搭讪。
  “好多次。”
  真的想不起来。
  “让我提示你,我姓童。”
  松口气,“我从来不认识姓童的人,这个怪姓不易遗忘。”
  “童马可,记得了吧?”
  我有心与他玩笑,“更一点印象也无,不过你好面熟。”
  他叹口气,“也难怪,你一直不知道我姓甚名谁。”
  “揭晓谜底吧。”
  他才说一个字“惠——”
  “慢着!”
  记起来了,唉呀呀,可恶可恶可恶,我马上睁大眼睛瞪着他,“你,是你!”
  他用手擦擦鼻子,腼腆地笑。
  “是你呀。”
  他便是惠保罗那忠心的朋友,在我不愉快的童年百上加斤的那个家伙。
  “原来你叫童马可,童某,我真应该用咖啡淋你的头。”我站起来。
  他举起双手,状若议和,“大家都长大了——”
  “没有,我没有长大。”
  “周承钰,你一直是个小大人,小时候不生气,怎么现在倒生起气来。”
  “人会越活越回去,我就是那种人。”
  “周承钰——”
  我脸上立即出现一层寒霜,逼使他噤声。
  “承钰,你怎么在这里?”约翰追了出来,“我们约好在图书馆内等。”
  他马上看到童马可,沉下面孔,“这人给你麻烦?”
  我冷冷说:“现在还没有。”
  约翰转过头去瞪着马可。
  马可举起手后退,一溜烟跑掉。
  约翰悻悻同我说:“为什么老招惹这些人?”
  我怪叫起来,“招惹,你哪一只眼睛看见我同他们打交道?说话要公道点,我听够了教训。”
  掩起耳拔脚就逃。
  课也不上了,到家锁好门便自手袋取出那本软皮书。
  《红色丝绒秋千架子上的少女》。
  多么诡秘。
  几年之前,母亲来向傅于琛借钱,她曾冷冷地问他:你几时准备一个红色丝绒秋千架子?
  我打开书的第一页。
  电话铃响,门铃闹,天色渐渐转暗,全部不理,我全神贯注地看那本小说,脸色由红转白,再由白转红,继而发青。
  才看了大半,已经躺在床上整个背脊流满冷汗。
  母亲竟说这样的话来伤害我,轻率浮佻地,不经意,但又似顺理成章,她侮辱我。
  她竟把那样的典故套在我的身上。
  从前虽然不原谅她,但也一直没有恨她,再少不更事,也明白到人的命运很难由自身抓在手中操纵,有许多不得已的事会得发生,但现在——
  现在真的觉得她如蛇蝎。
  一整夜缩在房角落,仿佛她会自什么地方扑出来继续伤害我。
  活着一日,都不想再看到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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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08-8-7 21:41:12 | 只看该作者
永不,我发誓。
  那本书花了我好几个钟头,看完后,已是深夜。
  倒了一小杯威士忌加冰,喝一半,打电话找傅于琛。
  千言万语,找谁来说,也不过是他。
  电话响了很久,照说这边的深夜应是他们的清晨,不会没人接。
  终于听筒被取起,我刚想开口,听到一把睡得朦胧的女声问:“喂?”
  我发呆。
  会不会是马佩霞,以她的教养性格,不致在傅宅以这种声音应电话。
  “喂。”她追问:“哪一位?”
  我轻轻放下电话。
  然后静静一个人喝完了威士忌。
  没有人告诉过我,马利兰盛产各式花卉,尤其是紫色的鸢尾兰与黄色的洋水仙。
  大清早有人站在我门口等,手中持的就是这两种花。
  他是童马可。
  还不等他开口,我就说:“没有用,永不会饶恕你。”
  童君少年时代的倔劲又出现,“我只是来道歉的……”
  我关上门。道歉,人们为所欲为,以为一声对不起可抵消一切。
  那日没有去上课,成日为自己悲哀,天下虽大,没有人的怀抱属于我,我亦不属于任何人。
  这样的年轻,便品尝到如此绝对的空虚。
  谁要是跑上来对我说少年不识愁滋味,真会把他的脑袋凿穿,而约翰正是那样的人,所以无论如何不想见他。
  对他说不舒服,看了医生,想休息,“不不不,千万不要来,不想见人,来了也不开门给你。”
  说完披上外衣出门去。
  去找童君。
  经过调查,找到他课室外,把他叫出来。
  见是我,他非常意外。
  到底长大了,而且心有愧意,他的语气相当平和,小心翼翼地说:“我在上一节要紧的课。”
  “还有多久?我在此等你。”
  “那倒还没有要紧到如此地步。”
  “我们可以谈谈吗?”
  “当然,今早我前来拜访,目的也正如此。”
  “今早我心情不好。”
  “看得出来。”
  “让我们找个地方说话。”
  “这是不是表示你已原谅我?”
  “不,我仍是妖女,令到惠某神魂颠倒万劫不复而不顾。”
  “他已结婚,你知道吗?”
  “谁?”
  “惠保罗。”
  “真的,这么快?”
  “何止如此,他并且已做了父亲。”
  再忧郁也禁不住露出诧异之情。
  “你看,他没有等周承钰一辈子,”童马可幽默地说,“我白白为他两肋插刀,瞎起劲得罪人。”
  我笑出来。
  “当年看到好友茶饭不思的模样,好不心疼。”童马可说。
  “这样说来,你倒是个热心人。”我说。
  “少不更事,好打不平,”他说,“后来一直想与你接触,但找不到你,学校与住所都换了。”我们走到校园坐下。
  “你有什么话同我说?”他慎重地问。
  “记得你借我的书?”
  “你特地出来,交换书本?”他讶异。
  “不,想与你谈这本书。”
  他更奇,“谈一本三块七毛五的小书?”
  “是。”
  “我还没有看它呢。”
  “我可以把故事告诉你。”
  “周承钰,你真是一个奇怪的女孩子。”
  “看,你如果没兴趣,那就算了。”
  “好好好,稍安毋躁。”
  “这本书有关一个年轻的女孩子。”我开始。
  蛮以为他会打断我,蛮以为他会说:但所有的书中都有一名年轻的女主角。
  不过他没有。
  童马可全神贯注地聆听,他知道我有话要说,对我来讲,这番话相当重要,他是个聪敏的年轻人。
  “这名女孩是演员,十四岁那年,她认识了一个富翁,他已是中年人。”
  马可做了一个手势,表示:啊原来是五月与十二月的故事,没有什么稀奇。
  我说下去:“他们住在一起多年。十九岁那年,她曾经想摆脱他,跑出来,嫁人,但事隔不久,她又回去再跟他在一起,直到她二十多岁,有一日,她拔枪将他击毙。”
  听到这个结局,马可吓了一跳,“多么畸形恐怖的故事。”
  我不出声。
  “但为什么书名叫做《红色丝绒秋千架上的少女》?”
  “他给她一座豪华的住宅,在大厅中央,他做了一只红色丝绒的秋千架子,每天晚上,他令她裸体在上面打秋干,给他欣赏。”
  童马可打个寒噤,“老天,可怕之至,你永远不知道代价是什么。”
  我呆着一张脸。
  他温和地说:“把书扔掉,忘记它,我们到城里看迪士尼的幻想曲重演。”
  “我不想去,请送我回家。”
  “你花那么多时间出来找我,只为与我谈论书本情节?”
