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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 莫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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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短篇] 【赵赵】内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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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0-2-4 23:37:32 | 只看该作者
  我是一个手提袋,瑞普斯艾的。

  瑞普斯艾是一个二线的女装品牌,购买者众,都是些年轻漂亮的人,或者一些自认为年轻漂亮的人。

  我很高兴自己没成为一个超市用白塑料袋。它们的命运很悲惨,在被用来装满重物(而
且很可能是些味道刺激的蔬菜)后,回到人家还要被当作垃圾袋二次使用,分派到客厅、厨房,甚至厕所,装些果核、烟头,甚至用过的手纸,如果主人懒惰,再几天不清倒一次垃圾的话,我那些白塑料袋兄弟,大多是被熏死的。

  我觉得我的命运还好。最起码,瑞普斯艾是个有钱的服装公司,作为他们的的门面——手提袋,我们被设计得很漂亮,桔黄的肤色,质地柔韧,尤其是印上瑞普斯艾的著名LOGO,拿在购买者的手上,顶有面子。

  我们将要包裹的,是那些干净时尚的服装,上面还有昂贵的价签显示身份,通常购买者要花掉至少半个月的薪水才能把我们拎走。

  未落入购买者手中前,我们待在舒适的店面里,导购小姐都是漂亮的,在工作之外,她们也愿意穿本店的服装。她们对我们还是很好的,放在收款机旁,光线充足,还有轻柔的音乐听。

  不过我来到这家店后,就知道要很快离开。因为瑞普斯艾的生意极好,我一天要告别几百个兄弟,我知道,很快就要轮到我了。我祈祷带我走的,将是一个干净的人。

  那天快打烊的时候,进来一个瘦瘦的女孩。我记得她,因为她有点男孩气,走路风风火火的。她前两天就来过,在皮衣那里试了半天,对那件中款的爱不释手。坦白说高个子女孩如果再苗条,就穿什么都会好看。我觉得手提袋也是设计成瘦长的比较好看,听说现在连报纸都有了“减肥版”。

  我猜这个女孩是准备买下这款皮衣了。瑞普斯艾本来就不便宜,而皮衣更是所有款式里最贵的。

  果然,我见她又跑去试了一遍,在镜子前扭来扭去的,真的很好看。旁边的导购小姐也想在下班前来个“海底捞月”,在一旁赞不绝口。女孩开始打手提电话,声音很甜,是打给男朋友:“喂,我在试衣服啊。”

  “是一件皮衣啊。”

  “当然好看啦。”

  “可是很贵呀。”

  “真的假的?”

  “你真的给我报销?”

  她一边说着,脸上一边诡黠地微笑,身体还不由自主地轻轻扭着,就像跟人撒娇一样。

  “真的呀?那好吧,那我先谢谢你啦。”女孩满意地挂了电话,就让导购小姐开票了。

  真是个幸福的人,男朋友很大方。我知道那款皮衣的价钱。

  女孩并没急于交钱,又跑去男装部转,指着模特身上穿的那款白毛衣说:“这个也要。”

  原本我前面有一个兄弟,但现在她买两件,还要加上我。

  导购小姐轻盈地拎起我,轻轻一抖,我舒畅地打开身体,那件质地和设计都很考究的黑色皮衣落入我的怀抱。

  女孩伸手接了过来,顺手把小票也塞进来,愉快地说“谢谢”,出了店门。

  大街上已经有点冷了。但还好,女孩迅速地钻进车里,发动,待了一会儿,有暖意从前方漫了过来。女孩把音响打开,我听见一个女声唱“幸福,我要的幸福……”

  女孩大声地愉快地跟着哼唱。

  我和我的兄弟相视一笑,都在猜,下一步会到哪里。

  女孩的车里很干净,有淡淡的烟味,和一种清甜的香水味混在一起,很性感,这也许不是个过于年轻的女孩,因为车里没有什么流露小女孩气质的饰物。

  女孩开了很久,才拎着我们下车。这是一片白色的楼群,女孩按开密码锁,走了三层楼梯,开门。

  屋里有灯光,原来是有人的。

  我看见沙发上一个高大英俊的男青年从报纸后面微笑地露出头来。

  女孩把我们扔在一边,冲上去抱他。

  两个人亲昵了一阵,男人问:“买的衣服在哪儿呢?穿上我看看。”

  女孩穿上了,转了一个圈问:“行吗?”

  “嗯。”男人点个头,就把钱包拿出来了。

  女孩把白毛衣递给男人:“送你的。”

  送他的?那件皮衣不是男人掏的钱?那这件呢?

  “干嘛?”男人问。

  “那件算你的,这件算我的。你将就着吃点亏。”女孩说。

  “不用这样啊,是你生日嘛。”男人并不去穿白毛衣。

  女孩坚持,接过钱也只随手放在茶几上了。

  男人心里很受用吧。我觉得这女孩蛮聪明的,白拿别人东西不好,自己也送上礼物一件,就不显得气短,接过钱的姿势也不会难堪。价钱和价值是不一样的。

  男人说:“我做好饭了,吃饭吧。”

  我真的很羡慕,原来世上是有神仙眷侣这回事的。

  饭后,女孩收拾桌子,洗碗,顺手把我和兄弟仔细叠好,放进一个储物柜里。

  我们又满意地交换了一个眼神。两个生活得很有秩序的年轻人,不会浪费,把我们仔细地放好,等待再次利用的机会。

  我们沉沉睡去。

  在储物柜的日子,虽然漆黑一片,但外面传来的声响让我基本了解了这对情侣的生活规律。
12
 楼主| 发表于 2010-2-4 23:37:56 | 只看该作者
  与少纳出去,人都会指着她问:“这是妹妹?”我习惯了。

  少纳很伶俐,念小学第一天,回来撅着嘴不肯叫“纳”,非要父母把名字改成“少娜”,说同学们全叫花花草草。父亲不悦,又不忍心训她,便说:“看,这个‘娜’字多么难写?不如这个简单。”少纳才悻悻忍住。


  越长大,父母越为她担心,有时候会当我的面按捺不住:“少纳,你什么时候找个工作才是正经。”少纳不理,也不生气,只当作没听见,哼着歌回自己房间。

  认识JAMES后,她就辞去了酒店的工作,并要搬去与JAMES同居。第一次夜不归宿,母亲急得掉眼泪,整夜没合眼,一直在打电话找她。我在被窝里听了很难过,但第二天要上班,我有准确的生物钟和宽松的想法,少纳迟早要过这样的生活,何必为她担心。

  但第二天我仍然黑着眼圈去上班。

  同事问:“少纳和JAMES怎样了?”我只“嗯”一声。

  少纳以前和我在同一间酒店工作,我做推广部,她在商务中心,就这样被在酒店长住的JAMES勾走。很多同事来打探的时候,我还完全蒙在鼓里。

  她不说,我也不会问。反正开头JAMES对她还是好的,在她身上花了不少钱,爱情不就是这么回事,把握住开头的好时光是应该的。

  少纳有次说:“少言还是你好,只有你不劝我与他分开。”

  少纳让JAMES搬去别的酒店,我长出一口气。就算是有私心吧,谁愿意自己姐姐天天挽着一个略带油腻的中老年外国人在眼皮底下出出入入?

  JAMES带她去了不少地方,每次回来,少纳都塞给我几件衣服。那些露透瘦的衣服不是我的STYLE,但我很谢谢她有这份心,转手挂在衣柜里,连封都不拆。

  过了半年,少纳红着眼圈来找我。“少言,他要被派去台湾了。”

  “你怎么想?”

  “我想与他结婚。”

  “他怎么答?”

  “他不肯。”

  意外吗?反正我不。很多外派的老外都是这样的,在每一个国家都有一个固定的LOVER,很爱很宠,但结婚免谈。

  但少纳对他是动了真心的。他干脆俐落地走,少纳承受不住。

  “可是少纳,这是游戏规则。”

  “我没想游戏,他是我理想中人。”

  “可他没这个理想。道不同不相与谋,算了少纳,至少你快乐过。”

  少纳掩面而去。

  JAMES来找我:“少言,我要走了。”

  “走好”。我很冷淡,我知道这种玩法,但不喜欢这种玩法。

  “少纳最近很纠缠,我希望好合好散。”

  他懂的词还真不少。

  “你想干吗?”

