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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 媛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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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葵花走失在1890》张悦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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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04-2-6 23:37:16 | 只看该作者

黑猫不睡(四)

父亲骤然失了业。祖母染了不知名的病就死了。我在她的葬礼上对着这个为丈夫和儿子做了一生奴隶的老女人流尽了泪,也为我和墨墨的命运流泪。我的父亲像颗吐着火芯的炸弹,随时可能宣告我们的末日。

  墨墨到了发情期,睡得更少了,在夜晚瞑瞑地睁着眼睛,凄烈地叫到天明。我经常带她出门散步,在心里念:墨墨,快些找到自己的爱人,你的叫声迟早会引爆我的父亲。


  终于在一个死寂的夜,墨墨不休的叫声像刀锋割裂了我的肌肤。父亲蓦地从床上坐起来。他奔到客厅,然后是墨墨声声死亡边缘的叫声。我飞跑过去,我母亲的男人——我只有这样称呼眼前这个凶悍的疯子——正开了门,企图用脚把墨墨踢出门去。墨墨倒在门边,用爪子扒紧门不肯走。她的肚子被踢,她的头骨被踢,她的脊背被踢,她的尾巴一动不动,像根麻木不仁的绳子。她在一连串的踢打中不能睁眼、不能呼吸,她坚持不放开爪子,不逃离。她惟一可以做的只有流血。傻墨墨,快放开门逃命吧,这样的家不值得你留恋。固执只会送了你的命。

  我立刻伏倒在地上去抱住那个可怕男人的脚,那只脚以惊人的频率蹂躏着垂死的猫。那脚向后踢开了我,雨点般的一下下踢向我。我撞到了墙角,头颅像朵绝望中绽放的花。亲爱的墨墨,我或者也快要死了。我眼前越来越黑,我看到母亲在轻微地制止父亲,她带着犹豫和怯懦。我呼唤着晨木:晨木,你是超人,你来救墨墨啊。我在绝望中昏厥。我的梦里有黑得与夜没有界线的墨墨在唱歌。晨木抚着我的脸说,小公主,墨墨不会死,你醒来吧。

  醒来时又是很亮的一天了。母亲守在床边,悲哀依旧是很淡的那种。我瞪着她,不敢问出那个有关生死的问题。她说墨墨没死,晨木在看着她。

  墨墨依旧没睡。她躺的白色毛巾上布满深深浅浅的血迹。她团缩着身子,像朵开败的绒花。她的嘴合不上了,猫所特有的四颗锋利的长牙齿全断了,剩下参差不齐的血淋淋的牙茬。她从此哑了,她不会叫也不会唱了。她很难站立,前腿断了,小爪子在剧烈颤抖。她用血舌头舔着我的手指,脱落了毛的尾巴摇得像面投降的旗帜。我泪如雨下,小墨墨,你应该逃的,你还那么小,还没做母亲就伤成这样。

  我转身扑在晨木怀里,我说:爱我,就带走墨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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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04-2-6 23:37:56 | 只看该作者

黑猫不睡(五)

墨墨被安顿在晨木家。她可以康复到一颠一颠地缓慢走路了。我们给她找来一只安静的白色公猫做配偶。残缺的墨墨很快怀孕了。

  我无法逃离这个无能的母亲和残暴的父亲圈起的家。我不再跟父亲讲话,也极少跟母亲讲话。每一天我最大的快乐就是放学后去晨木家看墨墨。


  晨木的脸色很暗,很像我的父亲。他的父亲出了车祸,肋骨被撞断了。他第一次从医院回来,就冷着脸对我说:大人们说得没错,黑猫只会带来厄运和灾难,你家人,我家人,甚至连她自己都逃不了。

  我说,晨木连你也这么说,她只是只简单的猫,她没有魔力,她连自己也保护不了。你答应过我好好照顾她,如果你还爱我。

  冬天到了,墨墨的肚子很大了。晨木的父亲仍旧不好。晨木开始冲着我大吼大叫,他忘掉了曾经的誓言,墨墨也已经成了他的负累。我开始像母亲对父亲那样对晨木。帮他做饭给医院的父亲,帮他安慰憔悴的母亲。我一声不响地任由他骂,扫起他摔的一地玻璃碎片。

  在一个下着大雪的夜,我又梦见了墨墨,她开口唱了。墨墨还对我说,知道吗,我很累了,我想睡了。

  第二天的清晨没出太阳,我在院子里扫雪。晨木走向我,面无表情地告诉我,他昨夜把墨墨赶出了门。我停下来,静止。我说,晨木,你在开玩笑吗,昨晚有那么大的雪,墨墨怀着孕,她没有牙齿,走路也走不稳,甚至连求救声也发不出——我知道这不是玩笑,我说着说着就哭了。我想了想,满怀希望地问,是不是她一直在门口没有离开,你今天早晨又把她抱进了房间?不是,晨木说,我昨晚抱着她去了很远的灌木丛,从那里扔下了她。我母亲说扔了她,父亲的病就会好。

  同一个晨木,说要给我公主似的生活,说永远疼我,说要把墨墨喂成走不动的小猪。他是拯救我的神啊,他也一度拯救了我的墨墨。此刻的他,隔世的表情,扭曲的脸孔。我的晨木我已无法看清。

  我乞求着晨木,这个胸中已无爱的人,带我去那片灌木。不然墨墨会冻死,或者饿死。

  我就是想让她死。晨木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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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04-2-6 23:38:38 | 只看该作者

黑猫不睡(六)