  “改天吧。”
  “周承钰,当你说改天,可能永远没有改天。”
  “那么就随我去好了。”
  “你跟小时候一模一样。”
  我恍惚地微笑,“你又何尝不是。”
  我只想找个人倾诉这个故事,好把心中积郁散散。
  “好,我送你回去。”
  在途上他问了很多普通的问题,像“什么时候到马利兰的”,“念哪一科”,“要是选加州就碰不上了”,“生活好吗”等等。
  真的,要是到别的地方升学就碰不上了,但我怀疑舞池里来来去去就是这群人,都被指定在那个小小范围内活动,所以不必担心,总会遇上,总有事会发生。
  车子到家门。
  童马可问:“那是你的男朋友吗,成日盯住你。”
  曾约翰恼怒地站在门口,目光燃烧。
  “不,他不是我的男友。”我说的是真话。
  “你在这里下车吧,我不想挨揍。”
  我啼笑皆非。想一想,觉得这不失为聪明的做法。
  约翰没有再教训我。
  他脸上有股悲哀的神气,恼怒之外,精神萎靡。
  轮到我教训他,“约翰,你来这里唯一的目标是读书,心中不应有旁骛,要乖乖地看着文凭前进,家里人等着你学成回去做生力军。”
  他一听,知道是事实,立刻气馁。
  约翰有什么资格为女孩子争风喝醋闹意气,再晚十年恐怕都没有资格结婚,他父亲挺到他回去马上要退休,生活担子即时落在他肩上,弟妹都小,要熬到他们出身,谈何容易。
  虽然没有去过他家,也能想象到情况,人都不是坏人,但长期被困境折磨得心慌意乱,老人只图抓钱,孩子只想高飞,像约翰,巴不得速速进化,离开那个地方。
  过一会儿他说:“承钰,你说得太对了。”
  我倒有丝欣喜,“谢谢你。”
  他低着头,“我同你,永远无法走在一起。”
  “我们可以做老朋友,大家五十岁的时候,把酒谈心。”
  他看我一眼,“但你会与别人结婚。”
  “结婚?约翰,我永远不会结婚。”
  “这个预言说得太早了。”
  “才不,我心里有数。”
  “我才永远不会结婚,家母对家父失望,非要在我身上找补偿,谁跟我在一起,都会成为她的敌人。”
  “她所需要的,不过是一点安全感。”
  约翰不再谈论他的家庭。
  “我又能比你好多少,约翰,你是知道的,姓周的女孩住在傅家……”
  “怎么会这么怪,”约翰问,“从没见过你父母。”
  “所以,”我耸耸肩,“我不是不想吃苦,但总得储存一点精力,留待将来用,否则自十多岁开始,挨一辈子,太没有味道。”
  “我去做咖啡。”
  过一会儿他自厨房探出头来,表情怪异,“承钰,你在垃圾桶里烧过什么?一大阵味道。”
  “烧了一本书。”
  “为什么烧?很危险。”
  “憎恨它。”
  约翰不再言语。
  我们各有烦恼,各有心事,何用多问。
  一整个学期,都没有与傅于琛联络上。
  他仿佛忘记了我。
  仿佛。
  傅于琛做得那么成功,连我都疑惑他也许是真的忘了我。
  即使收到电报,他的措辞也轻描淡写,而且还不是直接寄给我的,一贯先经过曾约翰。
  谁能怪我叫约翰“经理人。”
  经理人一日不等到下课,便来接我放学。
  同学照例起哄,“他来接她了,他来接她了,宝贝,我来带你回家,哈哈哈。”夹杂着口哨声。二十岁出头的洋小子依然十分幼稚,不过肯花时间来嘲弄同学,也是一种友善的表示。
  我佯装听不见。
  应付任何事的最佳办法,便是装作听不见,对不起,我时运高,不听鬼叫。
  “什么事,约翰?”
  “傅先生下午来接你。”
  “下午,今天?”
  “飞机就到。”
  “接我回家,”我惊喜,“不用读书了?”
  约翰啼笑皆非,“你看你,一听到有机会躲懒,乐得飞飞的,心花怒放,不是,甭想了,是接你往意大利。”
  我更不知葫芦里卖的是什么药,“去欧洲又何用他带领。”
  “是一位卡斯蒂尼尼先生要见你。”
  “是他,那个银色头发的可爱小老头,说得简单点,是我的第二任继父。他要见我,干么?”
  “我想傅先生会告诉你。”约翰说。
  “他几点钟到?”
  约翰看看手表,“这上下怕差不多了,来,同你去飞机场。”
  十分意外,难以置信,傅于琛终于肯来见我,还是为着第二个男人。仔细一想就释然,当然是为着别的男人,永远是为着第二个男人,不然他何必出现。
  他一个人来,马小姐没有随身跟着。
  尽量客观地看他,觉得他与我首次见到的傅于琛一点也没有不同,种种恩怨一幅一幅,在我脑海中闪过,不由得开口叫他:“付于心。”
  他抬起头来,眼光错综复杂,不知如何回答我。到底是个成年人,一下子恢复硬朗。
  当我不懂念付于心的时候,还叫过他博于琛。
  现在他栽培下,已是个大学生。
  约翰真是个好门生,伸手接过他手中的行李。
  傅于琛说:“约翰的功课名列前茅,承钰,你就不长进。”
  “我,”我指着自己鼻子,“我也已经是个优异生,约翰不同,他非要死读自虐不可,因为机会来得不易。”
  傅于琛不语,只是笑。
  但约翰却偏偏巴巴地提醒我,“你的机会也难得,承钰。”
  我一想,果然是,不由得说:“我恨你,关你什么事。”
  傅于琛摇头,“更放肆了,约翰,你自作自受,宠坏她。”
  “要他宠,他老几?是我自己宠坏自己。”
  约翰不再出声,知道讲错话,并且也已被伤害。
  “以后我同谁讲话,都不用你来加张嘴。”
  “好了,承钰,好了。”
  看着傅于琛的面子,才收了声。
  一直僵持到家。
  问傅于琛:“住我这里?我去准备。”
  他点点头,我刚有点高兴,他又说:“佩霞跟着就到,她会安排。”
  马佩霞,我低下头,不是她也是别人。
  “怎么,没人问我这次干什么来?”
  我已没有兴趣听。
  “那么我先上去休息一下,约翰,麻烦你七点半再跑一趟,去接马小姐。”
  傅于琛进卧室去,我收回目光,无意中瞥到约翰,他脸上充满嘲弄之意。
  我质问他,“你有什么资格这样看我?”
  他沉不住气,“你死了这条心吧。”
  这句话使我忍无可忍,那几个字如剜进我心里去,伸手给他一记耳光,“你才死了这条心!”
  他没料到我会出手打他,面孔斜偏到一旁,就此转不过来。
  “讨厌。”我转身离开屋子。
  在街上用电话把童马可叫出来。
16
 楼主| 发表于 2008-8-7 21:41:49 | 只看该作者
他见了我笑,“又看完哪一本书,找我讨论?”
  我用手掠头发,不语。
  马可吃一惊,“你的手,什么事?”
  我低头一看,呆住,右手当中三只手指并排肿起瘀青,方才打约翰时用力过度受伤,可见是真生气。
  “哦,在门上夹的。”
  “很痛吧。”
  “不痛”
  “十指连心,怎么不痛?”
  “我没有心。”
  马可一怔,继而摇头,像是说“小姐脾气,无常天气。”
  “马可,你家境如何?”
  “过得去。”
  “你几时毕业?”
  “明年。”
  “马可,你可愿意娶我?”
  他打量我,但笑不语,吃手中的冰淇淋。
  “快决定,迟了就来不及,先到先得,只给你考虑三分钟。”
  他再看我一眼,还是笑。
  看,有时候,要将自己送出去,也不是容易的事。
  他终于慢吞吞地吃完冰淇淋,“你想气谁?”
  “不是为谁,为我,我需要一个家,需要一点盼望,一些寄托,有人爱护我照顾我,不能够吗?不应该吗?”
  “结婚也不能保证可以得到这些呀。”
  我颓然,“总得试一试,不然怎么知道。”
  马可搂着我的肩,在我脸颊上响亮地吻一下,“你真可爱,承钰,我爱你。”
  “对不起,我实在是憋疯了,原意并不如此。”
  “什么,要收回?不可以,我会永远记得,某年某月某日,有位漂亮的少女,向我求婚。”
  “三分钟己过,不再生效。”
  “让我们去看幻想曲,来。”
  我跟随他而去。
  躲在黑暗的戏院中,空气有点浑浊,马可握住我的手,我像个正常的少女约会男朋友。
  童马可异常欣赏该套动画片,一时随着音乐摇头摆脑,一时笑得前仰后合。
  散场后还津津乐道。我却连一格底片都没有吸收。
  这套电影每隔一段时间便重映,到三十岁的时候,我才有机会好好的看。这已是许久许久以后的事了。
  散场出来,我们去吃比萨饼,我变得很沉默,右手手指已难以活动,隐隐作痛,最惨是无名指上还戴着两只当时流行的银戒指,勒住血脉,摘又摘不下来,十分吃苦,可见打人,手也会吃亏,当下十分无味。
  约翰只不过说了实话,我怎么可以动手殴打他,不禁为自己的粗暴叹息。
  “你总是心事重重,”马可说,“自十四五岁,开始就是这个样子。可是使人念念不忘的,也是这副神情,我好奇,承钰,能否把其中因由告诉我?”
