找回密码
 注册

QQ登录

只需一步,快速开始

123
返回列表 发新帖
楼主: 媛子
打印 上一主题 下一主题

《樱桃之远》——作者:张悦然

[复制链接]
21
发表于 2004-4-15 01:40:50 | 只看该作者
12.唐晓和我的落城生活(上)
张悦然  


  落城是我成长的城市,它有淡灰色的秋天和涌满每个清晨的浓烟。这个秋天的每个周一我穿着宽阔领子的黑色大毛衣和超短的小方格裙子,背着特大的亚麻色书包,和表妹唐晓一起跳上从市中心去城郊的汽车,回到我们的大学。

  这一年我和表妹唐晓都在落城的D大学读中文系。每天我们上少量的课,——甚至可以不去,事实上在心情不好的时候,我就是这么干的,去图书馆借小说或者画册来读,在学校门  
外的小摊贩那里淘些新近的电影,跑到败落的小酒吧赶那里的Happy Hour畅饮一番。

  我和唐晓住在同一间学生宿舍里,这无疑是一件令人感到舒服的事情,因为我们已经有长达十几年的时间呆在一起——我们在同一所小学、初中、高中读书,直到一同考入D大学,毫无困难地选择了中文系。所以我们彼此最知道对方的习惯,生活在一起可以非常默契。

  这是我平静的落城生活,安闲的,完全可以由自己支配的生活。我暗暗庆幸自己在六岁的时候做出的选择,——毅然决然地离开了见鬼的郦城。然而事实上,当时也是完全出于无可奈何。

  我当然从来也没有忘记我在郦城做了那件可怕的事,我的行为看起来就是一场十恶不赦的谋杀。然而我终究也不能看得明了,段小沐是不是魔鬼。

  段小沐还活着,我能感觉到。她的声音仍旧在我的耳边,心绞痛也早已成我的旧疾。可是我仍旧保持着缄默,不会对任何人说,包括我的表妹唐晓。我的内部仍旧和段小沐的声音,段小沐施与我的疼痛做着对抗,悚然的梦里总是她不断地不断地走向我。十四年过去了,她没有来,秋千上的事件仿佛肯本没有发生过。她将以她自己的方式报复,我这样想。

  我是怎么长成了一个傲慢而偏执,暴戾而乖张的女孩的呢?落城是一个缺乏阳光、阴云密布的城市,尽管它对我足够友善,可是我还是像一个拿着一柄好枪的女牛仔似的全副武装地站在街道中央,我的每一根神经都是紧绷绷的,我要随时准备开枪,如果有人欺负我,或者,或者他(她)发现我从前的事情,我和魔鬼曾有过的纠结。

  14岁的时候我抽烟,结交暂时性的男友,那时候我觉得自己非常酷。

  我还记得14岁的夏天我穿过当时读书的中学门口的马路去和我的小男友会面。他长着一个从侧面看起来像个半括号的脸,下巴高高地上翘,所以我总是感到他是仰脸向天的。他给了我一支细细的香烟。我把它点起来,然后我学着他的模样,仰脸向天。我从此就像一根被打通的烟囱一样找到了这种流动起来的畅快。我想我是天生喜欢烟的味道。我喜欢着所有烧着了的东西,烟,鞭炮,火锅,或者还有自己的眉毛——我也不知道为什么自己的自虐性行为可以发展到去烧焦自己的眉毛。

  那天我和“半括号“就在学校对面抽烟,直到被表妹唐晓看见。她冲过马路来找我,说: 

  “你不要抽烟。”

  “去你的,我要你管!”我骂她。此前我的心刚刚绞痛了一阵,正在暗骂段小沐,唐晓一叫我,我就把怨气发在了她的身上。唐晓的眼睛上面立刻蒙上了一层眼泪。 然而一周之后唐晓就和我保持着一样仰脸朝天的姿势,坐在学校对面的马路沿上陪我一起抽烟了。

  我必须承认我在唐晓的成长中是一个糟糕的榜样。她觉得我是个很酷的姐姐。7岁的一天我忽然出现在她家。那个时候我的爸爸还没有调来落城工作,我和妈妈只好暂住在舅舅家。

  那个夜晚,我刚刚坐了很多个小时的火车,刚刚逃离了积满梦魇的郦城。我非常严肃,一言不发,听着妈妈对舅舅说我的情况。妈妈被我伤透了心,在她的嘴里我是一个蛮不讲理的小孩,执意要离开好好生活着的郦城。我的妈妈还在和舅舅说我们的情况,我就从她的怀里挣脱出来,然后一个人径直向房子的深处走去。