  “你劝劝她,你们情同姐妹。”

  “我们本来就是姐妹。”

  “对不起,我的中文不好。”

  “刚够勾搭无知华人女性就算好了。”

  他瞪着灰蓝色的眼睛,对,他听不懂。他只看得懂什么叫美女。

  JAMES走了以后,少纳搬回家。成箱成箱的衣服,也不挂起来,就在地上扔着。晚上不睡,抽烟,听音乐,白天不起来,我有时推开她的门,只闻见烟臭。

  我觉得可笑,为那种身材已经走样的外国人?他在自己国家算什么东西?能找到什么女人?少纳这么美,为他憔悴,真不值得。我很难同情她。

  又过几个月,少纳有重整旗鼓的意思,天一擦黑梳妆打扮,随便拎起一件不皱的衣服就跑出去玩,回来也不会洗,还扔回原地。慢慢实在找不出可穿的衣服,就把以前送我的一件件穿回去。

  她说:“少言,对不起。我习惯这样。”

  我说:“没关系,YOU ARE WELCOME。”

  少纳抓紧我的手,她只有我了,父母对她已经不闻不问。

  我知道JAMES除了这一堆衣服,没留给她一分钱。这种在华人面前打肿脸充胖子的人,其实顶会算计。

  有些夜里,少纳会钻进我的被窝,说“睡不着”,然后踏实地睡去。

  我不喜欢浓郁的香水夹杂着烟酒味道,但她是少纳,我只有一个姐姐。

  她自己的房间已经进不去人,到处都是杂物。我请了小时工来,用足一整天才收拾干净。

  那些昂贵的衣服都送出去干洗,非常贵的一笔费用。我不客气地把她的梳妆台扔出去,置了新的衣柜。

  少纳在家外很光鲜,穿戴时髦,隔三差五就换上最新型手机手包发型。我疑惑:“这个很重要吗?”

  她严肃地点头:“很重要。”

  她不会再回商务中心去工作了,她说:“我已经不会打字,至于传真复印订机票,是人都会干。”

  吃喝玩乐像她那样熟练的还真少。JAMES害了她,把她捧到高处,撒手扔掉,她回复不到原位。

  这期间我坐电梯般在升职,手头渐渐宽裕。其实很想搬出去住,但想只剩父母与少纳同住,他们不知要手足无措到何地步。

  我也犹豫要不要借钱给少纳,但又不想助长她奢侈的作风。

  休年假时,我拉了少纳去旅行。

  少纳很气人,只肯住四星以上酒店,白天只肯在房间里睡大觉,晚上打扮得漂漂亮亮到酒吧里坐。我板着脸说:“你先回去吧。”
她只撇撇嘴笑。

  回程飞机上,我才发现有一个身材瘦小的东南亚人与我们同行。

  少纳大方地介绍:“JAMES,这是我妹妹少言。”


  又捡来的这位JAMES好象只到少纳的鼻子。

  JAMES是个见面熟,一路把少纳伺侯得像公主似。但对我很远,我知道自己的脸难看,我看不惯眼珠乱转的人,他看得懂什么人不吃这一套。

  下飞机JAMES仍不走,我站在出租车门处瞪着他。

  少纳说:“JAMES与我们回家。”

  “为什么?”

  “我要向你们的父母求婚,请求把少纳嫁给我。”JAMES不知学了一口什么方言的中文。

  我是真的很生气很生气,后悔不该把少纳带出来玩。二话不说,拎了她们到酒店。

  父母对JAMES还不错,生怕少纳砸手里的样子。我按捺不住地摔摔打打。

  “什么时候又喜欢短小精干?”我讽刺地说。

  少纳并不生气:“他对我好。”

  “这种对你好的人到处可以找见。”

  “不,少言,没有,真的没有。”

  少纳摇着头,给我看手上硕大的戒指。

  “我们只认识三天,他便向我求婚了。”

  “怎么又叫JAMES?”

  “巧合罢了。”

  父母竟然要JAMES到家里来住,我冷眼看着她们跑进跑出办结婚的事。少纳抽空不会忘了教我道理。

  “你不要那么冷淡,生活还是要戏剧化一点才好。”

  “我心脏病。”

  “你算了吧,你只是胆小,我告诉你,不怕受伤害,就不会受伤害。”

  “你小心,听说他们国家的人可以娶很多老婆。”

  少纳打了我一下就跑了。

  我想她是有JAMES情节的。上天对她不薄,从JAMES处跌倒,再从JAMES处爬起。

  少纳走时,父母哭得很厉害,少纳也是,我仍然不忘打击她:“那地方热得要死。”

  少纳狠狠地抱着我,在我耳后说:“我最怕冷了。”

  JAMES结结巴巴地说:“爸爸,妈妈,小姨,我会好好照顾少纳。”

  少纳搂着他窄窄的肩膀,像扶着一株被砍断的小树。

  我抢了两人的护照去办手续,才发现JAMES根本不叫JAMES。我拉住少纳问:“搞什么飞机?”

  “我一定要管他叫JAMES,他说没有问题。”少纳还在抹眼泪。

  回家,我到少纳屋子里坐了半晌,那些漂亮的衣服一件没有带走,看着那些裙裾,想起少纳曾经神采飞扬的样子,想起她眨着眼对我说:“不怕受伤害,就不会受伤害。”

  我和少纳是双胞胎。但不知道为什么,从来没有人把我们认错。也许相由心生,我是太冷漠了。

  人说双胞胎有心电感应,我们之间也有相处的规律,就是所有的态度都是相反的。她喜欢的我讨厌,反之亦然。

  我希望这是颠扑不破的真理,因为她嫁给JAMES,我很难过。

  是不是我一直难过下去,她就会一直欢喜下去?如果是,那么没有问题。
13
 楼主| 发表于 2010-2-4 23:38:28 | 只看该作者
  怀恩背上有块青色胎记。

  在靠近肩的位置,不算大,像被人拧的。

  怀恩一直不知道,即使每年夏天都会去游泳,直到高三那年南茜问她是不是被父母体罚,她才扭头照了照镜子。果然,一块淡青赫然在肩,以前怎么没发现呢?


  那天晚上吃饭的时候,随口问了母亲一句,母亲淡淡说:“是啊,是有一块,反正不是红色的,看不大出来。”

  怀恩有时候把右手自左肩上摸下去,按一按那块青,总觉得隐隐地疼。

  怀恩与母亲的疏离缘自她的感情生活。她16岁开始恋爱,母亲气急败坏找到学校与老师商议,怀恩被残酷镇压且觉得丢脸,甚至想与小男友私奔算了。

  成人后,她从不与母亲谈及感情事,而母亲总是冷眼看着她一次一次沉默不语地往家搬回些衣物,那时母亲泰半也知道她又失了恋,不好问,问了她也不答。

  怀恩恋爱的迹象就是时常不回家住,搬回来后住的最长时间是一个月,然后又经常不回来住。母亲很有些恼火,怀恩情史已有十年,看在邻居眼里算怎么回事?

  怀恩大大咧咧,日记本常在枕边放着。母亲趁她不在的时候偷偷翻过,惊异地发现怀恩这些年来一直在与一个男人来往,不断吵架,不断和好。和好的过程,日记本里记得不清楚,头一天还在日记里骂骂咧咧,第二天又情深一往了。

  母亲好歹欣慰了一下:到底女儿不是那种随随便便滥交的人。

  怀恩的房间很小,一只衣柜,一只小桌,一台电脑,连椅子都没有,她只坐在一张大床上作设计。但这样狭小的空间里,却有一个异物。

  那是一盆花,而且是那种极俗艳的花,牡丹。

  母亲未见怀恩像其他花痴那样,绞尽脑汁呵护施肥,她不过偶尔浇一浇水,也没有特别拜托母亲在她不在家的时候照顾,但那盆牡丹花始终怒放。

  旁人很少能进她的屋子,每次拿回来的衣物都装在手提袋里,也不拆开,就在地板上摆着。母亲常像工兵一样蹑手蹑脚进入到怀恩的私密空间。有时候她会觉得房间里有人注视,猛回过身,却并没有人,只有那盆巨大的牡丹,静静地开着。

  怀恩以前还肯朝九晚五,或者她从来没肯过,形势所迫。现在她已成为业界翘楚,自己置了电脑,基本上只在家工作。怀恩工作起来手脚麻利,母亲知道她只是想早早干完活跑出去玩。不知道是什么样的男人这样令她牵挂。

  日记里显示不出来,怀恩的日记只用来发泄情绪,并不肯记叙事件,是啊,怀恩又不是作家,日记也不是写给母亲看的。但母亲在这些颠三倒四的情绪里,依然觉得那男人不好,好人谁会翻来覆去与怀恩纠缠?

  怀恩每天跑出去看房。

  那些从不拆封的衣物都是为了直接拿走的。她不想再与家人同住的理由很简单——东西放不下了。那种老式的干部楼,所有的墙都是承重墙,拆谁也不行,所以怀恩只好离开。

  看房这些事,她从不与小曹商量。她知道商量也没有用,那人不懂得生活。

  怀恩只拉住思蔓同去,思蔓自己买房吃了亏,所以很懂得怎么给怀恩出主意。

  思蔓也问:“小曹的意思呢?”

  怀恩闷声说:“我第一,他第二。他又不掏一毛钱,凭什么问他的意思?”

  “那你还跟他一起?”