  我恍惚地笑,“婚后自然告诉你。”
  回到家,只见一式的路易维当行李排在走廊间,马佩霞小姐已经大驾光临。
  她迎出来,“承钰,我们找你呢,到什么地方去了?”
  我指指马可:“赴约。”
  马可有礼地招呼她。
  马小姐一身打扮像嘉莉斯姬莉,凯斯咪羊毛衫,窄脚管裤子,一条大大的喧默斯丝巾搭在肩膀上。一两年不见,她气色更好,神态更雍容,在傅于琛悉心栽培下,什么都能开花。
  当下她在灯光下细细看我,赞叹,“这些日子来,承钰,你出落得益发好了,活脱是个小美人。”一边向马可眨眨眼。
  马可知道我们有一箩筐的话要说,识趣地告辞。
  “那是你的男友?”马小姐笑问,“怪不得约翰垂头丧气。”
  “傅于琛呢?”我问。
  “还没醒,他一直不能在飞机睡。”
  “待会儿醒了,半夜谁服待他。”我坐下来。
  马小姐苦笑,“还有谁?”
  “你们路远迢迢地赶来,到底是为什么?”
  “他没说?”
  “还没有。”
  “卡斯蒂尼尼先生想见你,他重病垂危。”
  啊。我失声呼叫。
  “他亲自打电话给傅先生,他答应了他。”
  “我母亲是否仍与卡斯蒂尼尼在一起?”
  “是,她在他身旁。”
  “可怜的老头,临终还要对牢一只大喇叭。”
  马佩霞本来想笑,又忍住。
  隔一会儿我问:“你不觉得奇怪,为什么基度卡斯蒂尼尼要见我?”
  “我也这么问他。”房门口传来傅于琛的声音,他起来了,披着睡袍。
  “他怎么回答?”
  “他说,承钰的面孔,像他们的画家鲍蒂昔里笔下的天使,他愿意在死前再看见你。”
  我叹道:“奇怪的小老头。”
  傅于琛凝视我,“奇怪?并不,我觉得他眼光奇准。”
  马佩霞轻轻说:“承鲸有一张不易忘怀的面孔。”
  我不爱听这些,别转头,“我们几时出发往米兰?”
  “明天就去,约翰会替你告假。”
  “其实不必你们双双抽空来一趟。”
  马佩霞笑,“承鲸像是不想见到我们似的,但是我们却想见你,尤其是他,”她眼睛瞄一瞄傅于琛,“每次吃到桃子便说:承钰最喜这个。看到我穿件白衣裳,又说:承钰最喜欢素色。但实在忙,走不开……”
  我看住傅于琛,他也看住我。
  渐渐听不到马佩霞说些什么,走不开,可是一有借口,飞蛾扑火似的来了。
  我们融在对方的目光中。
  那是一个非常长的夜晚,他们俩没睡好,不停地起床踱步走来走去。
  我把储藏着的邮票盒子取出,将邮票一张一张铺床上细看,这是最佳催眠法,一下子就会累。
  然后在邮票堆中睡熟。
  第二天一早,马佩霞进来叫醒我,自我长发中将邮票一枚一枚取下。
  “要出发了?”
  她点点头。没有睡稳,一有了年纪,看得出来,眼圈黑黑的,又得比傅于琛更早起服侍他。
  一直到抵达米兰的第二天,她睡足以后,才恢复笑脸。卡斯蒂尼尼令管家来接我们,抱歉他有病在身,不能亲自出来。
  傅于琛看着我说:“他知道你与令堂不和,没令她来,多么体贴。”
  我说:“可惜最后还是不得不看到她。”
  不知她有没有继续胖下去。
  不知我到了四十多岁,会不会也胖得似一只蘑菇。
  卡斯蒂尼尼的大屋比照片中的还要漂亮,米兰脏而多雾,但他的庭院如凡尔赛宫。
  我转头回傅于琛一句,“也许三年前应该到这里来往,到今日意文已朗朗上口。”他与马佩霞都没有回答。
  我有点感激卡斯蒂尼尼,他提供一个机会给我,使我不致给傅于琛看死一辈子。虽然他与我亦无血缘关系,虽然我亦不过是从一个男人的家走到另一个男人的家,但到底是个选择。
  有了选择,别人便不敢欺侮你。
  管家叫我们随他走。
  经过大理石的走廊,我们到了玫瑰园,从长窗进入图书室,看到老人斜卧一张榻上。
  他似盹着,又似魂游,我心一热,趋向前去。
  他并没有睁开眼睛来,我在他身边蹲下。
  他瘦多了,整个人似一只风干水果,皱皮包着一颗核,肉都不知道跑到什么地方去。
  我转头看傅于琛,他们没有进来,只向我递一个眼色,然后跟管家离开。
  图书室中一点死亡的气息都没有,花香袭人,浓浓的甜味无处不在,有一只蜜蜂无意中闯入室来,阳光丝丝自木百叶窗缝透入,但基度躺在贵妃榻上,失去生命力。
  我在老基度耳畔轻轻叫他,“基度,基度。”
  他自喉头发出唔的一声。
  他们替他穿上白色的衬衣,还在他脖子上缚一方丝巾。
  “你叫我来,我来了,你要喝一口水?”
  “你来了。”他终于微微睁大眼,“安琪儿你来了。”
  他示意我握他的手。
  我照他意思做,那只不过是一些小小的骨头,每个关节都可以摸得出来。
  “你没有忘记老基度?”
  “没有。”
  “谢谢你来。”
  “你如何,你好吗。”我轻轻问他。
  “我快要死了。”
  我不知说什么好,因贴得近,长发垂下,扫到他衣裳。
  他伸出手来抚摸我的头发,“我很年轻很年轻的时候,我认识一个女孩子,她也有一头这样长的鬈发,只不过是金色的。”
  “金发美丽得多。”
  “黑发也美。”基度的嘴角似透出一丝笑意。
  “她怎么了?”
  “她跟别人结了婚。”他苦笑。
  “啊。”
  “我是一个裁缝店学徒,她父亲拥有葡萄园,不能匹配。”
  “你们是否在一道桥畔相遇,如但丁与比亚翠斯?”
  基度吻我的手,“可爱的安琪,不不不,不是这样,但多么希望可以这样。”
  “我希望你会恢复健康,基度。”
  “你有没有想念我?”
  “有。”
  “你母亲?”
  “没有。”
  他又笑,“看到你真开心。”
  “我还没有谢你,多得你,我不用离开傅于琛。”
  “傅于琛有没有来?”基度说。
  “有。但他送我到美国留学,这两年一直没看到他。”我说。
  基度凝视我,隔一会儿,他问:“你仍然爱他?”
  我点点头,“很爱很爱。”
  “比从前还多?”
  “是,多很多。”
  “他可知道?”
  “我相信知道。”
  基度点点头,“你知道我为何叫你来见我?”
  “我不知道,或者因为我们是朋友。”
  “那是一个理由,另有一件重要的事。”
  也许是说话太多,他颊上升起两朵红云。
  他说:“那边有一杯葡萄酒,请给我喝一口。”
  我取过水晶杯子,给他喝酒。
  纱帘轻轻抖动,风吹上来柔软动人,之后我再也没有遇上更动人以及更凄凉的下午。
  基度顺过气来,“安琪儿,我将使你成为一个很富有的女孩子。”
  “我不明白。”
  “我会把半数财产给你。”
  “我不需要你的钱,我们是朋友。”
  “真是小孩子,”他又笑,“你使我无上快乐,这是你应得的报酬。”
  “但我们只见过两次。”
  “那不重要,那一点也不重要,”
  “我要那么多钱干什么?”
  “换取自由,你可以追求一切,包括你爱的人。”基度双眼中像闪出光辉。
  我猛然抬起头,“是,”我说,“是是是是是。基度,多谢你。”
  他宽慰地闭上眼睛,说了那么多,有点力竭。
  “我母亲呢?”
  “我叫她暂时到别处去住一两日。”
  “你会不会给她什么?”