我找了很远很远,找了很久很久。墨墨像那场雪一样,化没了。我的王子也携着诺言随冬天远离了我。我永远是孤独的无法蜕变的灰姑娘。

  初春,幼儿园开学了。一个曾见过我和墨墨的小女孩跑来找我。她哭了。她说幼儿园一个假期没有人,开学后他们在后院秋千边发现一具猫尸。她说好像是墨墨。


  我又看到了我的墨墨。她撑开身子躺在化雪后潮湿的泥土地上。周围是小桃花般的一串脚印。她的身体狭瘦,肚子是瘪的——她应该生下了孩子。她周身布满黑色的蚂蚁,在吃她。她的身子早已被掏空了。眼睛也空了,蚂蚁从她的眼窝里爬进爬出。她死的时候应该依旧睁大着眼睛,瞑瞑的。

  那个小女孩躲在我身后怯怯地哭,她问我,小黑猫是在腐烂吗?我蹲下来,像过去揽住墨墨一样揽住她。我说,腐烂其实一点也不可怕,我们活着,也一样在腐烂。人的一生其实就是一场腐烂。

  墨墨没有找到回家的路,但她找到了我们常来看夕阳的秋千。好墨墨。

  墨墨一直都不睡,一直都很累。现在她终于睡了。墨墨,在梦里穿梭的感觉一定很好吧。

  我又在心里说,与墨墨非亲非故的蚂蚁在吃着墨墨,可是我最爱的晨木也在啃噬着我的心。我爱的男孩答应照顾我爱的猫,他照顾着她睡去了。

  我的猫不是一只九命的猫,她只有一条命,并且她死了。

14
 楼主| 发表于 2004-2-6 23:39:19 | 只看该作者

黑猫不睡(七)

我的父亲很快有了新工作,有了很多钱。他得意洋洋地说是因为墨墨死了。

  我还是用了他的钱,去了一个遥远城市的一所寄宿学校。那个城市从不下令我伤心的雪。

  父亲也带着他温顺的妻子迁到了美丽的海滨。


  临走的时候,我把房间刷成了天蓝色。一辈子,晨木都不可能给我一个这样蔚蓝的家了。

  我没有同他告别,因为无所谓再相聚。

  今天我又鬼使神差地回到这里。晨木早就搬走了,这里看起来像一片废墟,我甚至可以相信绿色高草里隐埋着坟墓。我把自己关在房子里,想念墨墨,也想念晨木。

  下了三天的雨。我不能遗忘那张启事——王子没有忘记他的灰姑娘,他用一张照片代替水晶鞋在寻找她。我忍不住又去看那张可爱的照片和晨木留下的只言片语。雨水洗白了照片,整张启事缺了一半。但我还是看到至关重要的一行字:小公主,我找到了墨墨的孩子们,我一直养着它们。

  那一刻我想可能雨停了,出彩虹了。是的,晨木还是有爱的,爱我,也爱墨墨。也许我永远都不会原谅他,但眼下我想见见他和墨墨的孩子。我在启事上寻找晨木的地址,只有赫然的地址两字,后面的内容都被雨水打落,不知漂去何方了。

  天意弄人。

  我伫立在疯长的野草中间,幻听中的猫又开始了不朽的眠歌。晨木,我们还会相逢吗?

15
 楼主| 发表于 2004-2-6 23:40:04 | 只看该作者

白 白



  那一天我走了35块台阶来到庞大的明亮里。喝彩声像糨糊一样从此粘住了我。

  我看见自己斑斓的鼻子头上开出一段短暂的春天。再没有了再没有了妈的谁还记得。


  从我成为一个小丑那天起,我的日子和所有都变细了。

  二

  小丑有过很多名字。他用一个褐色软牛皮的方形本子一个一个记下来。某年某月用过的名字。每个名字霸占一页纸外加他的一段光阴。小丑觉得他的名字被蓄养成一些笨拙的动物,总是横亘在他稀疏的梦境里。这样这样的拥挤啊。

  其实那些名字都是一些笨拙而硬邦邦的名字。他在A城叫过毛毛在B城叫过翘翘。他最喜欢S城了。他们允许他自己选一个名字。他们说你自己决定吧,小丑。小丑的眼睛灼灼闪光。他说真的吗真的吗可以自己决定吗。那天他又像是自己站在了演出台上。他等了一会儿,看到没人反对他,小丑就赶快说我叫白白,不管我现在什么颜色我妈生我的时候我叫白白的啊。你们叫我白白。

  小丑白白看到中间的位置那个穿得最厚实的人咂了一下嘴。他把烟也熄了。墙上的钟表跳了一大格。灯呢灯呢。小丑站在黑里面。他的后面被踢了一脚。他不能确切说出被踢的位置,因为他是那么细无法确定部位。那个人是被环绕的首领。所有的人在他旁边。人们说他的女人叫白白。

  白白是他逃走的女人。她走了呢带着三个包袱和一口锃亮的锅。

  小丑没有叫成白白可是他还是喜欢在牛皮纸的扉页上写这个名字。他写啊写啊,他觉得越写他就越白起来。可是他解释给别人说他是爱着一个叫白白的女人。他说了很多遍,最后他自己都以为他爱着那个背着锅夜行的女人白白了。那个现在仍旧流亡的满脸石头颗粒的女人。他想象那个女人走累了无助的样子。她忽然地停下来像一只大鸟一样覆盖在一块石头上再也不想离开的样子。她会流一点眼泪然后掏出锅,是锃亮的锅,把它反过来。对着它,把自己的脸擦白。

  三

  小丑最近要解决一下名字的问题。他得决定一个名字。因为他不想再做一个小丑了。

  他想他要停下来了,因为他越来越细了。

  整个八月他觉得他都在以一种类似蜻蜓的姿势飞翔。他觉得蜻蜓是他见过的最丑陋的动物。像一根赖皮的大头针一样嵌进天空或者是植物里。然而眼睛是肿的,包住眼泪不肯放出来。保留那么多干吗啊。