  “我住在哪一间?”说着,我就提着我的小皮箱向最里面的房间走。

  我被安顿在唐晓的房间里。唐晓站在一旁看着我整理东西,然后我爬上临时的小床躺下睡觉。自始至终我都没有和她说一句话。后来唐晓回忆起那一次,她说她很为这样一个冷酷的姐姐着迷。唐晓永远也不会知道,我一个人躲在被子里面的黑暗世界里想念着我那郦城的幼儿园,想念着我的那些小伙伴,还有,还有亲爱的纪言。他们的脸像皎皎的月光一样照亮了我这山洞一般阴冷的被窝。唐晓也不会知道,这个就睡在她旁边的女孩的耳朵里常有轰隆隆的声音,她的心脏也是缺损的,时常像一只破鼓一样“咚咚咚”地敲起来。

  不久之后爸爸就调到了落城。那个周日我们终于一家三口团聚了。爸爸说,宛宛你不是喜欢落城的游乐园吗?我和妈妈带你去玩,好不好?然后,然后我们还可以去吃最棒的冰淇淋,那种带蛋卷和巧克力外壳的。我眼睛也不抬,摇摇头:我不去。我真的是一个很记仇的小孩。我不能原谅我的爸爸,那个时候我刚刚学会的一个词汇是,背叛。是的,这无疑是一场背叛,我的爸爸背叛了我。他又去喜欢别的小孩了,他给段小沐买了三色冰淇淋。现在无论他说什么,做什么,都无法改变一个事实,就是他背叛了我。童年的小波折往往很能帮助小孩的成长,从那天开始,我就感到自己不是小孩子了,我不需要我的爸爸再搬出游乐园或者冰淇淋来哄我开心。我不是哄哄就好的小孩子了,他尽可以拿着冰淇淋去找段小沐或者干脆领着段小沐来落城的游乐园。

  为什么一个小孩能够有如我这般的记恨的能量,真是一个令人费解的问题。


12.唐晓和我的落城生活(下)
张悦然  


  他们对于为什么我会渐渐成长为一个越来越冷漠和叛逆的小孩始终找不到答案,他们很慌张,怕我离开他们,所以只有不断地给予我更多的爱,可是我念念不忘我的小时候,身上背负着魔鬼,而我的爸爸妈妈,没有人发现,没有人向可怜的小孩伸出援手,相反的,我爸爸给魔鬼买了冰淇淋吃,慷慨地把父爱分给了她。

  到了读初中的时候,我毫不犹豫地选择了住在学校里。爸爸妈妈给了我足够的钱,我用  
它们买了烟和妖艳夺目的小衣服,我永远都流露出一副厌世的表情,出没于学校和闪闪烁烁的酒吧里,看起来像一只气势汹汹的小狐狸。唐晓喜欢和我一起,她觉得我是个特别有主见的姑娘。所谓主见,也无非是我的一些霸道的完全直觉化的判断,比如,这个牌子的酒比那个牌子的酒好喝,这个颜色的眼线比那个颜色的更加妩媚。她也觉得我十分勇敢,然而所谓勇敢,不过是我挽着她的手毫不犹豫地冲进一家歌舞喧嚣的酒吧。

  尽管我和唐晓总是一起喜欢上某个牌子的衣服,爱上某个摇滚乐队,一起尝试最新的发型,或者按照时尚杂志上的指点把彼此画成眉眼浓艳的小妖精,但是我们看上去还是截然不同的两种姑娘。她喜欢穿圆领子,在袖口和领子上绣满花朵的小衬衫,荷叶滚边,或者流苏穗子的长裙子,她的头发是天然的栗子色,别上一些彩色的圆形纽扣作为装饰。可以说,唐晓自身的气质是完全和这样的装束吻合的,她是个白皮肤翘嘴唇的小美人。而我,总是穿一些旧兮兮的颜色,灰,卡其,土黄,军装绿。我的衣服都很大,袖子像蝙蝠的翅膀一样,仿佛一旦展开,就有要飞的趋势。

  不过我和唐晓之间最大的不同,还在于,我总是不能离开男孩子,我不断地更迭着身边的男孩,而唐晓情愿一个人过得清清淡淡。她很习惯于看着我身后的男孩子换啊换啊,还总结性地告诉我说,你喜欢的男孩都是一派人高马大的威武形象。

  的确,长时间里我一直思索为什么我那么需要一个男孩,并且我希望他们高大,看起来坚强不摧。也许是因为我总是希望有一个高大的人站在我的左右,他用洪亮的声音大声说话,用大步子走路,这样才使我觉得很安全,才觉得魔鬼不会靠近我。然而这一切都是于事无补的。他们没有一个可以走入我的心。后来我绝望地觉得,也许我的心里住不下任何男孩了,因为我的内心有庞大的魔鬼,它膨胀,以流动的气体的速度迅速填充着内心的所有空间。