  “放心,她下半生会过得很好。”
  “基度,为什么对我们那么好?”我说。
17
 楼主| 发表于 2008-8-7 21:43:31 | 只看该作者

  他没有回答,他喃喃地说:“那日,她站在橙树低下,小白花落在她金色的长发上,她十四岁,穿白色的薄衣……”基度开始用意文,我虽然听不懂,也知道那是一连串赞美之词,用最热情的口吻倾诉出来。
  他忽然握紧我的手,“我没有得到她,但安琪,你一定要追求你爱的人。”
  “我会的我会的。”
  他的手松开。
  “基度。”
  他没有应我。“基度。”
  他的双眼仍然睁着。
  我站起来,把他双手交叉放在胸前,跑出园子,叫人。
  女仆带着护士匆匆奔至,一大堆人涌进图书室去。
  我站在花园喷水池旁,金色的阳光使我晕眩,这是我首次面对死亡,心中异常震惊。
  有一只手搁我肩膀上,我转头,是傅于琛。
  我连忙不顾一切地抓住他的手,原来人是会死的,原来相聚的缘分不可强求。
  我疑视傅于琛,像是想从他的瞳孔钻进去,永生永世躲在他的眼睛里,再也不出来。
  傅于琛没有拒绝。
  那夜我们在卡斯蒂尼尼的宅子里晚宴,人虽然去了,招呼客人的热情仍在,这是他的意思。
  没有谁吃得下东西,在这个时候,母亲赶了回来,接着是卡斯蒂尼尼的子女们,杨倩志女士没有空来应付同胞,只听到她用激烈的语气与夫家的人交涉。
  最后她以英语说:“为什么这么多东方人?问我,还不如去问马可波罗。”
  我们十分佩服她的机智。
  母亲块头又大了许多,吃美味的面食会令人变成这个样子,戴着许多笨重的首饰,好显得人纤细一点,裙子只好穿一个式样了,帐篷一般。
  马佩霞并不比她小很多,但是人家保养得多好,修饰得多好。
  我并没有与母亲说话,不等宣读遗嘱,我们一行三人便离开米兰。
  马佩霞自那次旅程开始,对意大利发生兴趣,她说:“衣服式样真美,许多在我们那里都买不到。”
  傅于琛说:“要做的话,我支持你,迟一步就成为跟风,什么都要快。”
  我不说什么。
  马佩霞温和地取笑我,“现在承钰是小富女了。”
  傅于琛维持缄默。
  “你打算怎么样?”
  我毫不犹疑地说:“收拾一下,跟你们回家。”
  “你还没有毕业呢。”马佩霞惊异地说。
  我反问:“你呢,你又大学毕业没有。”穿得好吃得好的女人,有几个手持大学文凭。
  她语塞,“但是你还年轻——”
  “我一生一世未曾年轻过,我从来没有做过小孩子。”
  “回家干什么?”马佩霞又问。
  “我自由了。不用再被送到那里去,或是这里去,不用与指定的人在一起生活。”
  “真是个孩子,说这些赌气话。”
  “还有,我可以忘记那该死的红色丝绒秋千架子!”
  “承钰,我不知你在说什么哩。”
  傅于琛一直不出声,这些话其实都是说给他听的,相信信息已安全抵达。
  “你已经满十八岁,承钰。”
  “随她去,”傅于琛忽然开口,“任由她自暴自弃。”
  他没有等我,要与马佩霞两人飞回去。
  没料到马小姐说:“你先走,我还想在这边逛一逛,许久没有这样轻松。”
  这下子轮到我假装没听见。
  傅于琛动了气,也下不了台,第二天就独自动身回去。
  马佩霞不动声色。我很佩服她,将来我也会做得到,我要学她的沉着。
  约翰前来告别。
  “我知道你要走。”
  我拍拍他的手背,“你会成功的,曾约翰这三个字会街知巷闻,你会得到你认为重要的一切。”
  约翰啼笑皆非地看着我,“你怎么知道我要的是什么。”
  “算了,约翰,我们彼此太了解,我知你所需,你也知我的人生目标,何用多说。”
  他低下头。
  “你还有两年毕业,再隔两年拿个管理科硕士,咱们在家见面。”
  “周承钰,我永远不会忘记你。”
  “彼此彼此。”
  “我们会不会有一天在一起?”
  “谁知道。”我忙着收拾。
  “你不关心吧。”
  “不,我不在乎,再见,约翰。”真不想给他任何虚假的盼望。
  他伤透心,反而平静下来。
  “有一个人,天天在门口等你,你离开那么久,他等足那么多天。”
  童马可。
  几乎把他忘怀。
  “等等就累了,也就转头等别人去了,放心,他不会呆在门口一辈子。”
  约翰摇头,“你不关心任何人是不是。”
  “说对了,有奖,我确是那样的人。”
  我把带来的收藏品小心翼翼地放入随身箱子中。
  “你只关心傅先生是不是?”
  “约翰,记住将来我们还要见面,你会到傅氏大厦办公。”
  他叹息,替我把箱子拿出去。
  马佩霞坐在会客室抽烟。
  马佩霞在听一张旧唱片,七十八转,厚叠叠,笨重的黑色电木唱片,一边唱一边沙沙作响,女歌手的声音也低沉,她唱:红着脸,跳着心,你的灵魂早已经,在飘过来,又飘过去,在飘飘呀飘个不停。
  我说:“那属于我母亲。”
  其实在那时,同学们已开始听大卫宝儿,只有我这里,像个杂架摊,古董店,什么都有。
  “怎么会保存到今天。”
  我说:“用来吸引中年男人。”
  马佩霞笑了。她一点也不生气,也一点反应也没有。
  我发誓要学她,她是我的偶像。
  当下我问:“你为什么留下来?”
  “帮你收拾这个摊子。”
  “不怕傅于琛生气?”
  “你还不知他的意思?我也不过是看他心意,替他办事而已。”她微微笑。
  “他想你留下来陪我?”我十分意外。
  马佩霞没回答,按熄了烟。
  为什么她看见的事我没看见?别告诉我她与傅于琛更熟,或是二十年后,我也可以看得这么透彻。
  “我不需要人帮。”
  “我知道,他不知道。”马佩霞说。
  “他应该知道。”马佩霞,你别自以为是傅于琛专家好不好。
  马佩霞不再回答,“我们走吧。”
  约翰进来说:“车子在门口等。”
  马小姐说:“谢谢你,约翰。”
  约翰又说:“对了,那个人也在门口等。”
  马小姐笑,“才一个?我以为承钰一声要走,门口起码站着一队兵,齐奏哀歌。”
  约翰一点表情也没有。
  打开门,看见马可站在那儿,他一个箭步上来,“承钰,”随即看到马小姐及我们的行李。
  “你要到什么地方去?”
  “回家。”
  “几时再来?”
  我有点不耐烦,“不知道,也许永不回来。”
  马可很震惊,“我以为……我们不是要结婚吗?”
  我笑吟吟,“三分钟,你有过你的机会,没抓紧。”
  “承钰,太笑话了,当时你不是认真的。”
  “我发誓我认真,要怪只好怪你自己。”
  我上车,他的手搭着车框,“承钰,我会来找你。”
  “是吗,你往哪儿找?”
  约翰也跟着上车,吩咐司机开车,只剩下童马可一个人站在路边。
  我没有回头去看他。
  隔一会儿,马佩霞说:“他会追上来的。”
  我笑说:“我同你赌一块钱。”
  “好,一言为定。”
  马佩霞又问:“他曾向你求婚?”
  “真不幸,是我向他求婚。”
  “什么?”
  “他没有答允,只好作数。”
  马佩霞笑起来,“有这种事!”
  约翰在飞机场与我们道别,我紧紧握他的手,叫他用功读书。
  约翰说:“我仍然是感激的,没有你,我得不到上学的机会,承钰,你间接成全了我。”
  他的双目润湿,约翰自有苦哀,我搂着他肩膀,“回来我们再吃饭庆祝。”
  马佩霞向我递一个眼色,我只得放开约翰。
  感觉上好过得多,这一次与马小姐一起,乃是给她面子,不是给她押着走。
  在飞机上被困舱中,我们谈了很多。
  我有一种感觉,如果一男一女在长途飞机中相遇,一起吃一起睡,小小空间,无限沉闷,待下飞机的时候,已经可以结婚。
  婚姻根本就是这么一回事。
  马小姐说放弃功课是最可惜的。“但,如果时间必须用来做更重要的事,又另作别论。”
  她是一位很开通很明白的女士。
  “其实,你与傅于琛并不熟稔。”马佩霞说。
  “怎么会,我七岁就认识他。”我说。
  “你眼里的傅于琛,不过是你想象中的傅于琛。承钰,有很多时候,想象中的事与人比真实情况要美丽得多。”
  “傅于琛有什么不好?”
  “不忙护着他,这次回去,你们自然会有更深切的了解。”马小姐说,“这两年,他仍住在你们以前的房子里。”
  “你们俩没有同居?”