  他太细了,细得可以这样轻易地跳上铁丝。他常常恍惚起来。是铁丝吗,这样宽广啊。他觉得那是好看的铁路。宽阔的有磨得发亮的铁轨的铁路。火车开过。对,火车你坐过吗?可是小丑没有。他喜欢火车上面冒出来的一圈一圈的烟朵。那是奇妙的花朵。小丑没有见过烟花的。他觉得是这个样子的吧。他惟一一次在D城表演的时候听到外面有烟花。所有的人都背离他和舞台跑出去了。他站在台上发愣。他想出去可是门被堵住了。他爬了很高。站在铁丝上看见灰灰的天的一角。一个角,带着倦怠的晚霞。是被什么玷污了的肮脏灰色。小丑觉得那是烟花了。服帖的白色和灰色。就像火车上面的烟。他站在月台上想跳上去。他说他一定行的。铁丝都行何况这个。可是他一直仰视着,那么崇敬地看着。他离列车员不远。他看起来在比那个穿制服的更加尽职地工作。

  很久之后小丑的心里酝酿出一个比喻:他说火车的烟是女人剪下来寄给谁的头发。柔软的吱吱叫喊的头发。

  小丑记得在一场豪华的演出中他也曾经戴上那样的假头发。他觉得头重脚轻可是特别美。他悄悄扯下一绺那样的头发放在口袋里。是心脏上边的那个口袋。所以整个演出小丑都觉得非常暖和。小丑知道这是熊熊的草。可是小丑忘记那件华贵的衣服并不是他自己的了。

  小丑脱下衣服的时候觉得胸口中弹了。

  他一直一直想去看看铁路的。他想象自己站在那里握住曾经丢失的草。会点燃一个更久的春天。当然小丑随即对自己说再也没有了再也没有了妈的谁记得啊。

  整个八月恍恍惚惚,小丑觉得自己走在这样宽广的铁路上。他当时的愿望理想全改了,他想停下修铁路。修理它然后观看它。小丑看见火车像蜥蜴一样的颜色暗下去。可是白色头发亮起来。叫声是来自一个美丽女人的,小丑深信不疑。明亮终于氤氲成一片的头发。小丑也终于喜悦地叫出来:

  白白,白白。

  四

  小丑开始上瘾一样地喜欢走钢丝。他每天都在上面迎接他的火车和女人。他开始笑。

  从前他不笑的。因为他计较着名字。他觉得那个报幕的人没有说小丑是白白。这是一个多么重要的事实啊。还有那些蠢货啊,他们花很多钱来到这里看,他们看完了都不会知道小丑是白白。所以他一言不发,嘴唇闭得很严实。他站在上面像一只颤巍巍的蜻蜓。他站在上面摇摇欲坠。

  他一直闷闷不乐是因为他想要一个梦想。

  梦想是个值得每个孩子每时每刻忧伤的念头。

  他没有梦想所以想要一个。

  小丑一直强调说是一个就一个我从来不贪心的。

  多少次,他以为他一低头就可以捞起一个颜色养眼的梦想。是的啊,人们总是喜欢胡乱抛弃梦想。尤其是在这样的时候,他们太激动。他们抛弃了他们的梦想。马戏团真是个好地方。到处花花绿绿。气球向头顶飞,梦想向脚下掉。

  五颜六色。小丑看见那些坠落的梦想坐在比较低的一排上面发愁。一个挨着一个发愁。小丑多么想顺手捞起来一个。他喜欢白的,当然。那个坐在那里也在发愁的白的梦想。

  小丑想把它捞起来然后跟它说,叫那个叫白白的女人来。出来。过来。来。

  那个时候小丑想他一定特别男人。喉咙非常坚硬。咚咚咚小丑的声音像马戏团最凶悍男人手里敲的鼓。

  女人白白来了。小丑想象只能到此了。他觉得那以后的幸福还要想象嘛。

  可是小丑总是一味沉沦在他的铁路上,就错过了一个叹气的梦想。

  小丑每一次从铁丝上下来都很难过。他低着头,他看见所有的梦想都已经枯死了。他有的时候会有多余的手绢。他就装走一个埋掉。

  他忘记自己埋过多少个白色梦想了。他一个一个地挖坑。他说我不干了不干了。我等着白白啊。带着白白去看那些烟花样式的头发。

  五

  小丑觉得自己一直在细下去。

  细得脖子里面只能插进一枝喇叭花了。真糟糕。

  小丑决定不干了。他觉得这样悬着不好他得站在地上。地上有掉下来的梦想也可能有走过来的女人。

  离开的时候,他忽然很被怀念。甚至可以说他已经有些名气了。人们说原来那个呢,他的表演很好看的。他会笑的啊。

  小丑想告诉他们,那个是白白。叫他们念出来才好。

  可是小丑决定算了。小丑觉得自己不干了一切就简单起来。

  他不干了于是真的就变得比他想的还要简单。

  他那天站在台下的。他是白白。一直的白白。

  他躲起来。

  躲在黑里面。当人声沸腾的时候他听到梦想啪啦啪啦摔下来。光亮四射。他就冲向最前排捡到一个完好的白的梦想。

  他哼了一首歌回家。歌也是简单的。手中的手帕很干净。梦想的心脏还在跳着扑腾扑腾。

  现在大家都坐好啊我来宣布好消息。真的真的,那天之后不久,一个女人来找小丑。她带了行李。头发散着。当然小丑努力往她的身后看可是还是没有看到锅。小丑不能肯定她是不是白白。

  可是小丑叫她了。白白。

  她是白白。她笑的时候微笑是有翅膀的。飞啊绕啊的。小丑被弄得天旋地转。小丑搂住她,说等了你好久好久。

  小丑觉得不迟,刚刚好。我们去铁路那里。说着小丑看了看白白的头发。不是很好看的白色。也不够明亮。小丑吸了一口气说我们去找那些好看的头发。它们会开在你的头上。开成一朵花啊,你知道么感觉会是欲仙欲死。

  奔跑。小丑的心里是奔跑。小丑从来走在小心翼翼里面。他不知道奔跑的好滋味。路很宽,白白的头发飘啊飘的。他要大声说我是白白。

  小丑于是马上拉起白白的手。软软的藕荷色手指头。走啊。我们走啦。

  顿了一下。

  女孩白白看着他,慢慢念着,欲仙欲死欲仙欲死。突然她眼睛闪闪寄予希望地说,我得问问你啊,他们都说你可以在铁丝上做爱。是真的吗?是真的吗?

