晃晃悠悠,就是一辈子了.
我叫吉果,九岁的时候我已经跟一个女孩表白啦.表白词简单到无非只是"我很喜欢你!"之类白痴到极点的话,她没有拒绝我也没有答应我.大约那个时候她还没有学会拒绝,而我也没有想过要什么答案.总之,她是我在七岁喜欢上的女孩,一直和她同桌,吵架,甚至还打架.我承认我很没有男子风度,可是她也真的很凶啊!她叫叶晨,我就喜欢"晨晨,晨晨"地叫她.她长得可真漂亮,长长的头发,每天都打扮得漂漂亮亮的,会很大方地笑还会很开怀地说话,和她在一起,总是很开心的.她有许多人追呢!我觉得自己那时候勇敢极了,没想过难度也没想过征服,只想单纯地表达自己,想看着她的眼睛和她说喜欢.说了后,我们还是很快乐地在一起,仿佛什么也没发生过一样.她照样被许多人追,照样和我同桌,吵架,甚至打架.我也没有因为说过喜欢她就不和她吵架甚至打架了.我把她气哭过,她也是,我们就那样执拗地看着对方流眼泪,也没想着替对方擦一下.
当我的个子一点点长高后,我的骄傲也在一点点堆积,我不再愿意像从前一样告诉所有人我喜欢她,看着她像风一样在我面前吹过.初二那年,我莫明其妙地被外面一群流氓给打了.他们还叫我小心点,不许再欺负她.天地良心,从此我就开始恨她.她凭什么要这样蹂躏我的感情,凭什么叫这群小流氓来践踏我的尊严.对此,我毫无歉疚,并坚持自己是对的,她是错的,是她欠我的.只是我一直不明白她为什么那么委曲地看着我,还一声不吭,连以前一半的嚣张跋扈都没有了.她很小心翼翼地和我说话,连笑都像水晶一般易碎.我恨她,可是还是喜欢在心里默念她的名字,"晨晨,晨晨."我恨她,可是还是觉得她十分漂亮,一点也没有打折扣.我恨她,可是还是想找她问清楚当初为什么要那么对我.我更恨自己没有骨气.
初三的时候我们居然在分开数年后再度重逢成为同桌,我想她和我一样惊讶吧.当然,我不能表露出来,只是她把头低得更下了,我不明白她是不想看我还是在找什么东西.这个时候我已经是班上最高的男生了,她和从前一样,每次起立的时候我总喜欢把身子挺得直直的,跟前排的女生开玩笑说才到我哪哪哪儿.她斜睨一眼然后又低下头去,我恨她这样,对我不理不睬.别人喜欢说我幽默,我想她只会说我刻薄吧,我总是对她说很难听的话,在少有的几次交谈里.她总是把头低得更下,我看到她的肩头在抖动,我想她气坏了.她会不会再找那几个流氓来打我一顿然后警告我小心一点,只是我一直平安无事地活下去了.我承认我只是一个小气的男生,我还承认我是一个笨蛋的男生.我们有过几次短暂的聊天,我喜欢看她露出迎春花一般细碎的笑容,可是总是稍纵即失,因为我心里的魔又在作怪.我记得她说过,嘴唇很薄的人说话都很快,并且十分刻薄,不知道是不是针对我说的,只是她十分真诚地看着我的眼睛.我以为这样不打不闹地也可以度过初三,可以每天在座位旁边看到她低着头很认真地做题目,可以在心里叫她"晨晨,晨晨".可是,我真的不知道是不是她太坏了.
班主任找我谈话,说我上课下课都太喜欢讲话,严重地影响了周围的同学,要给我换位置.还恶狠狠地说,我不学习可以,但不要害人!我第一个反应想到的,就是她,叶晨!一定是她到老师这儿来打小报告,最讨厌这样的女生啦!我头也不回地离开了办公室,然后拎着书包坐到了另一个座位上,离开前还狠狠瞪了她一眼.她错愕的眼神使我一度怀疑自己的判断,可是看着她愈发低下的头,我没有留恋地离开了她.我要说,她后来有好几次主动和我说话,总是被我的冷言冷语讥讽走了,我很快意.我甚至看到过她流眼泪,我跟自己说,我已经不喜欢她了.不喜欢了.