  马小姐面孔忽然飞红,“啐,谁与他同居。”
  我纳罕,仔细打量她的眉眼,可真是一点作伪也没有的呢。
  “他只得你一个女朋友是不是。”
  “怎么来问我,我怎么知道,应当问他去。”
  “别担心,我会。”
  马佩霞沉默一会儿,忽然说:“我也想知道。”
  “看样子,你对他的认识也不够。”
  马佩霞说:“谁认识他?没有人。”
  我认识。只是马佩霞不相信我,没有人相信我。
  我俩在飞机上睡了又醒,醒了又睡,吃完一餐又一餐,不知过了多久,飞机才降落陆地。
  双脚一碰到地上,我就知道,不再可能与马佩霞有那样由衷的对白。
  她把我送回家中,然后自己回公寓。
  女佣都换了,两年没回来,一屋陌生的面孔。
  第一件事是回睡房去,推开房门,只见陈设同以前一模一样,对别人来说,两年也许不是一个太长的日子,但对我来说,却天长地久,真不知是怎么熬过来的!
  坐在床沿发呆。
  马佩霞打电话过来,“他要我同你说,不回来吃饭,要不要我过来陪你?”
  “不用,我都吃不下。”
  “明天见。”
  放满一大缸水,取起放浴液的水晶瓶子,打开嗅一嗅,仍然芬芳扑鼻。
  我离开过傅于琛,抑或根本没有?当中那段日子已经消失,两头时间被黏在一起,像电影底片,经过剪接,没有男主角出场的部分放弃。
  我浸在一大缸水中,连头发面孔都在水底,一点声音都听不见。
18
 楼主| 发表于 2008-8-7 21:43:56 | 只看该作者
我们母女俩并没有即时取到意大利人的遗产,他的成年子女因不服气向当地法庭提出诉讼,直闹了一年。
  傅于琛站在我这边,他为之再三惊叹,同马佩霞说:“我们傅家也有一笔基金,指明要第一个孙儿出生,才可动用,但我情愿这笔款子死去,也不要后代,一个人连遗嘱都不被尊敬,还成什么世界,”
  他也为争遗产经过非常冗长的官司,他父亲临终想起他,决定把他一切赠给儿子,他的姐姐们偏偏认为老父去世之前有好一段日子已神智不清,努力在法庭上证明生父是一个疯子,而同父异母的兄弟是伪充者。
  所有这些,只是为着钱。
  自然,他赢了官司,他的律师群也足以下半生无忧无虑地生活。
  同样的情形又发生了。
  马小姐说:“他们是应当生气的……什么也得不到,一定是东方女人懂得巫术的缘故。”
  傅于琛说:“谁叫他们不懂!”
  马佩霞说:“人的思路不是这样想的,没有人会承认己过。”
  “但是老头临终前只想见承钰一个人,他不想见那些子女。他在长途电话中求我,我原本拒绝。但他一直求,声泪俱下。卡斯蒂尼尼族在老头生前为什么不下点功夫?至少找张灵符来贴上,免得老头遭鬼迷,岂不省下日后的官司。”
  母亲与我终于得到那笔遗产。
  我没有见到她,据说她很满意,她对傅于琛说:“承钰那一半,我不介意,他原打算捐给慈善机关,他同我说,他痛恨他的家人,他们把他当白痴,从来不相信他会下狠心。”
  就是在那一年,马小姐开设时装店,开头她并没有把最有名的几只牌子介绍到本市来,本钱太贵,格调太高,利润没有保障。
  马小姐选的货全属中下,质地非常的差,缝工奇劣,但颜色与款式都是最新的,一试身,女孩子很难舍得不买,因为看上去实在太精神太漂亮。
  她赚了很多。
  直到发了财,才渐渐接名牌立万儿,但她一直怀念海盗时期,一百块本钱的裙子标价一千二。
  那一年我并没闲着,太多的人约会,太多地方去,太多嗜好。
  每个下午,傅于琛看着我回马佩霞的公司学习,看着一箱箱的衣服运来,真是引诱,但我永远白衬衫松身裙,意志力强。
  这时候,裤管又开始窄,上身渐渐松,马佩霞找我拍了一大堆照片,替她服装店做广告,那时,模特儿的费用高,她又没有成名,没有人卖账,每个人都不想接她的生意,叫一个很高的价钱,好让她知难而退。
  她退而求其次,找了我,以及一个在读工学院的男孩子来拍照。
  那男孩子才比我大三岁,但鬼主意多得不得了,随身所带的是只破机器,马佩霞看着皱眉头,忍不住手买两只好的照相机给他用。
  就这样,半玩半工作,我们拍了足有一千张照片,冲出来后,连设计广告都一手包办,就是这三人党。
  摄影美工师叫郭加略。
  因为年轻,我与加略有时一天可工作二十小时,有时通宵,他有狂热,我爱玩,累了只往地板上躺一躺。一天之内他可以叫我换五六个发式,化妆改了又改。
  马佩霞来视察时说:“幸亏年轻,换了是我,这样玩法,包管面皮与头发一齐掉出来。”
  照片一刊登出来,马上证明盲拳打死老师傅,行内人非常震惊,马佩霞立即与郭加略签了张合同。至于我,她不担心,“合同也缚不住她。”
  应该怎么形容郭加略呢,他是美的先知,品味奇高,从不钻研,只靠直觉,喜爱创作,拒绝抄袭,确是个不可多得的奇才,最重要的是他不孤僻。
  郭加略不但努力,更有幽默感,失败再来,一直没听他说过怀才不遇这种话,也许没有机会,尚未毕业就有合同在手,也算是天之骄子。
  马佩霞说:“又一个好青年。”
  我明白她的意思,“他有女友,交了有好几年。”
  “怎么没见过?”
  “他不一定要把那一面给我们知道。”
  “你呢,你有无知心男友?”
  “滚石不积苔,傅于琛都不让我在一个城市好好定居,哪里会有朋友,他分明是故意的。”
  “加略不是很好?看得出他喜欢你。”
  “君子不夺人之所好。”
  马佩霞忽然问:“你是君子吗?承钰,你是吗?”
  “在郭加略面前,我绝对是君子。”
  马佩霞明白我的意思。
  我们三人,迅速在这一行得到声誉。在我自己知道之前,周承钰已成为著名的摄影模特儿。
  傅于琛取笑我,“我还以为承钰会成为大人物,一言兴邦,没晓得她靠的是原始本钱。”
  马佩霞说:“她还年轻,你让她玩玩。”
  “这一开头,人就定型,以后也只有往这条路子上走。”
  马小姐说:“也没有什么不好。”
  傅于琛说:“是没有不好,但我原以为傅厦可以交给她。”
  马佩霞笑,“不必失望,交给我也是一样,一幢三十多层大厦还推来推去怕没人要。”
  我知道傅于琛的意思。
  他想我拿公事包,不是化妆箱。
  傅于琛说:“美丽的女子倘若不靠美色工作,更加美丽。”
  他指的是长得美的天文学家、医生、教授。人们始终把职业作为划分势利的界限。
  我终于说:“但那是要寒窗十载的。”
  傅于琛问:“你急着要干什么,有猛虎追你?”
  我微笑,不出声。
  我想说:我忙着追你呀。
  傅于琛似乎明白,他避开我的眼光,将白兰地杯子放在茶几上,但我看见杯子里琥珀色的酒溅出来,为什么,他的手颤抖了吗?
  我说:“当我输了好了,我曾与你击掌为盟,要在事业上出人头地。”
  马佩霞说:“还没开头,怎么算输,十年后再算这笔帐未迟。”
  “十年后!”我惊叹。
  “对承钰来说,十年是永远挨不到头的漫长日子。”马佩霞笑。
  我去伏在她背后,也笑。我们培养出真感情来,反而冷落傅于琛。
  “我去拿咖啡来。”马佩霞说。
  趁她走开,傅于琛问我:“你要搬出去?”
  他永远是这样,非得趁马小姐在场,又非得等马小姐偶尔走开,才敢提这种话题。
  没有第三者在场的时候,他当我透明,有时在走廊狭路相逢,招呼都不肯打一个,仿佛我是只野兽,他一开口,就会被我咬住,惟有马佩霞可以保护他。
  我为这个生气。
  故此淡淡说:“房子都找到了,郭加略替我装修。”
  傅于琛干笑数声,“嫌这里不好?”