  小丑白白脑子像火车开过一样轰隆隆地响了几下,他觉得一切仍旧在变细。仍旧在变细,更快了好像。

16
 楼主| 发表于 2004-2-6 23:40:53 | 只看该作者

这些那些:这些那些(一)

我和小舞在傍晚时分到达机场。

  樟宜机场是在东海岸的。我站得高一点,刚刚好看到太阳溺在了水里。黄昏在哽咽。有架飞机在奋力飞翔。挣扎着要离开也或者是挣扎着不离开。和云彩厮打在一起。绯色的余晖是搏斗的血。


  天空是这样喧闹。

  之前很久我们都在地铁上。城市到机场地铁要很久。从西边到东边。地铁上的人越来越少。后来只有我和小舞了。我显得很兴奋。很兴奋于是我们在地铁上拍照。我的姿势很嚣张。几乎整个人躺在了地铁的座位上。让小舞来拍。真的从来没有这样,坐只有我们两个人的地铁,可以叫,可以撒野。此时此刻我有一列长长的列车之家。有一个和我相依为命的小朋友:小舞。我于是觉得很满足,虽然我心里很害怕。因为到了郊外之后地铁骤然快了起来。很快很快地在大片的黑暗和星星点点的光亮中穿梭。我想挖隧道的时候人们带给石头的疼痛石头现在要归还给人了。

  我们在傍晚的时候到达。我们要在机场过夜。我们没有要接的人,这里也没有精彩的表演。可是我们来了,从西到东,千里迢迢。

  机场的星巴克会二十四小时营业。所有的店子都会昼夜不眠。我在这个城市没有家,所以我喜欢把所有的地方都当成家。只要它还亮着。我觉得机场会是个很不坏的家,有很多灯,有很多和我一样没有睡去的人,热热的咖啡,会是我喜欢的Vanllia Latte。我可以看到精神抖擞的欧洲人走下飞机,带着很少的行李,不慌不忙地要一杯咖啡坐下来。

  我和小舞在机场过夜,我们夹在匆促的行人里,把自己想象成一个乘客。有一个目的地。

  我渐渐觉得疲倦。可是我仍喜欢不停不停地对着小舞讲话。

  我想小舞也觉得很疲倦,可是她仍然不停不停地眨着眼睛听着我讲话。

  我们都还不想睡。

  我对小舞说,我知道鱼疲倦的时候也是睁着眼睛的。或者它们知道自己一旦闭上眼睛就会有眼泪掉下来。所以鱼总是一张一合着嘴巴,其实是在打呵欠。

  小舞说,鱼为什么会害怕流眼泪呢。它们在水里,眼泪被海水分享,谁会知道。

  我过了很久才说,因为眼泪流过的时候会弄脏脸。

  停顿。

  看着。

  小舞说,你的脸可真脏。

17
 楼主| 发表于 2004-2-6 23:41:40 | 只看该作者

这些那些(二)

小舞,我仍旧喜欢哭泣。我不会抽烟,不会喝酒,所以就让我哭泣吧,这样我会觉得好许多。

  小舞,你的家是什么样子的呢?让我来说说我们的家吧。

  小舞,我原来所在的城市有一个湖,一些小山。一簇一簇的莲花。


  四季是分明的。冬天可以看到大雪。我如果骑单车就总是会滑倒。我的家在城市的中央,在那个湖的旁边。湖边有个有大落地玻璃的意大利餐馆,透过玻璃可以看到湖里粉泱泱的莲花如果是夏天的话。那是我常常去的地方。坐在湖边发愣。我曾在那里看见我的好朋友和她的男朋友出现。湖的旁边是图书馆。他们一起学习然后牵着手跑来。不买票,跑进来,笑啊他们。笑他们自己做贼而没有心虚。

  可是他们恩爱这码事是发生在20世纪末还是21世纪初呢我记不得了。多久了啊湖边总是有淹死的爱情,可是日子久了悼念的人已经很少了。

  小舞,我家前面的街是那种曲曲折折的小巷子。那是这个城市里作为古建筑保留下来的惟一的街。很破旧,可是很骄傲。柳树,大木头门,泉水。还有对联。北方很少有这么温情的景象。穿过小巷子可以到达城市的商业中心。还有最大的书店。小舞,你知道吗,我格外喜欢这条街。因为我和我喜欢过的男孩子约会的时候,我们总是会在书店门口见面。我必须穿过这条小街。每一次我总是迟到,记忆里是在这条小街里奔跑,满心欢喜地迎接周围人的目光。那时候我总是穿得很嚣艳。我喜欢的是粉红色和橘色,而且我总是拿它们来配一些深蓝或者是草绿的颜色。我喜欢绑一头辫子,背很大的双肩的包。穿长长的层层叠叠的袜子和很高跟的跑鞋。我那时候穿衣服总是很有勇气。我从巷子里穿过的时候可以感觉到周围人的目光。那是一种隆重的检阅。我觉得自己是个引人入胜的孩子。于是神采飞扬。巷子那头等我的男孩子不停地更换。长头发的,单眼皮的,热爱学习的,会吹口哨的,上过报纸杂志的。惟一不变的是我飞快地在这条街上穿梭。小舞,很久很久之后的现在,回想起来,巷子那头等我的人是谁已经不再重要了。他们的头发、脸和功绩都没有这条巷子重要了。等到我长大之后才明白,我真正迷恋的是从我家到那个人身边的这一段路。它像极了我的一场表演,一场我精心打扮的演出。多么煽情。可是我怀念那条小街上人们的眼神,他们陌生地喜欢过我。