  唐晓是个嘴巴甜,心思细的小丫头。她楚楚动人地把脸凑到我的面前,笑嘻嘻地说,姐姐,我谁都不爱啊,我要和你相依为命的。秉承了落城方言糯甜的特点,唐晓讲话总是甜甜软软的,相同的话来自她的口中,就会格外动人。我想我是爱唐晓的,尽管我一直是个疲惫而凶狠的女孩,我一直没有足够的耐心和热情来经营一份感情。可是唐晓,的确是我所见过的所有类型的女子中,最应受怜爱的一种。她聪明,可是看起来天真而胸无城府。我想这是很难得的,因为聪明的女孩往往低沉阴郁或者显得沧桑而早衰,让人感觉不到刚刚成年的女子新鲜光艳的气息。我常说我就是这样的,是的,杜宛宛注定是个早衰的姑娘。她的成长早在六岁那年完成,她将用她所有剩余的时间来衰老。然而唐晓却总是非常严肃地纠正我的这一论点,她说不是这样的,我像一座建立在云端,奥妙无穷的古堡一样引人入胜,像一只熟透的,迸裂出三两颗晶莹的石榴籽的石榴一样使人迷恋。好吧,回到唐晓的话题上来,唐晓是高贵的,可是她同时做到了宽和以及亲切近人。她总是一副特别了解别人心思的乖巧模样,有的时候耍点小聪明,有的时候说点小谎,那些小慌就像蚕丝织的锦一样纤细却没有人忍心戳破。我想我对她的爱主要是源于一种艳羡。我猜测6岁时候的我,那个捧着一大把糖果去讨好小朋友的我,那个在金洒洒的阳光下叠一地跳舞小人儿的我,那个站在高高的梯子上画幼儿园墙壁的我,也许就像现在的唐晓一样地讨人喜欢,一样地一尘不染。可是我早已失去了那些,我沾染上了不洁的魔鬼。自从我逃离了郦城之后,我就不再觉得让别人都来喜欢我有什么重要,是的,这一点都不重要。那年我坐着离开郦城的火车,从这端到那端,就像一场无可奈何的蜕变,我再也不柔软,再也不充满令人亲近的芳泽。我认定自己已经谋杀了一个人(或者其实是一个魔鬼),再怎么做都是于事无补。我只是想一直保持缄默,没有人能够来招惹我。十几年过去了,我长成了一个暴躁而充满破坏欲的姑娘,我对着离我最近的人唐晓发脾气,可是她却总是包容我,像一块芬芳的香皂一样洗去我身上那令人不悦的火药气味。这样的唐晓的确令我动容,令我不得不想起了我很小的时候的美丽梦想,那时候我是一心想做一个像现在的唐晓一样的姑娘的,就仿佛一只身体里塞满了新棉花的布娃娃,有着絮絮的温暖,从额角到小手指头都是软绵绵的,让人忍不住要抱一抱,亲一亲。

  或者说,我觉得也许因为这份不远的血缘,我和唐晓本是脾气性格都很相仿的姑娘,可是我的成长遭到了魔鬼,杀戮,被迫迁徙,这些使得我被破坏了,被损毁了,被完全地修改和重塑了,而我现在只好看着唐晓完好地成长,以此来想象我从前的模样。无论如何,这是一件令人欣慰的事,能够看到自己理应得到的成长,能够看到自己本应长成的理想的模样。

  中学的时候唐晓已经长成了一个令男孩们倾慕的姑娘。而且他们多是一些好男孩,好学用功,在班会上大谈理想,穿着宽松的运动套装,浑身上下最在意的是穿了什么牌子的运动鞋。然而唐晓对他们并没有什么兴趣,不过她完全可以做到不令他们伤心,她总是非常得体地拒绝了他们,却能令他们更加地喜欢她,更加地渴望她。

  “我不喜欢和男孩去恋爱,我只想和姐姐呆在一起。这样我最快乐。”唐晓这么对我说,她对我的依恋已经压倒了她对所有男孩的喜欢,我不知应该开心还是担心。起长大。 


22
发表于 2004-4-15 01:42:18 | 只看该作者
13.兔子一样的男孩(上)
张悦然  


  一直到18岁那年的初秋,唐晓悄无声息地和几个同她要好的男孩组成了一支乐队。她总是不厌其烦地对我说起他们,他们比她小时候喜欢过的所有偶像都更令她着迷。后来她带着我去看他们。那天她的眼睛里溢满了彩霞一般漂亮的光,她说到他们的鼓手,她说他很想见见她的这个表姐。