  “不,我不能再住这里。”
  “还是怕人闲话?”
  “一日不离开这里,一日不能与你平起平坐,地位均等,所以马小姐不愿与你正式同居。”
  “你想怎么样?”
  “没有怎么样,自力更生,你知我一直想自力更生。”
  他轻轻吁出一口气,“即使没有卡斯蒂尼尼的遗产,你也可以做得到,一向以来,我高估你的机心,低估你的美貌,在本市,没有被埋没的天才或美女。”
  “你并不太注意女性的相貌,”我说,“城里许多女子比马小姐好看。”
  傅于琛失笑,我刚想问他笑什么,马小姐捧着银盘出来。
  “在谈些什么?”
  “美貌。”傅于琛说。
  “承钰可以开班授课。”
  “我,”我先是意外,后是悲哀,“我?”
  “怎么,”马小姐问,“还没有信心?”
  “都没有人喜欢我,没有人追求我。”
  话才说完没多久,过数日,郭加略把一张畅销的英文日报递给我,叫我看。
  他讶异极了,“这是你吧。”
  报纸上登着段二十厘米乖十厘米的启事:“不顾一切寻找周承钰,请电三五七六三,童马可。”
  老天。
  我把报纸扫到地下。
  “漂亮女子多残忍。”郭加略笑我。
  我白他一眼,不出声。
  郭说下去,“你们是几时分手的?他没想到周承钰小姐在今日有点名气,这则广告刊登出来,当事人未免难为情。”
  “也许有人会以为它是宣传。”
  “这主意倒不错,只是宣传什么呢?”
  马佩霞在吃中饭的时候说:“快同他联络,不然如此触目的广告再刊登下去,不得了不得了。”
  我恼怒地说:“我不知道你在说什么,什么广告,我没见过!”
  马佩霞叹口气,“要是不喜欢他呢,他会飞也没用,跪在你面前也不管用,真奇怪,真难形容。”
  “谁跪在我面前,从来没有人。”
  “对,你没看见。”马小姐一贯幽默。
  “我有什么能力叫人跪在我面前。”
  “这个人既然来到此地,就不会干休,他有法子把你找到。”
  “我拨电报警。”
  在那个夏天,我搬了出来住。房子就租在隔壁,露台斜对面可以看见傅家,我买了几架望远镜,其中一台百五倍的,已经可以把对面客厅看得很清楚。
  郭加略问:“承钰,你对天文有兴趣?”
  “是。”我说,“你知道吗,月球的背面至为神秘,没有人看得见,没有地图。”
  “我只知月球有个宁静海,名字美得不得了。”
  其实那颗星叫傅于琛。
  对他,我已有些心理变态。每夜熄了灯,坐在露台,斟一杯酒,借着仪器,观望傅于琛。马佩霞几乎隔一日便来一次,这事我完全知道,别忘记我以前便是住在那屋子里,但是将自己抽离,从遥远的地方望过去,又别有一番滋味。
  我学会抽烟,因为一坐几个小时,未免无聊。
  马佩霞最近很忙,但仍然抽时间出来,为他打点琐事,她是他的总管家,这个地位,无人能够代替,马小姐越来越有一股难以形容的风度,真令人适意,很多时候,气质来自她的涵养功夫,她是更加可爱了。
  傅于琛很少与她有身体上的接触,他俩一坐下就好似开会似地说个不停,傅睡眠的时间每日只有五六小时,半夜有时还起身。
  这件事在一个多月后被拆穿,结束津津有味的观察。
19
 楼主| 发表于 2008-8-7 21:44:18 | 只看该作者
清晨,我还没睡醒,他过来按铃。女佣人去开门,他抢进来,扯住我手臂,将我整个人甩出去,摔在沙发上,然后扑向露台,取起所有望远镜,摔个稀烂。
  我不声张,看着他,他用尽了力气,怒火熄掉一半,只得坐下来,用手掩着面孔,叹一口气。
  他说:“是我的错,养出一只怪物来。”
  我们许久没有出声,也好,能为我生气已经够好。
  走过去,想亲近他,他却连忙站起来避开。
  “为什么,”我问:“为什么不再对我好?”
  “你已长大,承钰。”
  “我等我长大已有良久,你等我长大也已有良久,你以前时常说:承钰,当你长大,我们可以如何如何,我现在已经长大了。”
  “不,你没有,你变为另外一个人,我对你失望。”
  “你要我怎么样,回大学念博士,帮你征服本市,抑或做只小狗,依偎你身旁?”
  “我不想与你讨论这个问题,你有产业,有工作,有朋友,你不再需要家长,是,你盼望的日子终于来临,你百分之一百自由了。”
  “不要拒绝我。”我趋向前,声音呜咽。
  “有时希望你永远不要长大,承钰,永远像第一次见到你那样可爱精灵。”
  “付于心。”
  “不,傅于琛。”
  禁不住紧紧拥抱。我的双臂箍得他透不过气来。他怎么样都躲不过我,不可能。
  二十一岁生日来临,傅于琛为我开一个舞会。
  早几个月,他已开始呻吟:“承钰都二十一岁了,不可思议,不可思议。”
  百忙中都会拨出一点时间来,用手托住头,微笑地思索过去。
  “二十一岁!”他说。
  又同马小姐说:“我们老了。”
  马佩霞笑答:“还不致于到那个地步。”
  “我已经老花了。”傅于琛失望地说。
  我听到这个消息,先是一呆,随即忍不住呵哈呵哈地大笑起来。
  连傅于琛都逃不过这般劫数,像他那样的人,都会有这一天,太好玩。
  傅于琛恼怒地看着我,“承钰你越来越残忍可怖。”
  “咦,待我老花眼那一日,你也可以取笑我呀,我不介意,那一日总会来临。”
  “待那一日来临,我墓木已拱。”
  “不会不会不会,二十五年后,你还老当益壮,”马佩霞说,“风度翩翩,只不过多一副老花眼镜。”
  傅于琛对马小姐控诉,“你看你栽培出来的大明星,这种疲懒邋遢的样子。”
  我静下来,他一直不喜欢我的职业,他希望我成为医生、物理学博士,或是建筑师,起码在学校里呆上十年,等出来的时候,已经人老珠黄,不用叫他担心,我太明白。
  “人家在天桥上镜头前穿绫罗绸缎穿腻了,在家随便一点也是有的。”马佩霞为我解释,“国际摸特儿都有这个职业病,平时都是白色棉布衫加粗布鞋子。”
  “她小时候是个小美人,记得吗,”他问马佩霞,没当我在场似的语气,“没见过那么懂事的孩子。”
  马佩霞在深意地看着我。
  我把长发拨到面孔前,装只鬼,无面目见人。
  舞会那日,一早打扮好,没事做,坐在房间里数收藏品。
  两张由傅于琛寄给我的甫士卡经过多年把玩,四只角已残旧不堪,钢笔写的字迹也褪掉一大半,令我觉得唏嘘,原来甫士卡也会老也会死。
  那只会下雪的纸镇,摇一摇,漫天大雪,落在红色小屋项上,看着真令人快活。莱茵石的项链,在胸前比一比,比真宝石还要闪烁。
  其实我并没有长大,内心永远是七岁的周承钰在母亲的婚宴中饥寒交迫。
  只不过换过成人的壳子,亦即是身躯,傅于琛就以为我变了个人,太不公道。
  放邮票的糖果盒子已经生锈,盒面的花纹褪掉不少,但它仍有资格做我的陪葬品。
  还有傅于琛替我买的第一支口红,只剩下一只空壳,他带回来的第一条缎带、太妃糖的包装纸……
  我开心得很,每件物品细细看察,这个世界,倘若没有这个收藏品,根本不值得生活下去。
  没发觉有人推门进来,“你蹲在那里干什么?堵夫绸容易皱。”
  我抬起头,是傅干琛,他过来接我往舞会。
  急于收拾所有的东西,已经来不及,都被他看见。
  他震惊,“承钰,你在干什么,这些是什么东西?”
  我也索性坦然,“我的身外物。”
  “老天,你一直保存着?这是,唷,这张甫士卡……”他说不出话来。
  我取过缎子外衣,“我们走吧。”
  这时他才看到我一身打扮,眼光矛盾而迷茫,手缓缓伸过来,放在我肩膀上。
  我轻轻地说:“听见吗,要去了,音乐已经开始,我们可以跳舞。”
  他的手逗留在我脖子上很久很久。
  门口传来马小姐的声音:“承钰,打扮好没有?今日你可是主角。”
  傅于琛才自梦中醒来,替我穿上长袍。
  马佩霞看到,呆一呆,随即赞叹,“来看这艳光。”
  我只说:“二十一岁了。”
  还要等多久呢?