  “聊胜于无。”

  “嘴硬吧你。”

  朋友们都知道,怀恩与小曹说分手的话不能信,说过的次数将近三位数,没有用。

  但也只有怀恩知道,每一次吵架,虽然看起来结果一样,都是又在一起,但每一次的磨损只有他俩能体会得到。这么多次,以前说分手,小曹还会哭,但现在他很平静。怀恩回去,他甚至不多问一句,因为惯性,料她逃不出他的手掌心。

  小曹小小个头,小小的脸,很清秀。与他共同成长的人岁数越来越显在脸上,只有小曹,跟头些年没有太大区别。旁人就笑,说:“小曹,你看怀恩越来越憔悴,你却还这样年轻,你到底用了什么方法……”

  小曹就会看怀恩,想:果然不一样。当年怀恩还圆嘟嘟的脸,烫一头长长卷发,每日浓妆艳抹,穿得随随便便。现在的怀恩,一张素脸,短短的直发,人变得瘦削,穿得仍然很随便,但这随便是设计出来的,很贵。他知道每次吵架后,怀恩都会去购物,两个人越吵,怀恩就越光鲜。有时候他觉得怀恩打扮得实在漂亮,转念一想,又实在是吵了太多次,立马儿颓废下来。

  终于那天怀恩说:“我付过首期了。”

  小曹问:“在哪里?”

  “天赐良缘。”

  “那又是在哪里?这么土的名字。”小曹不禁笑起来。

  怀恩就带他去看了。

  小曹吓了一跳,他没想到怀恩这么有钱,居然买了一套复式。

  毛坯房。没有可以坐的地方,小曹就掏出烟来,到露台上去抽。有点风,烟被吹进屋子里来。他回头看她,天已经暗下来了,她模糊地站在那儿,很倔强的样子。

  小曹与怀恩一向经济分开,他从没想过两个人要共同负担什么,现在怀恩买了房子,他想怀恩一定手头不宽裕,但这也绝不是他能帮得上忙的。他只好说:“这房子格局不错,你要怎么装修?”
怀恩简单地答:“这里是客厅,这里是卧室,这里是客房,这里是书房,这里是餐厅。”

  小曹终于还是忍不住:“你的钱够吗?”

  怀恩说:“够。”


  小曹似乎听见她长抒了一口气。

  小曹最近很苦恼。与怀恩的关系,随着争吵不断,变得越来越小心翼翼而压抑,有时候他觉得酒吧里的艳遇,倒是令人轻松的两性关系。

  怀恩没有提过一个字将来要小曹搬来与她同住。小曹知道她是那种把怨气积攒到可怕的程度才爆发的人。

  小曹仍然与父母同住,他觉得那样很方便,早上出门还凌乱的房间,晚上回来就收拾得干干净净,那当然不是怀恩的功劳。

  接下来的日子,见怀恩的机会越来越少,她偶然的出现,也是灰头土脸。怀恩身体很差,一疲劳就会全身浮肿,头发也好久没剪了,有点邋遢相,小曹呆呆地看着她,想起她从前的俗艳。

  小曹喜欢从前的怀恩,身上有种浑不吝的市井气,像一个旧枕头一样温暖熟悉,也像旧枕头一样任人揉搓似的。小曹对怀恩的日益紧逼很挠头。

  母亲在怀恩搬走那天见到了小曹,她很失望,不明白怀恩看上这小个子男人的哪一点,如果给左邻右舍看到,还以为她们家怀恩所谓有品味的设计师完全是浪得虚名,否则怎会在对男人的选择上,让人大跌眼镜。稍感安慰的是,小曹待人接物很有礼貌,一口一个“阿姨”,专拣重的东西搬。

  搬到那盆花的时候,小曹惊讶地笑起来了:“这个是你的吗?不是阿姨的吗?”

  怀恩说:“是我的,是我的宠物。”

  小曹就想拎着花盆的一个边,省力气。但怀恩一把抢了过去,只说:“我来。”就双手搬着青瓷花盆,半拱着身体,很难看地撇着腿,艰难地搬出去了。

  小曹有点尴尬地看着怀恩的母亲,老太太心照不宣地一笑:“她不就那个样。”

  两人收拾完新居,已经九点多了。都累得走不动,就打电话叫了外卖,一声不吭地吃完,竟合衣睡去。

  牡丹花孤单地在露台上,风吹得它的瓣微微地抖,床上的怀恩,睡梦中累极的双手,竟也在不自觉地颤抖。

  睡了不知多少时候,怀恩觉得小曹正在摸她,她想推开,但是用不上力气。

  后来,两人就在新床上做爱,熟门熟路的,就当庆祝新居落成。

  怀恩觉得她之所以和小曹不离不弃,多半来自这个。她和他分开那么多次里,都找过另外的人,可一旦检查完那些人的身体,下了床就又回到彼此身边。

  怀恩不觉得生活中有什么事是不能自理的,除了这个,所以她要定了小曹。

  小曹知道这层缘由。一想到这个,他就烦躁,难道自己就是靠它吃饭吗?怀恩在他眼里,越发贪婪自私。

  事毕,小曹问:“你怎么会养那么俗的花的?”

  怀恩说:“我也不知道。”半晌,又问:“俗吗?我觉得很好看。”

  小曹光着身子到露台上抽烟,顺手给花浇了浇水,扬声问:“这花贵吗?”

  “贵,你没听说过吗?叫‘葛巾’。”

  小曹像发现了什么似地说:“真的?是不是《聊斋》里有个叫‘葛巾’的故事?”

  “嗯”。

  “你真俗气,连种花都讲牌子。”

  怀恩呵呵地笑,一边缠上小曹结实的身体。

  “还跟你一个姓哩。”

  “是啊,同姓三分亲。”怀恩说。

  夜深,两人都不再有睡意,小曹百无聊赖地换电视频道,怀恩躺在他腿上,突然问:“你觉得,我们什么时候结婚比较好?”

  小曹心说“不好”,频道锁定在《法制进行时》上,半天才反问:“你觉得呢?”

  怀恩突然皱起眉头:“我问你。”

  小曹不语。

  怀恩生气了:“我配不起你?”

  “怀恩你为什么一说到这个事就这么不讲道理?”

  怀恩气得张口结舌:“我怎么不讲道理?”

  “我们之间,如果存在配不起配得起的问题,那就是我,我配不起你。我隔三差五就失业,我们出去吃饭还AA制,我只能送你地摊上买的破烂礼物,你买了房子我帮不上半点忙……你觉得我这样的男人,配得起你吗?”

  那花仍然在簌簌地抖。

  “你配不起我?为什么还要与我一起?”

  “是你要与我一起。”

  “你配不起我,我还要与你一起?我神经病?我天生这么贱好吧?”怀恩怪叫着。

  “怀恩,我不过是家常男子,你这样天仙似的人物,何必与我过不去?配得起你的男人遍地都是,不要难为我了。”

  “曹荷泽,说白了,你不过不想与我结婚,只想与我混着。”

  小曹不吭声。

  “女人一生不过一件事,不过是要一个名份,你竟不给我,始终竟不给我。”怀恩的眼圈红了。

  “是,怀恩,我给不起。我要的是一个和我一样的女人,或者我们相遇时就结婚,倒有可能。谁料到今时今日,你已出落至此。”

  “难道我越来越好,是你离我越来越远的原因?”

  小曹叹了口气:“怀恩,上辈子不知我俩谁欠了谁。”
小曹走了。

  那朵牡丹,叫作“葛巾”。它被深夜的风吹低了头,陷入回忆中去。

  葛怀恩为什么还记不起前世种种?


  不错,她的前世,就是“葛巾”。

  她一直爱他,从上辈子到这辈子。

  前世,他就是个凡间小子,一文不名,软弱无能。

  她偏爱他。

  他不肯与她成亲,他说:“我配不起你。”

  她不甘心:“你配不起我?为什么还要与我一起?”

  “是你要与我一起。”

  不过就想要个名份,从上辈子追到这辈子。

  他竟还是不给她。

  她毅然要随他投胎人间,她的妈妈,那著名的“曹夫人”,气极败坏地说:“你怎好算我的女儿?竟是这样没志气的。不过男女之事,如此沉迷,果然是个‘花痴’。”

  她知道自己留不住女儿,那就任她去吧,狠狠地推了怀恩一把,纤纤玉指,用力顶在她的肩上。怀恩疼得大叫,遁入红尘。

  曹夫人听见怀恩兀自狂喊:“我如何与他相认?”