  “鼓手?”我问。

  
  “是啊,他棒极了。”唐晓神采飞扬。

  在一个阴天的下午,她兴奋无比地抓着我的手带我去了他们的排练室——一个废弃的舞蹈教室。

  那个舞蹈室里放满了破旧的体育器械,断了腿的跳马,瘪了气的灰色排球,还有半截木柴一样的接力棒。墙上有一只椭圆形的印有庆祝建校70周年红色小字的挂钟。我想象得到20年前我们那正当壮年的校长无比郑重地把它颁发给体育室的情景。这个盛满光阴的木匣子挨近了能听见内部零件摩擦的声音,它好像比平常的钟表慢了一倍的时间。唐晓把我领进来之后就去和Bass手说话了。Bass手的眼睛是三角形的,睫毛长长的,说话节奏很慢很慢的。事实上我发现这个乐队里面的人说话速度都很慢,包括唐晓。他们很适合这个房间,很适合和这房间里的钟表呆在一起,他们都比正常的慢去一倍的时间。窗子在左边,大开着,可是光线还是很暗。晨光衔着灰尘缓慢地涌进来。嗯,连这房间里的光芒和尘埃都这样动作迟缓。

  我在一只破旧的三脚凳上坐下,嘴里嚼着一块那年很流行的桔子味道的泡泡糖。我环视周围,看见了他们的鼓,像个脸色苍白的孤儿一样蜷缩在一张木头桌子后面,我想起唐晓说的,鼓手经常缺席。因为是舞蹈室,所以房间里正对着窗户的地方有一面残破的镜子。镜子好像非常疲倦,我几乎无法分辨它反射出来的是什么影像。唐晓和Bass手慢悠悠地说话,他们都心不在焉的,可是还是这么说着,有意无意地看着彼此的眼睛。

  我站起来环顾四周,看看还有什么别的可以玩的东西。一个角落里有他们的书包。我看到有三只,有一个是唐晓的,唐晓的书包是印花棉布的,非常不实用,只能装很少的书,所以唐晓经常赖皮地把书塞到我的背包里。此刻唐晓的苹果色书包软软地倚在另一只书包上面,像个撑不起脑袋的木偶。那只书包是Jansport的。麦黄色,大的字母,很多口袋。它非常干净,而且在小口袋上别了一个小牌子,锁扣上牵着一只小布偶,笑的眉眼,穿着绣花的小纱裙,我说不出这个娃娃有什么不同,可是我很喜欢,忍不住伸出手抓一抓小布偶的手。

  下雨了,忽然。我看见雨水冲进来,可是什么都没改变:唐晓还在和Bass手说话,Bass手在描绘乐队的蓝图,我能从唐晓的表情看出来,唐晓不信任Bass手所有的话,但是她显然并不讨厌他的不切实际。事情说出来不是非得让大家相信的,事情说出来,是让大家清爽的。嗯,是的,下雨天,随便说说幻想,房檐上的雨水就冲走狂妄的话,谁记得呢?谁记得呀!钟表还是很慢,镜子还是像一个浑浊的眼瞳一样无法辨知影像。

  忽然一个人冲进来。我知道他应该就是鼓手,鼓手我并没有见过,但是唐晓常常提起。唐晓用了很多特别好听的词堆砌起鼓手在我心里的形象。没错,鼓手很高,穿着一件黑色长风衣。他有一双机敏的耳朵,红红的眼睛,像一只穿了黑色外套的兔子。

  鼓手有虎牙,我很快发现这一点是因为他一进来就冲着唐晓笑了。

  唐晓那一时刻的表情使我很快作出判断:唐晓,爱上鼓手了。她的脸已经完全被那双燃烧的眼睛照亮了。她学着振翅膀的天使的样子站在鼓手面前。那模样使我想起了澳大利亚电影《钢琴课》里霍利亨特小巧的女儿,十一岁的安娜帕奎因,带着一双沾了泥水的粗糙棉布的翅膀,站在雨里张大嘴巴呐喊。