  小舞,那个粉红色的小女孩比芭比胖些,可是裙子和她们的一样好看。她和她们一样等在一个地方等着有人把她带走。

  她的脸一点也不脏。她飞快地穿越人群。去见爱人。她知道她的爱人预备了很多赞美在巷子的那一头等她。她觉得整个世界都很爱她的。

  小舞,那真的是我熟悉得不能再熟悉的城市。我清楚每一家咖啡店的位置,我甚至记住了每一个卖衣服的店主的脸。所以不再有惊喜。可是现在我想一个人和一座城市的默契是多么美妙啊。有一家很小的咖啡店卖各种咖啡豆和咖啡壶。甚至把墙壁镶上了咖啡豆。进去的时候会有浓浓的香味。沉溺啊,呵呵。店主原来是在音像店调音响的。后来他说音乐就要杀死他了,所以他必须和音乐保持一段距离。于是他改为调酒和卖咖啡,顺便在自己的店子里放些音乐。这样他说他和音乐的距离刚刚好。他对我说其实调音响和调咖啡没有什么本质区别。都是一些不怎么高贵的艺术。他的咖啡店里总是有非常难得的音乐。他给我调配的整整一大马克杯的咖啡只收我五块钱人民币。我一边喝咖啡,他会在一边教我如何辨别咖啡豆。他会直言不讳地告诉我他的蓝山咖啡是假的。真正的蓝山因为昂贵只有寂寞地长在一个属于日本的小岛上。

  小舞,我格外喜欢星巴克是因为我格外喜欢那里的马克杯。现在我们花五块钱新币可以喝一大杯Mocha,它让我想起原来的日子。

  没有剪指甲的调音师,用长长的指甲抚摩他心爱的咖啡豆和音响。

  小舞,我们还没有去过这个城市的动物园。我们似乎都不怎么有兴趣千里迢迢去看一些麻木冷漠的动物。可是我曾经常常去动物园。尽管它离我们家非常远,动物也寥寥无几。我非常喜欢长颈鹿,也喜欢狐狸。我觉得它们的眼睛长得格外好看。小舞,你相信吗,有一类眼睛是有魔力的。它们可以囚禁灵魂。我喜欢骑单车到郊外的动物园,径直去看长颈鹿。我坐在公园禁止坐的栏杆上,看它们吃草和调情。有时候我不是自己去的,会有一个男孩子站在我背后,静静地看着我,而我静静地看着长颈鹿。那个男孩子可能心里觉得我真是个无趣的女孩,可是他没有这么告诉我。他只是默默地,默默地,站在我的后面,使我相信他爱我。

  小舞,那时候我觉得日子真是无聊,我每天都由衷地呐喊,让我离开吧让我离开吧。可是我却从未真正想过要离开。

  在快离开的那段日子里,我开始一个人重新地、重新地看这个城市。我觉得我和他根本没有过什么默契。我们像一对走到婚姻尾声的夫妇,彼此忍耐着,终于我要离开了。

  我在傍晚的时候会去散步。走很远很远。走到城市东边的教堂,走到已经没有力气再走回来,我就坐最后一列公车回家。我背一个很大很大的书包,走路急匆匆的。公车司机渐渐认识我了。因为他总是开这最后一班车,而我也总坐这最后一班车。他以为我是下晚自习的中学生。因为我的书包很大,表情疲惫。怎么看都还是个一尘不染的孩子。他总是给我一个温存的怜悯的眼神。然后车子缓缓前行了,我悄悄地坐到一个爬满灯光的靠窗位子上。有时我会停留在一个卖卡子、帽子,还有信纸的韩国小店买东西。我会买很多卡子,攥在手里像是摘到了天上的星星一样快乐。那时候我的头发就已经很长了,我喜欢在头发上别很多很多很花哨的卡子,这使我的头发看起来像一个生机勃发的植物园。我以为我会永远喜欢这些璀璨的小玩意儿,可是来到这里之后我再也没有用过它们。我觉得它们亮得让我睁不开眼睛。你看,我的头发现在更加长了,可是我什么卡子也不要了。

  但正如你看到的,现在我看到好看的卡子仍旧会买。我想送给我的堂妹。是的,我有一个很可爱的堂妹。她的睫毛很长,比我最喜欢的那个男孩的睫毛还要长。她很爱很爱我。她总是以为我什么都好。她从小就喜欢看我写的乱七八糟的故事并且赞美它们。那时候她的赞美对我是多么重要啊。后来我的故事被很多人看到,赞美多起来,她就变得隐约起来。可是她仍旧那么爱我。她会细心地留着我送给她的每一件礼物,小卡片或者一根蜡烛。她读很多很多遍我的故事,然后大声告诉我,她喜欢它们。如果BBS上有读者攻击我写的故事,她就会很尖锐地回击。她偷偷把我的小说寄去我想寄可是没有寄的杂志社。

  她在我原来居住的城市居住,在我原来读书的高中读书,听我原来喜欢听的音乐,爱上我原来喜欢的那种男孩。

  她来信说,姐姐我很想你,我梦见你了。我想人要记住一个梦是一件很艰难的事情。我觉得我常常梦见一个男孩子,可是醒来我记不住是哪一个了——或者我根本没有梦见过任何人。然而我的妹妹告诉我她记住了她梦见的是我,那么她一定梦见我很多次。她爱我一定比我爱任何一个男孩多。

  她的生活步伐让我知道我的城市还在继续运转。我一直担心我的城市停止转动。因为他是一个没有什么脾气的城市,很安静,太容易满足。我走的那个冬天,日子很慢,我很担心这个昏昏欲睡的城市就此沉睡过去。

  我的北方城市。我和他决裂了。这是很冷的冬天,我无法挨过去的冬天。所以我逃走了。我丢下他自己来到热带了。我的城市在冬天里慢慢漂浮,我和它像两块断裂的冰块一样向着不同的方向漂去。