  “你用情这样深,万千人中,必不会认错。”

  曹夫人看着脚下的大千世界,终于忍不住,落下泪来。

  他就要这样,负她,并且生生世世。
14
 楼主| 发表于 2010-2-4 23:39:24 | 只看该作者
  随喜比我大一天,是个喜眉笑眼的女子。

  我们认识七年了,七年前在一次饭局上,有人介绍:“岸久,这就是大名鼎鼎的随喜。”

  随喜喜孜孜地转过脸来,伸出细瘦的手与我握。我奇怪,感觉竟像是我的左手握右手,
她也低头看,说:“啊岸久,我们的手长得好像啊。”

  随喜虽然只比我大一天,但入行早,我从心底把她当前辈的,所以不敢多话。

  认识了,过去了。我也没往心里去,这种觥筹交错时的熟脸,多识得一张少识得一张其实没有什么分别。

  但随喜不一样。过了几天,某个深夜,我已经睡下了,突然电话响了起来。我接,却是随喜:“岸久,记得我吗?我是随喜。”

  “记得啊,”我说,她那样闹哄哄的声音,谁能忘掉呢?

  “我在加班。”她说:“正看你写相声大师的那篇采访,好棒啊。”

  “没有没有”,我大窘,“谈不上,我只是从小喜欢听相声,功课做得足而已。”

  “好好好好”,她不停地叫好:“真好,我们要是有你这样的主笔就好了。”

  我被人赞时就尴尬,不知道如何应对。

  随喜说:“好了,哪天一起吃饭吧。”

  电话挂了,我却睡意全无。随喜是前辈,前辈居然这样赞我,我的心花怎么不会怒放。

  第二天随喜竟真的约我吃饭。她真是个特立独行的女人,穿了一件“上海滩”的外套,外面纯黑,内里花花绿绿,加上她的男儿气,很有痞相。我说:“随喜,你可不像巨蟹座的人。”

  随喜想了想,说:“是啊,你比较像。不过,什么星座都会有败类吧。”

  我跟随喜成了好朋友,不知道是不是因为年纪星座血型一样,越聊越投契,从喜欢的童话人物,到喜欢的男人类型,全部是一样的。甚至,因为两个人背景完全一样,有时看星座、命理预示,都会替对方看一份。有一次,有人上传一个查自己何年何月何日GAME OVER的网站,我查完自己,顺手就帮随喜查了一下,然后报告说:“随喜啊,你比我早一天死。”她说:“屁,难道因为我比你大一天,就要早你一天不如归去?”

  久而久之,老总坐不住了,跑来问:“岸久,听说你跟随喜走得很近啊,不是她们报纸想要挖你吧。”

  “噫,”我大惊:“别扯了,她们要挖我,自然会秘密进行,怎么会大咧咧来往?”

  他不语,我猜到理由:“你怕选题泄漏吧?你不信任我的话,我也没办法,但公道自在人心,敌报与我报,啥时撞过车?”

  老总才放心离去。他不懂得,因为行规所限,我与随喜是真正的手帕交,不谈业务只谈生活。

  熟得不得了后,我问随喜:“你怎么不挖我?啊?好歹意思一下,省得我觉得没面子,就让我有机会拒绝你一回。”

  随喜对这个问题倒很认真:“这个我想过啊,可是,好朋友做了同事,可能就没得做朋友了。而且,如果你来,屈尊在我下面,我肯定是受不了的。你那么有才华。”

  我笑:“那你就屈尊在我下面好了。”

  随喜歪着头说:“那倒真可以考虑。”

  我惊:“算了吧你,我说着玩的。”

  她才大笑:“我知道啊。”

  我很高兴有随喜这样优秀的朋友,她的雷厉风行影响着我,我觉得自己一天天成长起来。而且,人们都是势利的,觉得你有牛逼的朋友,你自然也不差,我总觉得,我的升职像坐火箭,与随喜和我的交好不无关联。好多人说:“都市报与晚报,一个随喜,一个岸久,谁弄得过她们,两个母夜叉似的。”

  也有人抱不平:“随喜是厉害一点,但岸久个性多低调。”

  当然很多人不屑,觉得是我虚伪。

  我只是想不通,两个巨蟹女子,按说是顾家型典范,为什么每天拼了命杀杀杀,觉得小肩膀上扛着重任,要为全市千万人民服务。

  我问随喜,她说:“不是不顾家,只是,家在何方啊?”又安慰我:“没关系,不必自怜,等找到好男人,自然一拍屁股,第一时间消失。”

  我不。我正如沐春风,事业蒸蒸日上,我没那个闲功夫谈恋爱,而且,等闲男人还真入不了我的法眼。我鄙视所有有缺点的男人。鄙视他们。

  旁人都看错了,真厉害的是我,随喜才随和。

  我一直以为我与随喜年纪一样,星座一样,血型一样,人生道路上必能共进退。但我错了。

  全是因为那个何仲国。

  何仲国是个刚归的“海归”,两眼一摸黑的当儿,太阳似的随喜闯入他的生活。“海归”之所以能为“海归”,就是因为会把握上场和退场的时机,他居然以迅雷不及掩耳盗铃儿响叮铛之势,摸到都市报,当着上上下下百多人,跪地呈上大得可恨的戒指求婚,可怜随喜一个常年以男性品质律己的人,在这种糖衣炮弹下,来不及挣扎,几成炮灰。据说还有都市报的女记者看得泪洒当场。

  我恨死了。我与随喜那样要好,一个被窝睡过,居然未能见证这一伟大时刻。而她,居然不问问我,就应了。

  更可恨的是,随喜辞了职,都市报的高层慌作一锅粥,他们跟我一样恨何仲国。在这当儿,真的跑来游说我。
我知道不会是随喜让他们来的,随喜了解我,我骨子里是恋旧的,做生不如做熟,而且,我外表坚强内心怯懦,怕与随喜的旧部磨合不好,才是真的没面子。

  随喜说:“自己选择,不要看我们的脸。”

  啊我失望,以前随喜都只说“我”,即使说“我们”,也是我和她,现在全被何仲国占
去。

  随喜结婚那天,打扮得像个糯米团,因为备婚这短短两个月里,她竟然胖了十斤,我抱怨:“随喜,乍胖乍瘦对身体极坏。”

  随喜懒洋洋地说:“你懂什么,巨蟹座最终都会是胖子。”那个何仲国,居然非常欣赏地在旁边点头,还说:“男人都要求女人丰满,反而女人要求女人枯瘦,真不知怎么想的。”

  我是当然的伴娘,可随喜这个新娘,在自己的婚礼上,居然心神不宁眼神诡秘,我小声问:“你干什么?”她才说:“你要注意伴郎,是非常不错的男孩子。不要辜负我们的苦心。”

  她还是想把我拖下水。

  OKOK先约约会看吧。看来我注定要把随喜走过的路重走一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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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0-2-4 23:40:15 | 只看该作者
  莲恩说:“介绍新同事给你,企划部,冯亦欢。”

  不不不不不,我没有第一时间抬头。冯亦欢,这样的名字,重名的概率太小。不不不不不。

  莲恩说:“喂,跟你说话呀,宝琴。”
我就笑,是气得笑。得不到客户也用不着毁我。

  如果他是我的初恋男友,我的初吻给了谁?

  最重要是,他为什么要说?


  我算老几?不过是个混饭吃的广告业普通从业人员,他想干什么?

  但后来,我知道远不是初恋男友这样简单,还有,比如,我是他的弃妇。

  我管这种人叫,小鬼。

  现在,小鬼摸上门。

  不知为什么,我觉得他面目可憎,再不是那个甜美的翩翩少年。

  下班前,他自然地走到我的隔断前。

  “宝琴,我们去吃饭。”

  “我要回家。”我不需要用任何理由来拒绝他。拒绝他需要理由吗?我就是要拒绝。

  “你住哪里?”他温和地。

  周围的八婆们佯装无事,全部竖着耳朵。

  “很远。”

  他笑起来,活泼地擦擦鼻子:“这样啊?那我送你?”

  这不是表演是什么?

  睬他都多余,拎了包大步出门。

  但他竟然跟在后面。

  出了公司,我才回头。

  “你没事做啊?你第一天来啊!”

  他说话是很软声细语的,温柔的表情似曾相识:“我们有误会,你给我一个解释的机会好不好?”

  “改天吧。”我说。

  他很坚持,拦在我面前,用那种我熟悉的有点撒娇但又强硬的态度。

  他比我年纪小,所以一直有一种奇特的方式稳稳地对待我。

  坐在我对面,他说的开场白像台词一样深情并自以为有份量:“我一直忘不了你。”

  “你还是忘了我吧。”

  “但现在,我们是同事了。你要如何避我?”

  我沉默。

  我不想因为他的到来而辞职,我不能让这个笑话越变越大——总要有个终结吧。我还不信我迈不过他这个坎儿了。

  终于我说:“好吧,你解释。”

  谁知这个衰人竟然把手一摊:“真不知如何解释,你知道,感情的事怎样解释?”

  我瞪大了眼睛,他打哪儿学会无厘头这一套?