  鼓手一来,整个房间里的气氛立刻显得生动活跃起来。

  鼓手好像也是个有翅膀的人。他长着一双轻易就能掠过人群的翅膀,他能轻巧地一跳,就在他的舞台上了。他多么热爱表演。

  鼓手给我的第一印象就是一只表情略带忧伤,姿势软软的兔子。

  很久之后一个下着雨的傍晚我看到鼓手写这样的日记:啊啊,亲爱的,我们如何纪念所有长耳朵的童话呢。

  我把他的那张日记撕下来了,塞在口袋里我就装作没事地去学校对面商店买雪糕了。其实我心里非常激动。我不知道怎么纪念,可是我想起第一次看到鼓手的样子。鼓手的确是像只兔子一样。他和兔子一样敏感善良。那天下大雨,那页日记连同我的裤子一起湿了。从此以后皱巴巴的亚麻色裤子上印上了蓝钢笔的字迹。长耳朵的童话渗透进了棉布纤维。多么好。等我再穿的时候它总可以紧紧挨着我的皮肤。

  回到那个下雨的午后。舞蹈室。爱情的最初目击地。唐晓看到他,赶快把我扯过来,向鼓手介绍。

  鼓手此时的表情比较奇怪。他看了我几秒钟,然后慢慢地把目光移向窗外,幽幽地说,杜宛宛你好。

  我说,你好。

  鼓手忽然说,他要走了。

  唐晓焦急地说,都下雨了,你去哪里?今天还排不排练了?

  鼓手说,我打算去买新的音箱。今天不排练了。

  长翅膀的人提起他的麦黄色Jansport的书包,——小布偶还在上面乐不可支地跳舞。他向门口走去。鼓手走路是细碎脚步。小心翼翼。我看见唐晓的心跟着他冲进了大雨里。然后折回来。湿漉漉的心在舞蹈室里一点一点平静下来。她缓缓地说,他也真是的。

  Bass手有点丧气,决定冒雨回家,他卷起裤管提醒唐晓走的时候锁门。他在那一时刻忽然变得脾气暴躁,他是这么说的:

  “你记得锁门啊!不要以为这么旧就没有人偷。要是丢了东西赵老师绝对不会借给我们这地方了。”他就恶狠狠地走了。

  唐晓去角落里提她的书包。

  我的桔子泡泡糖没有滋味了,但是我打算晚一点吐掉,因为我不想让它淋这么大的雨。


13.兔子一样的男孩(下)
张悦然  


  一个星期之后的一天,我在教室写一篇给报社用的落城酒吧走访的文字,唐晓从后门走进来,拍拍我,对我说:

  “我们那伟大的鼓手在外面等着你呢。”

  鼓手?我感到非常惊异,想着这奇怪的男孩能和我说些什么。我问:


  “为什么要见我呢?”

  “我怎么知道呢。”唐晓说话的口气酸酸的。她跟在我的后面,在我要出去的时候,她似乎很想跟我出去的样子。但是她犹豫了一下,还是没有跟着我。

  穿着一件蓝色衣服的鼓手站在学校走廊里。他身体的比例明显失调,头很大,四肢比较纤细。不过我深深地相信头大的男孩子聪明。经过走廊的人都看着他。他的蓝色衣服是非常花哨的,带着麻线的补丁,袖子特别长。他还穿了那一年女孩子中间流行的翻边牛仔裤。不过他穿起来是真的很好看。他的蓝色衣服我见过,那时候我和唐晓都特别喜欢去逛湖山路。湖山路店铺里的女店主在那一季几乎都用深色口红,眼皮是绿色的。我们都觉得她们特别没有创意,可是还是喜欢钻进她们的店子里找新鲜玩意。这件蓝色衣服我肯定见过,是那家叫做“乃琦的店”这个秋天新来的。因为袖子上有很多彩色麻线的翻盖口袋,我当时还在考虑穿上会不会像一只带鳍的热带鱼。

  鼓手此时穿着它,站在窗户旁边。我忽然有一种幻觉。窗户是玻璃鱼缸。爬山虎是水草。我们都在水底下。我忽然想起了曾在校刊上看到一个无名氏作者小说里的话,他说他要和爱人去一个有小猪和金鱼的地方,过水草环绕的潮湿生活。我看见这句话的时候我的脚在桌子下面轻微地动了动,我发现这种未知的生活好像也淡淡地诱惑了我,使我也想去。此时的景象正巧和小说中的意境相当吻合。

  而后来我才从唐晓那里得知,那个无名氏作者正是鼓手。

  可是事实是,我根本不知道小猪和金鱼生活在什么地方,潮不潮湿,是不是身披水草。我也不知道鼓手的爱人是谁。是唐晓吗?我只见过鼓手一次。在校刊上看见过他的一篇文字。我对他的了解完全来自于唐晓。可是现在他却来到我的班级门口找我了。

  鼓手说:杜宛宛。

  我说:嗯?