  舞会令我想起母亲与惠叔的婚宴,不过今日我已升为主角,傅于琛就站在左右。多少不同年纪的异性走到我身边来说些颂赞之词,要求跳半只舞,说几句话。女士们都说,周承钰真人比照片好看。
  站得腿酸,四周围张望,看到舞厅隔壁的一个小宴会厅没租出去,我躲开衣香鬓影,偷偷溜到隔壁,在黑暗中找到椅子坐下。
  一口饮尽手里的香槟,嘴里忍不住哼:红着脸,跳着心,你的灵魂早已经,在飘过来,又飘过去,在飘飘呀飘个不停。
  黑暗中有一把声音轻轻地问:“谁的灵魂?”
  我吓一跳,弹起来,忙转过头去,只见暗地里一粒红色火星,有人比我捷足先来,早已坐在这里抽烟。
  “谁?”
  “慕名而来的人。”
  我又再坐下来,轻笑,“要失望了。”
  “本来已觉失望,直到适才。”
  “啊,发生什么事?”
  “你进来,坐下,唱了这首好歌。”
  我听着他说话。
  他补一句,“证明你有灵魂。”
  “你叫什么名字?”
  “说给你听,你会记得吗?外头统共百多名青年俊才,你又记得他们的名字?”
  我纳罕了,“那你来干什么,你同谁来?”
  “我代表公司。”
  “你是马小姐的朋友。”
  他没说话,深深吸烟。
  我无法看清楚他面孔,取笑他,“你是神秘人。”
  他不出声,并没有趁势说几句俏皮话。
  我心底有种奇异的感觉。好特别的一个人,强烈的好奇心使我对他的印象深刻。
  “承钰,承钰。”马小姐的声音。
  “快去吧,入席了。”
  “你愿意与我一起进去?”
  “不,我这就要离开。”
  “为什么?”我失望。
  “回公寓看书,这里太闷。”
  这话如果面对面说,我会觉得他造作,但现在他连面孔名字都不给我知道,显得真诚。
  “承钰。”郭加略走过,“承钰。”
  “全世界都来找你。”他轻笑。
  我只得站起来,“再见。”我同他说。
  “再见。”
  我又停住脚步回头,“告诉我,我今夜是否漂亮。”
  他略觉意外,“你是周承钰,你不知道?”
  “不,我不知道。”
  “漂亮,你像一只芭比娃娃。”
  我啼笑皆非,“谢——谢——你。”
  “有没有找到承钰?”
  是傅于琛,每个人都出动找我。
  “这里。”我亮相。
  “你躲到什么地方去了,快过来。”
  傅于琛拉起我的手,第一次,第一次我没有即时跟他走,我回头看一看房间。
  那夜我们在饭后跳舞,气氛比想象中热烈,各人都似约定要好好作乐,舞着舞着,郭加略带头,把所有在场的模特儿排成人龙,各人的手搭各人的腰,跳起仑巴舞来,我招手唤傅于琛,但他没有加入。郭加略一手把马小姐带入我们的队伍,跳得香汗淋漓。
  真腐败是不是,喝香槟,跳热舞,谈恋爱,都是私欲,世纪末的坠落,这般纵情享乐,义无反顾,因为吃过苦,所以怕吃苦,因为明天也许永远不来,因为即使有一万个春天,也未必重复今宵这般的良夜。
  跳至脚趾发痛,音乐才慢下来。
  傅于琛过来说:“该是我的舞。”
  “马小姐呢?”
  “去补妆。”
  汗水也把我脸上的化妆冲掉七七八八,头发贴在额前颈后,绸衣上身几乎湿透,谁在乎,我想我的原形已经毕露。
  傅于琛说:“年轻人总是不羁的。”
  我抬起头来。
  “那个登报纸广告的青年,有没有找到你?”
  “什么,啊,那一位,我不关心。”
  “佩霞说他找到她店里去要地址。”
  我说我累了。
  目光四处游走,并没有发现可疑人物,暗厅里的人,他应该长得怎么样?低沉有魅力的声音,应该配合端正的面孔。
  “你在想什么?”傅于琛狐疑地问。
  他握住我的手紧了一紧。
  “从前与你在一起,你从无心不在焉的样子。”
  我看着他,温和地笑,“从前我还未满二十一岁。”
  客人陆续散去,临走前,我回到那个小宴会厅去,开亮灯,厅内空荡荡,一个人也没有。
  我们打道回府。
  倘若真要找出那个人,或者也可以学童马可,在报上登一段广告,不顾一切寻找……那真的需要若干勇气,我比较爱自己,不肯做这等没有把握的事。
20
 楼主| 发表于 2008-8-7 21:45:52 | 只看该作者

  过了这一个生日,真正红起来,推掉的生意比接下来的多,即使接下来的工作,己排至第二年年中。定洋都依马佩霞的意思,叫他们折美金送上来,马小姐是我的经理人。
  郭加略已摸熟我每一个毛孔,拍起照来,事半功倍。
  我问他:“还能做多久?”
  “十年。”
  “要命。”马上泄气,瘫痪在地上。
  “喂,敬业乐业。”
  “我想结婚。”
  他大笑,“你可以,你有钱。”
  “你们一听见结婚两字就笑得昏过去,为什么?”
  “要不要试一试?聪明人不必以身试法。”
  “你可结过婚?”
  “承钰,你太不关心四周围的情况,我认识你时,早已结婚。”
  我怔怔的,“他们没说起。”
  “我这段婚烟维持得不容易,”加略洋洋得意,“职业是同漂亮女人混,妻子却能谅解,从不盯梢。”
  “可是你仍然不看好婚姻。”
  “独身人士往往可以在事业上去得更远更高。”
  “为什么?”
  “你这只蠢鸡。”
  “对不起,承钰,关于你的传说太多,老以为你是只妖精,谁知是这么一个普通女孩,唉。”
  我黯然,“别瞎捧人,才没资格做普通人呢。”
  马佩霞进来,“承钰,伊曼纽尔标格利王朝在此地找人,你去试一试。”
  “咦,他们我的是单眼皮高颧骨,皮肤蜡黄,稻草似黑发,我干不来。”
  “不一定,去试试。”
  “要不就得长得像只鬼,他们以为东方女人不是婢妾就是鬼,不会让我们以健康的姿态出现。”
  “去不去试?”
  “不去。”
  “标格利派来的人是华人。”
  “哎呀呀,更加坏,一定是犹太人打本捧红的,衣锦荣归,我可不去受这个气。”
  郭加略立即说:“好好好,不去不去,反正周小姐也不过是闲得无聊,玩玩模特儿,又没打算未真的,谁去接受挑战,大不了结婚去,嫁妆丰厚,怕没有人要?”
  我霍地转过身子去瞪住郭加略,他吐吐舌头,退后一步,像是怕我揍他。
  我笑起来,他们都宠我,我知道。
  “你们都想甩掉我,几次三番叫我昭君出塞。”
  马小姐忠告,“去试试,要不就不入行,否则就尽量做好它。”
  “在本市也不错呀,一个由我做广告的牛仔裤,一季卖掉七万条。”
  “一个城市同三十个城市是不同的。”
  “我们不用这么早担心,也许连开步的机会都没有。”郭加略又在那里施展激将法。
  “明天几点钟?”
  “上午十时。”
  “我有一张封面要做。”
  “已替你推掉,改了期。”
  我懊恼地点起一枝烟,“傅于琛一直不喜欢我靠色相吃饭,越去得高,他越生气。”
  马小姐说:“管他呢。”
  我吃一惊,从来没想过可以不管傅于琛,也没想到这话会出自马佩霞之口,呆半晌,细细咀嚼,真是的,管他呢,越是似只小狗般跟在他身后,他越是神气。
  我按熄香烟,掩着胸口,咳嗽数声。
  马佩霞问:“要不要同你一起去?”
  “不用。”
  “烟不必抽得那么凶。”郭加略说。
  “是,祖奶奶。”
  我果然去了。
  粗布裤,白衬衫,头发梳一条马尾巴,到了酒店套房,才后悔多此一行,城内但凡身高越过一六五厘米的女子全部在现场,胖的瘦的黑的白的,看到我,都把头转过来,表示惊异,随即又露出敌意,像在说:“你走到哪里都看到你。”我只得朝几位面熟的同行点点头。
  真抱歉我不是个隐形人,骚扰大家。
  怎么办呢,走还是留下?