  他伸手拉住我已奋然而起的衣角:“因为,我不管怎样解释,你都会心存疑虑。我想告诉你的是,我一直爱你。我坚信我们会再相遇。”

  “哈哈,你不会说你进这行也是为了与我相遇吧?”

  “就是这样啊。”他表情的意思是这么巧你也猜到了?“所以才会从那样小的公司做起,混到有资历,才前来见你。”

  靠。

  为什么话到了他嘴里,就翻来覆去怎样说都可以?我被这个人搞疯掉了。

  也许我沉默的姿态看在他眼里是理想的效果。他轻轻松松地把手臂交叉放在桌子上,就那样深情地注视我。

  我不是情场老手,不知道如何应对。

  就在此时,他的电话响了。他漫不经心地接起来。

  餐厅里很安静,我清楚听见是个女声。

  他说:“跟人吃饭。”

  女声越来越大:“谁?跟谁?”

  他犹豫了一下,并没看我,因为那样做实在是太明显了。他说:“跟宝琴。”

  接下来的话我想连服务员都听得一清二楚。那女的歇斯底里地叫着:“你给我回来!马上!现在!”

  我有点佩服他了。他始终坚持着以优雅的姿态和温柔的语声接完了这个任何人都足以疯狂的电话,然后看着我,那样甜美的笑容。

  我突然恶向胆边生,我听见自己说:“冯亦欢,如果你想与我一齐没有问题,你把这个女的分手给我看看。”

  他仔细地盯着我的眼睛,伤感地慢慢地说:“宝琴,你不是真的。我与她分手,你也不会与我一齐,你是因恨而说出这样的话。不过,就算你不是真的,可我是真的,为了证明我是真的,我与她分手,你给我时间。”

  我挥挥手:“你去啊,去去去。”

  他没有坚持,也没有坚持付帐的意思,他甚至连包都没有背,两支手就那样插在裤兜里,美滋滋的,以飘逸的姿态离去。

  其实他到现在仍然算不得难看,如果不相处一段的话,根本看不出是个脑子里有病的人。

  第二天再见,他脸上好几道伤痕。对同事他说是家里的猫抓的,可我想我知道是谁抓的。

  下班后,他会趁人不备到我这边来坐,抱着头惆怅一会儿,向我摊开手说:“时间呢?给我时间。”

  那女孩子是他原来公司的同事,自此每天气急败坏地打电话盯他的行踪。我看不出他的立场,总是温言软语地哄她:“你不要急,不要急……”挂上电话接着在我面前晃来晃去。他对人越温和,越衬得我对他的不闻不问是一种醋意。

  两个月的时间过去了,他仍然在向苍天索要向大地索要向我索要时间。我沉默着,倒要看看他的把戏何时结束。他对我倒如故,很熟的样子,并不忸怩。

  一次,他蹲在地上摆弄海报,就在我的桌旁,不知道为什么,办公室那样大,偏要在我桌旁。我无意间看见他的后背,Oh my god低腰裤下滑,露出他里面穿的T-back,我真是要疯掉了,一个男人为什么要穿T-back?

  如果是一个穿T-back的男人说是你的初恋男友,你还与他上过床,然后还抛弃了你,换作你不疯一个试试看?

  只好抬头,看见他。

  惊讶地笑着问:“怎么是你?”看我多假。

  “是我啊。早听说你在这里。”他看上去也真不到哪里去嘛。

  莲恩问:“你们认得?”

  “是啊,真巧吧?他是我的学弟。哈哈哈哈哈。”还能怎样更高一层次地表演?

  “又没听说你是学美术?!”

  “再往前的。”我眨眨眼。

  “中学?”莲恩肯定是觉得不可思议。

  不可思议,但是真事。

  “冯亦欢,像个女孩儿的名字。”十六岁的我在操场上对他说。

  他那时即有一张甜美的脸,温柔地梗着脖子:“我不这样觉得。”

  那年他十四岁,初中三年级,跳高冠军,很瘦,但瘦得很飘逸。放学以后,总是一个人在操场上孤独地跳啊跳。

  其实也不算孤独。很多女孩儿远远地看着他,直到他训练结束,收杆儿和海绵垫子的时候,那些女孩就会一拥而上:“亦欢亦欢,我来帮你。”

  他并不答话,甜美地笑笑,一个人拖着器材低着头回去体育室,她们在周围簇拥着,兴奋地叽叽喳喳。

  我们第一次接吻就是在操场中央。黄昏,闲杂人等都回家了。我们都很紧张。我紧张因为我担心是否在犄角旮旯还有个别人碰巧看到,他紧张,那是当然的,因为那是他的初吻。

  我永远记得夕阳里,沥青操场上巨大的龟裂的纹和我唇上被他咬破的伤痕。

  当时很遗憾那不是我的初吻,觉得是一生都无法弥补的错,好象很对他不住似的,没有在原地等着他的到来。现在想想其实很扯淡,初吻的人,当然不会是后来生命中最重要的人,不要说初吻,就算是初夜,又怎样?

  那时我们还纯情,以为就这样地老天荒了。

  他很快毕业走了,每周我都会在传达室收到他自己叠的白白的大信封,那些信我都没有丢,我一共有二十一个这样的信封。然后,一切结束了。

  后来我有时间回想,发现他是我遇见的最追求戏剧性的男性,包括操场上那个出血的吻简称出吻,都有舞台剧的性质。他与我分手得迅速而绝情,不出意外地,他又爱上了一个美校的同学,那女孩的家住得很远,又喜欢在市区里玩,就经常回不去家,然后就经常在他们宿舍里借宿。我曾经问“她为什么不在女生宿舍里借宿”?没有答案,反正后来就借到了他的床上。

  我很伤心,不明白这是为什么。现在我明白了,少年的情欲是可以杀死人的。可是那时候,我悲痛欲绝为他在初夜这件事上比我早走了一步。我认为这是报复,就因为我的初吻不是给他的。我真蠢。

  我与他就这样断了联系,直到大学毕业后,我顺理成章地先到一家很小的公司辛苦地做做做,好不容易熬到跳槽到4A的一天,同事们为我到一间歌厅开欢送会。黑暗里突然走出一个人,一下子抱住我。我喝多了,反应过度,尖叫着,手用力推着他的脸,他很痛,小声喊着:“宝琴,宝琴,宝琴。”

  我安静下来,看见是他。

  他在那家歌厅里当DJ,我问他为什么不画画了?他说,被美院开除了,不想再画了。

  那天晚上,我跟他回了家。我总觉得我们之间有一件事未做。如果不做,我想这个人就无法从我心头真正彻底地拂去。

  第二天清晨,我在晨光中审视他的时候,也想过重头再来的可能。他有浓密的长睫毛,睡相如同婴儿般甜美。我很奇怪,为什么他是个甜美的男人?

  然后我就回味着这甜美,脚步轻快地去投入新生活了。

  我想我注定只是个早九晚五的平凡的小工,享受爱情带来的渺小的幸福。

  第一天我努力表现,工作时间长达十二个小时。十二个小时之后,我再见冯亦欢,地点是医院,他为了歌厅的一个三陪和人大打出手,被一刀捅在肚子上。

  那个三陪哭得脸都黑了,不停地俯下身亲他苍白的脸,声嘶力竭地叫着:“亦欢亦欢!”听在我耳中,只觉异常讽刺。我有没有那样叫过他在几次逃不过的午夜梦回时?

  警察说这是一起争风吃醋事件。

  我目瞪口呆,他又一次晃点了我。

  我问他:“为什么?”

  他没有回答。也许他没力气,他流了很多血。我头也不回地离开了病房。在旁人眼中,我像个冷血到极点的坏女友,而那个三陪是他传奇人生中的红颜知己。

  那时,我不能理解他那时的情欲。

  他在某条道路上的追求,总是先我一步的。

  现在,他又在我面前。

  其实我早就知道他也混进了广告业。有一天,我的一个客户突然问:“你认识冯亦欢?”

  我还算镇定:“是,怎么?抢你?”

  “那倒没有,他们公司没实力。不过……这人不太靠谱吧?”

  我不觉得这话与我有关,但她接下来闭上了嘴巴让我觉得异样。

  “怎么了?”

  她突然一笑,笑得很尴尬样:“他说,是你的初恋男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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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0-2-4 23:40:31 | 只看该作者
我越来越沉默。他并没有明显地骚扰我,但是,他的存在就骚扰到我。

  终于,老总请我去,问:“最近工作得不顺心?”