  鼓手又说:杜宛宛,我们出去走走吧。

  我点点头,跟在他的身后,一直走出了大门。

  出了大门,鼓手再次叫我:杜宛宛。

  嗯?我应他,觉得好笑,因为他的语气出奇地严肃,仿佛是站在肃穆的演讲台上。

  杜宛宛,你是郦城来的吧?鼓手终于问出来。

  这个原本很普通的问题在他的表情下显得有着丰富的含义。我慢慢收紧了我脸上的笑,整个身体都被拉紧了。我睁大眼睛再次看了一遍这个男孩,我想我有些明白了。

  杜宛宛,我是纪言。很抱歉,是我让唐晓不要对你说起我的名字。他说,他终于说,果然和我想到的一样。这个男孩是我亲爱的幼儿园小朋友纪言。

  哦,纪言,原来如此。鼓手就是纪言。我们是朋友吗?是仇人吗?我努力地思索我最后一次看见纪言的时候所发生的事情,我又想起了那个时候纪言的表情,他充满恐惧充满愤懑地望着我,他身后是那架还在缓缓晃悠的秋千,他身前是躺在血泊里不省人事的段小沐。我也想起当我走出幼儿园大门的时候他充满绝望地喊我:

  “你为什么要害她?”这句话十年如一日地清晰,淤积在我的心头。

  我深深地吸了一口气,难怪的,我再次看见纪言的时候总是感到这个陌生的人用他的奇怪的神情牵引着我,仿佛我和他有着千丝万缕的联系。

  “你为什么不和大家告别就离开了郦城?我后来去你家找过你,你爸爸说你来了落城。”纪言从我的背后绕到我的前面,用平淡而略带责备的语气说。

  我冷笑了几声。在我看来,他的问题是明知故问,兴师问罪。在纪言没有说起他是纪言,在我对他的了解还只停留在他是一个仿佛名字就是“鼓手”的陌生男孩的时候,我对他充满了好感。当他站在我的教室门口,远远地看去就像一个扑克牌上的小人儿一样的光鲜,我走向他的时候有着多年都不曾有过的愉悦。可是他是纪言啊,他是知道我所有丑恶的历史的纪言。

  纪言的嘴缓缓张开,他是想讲话,可是他一直犹豫着。现在他慢慢地把嘴唇张开。可是我,可是我什么都不想听。他要指责我,要定我的罪。此刻他正在竭力地挖出我埋藏已久的事情,这在我看来就像挖我的祖坟一样可恨。我摇摇头,我想还是当这见鬼的会面没有发生,鼓手是和我毫不相干的遥远的陌生人,而纪言是六岁之前的故人,再不会相逢。

  “我不认识纪言,他是谁?”我摇摇头,用这个绝然不高明的回答应付他,然后我转身就跑。纪言没有再追我。他在我身后发出断树摧花的叹息声。他像是无法拯救一个执意不回头的罪犯一样的伤悲呵。可是我必须远远地躲开你,鼓手也好,纪言也好。谁会相信我有关魔鬼的说法呢?所以没有人会理解我,原谅我。

  唐晓在我跑着回去之后,立刻关切地问我:

  “他跟你说了些什么呀?”

  “没什么。”

  我说完之后就看到唐晓非常沮丧和委屈的表情。那酸酸的样子竟是在吃我的醋。我本来就糟糕的心情更加糟糕。我烦躁地说:

  “我和他原来同在一个幼儿园。他认出了我。这个答案你满意了吧?”

  唐晓低下了头,可是她仍旧有点不甘心地小声说:

  “那你们可以聊的很多啦。一同回忆了很多小时候的事吧。”她试探着。

  我终于被激怒了,竟对着唐晓大喊起来:

  我讨厌他这个人。从小就讨厌,一直讨厌。”我又冲着唐晓发火了。唐晓吓了一跳,她慢慢地从我的视线里退了出去。

  睡觉的时候,唐晓在我的耳朵旁边用低哑的声音悄悄说:

  “姐姐,我有一个美好的梦,——我多么希望有一天纪言能爱上我。”我月光下,看见一张何其明艳的脸,我的表妹如此坦然地爱着一个人,使她整个人都带上了那少女诱人的倾情。

  “唐晓,这和我没关系。”我忍耐地说,翻身背向着唐晓。我亲爱的表妹,请你原谅我,我不能思考和纪言有关系的事情,因为他是纪言。我现在夜夜都有梦,夜夜都是恶梦:荡来荡去的秋千,愤怒的男孩,血泊里的女孩,惊魂未定,不能停止奔跑的我。