  没有特权,只得排排坐,负责人出来,每人派一个筹码,我的天,倘若就这么走,郭加略又不知会说些什么难听的话。
  可是如此坐下去,怕又要老半天。
  正在踌躇,又发觉轮得奇快,平均一个女孩不需一分钟便面黑黑自房内被轰出来。
  暗暗好笑,当是见识一场也罢,二十分钟不到便轮到我,我一站起来,大伙全露出幸灾乐祸之情,我朝众女生做一个不在乎的表情。
  推开门,只见一排坐着三位外籍女士。“早。”我说。
  我在她们面前转个圈,笑一笑,自动拉开门预备离开。
  其中一位女士叫住我,“慢住,小姐,你的姓名。”
  “周承钰。”
  咦,已经超过一分钟,怎么一回事,莫非马佩霞已替我搭通天地线。
  只见内室再转出一位男士。
  他双手插在口袋里,靠着门框,看住我。
  我也看向他。他身上穿着本厂的招牌货,一股清秀的气质袭人而来。
  他轻轻咳嗽一声,“好吗?”
  听到这两个字,我浑身一震。
  他笑了。比傅于琛略为年轻,却有傅当年那股味道,我即时受到震荡。
  我当然认得这位先生,以及他的声音。
  “你也好。”但是不露出来。
  已经二十一岁,不可以再鲁莽。
  “袁先生,”其中一位女士说:“就是周小姐吧。不用再选了”
  他抬起头,“是的,不用再选,请她们走吧。”
  我指着自己的鼻于,“我?”
  四位选妃人答:“是,你。”
  “请坐,这份合同,请你过目。”
  “我要取回去研究一下。”
  “自然自然。”
  我取过合同,放进手袋,再度去开门。
  只听得身后传来声音说:“你的灵魂儿好吗?”
  声音很低微,旁人根本不知他在说些什么,但这句话,清晰地钻入我耳朵中,舒服得四肢百骸都暖洋洋。
  不应再伪装了吧。
  我转过头来说,“它很好,谢谢你。”
  之后的事,如他们所说,已是历史。
  一个月之后我已决定与袁祖康去纽约。
  马佩霞说:“傅于琛要见你。”
  我知道他为什么要见我,但是我不想见他,我也知道他要说什么。
  “我与袁祖康一到纽约便要结婚。”
  “你根本不认识这个人,多么危险。”
  “我己习惯这种生活。”
  “承钰——”
  我做一个手势,温和地说:“我们一直是朋友,互相尊重,别破坏这种关系。”
  她蹬一蹬足,面孔上出现一种绝望惋惜的神色来,我被马小姐弄得啼笑皆非。
  “看,我不是患绝症,马小姐,别为我担心好不好?祖令我快乐,无论在事业上或是生活上,他都可以帮我,是我最理想的对象。”
  马小姐低下头。
  “我爱祖。”
  “是吗,你爱他?”
  “当然!”
  “不因为他是傅于琛的替身?”
  我霍地站起来,铁青着面孔,“马小姐,我不明白你说什么,我毋须向你解释我的行为,我已超过二十一岁,而且你亦不是我家长。”
  “为着一个陌生人同我们闹翻,是否值得?”
  “你们,”我冷笑,“你们不过是你同傅于琛,还有什么人?别把‘你们’看得这么重要,这个世界还不由你们控制统治,少往脸上贴金,这上下你们要宠着我,还看我愿不愿意陪你们玩,别关在傅厦里做梦了!”
  我抢过外套离开她。
  我们!最恨马佩霞这种口气,她哄住他,他又回报,你骗我,我骗你,渐渐相信了,排挤丑化外人,世界越来越小,滴水不入。马佩霞扮演的角色最不可恕,傅于琛愿意接受蒙蔽亦愚不可及。
  谁关心,美丽的新世界在面前。
  马佩霞忽然说:“承钰,如果那是因为我的缘故,我可以走。”
  我沉默了,非常感动。
  隔很久,仍然硬起心肠说:“你一整天都与我打谜语,傅于琛,他只不过是我义父。”
  马佩霞长叹一声,她取起外套,告辞。
        我追上去,“仍然是朋友?”我牵牵她的衣角。
  “我不知道。”她像是伤透了心。
  “让我们忘记傅于琛,”我说,“他不是上帝。”
  “承钰,别欺骗自己了。”她推开我的手离去。
  这句话使我沮丧一整个上午,下午祖康带我出去玩水,晒得皮肤起泡,疯得每一条肌肉都酸痛,精神才获得松弛。回家还嘻嘻哈哈,他一手把我抱起,我们大力按铃,女佣开门,一眼看见傅于琛坐在那里。
  祖说:“咦,有客人。”他很自然放我下来。
  傅于琛面孔难看得不得了,他说:“我想与承钰单独谈谈。”
  祖转头问我:“这人是谁?”也十分不悦。
  “我的监护人。”
  “我八点钟来接你去吃饭。”祖离去。
  傅于琛厌恶地看着我,“看你,邋遢相,皮肤同地板一样颜色,头发都晒黄了。”
  “你要说什么?”我倒在沙发里。
  “袁祖康做什么职业?”
  “他在纽约标格利负责统筹模特儿。”
  “扯皮条。”
  我不怒反笑,“好好好,那么我是他旗下最红的小姐。”
  “你怎么能跟这样一个人走,用用你的脑。”
  “你完全盲目地反对,为什么?”我说。
  “你不会有幸福。”傅于琛说。
  “我们走着瞧。”
  “不要冒这个险。”
  “我一定要去纽约闯一闯,输了,回来,有何损失?”
  “他会伤害你,他是个花花公子,我早已派人揭了他的底牌,他上一任妻子比他大三十岁。”
  “或许他喜欢老女人,”我停一停,“正如你,你喜欢年轻的女孩。”
  他听到这句话,浑身毛孔竖起来,瞪着我,像是胸口挨了一刀,眼圈发红。
  当时只觉得真痛快,他要伤害我,没料到我已练成绝世武功,他反而吃亏。
  年轻的我,手中握着武器,便想赶尽杀绝。
  “如果我恳求你,你会不会留下来?”
  他,傅于琛,终于也会开口求人。我站起来,“我得去淋浴,盐积在皮肤上是件坏事,我且要去吃饭。”
  “承钰!”
  “你要我留下来干什么?过一阵子还不是摆摆手挥我去,不如让我开始新生活。”
  “不是与他。”
  “那与谁呢,总得有个人呀,你喜欢谁,保罗?约翰?马可?”
  “你要怎样才肯留下来?”
  “这话叫人听见,会起疑心,谣言越传越厉害,于你更无益,这像什么话呢,你我竟讲起条件来。”
  “承钰,我没想到你恨我。”
  “不,我不恨你,我只想离开你,忘记你。”
  “你会回来的,承钰,请记得这只舞的名字。”
  我喉咙干涸,握紧着拳头,看着他离去,生命有一部分像是随他消失,身体渐渐萎靡。
  我与祖在一星期后前往纽约。
  我们随即注册结婚。
  当夜有一个女人打电话到公寓召他,他对我说:“对不起,亲爱的,我出去一下。”
  这一去便是一个星期。
  据祖的解释是,朋友同他闹着玩,哄他上了游艇,船驶出公海,他根本无法回来,除非游泳,但是他怕有鲨鱼。
  我记得我回答:“那是个好故事,有没有考虑往荷里活发展?他们那里需要编剧。”
  一结婚便成为陌生人。
  但是祖对我有好处,他带我打入他的社交生活圈子,洗掉我的土气,对于纽约客来说,即使你来自金星,你还是一个土包子,他们没有公然瞧不起我,也没有正视我,我把握机会认真吸收。
  袁祖康纵有一千一万个缺点,他不是一个伪善的人。
  而且他是他那一行的奇才,他遵守诺言,助我打入国际行列,不到一年,我已是标格利屋的长驻红角,再过一年,我们飞到利诺城办离婚手续。
  代价:大半财产不翼而飞。打那个时候开始,我警觉到八个字数目的金钱要消逝起来,也快似流水,同时也发觉金钱可以买到所要的东西,这笔钱花得并不冤枉,连自己都觉得现在的周承钰有点味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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