  “没有”。我想想,说。私人原因不是原因。


  他点点头。我倒想他把我调去别处也好。

  有了结果,是他走。

  并非有人为我的烦恼伸张正义,而是他那野蛮女友某天突如神兵从天而降,直冲进办公室朝我的方向而来。我几乎要抱头鼠窜逃离案发现场的刹那,那女孩子突然在我桌前一个急转弯,直奔冯亦欢那部门的一个女同事而去,接下来的画面倒是在意料之中,撒扯,哭泣,大骂……临走,她还飞起一脚踢碎了公司入口处的一个灯箱,听说小时候是练体操的。

  企划部那个女孩嘤嘤地哭泣,大家都不知道要怎样上前安慰。我更是呆在原地,猛掐虎口,不相信留下尊严的是我,心里默念着感谢上天这美丽的误会。

  女孩自己辞职了,当然冯亦欢是被辞退的。

  他穿着露脐装来办离职。那还只是春天而已。他肚子上一道难看的疤,像蜈蚣脚,脸上旧痕未去又添新伤。他倒真能忍。

  他姿态很高地来到我桌前,说:“女朋友看得太紧,我决定还是回去原来的公司比较好。”当我是真空里长大的。

  他离去后,我收到过一封电子邮件,他说,你不给我机会,我能够理解,但是你相信否,我其实是伤心的。

  我抬起头呵呵笑,也许在同事眼里,我一早在冯亦欢的手里疯掉了,对,他说过,我是他的弃妇。笑完那一刻,我突然憎恨法制社会,很想纠人再捅他一刀。

  他回去不久,他们便结婚了。公司里有同事参加婚礼,回来说,新娘子有种憔悴但亢奋的美,没有人提那个受辱的女孩,成者王侯败者贼。

  有时夜里我会从恶梦中醒来,看微明的天边,想:冯亦欢,倒真是个好名字,怎么样都是欢喜的。

  我觉得人一辈子总要遇见个把克星。不得,你幸,得之,你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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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0-2-4 23:41:03 | 只看该作者
  每天上下班,要坐两个小时的地铁。

  这两个小时的路程,是非常枯燥的。极少会遇见认识的人,而且,即使遇见,也不愿意与他们讲话。不知道该说些什么,客套寒喧那一套,我是非常不熟悉的。

  如果不瞌睡,就只好一双眼睛转来转去,强迫性去发现有趣的人事物。


  我最擅长的英文句子,就是报站名,我最喜欢看的自己,就是从地铁车厢的玻璃上。因为背景长时间是黑暗的,所有的人照在黑背景上,都显得两颊凹陷,清瘦无比。

  当然,从地铁站一爬出来,该胖的地方,一点没瘦。

  所以,常年坐地铁,心情会变得冷淡,会觉得一切都在晃动,全部是梦境。

  我最近观察到,地铁司机,男的,都非常的帅。

  我为这个新发现欢欣不已。要知道,平时与朋友们讨论到哪儿才能举目皆帅哥,谁也想不到会在地铁。

  为了少走路,我总是选择乘坐靠近地铁出站口的第一截或最后一截车厢,于是,我可以看到每到一站,车头或车尾机厢里的司机要走出来,站到站台上,然后,看到所有的门都关好,没有夹到什么人,没有露在外面的衣服角,才会最后一个上车,这时,地铁才会轻轻启动,向前面的黑暗进发。

  地铁司机也有女的,但很少,我只见过两个。

  我想,选择漂亮面孔的男司机是正确的,因为,地铁由黑暗中呼啸而来,迎面看见的再是狰狞的歪瓜劣枣,那场景,光用想的,就满诡异了。

  而这些年轻漂亮的小伙子,可能因为常年少见光的缘故,都有一张光洁的很白很白的脸,看上去非常文弱,气质忧郁。

  每天,我会做同两趟车,坐在同一个位置。

  这个城市里,大多数人还是过着单调的生活,复印着前一天,再前一天的日子,直到复印机的墨粉渐渐用光,印出来的图案越来越淡,最后,一张白纸进去,一张白纸出来。

  谁能带来一点改变?就一刹那也好。因为,我知道我将一直过着这平庸的生活,所以,才希望,某一天,一个如同梦境的情节,所有人都不知道,我将暗地回味。

  就是那天,我急匆匆地奔向站台,地铁车门正在关启,我想要挤进那一条缝里,嘴里毫无意义地咕哝着:“等我一下等我一下。”

  我站在紧闭的车门前,没有人等我。

  我有点失望。真是很贱,没有赶上常坐的那趟车,还是会觉得沮丧。根本不去想,也许因为打乱了行程,会有意外事件,无论惊喜或恐惧。

  车尾的那个司机还站在站台上,他看着我,嘴角带着笑容。

  那并不是一个幸灾乐祸的笑容。

  他对我说:“要不要跟我坐在这里?”

  我呆了一呆,但顿悟时间不觉我多想,满车人在等。

  我高兴地随他进了驾驶室。

  这一趟,他是车尾,那么回程的时候,他就是车头。现在,他没什么事。

  我们都没有说话。我不会问“你叫什么”,他也没有开口。因为沉默,地铁隆隆的声音,显得比平时更吵。我一直背冲着前进的方向,看见一截截的黑暗被抛在后方,就像,逃离。

  我开始想入非非,想,这多么像是童话,像童话里王子带着公主,骑着马离开黑暗的城堡。

  不过现在,是坐着地铁离开黑暗的城堡,也挺浪漫的。

  不过谁是王子谁是公主?我看了他一眼,他非常好看,白皙的脸,炯炯的眼睛。可我,我哪像公主啊?

  他感觉到我看他,笑一下,然后,接着低下头看报纸。

  我一直局促地坐着。脑子里却像个小疯子一样胡思乱想。

  进站,出站,黑暗,光明,人来,人往,上车,下车,真是个繁复的世界。

  到终点了,我下车,他也站在站台上。接下来,他要成为车头了。

  他们要再往前驶一段,驶到“人”字的顶端,再往回走。

  我微笑着说:“谢谢你。”

  “不用”。

  “再见”。我说。

  他说:“再见,下次跑快点,要不然,就赶不上了”。

  我用力地点着头,对着面前可能再也不会见的年轻的地铁司机。

  也许有一天当我年老,坐在午后阳光下的躺椅上,记忆里惊鸿一瞥地闪过一张苍白的脸——这足够那一个下午用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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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0-2-4 23:41:19 | 只看该作者
  我最近一次见到立轩的真人,是在“麦乐迪”。

  也不是约着同去的。因为“麦乐迪”每间包房的门都是透明的。

  也不是因为门是透明的才看见,是因为他们那间包房里正好有个人出来,我当时又正打那儿过。


  我就看见我亲爱的弟弟,一脸痛苦状、正使着大劲儿、摇头晃脑闭着眼唱情歌,像极了便秘。

  我站在门缝那儿看着他,站了有一分多钟,他才把眼睁开。可见投入的程度。

  他看见我,脸上闪过了不好意思,咧嘴一笑,唇红齿白,大声叫:“哥,进来啊。”

  一屋时尚男女,都往门口探头探脑,我犹豫了一下,还是进去了。

  他给我递了根儿烟:“怎么这么巧?”

  旁边马上有人给我点上火,我点头谢了。旁边有人怪叫:“立轩,你哥比你精神多了,你丫别混了。”

  立轩笑,我也笑。我很少见到他的朋友,尤其是娱乐圈的朋友。

  立轩说:“不新鲜,从小别人就这么说。”

  我问:“平时还唱不够,又跑这儿唱来了?还唱得挺使劲,满头汗。”

  他无所谓地甩了甩已经长到脖子的长发:“反正也没事干,就当来练练歌。”

  有人把麦克风递到我面前,“你来唱?”

  我摇头:“抱歉啊,我不会唱歌。”

  立轩看了我一眼,只是笑。

  在人堆儿里,我跟立轩不知道说什么:“你要是真没什么事,多回家看看爸妈。”

  他点点头,也没什么话说。我想,我是长子,要担负起没话找话的任务:“最近去外地演出吗?”

  “明天去沈阳”。

  立轩总是很忙,他现在还够红,穴多,爸妈想见他,或者想听他的声儿,倒不如打开电视更方便。

  以前,他没当歌手的时候,我带他出去玩,介绍说:“这是我弟,立轩。”别人就会说:“文轩,你弟比你看着体面多了,你别混了。”

  我还说:“那以后就少带他出来。”

  立轩一直就不爱说话,闷闷的,脸上老挂着个老实的笑容,是骨子里犯坏的那种小孩。那会儿除了我,恐怕没人知道他喜欢唱歌。可是,虽然我知道他喜欢唱歌,也没想到他能当专业歌手,我一直觉得他唱得够难听。

  海青说:“你对你弟最惯了。”我吃惊:“是吗?”

  “是啊”,海青说:“你跟你弟弟说话时最明显,‘如果你一定要’,那就行行行行行,你没意识到吗?”