  
18
 楼主| 发表于 2004-2-6 23:42:18 | 只看该作者

这些那些(三)

坐在机场里的星巴克,冷气很冷。我喝完咖啡开始喝牛奶。我在几个月的时间里迅速爱上了肉桂。甚至在牛奶上面撒厚厚的肉桂。

  肉桂的味道和我身上的香水味道混杂在一起,这样古怪。我的身上浓郁的香水味道是陌生的。它昂贵而遥远。来机场之前我和小舞去乌节路闲逛。我们试了很多种东西。试听了CD,当然我们也去试了很多种香水。身上的Lancome的Miracle和Chanel No.5混在一起,使  
我变得很妖冶。我们一个一个地试,就像小的时候到了游乐园,一个一个地坐大型电动玩具一样。

  机场的前半夜是人最少的时候。星巴克的女侍开始坐下来吃她的宵夜。那是一块样子很好看的奶酪蛋糕,她给自己煮了一杯Esppresso,开始看当地的报纸,Straitimes。她在看一场演唱会的宣传广告。或者她心里还算着再做几天就可以买一张前排的票去看Cranberries的女主唱了。Cranberries来的时候我去过的。我和小舞坐在很后面的位置,我只能隐约看见那个眼圈浓黑的女主唱张着嘴巴。我曾经喜欢她伶俐的短发。曾经喜欢她坐在中央身边围绕一群男子的骄傲样子。喜欢的是她硬邦邦的生冷的样子。后来她和她身边的男子们都温软起来。新唱片上有一群飞翔的明艳气球和清澈的天空。可是我不再心爱了。我总是以为他们没有在工作他们去度假了,这是他们假日里拍回的照片。

  我和小舞终于讲话讲得很累了,于是插上电源,用手提电脑放影碟。是《苏州河》。我又看到了中国的薄雾蒙蒙的清冷的早晨,还有我很久很久没有见到的骑自行车的人群。我觉得人群老了。比我走的时候老了。

  周迅演的女主角和男主角的对话:

  如果有一天我走了,你会像马达一样地去找我么?

  会啊。

  会一直找吗?

  会啊。

  会一直找到死吗?

  会啊。

  你撒谎。

  我看到周迅桀骜的脸,微微抬起的下颏,在凛冽的寒风里露出对爱情的绝望。

  爱情的确是一场场总是失败的寻找,因为我们都太容易彼此丢失。

  我看到苏州河很浑浊。有人在打捞丢失的爱情。

  我家门口的湖,泱泱的荷花和溺水的爱情在殊死搏斗。我再次回到那儿。

  我没有周迅的微微扬起的下巴。我喜欢低着头。我喜欢看见一只爱人的手在我前面。然后我无比喜乐地抓住它。那是我这一辈子的地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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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04-2-6 23:43:17 | 只看该作者

这些那些(四)

小舞,此刻我们在看《苏州河》。周迅跳进了肮脏的河流,她让男孩终生寻找她。打捞爱情,和刻舟求剑的故事真是异曲同工。

  小舞,我忽然很想知道我是不是一个值得被寻找的女子。会不会有一个男孩说他会找我,到死。即便是一个谎。


  可是小舞,不管怎样,我很想去找一个男孩。他会削苹果和种向日葵,会写好看的情书。我从丢失他的那一刻就开始后悔了。我每时每刻都想着,不行,我得去找他。我总是以为我在去找他的路上,我总是以为我一天一天地过是因为我在一天一天地靠近他。

  小舞,我可能永远永远都在路上。

  小舞,他不是你常常看到的寄信给我的那个男孩。他不是我打电话问候的那个男孩。他不是你在我相片夹子里找到的男孩。他是他。我觉得他一直生活在我的隐形眼镜上,你看不到他留下的痕迹,可是我看到的每一个影像里都有他。他是我独立制作的电影。是主角和主题。是叫嚣的信仰。就像上帝从不写信给我,我也没有办法打通电话给上帝,上帝更不会出现在我的照片夹子里,可是上帝仍旧是我的信仰。他在我的头顶上方伸出双手保护我。然而,小舞,我多么希望那个男孩也在我的前方伸出双手迎接我。他拍拍我身上的尘土。哦,是的,我风尘仆仆,因为这漫长的寻找。然后他领着我的手离开。

  小舞,那个男孩会是你也喜欢的。大家都说他的脸和笑容很卡通。

  他热情得要命。他见了你一定会说,你好,你是小悦的朋友吗,我是焕。然后如果我们两个人交谈,他就会很安静地站在我们旁边。他不会走神,会眼睛眨呀眨地倾听。走的时候他一定会说很高兴认识你,然后说再见。他说再见的时候一定会挥着手。你知道的,我喜欢有礼貌的男孩子,讲话很从容,把笑容当成空气一样传播和接受的男孩子。

  小舞,他是一个诗人。这个事实原来只有我一个人相信。现在我告诉了你,我知道你总是相信我的话,所以现在全世界一共有两个人相信了。他知道了一定会很开心。

  看着我的时候他说,小悦,你有葵花一般的脸庞。

  如果我们见面时在黄昏他会说,小悦,你看,落日小巧地别在了山坡的肩上。

  我离开的时候他说,小悦,男孩再也不用浑身涂满花粉哄他的公主开心了。因为公主要远行了。

  小舞,我要离开的时候居然很兴奋。我无耻的脸上流淌着一种草莓色的光芒。我以为这是一个我小的时候左手抱着芭比,右手拿着听诊器玩的游戏。我一直想着的是我得要一场很精彩的离别。因为我以为他就在前方,仍旧在前方,我离开是因为我要开始寻找他了。

  小舞,我们没有去我喜欢的那个湖边的、可以看见莲花的意大利餐厅见面,再告别。我们没有去那个他常去的轰隆隆的、DJ的脸像刚从缝纫机下面探出来一样千疮百孔的酒吧喝醉,再告别。因为我说,焕,我想去我们刚刚认识的时候去的那个小店,喝鸭血粉丝汤的小店。