23
发表于 2004-4-15 01:42:48 | 只看该作者
14.从恶的绘画(上)
张悦然  


  秋天到了的时候我很喜欢背着我的画板出去写生。这是我这么多年来一直没有放弃的事业。在这些年的成长中,我不断放弃了自己心爱的东西,舞蹈,歌唱。

  我的右腿从6岁那年起,就总是摆脱不了疼痛的困扰,无论我在做什么,腿都会无缘故地痛起来,那个时候如果我在跳舞,我就不得不停下来,有的时候我非常地不甘心,就强忍着疼痛,仍旧继续跳,而作为一种对我的任性的回报,我忽然地倒在了舞台上,勾着的头颅,  
弯折的脖颈,像一只受伤的天鹅一般惨烈地跌倒在地。我离开了小学的舞蹈队,那天我握着我那如蝉翼,如鸟羽一般细致美好的舞蹈衣,握着我那绣花缎面的舞蹈鞋,从那个满是镜子,充满阳光的房间里离开。

  “姐姐,你真的要离开这里吗?”穿着一身公主裙,芭蕾舞鞋的唐晓从舞蹈室追出来,在我的身后问。她不知道她的姐姐现在像个只有一条腿的残废。我的腿这时候又疼了起来。我就佯装着在轻轻松松地跳方格一般一蹦一跳地回家,不对唐晓说任何话。

  我也不能唱歌。因为我总是感到喘不过气来,被压迫,被抓着,被勒着——我的心脏总是疼。我从麦克风那膨胀了的声音里感觉到了自己的颤抖,我像夹着尾巴逃命的动物一样狼狈地从灯影绰绰的舞台上跑下来。那天我穿着白色公主裙,头上歪戴着的发箍上有一朵白色的绢制玫瑰,我旁边的合唱伙伴是穿着粉色公主裙,发箍上是淡粉色玫瑰的唐晓。我仓惶地逃下台来,喘着粗气,留下唐晓在台上不知所措地站着。然而她很快还是明白过来,她命令自己镇定下来,恢复了那种表演化的开心表情,继续唱完了那首歌。唐晓有天生的一副好嗓子,我喜欢她的声音,她的声音是那样的平缓和流畅。那次尽管由于我的失常,我们的节目没有获奖,可是唐晓还是当选了“最佳小歌手”。从此她总是参加小学、中学、大学的歌唱组,直到大学的时候她离开了歌唱组,和鼓手,Bass手等一干人组成了小小的乐队。坦白地说,我从没对唐晓的歌唱表演表示过任何支持或者关怀。我从来不去看她的表演,我总是坐在我的落地大窗帘的房间里画画。我喜欢画我的窗帘,或者面对着黄昏的窗子。我把颜料铺张地散落在地上,我是赤着脚的,毫不介意地走在颜料上,那颜料被我的脚压着,直到那些喷薄而出的颜色浸染了我的脚,脚踝,甚至我垂下去的裙子。我就仿佛是在最斑斓的湖面起舞。

  不过其实我还是在默默地关心着唐晓的成绩,我知道她屡屡获奖,然而她总是担心伤害了我,她从来不把奖状拿出来,更加不会贴在我们的房间的墙壁上大肆炫耀,她知道歌唱对我来说是一个被毁坏了的愿望。所以我最迷恋的一类歌声绝不是唐晓这样完满圆润的,我喜欢的是撕破的千疮百孔的声音。我是多么迷恋Sopor Aternus那哀艳而性别不明的声音,像升腾的玫瑰花一样萦绕在四周。每每作画的时候我喜欢在封闭的房间里放她的歌,No one is there。是的,没有人在,我永远看护着我那可贵的孤独。