  我想了好久,还是问:“是吗?我不知道。”

  我老觉得欠他的。立轩比我小两岁,穿我的旧衣用我的旧物上我念的学校在我的班主任门下甚至——他的初恋女友,都是我第一个马子。

  “马子”虽然是台湾话,不过叫马晓静倒正合适。马晓静的长相是中小学里最得宠的样版:圆脸浓眉大眼小嘴酒窝中等身材,外加上学习好,当年被高年级男生猛追。我一周之内劫了她八次,开始她不说话,只躲,她躲到哪儿,我自行车的前轱辘就顶到哪儿,后来她边躲边笑,再后来,就答应了。

  真的只是个马子,我跟她泡了一个礼拜,就把她甩了。傻了吧叽的,除了说她们班的事,最远能扯到她们年级,我烦了,就懒得再找她,她也没来找我,起初还互相“照个眼儿”,再后来,纵使相逢应不识。所以,当立轩大二那年暑假,头一次把她领进家门,我刚打厕所出来,光着膀子,嘴里叼着报纸,手里还正系皮带的瞬间,我与马晓静迅速交换了一个心领神会的眼神。

  立轩总是能干出让人大跌眼镜的事,从马晓静这儿,我早就该看出来了。

  马晓静一毕业就出国了,剩下立轩一颗破碎的心让我们家里人帮忙收着。我不忍心看着立轩消沉,让他好歹找个工作,他充耳不闻,每天只关在屋里拉着窗帘听伤感的流行歌曲。二十多岁的人了,躺下半人多高站起来一人多长,让人看着真他妈于心不忍。

  我背地里骂马晓静不是玩艺,海青说:“你算了吧,男人,不能这么说自己的初恋女友。”

  “谁是我初恋女友?海青,你才是啊。”

  “那马晓静的脸蛋,当年谁第一个啃的?”

  “好汉不提当年勇,你看你海青真够三八的就不能让你知道点事儿吃陈年干醋呢吧?”

  海青悻悻地说了句“放屁”,就陪我妈聊天去了。

  但谁知道我阿拉伯语说得比中国话还好的高材生弟弟立轩竟因为失恋而恶补流行歌曲而当上了歌手。

  开始我还劝阻,到底书香门第,干什么不好干嘛唱歌呀?可他说:“我乐意,轻省,挣钱又多,我喜欢唱歌。”

  我没办法,只好说:“如果你一定要唱,就唱吧,可是你的专业废了,我还是觉得可惜。”

  立轩板着脸说:“我自个儿不觉得可,就不可。”

  行行行行行。

  妈气得脸色铁青:“唱歌?何立轩,你读了十二年书,受了四年高等教育,从大学出来你居然去唱歌?”

  立轩就跟什么都没听见似的,盯着天花板。

  我劝:“妈,立轩喜欢唱,就让他唱呗。”

  海青也说:“阿姨,只要是真心喜欢的事,就让他干干试试。”
我妈也不是善茬:“他还真心喜欢马晓静呢。”

  立轩红了以后,就从家里搬走了。

  海青也适应不过来:“这么一个木了吧叽的立轩,怎么就成了歌星了呢?你告诉告诉我,心理怎么调试?”


  再后来,随便打开电视就是立轩的时候,海青的“三八”劲更成瘾了:“说说说说,你是从什么时候发现立轩有过人天分的?”

  什么时候?我能告诉你吗?

  我和海青,饮食男女过着平淡生活。她爱看电视,我爱在“联众”打牌,各不相干,与世无争。

  但她最近迷上了看《绝对星内幕》,就是那种把明星请到直播间,专往人家伤口上洒盐的节目,不把嘉宾弄得涕泪横流不罢休。海青每每陪着人家流眼泪,我就说:“你省省行吗?你说,人家今年总得二十来岁吧?不是奶奶带大的就是姥姥带大的,奶奶和姥姥还有几个活着的,然后上来就问人家‘你奶奶或者你姥姥现在身体好吗’?废话人都那么大岁数了能没点病吗?”

  海青恨不得啐我一脸。

  她不知道,这个节目做立轩那期的时候,来采访过我。

  被我啐回去了。我不能容忍立轩被人这么耍弄。我打小就见不得他们欺负立轩。

  但我理解立轩,人在江湖,总有游戏规则。那天播出他那期的时候,我还是端端正正地与海青一起坐在电视机前。

  女主持人问:“立轩,你还记不记得你第一次登台是什么时候?”

  立轩想了想,说:“十一岁吧好象是。”

  “是在中学?”

  “对,初一,刚上初中。”

  “能给大家讲讲当时的状况吗?”

  我突然紧张起来了。屏幕上的立轩也有点不自在似的坐立不安,我起身去倒水。

  “我小时候特别喜欢唱歌,可是觉得自己唱得特别难听,根本就不敢当着人唱。我哥就说,你怕什么呀?你就当着人唱一次试试,就当练练胆儿也值啊。”

  “学校那年汇演,我就鼓足勇气报名了。”

  “天天回家练,关上门,我哥当观众,我一遍一遍地练,我哥就给我指导,因为是首英文歌,我哥帮我纠正发音。练得做梦都在唱,做梦都不会唱错。”

  “到演出那天,我还化了两个小红脸蛋,穿着白衬衫蓝裤子就上台了。”

  “一上台,看见台下黑鸦鸦的人,就晕场了。等前奏放完了,全校师生就听见优美的旋律,没人听见歌词。”

  主持人问:“为什么?”

  “因为我根本就没张嘴。”

  “那怎么办呢?那后来呢?”主持人特别真诚地追问。

  我大口大口地喝着开水。

  “后来底下就‘嗡’一声,大家都笑开了。”

  “我站在台上不知所措,连是不是应该哭都反应不过来,完全傻了。”

  主持人问:“再后来呢?”

  “再后来,我就看见我哥从他们班的队伍里站起来了,他穿着和我一模一样的白衬衫蓝裤子,也没跑,就慢慢地走上台,跟台侧放音响的老师特有礼貌地说,麻烦您再放一遍老师。”

  “然后,我哥就走到我身边,拉住我的手。前奏就响起来了。我看了我哥一眼,他根本就没看我,只是使劲儿捏着我的手,我就觉得心里突然特别踏实,充满了勇气,我们俩一起,在全校师生面前,把这首歌完整地,而且是完美地唱完了。”

  我看见不争气的海青,居然和那个女主持人一样,哗哗地流起了眼泪。

  “干嘛干嘛呀?”我踹她。

  很识做的摄影师,马上把镜头推成特写,我看见立轩红红的眼圈。

  完了,这些受过高等教育的人,全被煽情节目打倒了。

  海青无声地啜泣着,然后一头扎在我怀里。

  一个月后,我给立轩打了个电话:“在哪儿呢?”

  “慈溪。”

  “我礼拜日结婚。”

  “好啊,”他淡淡地说:“想要什么礼物?”

  “不用了,回来就行了。”

  “要帮什么忙?”

  “不用,帮忙吃口饭。”

  立轩在电话那头笑。半天才说:“你看我那期《绝对星内幕》了吗?”

  我也笑:“你这个笨蛋。”

  他说:“海青看了吧?看完就跟你说,咱们结婚吧,是不是。”

  这就是默契。我弟立轩,帮助我成功娶到了海青,而且是她向我求婚的,从此我在这个家庭里的至高无尚的地位,就确立起来了。

  人生如戏啊。
19
 楼主| 发表于 2010-2-4 23:41:37 | 只看该作者
  他们问:“你们为什么分手?你和志隐?”

  我总会笑着答:“没什么啊,就是分手了,可能因为有些地方不合拍吧。”

  那算不得一回事,真的一切都过去了——所有的人听完以后都这么想,包括我。


  一个月里,总会有两三个人这样问。有时我会不明白,是我交游广阔,知道我与志隐的事的人很多,还是他们记性很坏同样的问题要翻来覆去地问。

  不知道有没有人问同样的问题对志隐。不知道他怎样回答。

  以前,所有的人都说:“你与志隐,真是郎才女貌的一对,为什么会有这样合适的情侣?”

  我也这样觉得,以前。有时候对着镜子梳头,他会从背后温柔地扑上来,抱着我。我们看见镜子里的两个人,同样微笑的唇角,同样微笑的眼角,那是相处多年的情侣才会有的默契的相同。

  其实就分手的问题,我们谈过很多次了。开始,谈到最后,两个人会伤感,第二天太阳出来,前一夜的商讨如同露水,见光即死。后来,再谈,像是儿戏,津津有味地商量,谁也不当真。最后,正式分手,两个人都傻了,不知道原来真的会有这么一天,为什么为什么为什么?那个夜里,电闪雷鸣,虽然身处一个亚热带城市,电闪雷鸣是家常便饭,但还是觉得这种戏剧化的场景催人泪下。

  我们没有对任何人说出分手的真正原因。没必要知会天下是一回事,那个理由确实也不可理喻——因为,志隐不肯与我结婚。

  我百分之百地肯定,志隐与我是相爱的。

  但志隐就是不愿意结婚,与我,或是旁的人,他都是不肯结婚的。

  我很想在交往这些年后,能够真正地步入婚姻生活。

  我是传统女人,认真与一个人的交往,就是为着朝着婚姻的方向,也就是说,从一开始,就是为了试试看可不可以结婚,才交往一下先。但是。

  最初志隐没有表示过不愿意结婚。

  我们热热闹闹地搬到一处,买房子,装修,购置家具,一切按步就班地进行,那么,万事妥当之后,结婚不是顺理成章、水到渠成的事吗?