  那可真是个简陋的小店。坐落在我们中学的旁边。那时候我们刚刚认识,他在中午的时候来找我,说:出去走走。

  真的是走走。走走,连话都不说的走走。

  我们在学校旁边兜兜转转,就到了巷子里的那家小店。我以前从来不会吃鸭血这样的东西。我觉得我咬它的时候会有什么东西在冥冥中疼。可是焕的祖籍是江南的一个城市,哦,小舞,其实那个城市离你的家乡很近。他说我们吃这个吧,很好吃。

  他说他自己都会做的。

  我跟他进了那家黑乎乎的店子。从此我爱上这种鸭血粉丝汤。

  就是这样,他刚刚认识我,说喜欢着我。带我走走。走走,然后带我喝了一碗鸭血粉丝汤。一个像线头一样细微的开头。

  谁期望过一场华服盛装的爱情躲在这个可以轻蔑的线头背后呢。

  那是我们的开始,我和他并排坐在一张靠墙的桌子前,面对着两碗热气腾腾的浓浓的汤。桌子上放的一种红红的辣椒调料格外好吃。我不停不停地向碗里加辣椒。焕说他从来没见过一个像我这样毫无禁忌地吃辣椒的女孩子。小舞,我觉得那是一种夸奖。于是从此之后我就更加热爱辣椒了。你刚刚认识我的时候一定觉得不可思议吧,你看到我在很深的夜里一个人躲在厨房里,我居然捧着一罐贵州出产的极辣的辣椒酱大口地吃。嘴唇血红。我那么纯粹地只吃辣椒酱。我不把它当成调味品,我想那是对辣椒酱的亵渎。除非它是给焕做的鸭血粉丝汤当调料。可是我永远都不会知道那汤到底有多么好的滋味了。

  我和他,又并排坐在了那家小店,在我要离开的日子。是冬天。有大雪。我当然没有骑单车,我说过的,我在大雪天骑单车一定会滑倒。我不肯在他面前狼狈。所以我们步行了很久很久。冷,他把手套和围巾都摘给了我。我看着他的时候,看到大片大片的雪花顺着他灰色的衬衫领子落进去,不见了。突然很心疼。终于到了那家小店。我很失望。太久没有来了,它在我记忆里已经生长为一个仙境了。可是我现在面对它,它仍旧和从前一样糟糕。它是更破旧了,一定坚持不到我下一次回到这个城市了。我们在小店里并排坐下,很拘束。我从半掩的门里看到锅里的水在沸腾,鸭血纷纷被抛下去。我们在等。他脱掉外套,那是一件棕黄色的条绒长风衣。有大的口袋和宽的腰带。带一点Kenzo风之恋的香水味道。可是那个无比简陋的小店里找不到一个合适的地方搁置它。我说,你给我穿上吧,我冷。我就穿上了那件条绒大外套。香水味道进到我的身体,那是幽幽的凭吊往事的一炷香。我立刻有了一个祭拜者应有的哀伤。

  我蒙蒙中苏醒一点,意识到这不是一个可以从每天晚饭之后闲散时间随便开始的儿时游戏。分别是深楚的审判,我和这城市早就决裂了。爱人将以一个故人的身份睡在记忆的墓穴里。

  我又从半掩的门里看到粉丝被扔进了锅里。我们继续在等。没有人说话。我看到大雪又飘了进来,仍旧落在他的衣服里面,顺着淡淡灰色的领子。我难过地哭起来。我立刻意识到哭是个庸俗的表情,于是勒令自己停下来。我只好赶快问老板要了只碗,开始吃那种好吃的辣椒酱。大口大口地吃。他突然说,要是有一天你回来,找不到我了,就去那个叫阳朔的小镇。

  阳朔好像是个在自由职业者中格外有名气的地方。应当是个有很多野猫和竹科植物的地方。夜晚野猫忙着叫春,竹子被风吹得沙沙地响,会很热闹。

  我心里很激动。可是我继续吃我的辣椒酱。我一边吃一边问,你在那里干什么?我开一家小店,卖鸭血粉丝汤等着你。他说。

  我拿汤匙的手抖了一下。辣椒粘到了他的条绒外套上。我开始找纸巾来擦。一边擦一边仍旧吃。我吃得整颗心都热乎乎的。

  他继续说,我等啊等,等那个能把我整罐辣椒调料都吃光的客人出现。

  我抬起头来。满嘴是辣椒。可是我顾不得了。我一直一直地看着他,对着他拼命笑。我知道有一种眼神是可以摄取灵魂的。老板从那扇门里走出来,端着两碗热汤。他站在了我们中间。他放下汤,跟焕收钱。

  他站在了我们中间。正中间。刚刚好使我完完全全看不到焕了。焕也看不到我了。我真厌恶他,他使焕没有办法看见我的微笑了。我没有办法带走他的灵魂了。来不及了来不及了。所有的往事都沉了下去,沉在我和这城市之间的巨大沟壑里。

  那个老板站在我们中间,好像有一个世纪。为了几块钱他站了一个世纪那么久。我的面前是他的棕黄色坎肩儿,像无法移开的山一样横亘在我和焕之间。等到他离开的时候,焕看到我已经满脸是泪了。再也没有办法微笑了。

  小舞,那次分别我很狼狈。我弄脏了他的条绒外套,也弄脏了自己的脸。

  小舞,我从那一天就开始计划着去找他。像他说的一样,在一个寂寥的小镇上找到他,满脸胡子茬,穿着拖鞋的他。他抽一种很廉价的烟,可是手指细长,夹烟的动作好看。我们站在白花花的太阳下,我一直一直地看着他,对着他拼命微笑。像一个高扬的小说的结尾,很圆满。那天我一定喝了很多他做的汤,肚子胀得再也走不动了,于是从此就留下来和他一起做汤。