14.从恶的绘画(下)
张悦然  


  我唯一能做的是去画,趁我的手还没有坏掉。可是我没有认真参加过几天美术班。小学的时候还好,一群喜欢绘画的小朋友围坐在一起,抱着一本纸张考究的绘画本子认认真真地画啊画。我的简笔画被放在教室门口的宣传栏里——一只小巧的、脉脉含情的动物,或者一簇艳丽夺目的花草,我还常喜欢画秋千,蓝色,晃晃悠悠,不得安宁,六神无主的秋千。这嵌着我永久的伤痛的东西看起来总是格外动人。可是到了初中的时候,美术组的老师非常不喜欢我。他带我们去写生,那是一座文静的教堂,充满了母性的温存—— 由于信奉的是圣母   
玛丽亚,天主教堂总是如是。大家都觉得这座教堂非常高大雄伟,要在画面上极尽所能地表现教堂的美好。只有我,不喜欢这教堂。确切地说,我是不喜欢所有的教堂,我畏惧它们,它们在我这里等同于施了魔法的古堡。我仍旧记得西更道街的小教堂,踮着小脚步行的大群老女人当中夹着一个段小沐。她的工于心计的赤裸裸的眼睛,她的被毒汁液泡得又紫又大的脑袋。她悠悠地走在她们当中,她们都坦荡荡地念着咒语,咒语仿佛一阵烧着的尘灰一样吹进我的耳朵里。一层一层地裹住我的耳朵,像一团重新点燃的火,灼伤了我的耳朵。让它们再也听不见这世界上美好的声音,全是咒语,全是咒语。所以我不肯画那教堂,我不乐意描绘它假装的安和宁静。那个下午我围着教堂团团转,爬过很多尖耸的荆棘,我来到了教堂的背面。这是罕有人来的地方,它的样子使我感到很吃惊。这是一座哥特式的德国建筑,是落城曾作为德国的殖民地留下来的古老建筑。它的背面,有着截然不同于正面的模样。是一块又一块尖利的石头垒起来的,它们结合成一面陡峭的墙,一层又一层,青灰色,像天寒地冻里种下的冰刀一样刺骨。我看着它们,透不过气来。可是我却感到了快意,是的,快意。我认为我找到了,或者戳穿了,这才是教堂真实的模样,它充满了邪气,魔鬼霸占了的本初的模样。我喜欢这教堂,因为它正是我憎恶中的形象,它暗合了我内心对教堂的想象。天已经黑下来,这一带没有灯光,这时候的教堂背面是可怖可憎的。我席地而坐,把画板放在杂草丛生的灌木丛里,我打算画下来,这剥去了伪善面容的教堂。很显然,那次写生只有我交了和大家截然不同的作品。大家的是微红色砖砌的,祥光普照的教堂,洒满夕阳的地面,连来祈祷的人们的影子都笔直而虔诚。可是我的8开的画纸上却是一堆结结实实垒砌起来的石头,它们是暗灰色没有罅隙的,像魔鬼那布满皱褶的脸一样的龌龊。教堂前面的草是沉沉的黑色,这黑色把它们都压弯了,就要不堪忍受了,仿佛每棵草都发出清脆的断裂声。美术老师怔怔地看着我的画,他怎么也不相信我画的是这座教堂,他以为我逃去画了别的景物,比方说荒山,野坟。他非常生气,撕碎了我的画,他说绘画应该体现大自然和生活中的美,却不是要见到我画的这种丑恶而充满邪气的东西。第二天我又被罚去画教堂。在我已经知道教堂的丑陋的背面之后,我再面对它那个纸面画一样温和而脆弱的正面,我感到轻蔑,它就像皮影戏里的一个一戳就破的小角色。第二次的画我仍旧没有画它的正面,我还是画了那些耸立的石头,我把它们画得更加令人厌恶。我的美术老师大怒,他说,你跑去哪里画了?这是些什么? 它们只是些没价值的石头!我知道我的美术老师下一个动作肯定是把我画板上的画抓起来撕掉。可我不容许他这么做,我喜欢这些石头,它们是我对我害怕的东西的抒发和诠释。于是我在他没有行动之前,迅速撬掉画板四角固定画纸的四颗图钉,把我的画拿下来。美术老师并不是个好脾气的男子,他年轻气盛,并且为他固守的美学原则而沸腾,此刻他命令我,放下这画,不然你就永远别来我的美术组!然后这个头发都翘起来的老师就看见我两只手紧紧地抓住我的画走出了美术教室,我穿过一些白色石膏,酱紫或者苹果绿的用作静物素描的瓶子,出了那扇门。我听见美术老师把一个瓶子砸过来,这个歌颂美,宣扬美的老师是多么愤怒啊。可他不该要求我这么多,我从小就没有获得什么对美的认识,我喜欢画那些我厌恶而害怕的东西,以此作为宣泄。如果美术老师哪天也着了魔,被魔鬼缠上,他也许才会懂得。

  从此我就自由作画了,我愿意画什么就画什么,喜欢画哪里就画哪里。可是我失去了所有让我的画出现在公开场合的机会。14岁就失去了专业绘画的训练,这使我连最基本的素描都没有学好。我的画的线条总是粗而壮硕,它们带着颤抖的病态,毁坏了画面的纯净。所以我偏爱水彩画或者油画,用厚厚的颜色盖住那些心虚而彷徨的线条。我的画总是大块大块淤积的颜色,一副不知所云的样子。难怪唐晓总是说,我更加适合去染布,她说或许那种柔软的质地能更好地表达我对色彩的认知。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注册

本版积分规则

小黑屋|Archiver|追忆白。

GMT+8, 2025-3-19 09:32 , Processed in 0.719305 second(s), 12 queries .

Powered by Discuz! X3.4 Licensed

© 2001-2017 Comsenz Inc.

快速回复 返回顶部 返回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