  不光我这样想,所有的朋友,身边的人,都会语带羡慕地问:“要结婚了吧?”

  也许我太过自信。生活在每个人的设计中,走不同的轨迹。你所以为的道理,在另一个人的脑子里,完全是不可思议。

  感情进展到这里,我才惊觉与志隐的差距。

  有时候觉得,这就如同一个约会,他对你说“请你吃晚饭好吗”?然后与你一同为了表示对这次晚餐的重视,买晚礼服,甚至,买漂亮昂贵的手饰,敦促你化一个艳妆,还提些中肯的修改意见,然后,租一劳斯莱斯到了酒店门口,你准备与他一起下车的时候,他才诧异地望着你说:“我只是说,请你自己打醒精神,好好地对待自己,用最好的状态,自己吃一顿晚饭。因为生活其实是可以这么美好的,你自己可以做到。”然后,扬长而去,剩你一人味如嚼蜡,而且,自己买单。

  与志隐分手后,我常陷入这个电影情节里找不到继续演绎下去的线索。

  为什么为什么为什么?我总在夜不能寐的时候问天:“为什么?”

  难道我自己不知道好生活是什么样子吗?我没见过猪跑也吃过猪肉何劳你来告诉我呢?为什么不愿与我结婚却过着与婚姻无异的生活这不是闪我吗?如果我不想结婚为什么会对你这么用心你没想过吗?你以为粗茶淡饭一灯如豆一人一室一厅一卫的生活我就不能过吗?那更胜过与你一齐水中捞月的“晃点”型生活啊。为什么志隐?你对我有没有尊重?

  每次与志隐探讨到这里,就无法再探讨下去。我与他的思维在此时完全变作平行线没有交会的可能,他会苦皱着眉头问:“开娟,你为什么一定要结婚?我们这样不是很好?结婚有什么意思呢?”

  “我们相不相爱?”我问。

  “相爱,那是毫无疑问的。”

  “相爱为什么不结婚?”

  “相爱为什么就要结婚?”

  “为了在一起啊!”

  “现在我们没在一起吗?”

  “为了天长地久啊!”

  “天长地久也不意味着非要结婚啊。”

  “为了有了责任感,不会轻易地分手啊。”

  “难道你现在就没有责任感,会轻易与我分手吗?”

  “女人的青春短暂啊!”

  “为了青春不再才要以婚姻拴住男人,这不是嫁祸于人吗?这种前提的婚姻,有诚意吗?”

  “既然结不结婚没有区别,为什么就不结呢?”

  “为什么要结呢?”

  我相信看官们明白了我的苦楚。这就叫鸡同鸭讲。

  分手,因为累了。累了这种茫然四顾找不到前途的生活。我是刻板的人,不能接受不按常理出牌,太有创意的事,不是我能做得了的。

  这一次我是真的铁了心。

  轮到他追问:“开娟,为什么为什么为什么,为什么要离开我?”

  我无言以对。

  让我怎么开口说“志隐请许我个未来?”那太可笑了。

  分手在电闪雷鸣的夜里,我选择撤离,无需在一起过最后一夜,因为我知道,那样,就分不开了。
 但故事没有就此终止。

  我们相处多年,至亲至爱,有很多东西是无法立时割舍的。

  我迅速谈了新的恋爱,因为,我从来就是理智的人,我知道,只有用这样的方法,才能完完全全地堵住退路,他的,我自己的。


  城市那么小,他应该迅速地知道我的现状。我们偶然会通电话,但是他不问我不说,仅此而已。

  但,慢慢我才发现,不仅相处是困难的,其实,恋爱也是困难的。不知道是不是要求过高,我找不到像志隐那样让我全盘接受的人。

  我与新欢相处了也有年余,然后,还是分手了。

  志隐在我这里的不一样,是因为,那些恋爱的对象,从一开始我就知道,只是恋爱而已。

  但偏偏这个最合适结婚的人,不肯娶你,真是郁闷到极点。

  我承认志隐仍是我最大的梦想。但恢复到一个人的状况后,也没有像个轻薄女子那样,急急地与志隐多加交往。一切如常,偶然打电话联络,不深究对方的生活,说些轻浅的烦恼,给点建设的意见,加点适度的叮嘱,不要亲密不要亲密,我们都克制着自己,我们是成熟男女,干不来吃回头草那一套。

  干不来,但可以用想的。我会想,想与志隐如果复合,会怎样?后来,还是抽自己一个嘴巴抛掉这个妄想,他仍然是不愿结婚的,他那样固执的一个人。

  在我身边有新欢的时候,与志隐联络,总觉得心虚,老觉得自己属于强势一方,很对他不起。现在,刚有了平等对话的感受,却得知,他有了新欢。

  到底是女的,周围的人肯定觉得如果告诉一个女的这种消息,无异于打击。这消息是志隐自己无意间透露的。

  那次在电话里,是晚上,正闲扯,听见门轴因为缺油而“吱嘎”作响。我立时停住了——如果没人在推门,门会自己响吗?他旁边还有别人。

  我很不能相信:“志隐,你买了无绳电话,你没事推这个门玩干什么?”

  他正在笑,那笑,是在示意玩门那个人不要再玩了。他说:“什么?我没有啊。”

  “你那儿有别人?”

  “嗯。”

  我知道我不该问,我算老几,可我还是不知自己算老几地脱口而出:“谁呀?”

  “一个朋友。”

  “什么朋友?”我觉得很卑贱。

  “不是说过了吗,就是一个朋友。”他稍带不耐烦。

  我客气地说了“再见”后,收线。

  我发现我竟然急疯了。

  我非常非常地介意。我非常介意他有了女友,我无法接受。

  针刺不到肉不知痛。发生了才知道,你根本无法见它发生。

  我迅速地颓废了。

  当然,我一个家常俗妇,唯一能做的,也不过是不再主动与志隐联络。

  我不是记恨他,我没那个资格。我知晓自己今日的身份。

  但是,我很生气地想:既然不要跟别人结婚,就不要与人交往嘛,这不是害人?!

  但也可能,这世上有些我无法理解的女性,不在乎这个。

  我老了,我落伍了。我不断地往自己脑袋上扣屎盆子,心情降到谷底,就算旁人开慰:“他与那女子,根本不是认真,跟与你交往时的态度完全不同。”

  这种解释,我也不能接受,我会想:志隐啊志隐,你怎么也如那些坏男人,抱着玩的心态滥交女友呢?

  在我愁肠百结的端口,志隐电话来晚餐。我们分手后,未曾再正式会晤,我一直觉得,那种余情未了的心态,对我身边人不公平。

  现在,我放掉包袱,所以,好好梳洗打扮了一番,前去赴约。

  志隐一如从前,温文尔雅,我们一如从前,眉来眼去。

  我在洗手间里,看着镜子里的我的脸,犯贱似的一脸潮红,满面春色,失望透顶。

  我们还是那样爱着对方,在分头尝试过之后。

  索性打开天窗说亮话吧。我问:“志隐,你前一段时间恋爱来着?”

  “嗯,不算是恋爱吧,”他若无其事地说:“玩伴而已。”

  “你以后就这样打算吗?”我不事后退。

  “不知道。”

  他说不知道。

  又说:“不会再有合适的对象,那不如就找玩伴。”

  我想我的脸上一定有掩不住的欢喜了。他这不就是变相地承认,只有我才是他的最佳对象吗?

  我们还要再这样兜转到何时呢?

  我与志隐,一对相爱的人,分别仗着结婚与不结婚的剑,对峙。

  相爱到这个份上,了解这样深,谁也无法替代对方在自己生活中的位置了。

  我与志隐,又在一起了。

  但这次的在一起,谁也没有给个说法。这算什么呢?恋爱?不是。我们不在彼此家过夜,我们不告诉别人我们恢复交往。性伴侣?也不尽然,因除对方之外,我们各自都没有其他对象。

  我们小心地绕着一个地雷,那就是:婚姻。

  他仍然不愿结婚,他明白地表示过:“有朋友说,不如与你结婚算了。”

  “你怎想?”

  “还是不想。也许很久后的一天会,但目前,看不到那天。”

  志隐仍然是那样吸引我。他的沉默,正直,幽默,才气,无一处不是我想要的。但我另外想要的,他不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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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0-2-5 16:30:29 | 只看该作者
本帖最后由 吧唧 于 2010-2-5 18:27 编辑

你是打好了放上去的吧?!不然你就是神速!!!

标题很引人遐想,故事么是我不太碰的一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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