  小舞,可是他一直没有离开。他从来不想离开。他仍旧在从前的城市里,仍旧挂着他很卡通的微笑安静地生活。他仍旧是个礼貌热情的男孩。他长大了,更加好看了。他用比我昂贵的香水,衣服比那个冬天的条绒外套华丽。他过着一种蜜糖一样黏稠的安逸生活。

  太黏稠了。糊住了他的视线。他不需要一个前方。

  所以永远不可能了,他满脸胡子茬,穿一双拖鞋地出现在我面前。他一切都好,不需要我寻找。

  哦,小舞,很糟糕,这是一场不需要寻找的丢失。如果他离开我们从前的城市,我会去找他,一直找。我一直在等着这个如果。它以一个微细线头的样子掉进时间里。

  小舞,心情不好的时候,我不喝酒不抽烟。我只是一罐接一罐地吃辣椒酱。我希冀着,也许吃完了,就会有一个人从我背后走出来。我就抬起头来,满嘴辣椒,赶快微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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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04-2-6 23:43:55 | 只看该作者

这些那些(五)

机场的后半夜是如此寒冷。我和小舞看到星巴克的女侍换掉了她的绿色裙装制服,穿上一件棉织的外套。我突然很想念我的毛衣。已经融化在那年冬天的柔软。我在茂密的热带森林里,我错过了我的冬季。我对不起我的毛衣。

  这是一个周日的清晨。乖巧城市的安静清晨。我和小舞坐上早上的第一列地铁离开机场。去教堂。


  像每一个周日的清晨一样,去我们的教堂。

  不同于惯常的教堂,它不是一座被鲜花高墙围绕的城堡。那是城市中心的一座很著名的购物商厦。我们的教堂在那幢楼的顶层,是一个很适合用于庆典的大礼堂。唱诗的时候我看到一排铮亮的乐器在那个舞台上表演。从教堂侧面的窗子望下去,可以看到亚洲最大的喷泉。我看到明亮的水珠一串一串起起落落。这个叫做财富喷泉的地方好像永远有人在围绕着转圆圈。因为据说把手放在喷泉的水幕里,围绕着它走三圈,心里念着你的愿望,就会实现。新年的时候,喷泉中央会站满人,人们紧紧地挨在一起,周围彩虹色射灯的光照在每一个人的脸上,我可以看见这个国家的人们无邪而满足的脸。很多的水浇在他们的身上。幸福像水珠一样触手可及。

  那是新年的时候,我站在教堂的窗边看到的。我悄悄把手从窗口伸出去,想要碰到一颗水珠。

  我想我和小舞都是很爱这座教堂的。它没有束缚和牵绊。惟有自由才使我们和上帝靠得更近。

  教堂每个周日会有四场不同时间的礼拜。我和小舞会来得最早。这个时候整个城市很静。上帝在这时候一定最有耐心听我们讲话。教堂的乐队很热闹也很出色。都是年轻人,有些歌会很吵。可是唱完之后大家的心情都会格外地好。

  领唱的女人总是穿黑色衣服,身上没有什么饰物,除了颈子上灼灼的十字架。连唇彩也是烟灰色的。唱诗的时候脸朝向上帝的方向。眼睛紧紧闭上。可是我看到她的牙齿随着每一个音符在闪闪发光。我迷恋她的样子。我想上帝也会喜欢她的样子。突然觉得她做着这样一个工作是多么幸福啊。

  唱诗之后这座教堂的牧师缓缓走出来。他是一个英国贵族的后裔,漂亮的混血男子。他的头发乌黑,可是眼瞳是有一点忧伤的宝石蓝色。他喜欢说笑话,露出小男孩般的狡黠和笑容。

  接下来的大约一个小时是讲道时间。那个英俊的牧师会像一个老师一样把上帝的话语教给信徒。他的右手里拿着一本圣经,但是他从来不打开看。他和那本圣经是相通的,他一直在那本圣经里生活。就像他所崇拜的那些上帝的门徒一样:约翰,路加,马可。

  他讲的是完全没有新加坡口音的纯正英语。在刚来到这座城市的日子里,我几乎听不懂这里人的讲话,因为奇怪的口音。所以我很惶恐。周日的时候跑去教堂,我很满足地坐在前排听他讲话。他的话我可以一字一句地听懂。我那么认真地听,眼睛不离开地看着他。我甚至关注他喝水的小动作。我见过他和妻子女儿的照片。他们一家人看起来像是从最温暖的壁炉里走出来的,带着小火苗一样摇曳的热情。他们家一定住在上帝家的隔壁。

  最后会有长长的祈祷。大家闭上眼睛,听牧师的话,心里默默地念。是很激昂的时间。总是充满一种忐忑的甜蜜。知道心事会被上帝阅读。知道会有明亮的快乐在前方。我总是有那么多的愿望。需要不停地讲,不喘气地讲。我右边的小舞总是很安静。安静得好像没有任何欲望。我觉得她像我从前城市的清澈的泉水。有着悠扬声音的泉水。可是安静轻细到我无法捕捉。

  祈祷结束的时候我们顺着人潮离开教堂。一次又一次。每一个周日的中午,站在教堂外面的市中心,明亮的午后使我很忧伤。惶惶地想念牧师英俊的脸和那些我与上帝说的破碎的话语。担心讲得过分凌乱,上帝无法记住。

  我看到一个头发稀少的小女孩不小心把橙色的蛋筒冰淇淋掉在了地上。她哭了。巴士司机努力想赶上这次绿灯,可还是被迫在路口刹住车。妖艳的推销小姐的袜子划破了,她竭力把那只难堪的腿藏在后面。一只紫色氢气球在高空爆炸。红色夺目的法拉利瘫痪在路中央。一条短腿的瘦狗面对拥挤的车流焦虑地思索自己该如何过马路。

  生活中仍有这样多的失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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