到快毕业前,我追过两个女生,一个是班长,叫格格,清新淡雅出污泥而不染的样子,我们放学的时候一起放学过,她还和我聊得很投机,只是后来我没有再去找她.听说毕业以后她还向从前的同学打听我.另一个是晨晨的好朋友,叫小予,也是白净安静的女孩子,我甚至勇敢地提出要陪她一起放学帮她拎书包.我们还同桌过一小段时间,她给我讲了许多小秘密,甚至在我面前嘤嘤地哭泣.可是她拒绝了我,因为她从初一的时候就先暗恋了另一个男生,后来他们在一起了,我祝福了她,然后离开了.我也不清楚自己有没有喜欢过她们,或者只是为了报复晨晨,又或者是为了忘记她.我不知道这些事情晨晨知不知道,又或者有没有人跑去告诉她.不知道她听了以后是会高兴还是难过,哪怕一点点失落.我想,她是没有喜欢过我的,不然她怎么会对我如此残忍.其实我已渐渐忘了那些令我莫名仇恨起她的事件,只是还是会一直记得我们一起有过的点点细节,不晓得她忘了没.
小学时,我,晨晨还有一辉,我们三个人常相约在一起骑着单车到处跑,累了就坐在江边一起聊天.那时候,其实我知道一辉是很喜欢晨晨的,从他的眼睛就可以看出来,我不知道晨晨知不知道,一辉总是对晨晨很好的.可是,我总是对晨晨很凶,确切地说,我不知道该怎么对她好,只是我会护着她过马路,会坚持每次都送她回家,会笑着看她跑到我跟前来,却在她走近的那一刻又收起笑容.我不知道自己为什么不可以像一辉一样把对晨晨的好让她一览无余,有时候我甚至在想,如果她都知道,是不是她就不会对我那样.或者还可以有一点点地喜欢我.
年轻时,我做过许多傻事.当然,我现在也并不老,只是现在再也没有那么傻里傻气.下雨天突然就那么淋着雨跑到她家楼下狂叫她的名字,她把我领回家后我只喝了一杯热茶又匆匆淋着雨跑了.我不知道她有没有在后面看着我的背影离去,可是看过她后我觉得这雨淋在身上都很暖和了.第一次去她家的时候是偷偷跟踪她,在后面跑啊跑啊跑了一个小时才看到她下来,然后回头猛地杀回来害我躲不及,她却说和她一起走吧.我战战兢兢像个做错事的小孩,低着头喘着粗气.自己那时候的的确确做了许多现在想来不可思议的事情,是那时候太年轻,还是喜欢得太单纯.
初中很快就毕业了,我选择了离家更近一点的文华中学.我的理科一直不错,虽然有一点差池,但总算勉强进了这所二类高中.我承认,我一直是有点吊而浪铛的男生,或许老师正是看中这个,竟让我当了班长.三年里,我带头翘课,站办公室,打游戏,和老师对着干,什么坏事都做尽了.可是,我仍然是班里同学敬重的班长.这一点从高中毕业后频繁而密集的同学聚会可以看出来,基本只要我一召集,都得来个百分之七八十.那段时间,我真的很快活,几乎把晨晨忘了.因为我真的相信十八岁前的朋友不过是流星,而她大约就是最亮的那一颗.我一直以站立的姿势在仰望她,希望有一天她殒落到我的身边.可是自从毕业以后,我就真的再很少想起她.我家住在长江边,七楼,从窗户伸出脑袋可是感受滚滚长江东流去的豪迈.其实,我只有在那时才会偶尔想起晨晨.小学时,她总是站在街道上仰起头望着我笑,叫着我的名字和我说话.我就那么高高在上地望着她,这时,她才是我掌心里小小的晨晨,可是在我身边不远的距离.清醒的时候,我会看到小时候的溜冰场已经夷为平地,成为情侣搂搂抱抱的小花园.清醒的时候,我还会看到晨晨曾经站立过的地方已经竖起一座车站,公汽吞吐着许多人,却再也没有她.然后,我就离开了窗台.
其实后来,我们还见过两次.有一次几乎就在小学门口,不知道为什么,正和别人聊天的晨晨突然抬起头看到街对面骑在跑车上的我,然后那个男生叫住了我,一起聊天.我看得出来,她和我一样惊讶,我们都不曾料想会在这个熟悉的地方碰到彼此.用一个浪漫的词,叫邂逅.呵.可是,我几乎记不起曾经对她的感情,是热烈还是逃避.我只是很平淡地和他们说话,然后骑着车离开了,头都没回一下.我不知道被我甩在身后的晨晨有没有一直盯着我的背影,有没有觉得难过.或许这是最后一次见面了,我却不得不以这样决绝的姿势.有时候我想,青春和成长都教会人太多残忍.晨晨一定也了解.
那天回家后,竟意外接到晨晨的电话,她声音很急促,明显地在发抖.我不知道她是因为害怕,激动还是寒冷.她向我借刚刚聊天时说到的一本书,我随口就说,没问题啊!然后,她就不知道再说什么.我说,没事了吧?那明天下午在小学门口见啦!她略微迟疑了一小会儿,嗯了一声,然后我们都挂断了电话.我弄不清楚她是真的想找我借书还是怎样.隐隐地,我很高兴再见到她,在另一个没有旁人的场合.如果,我是说如果,她能和我在一起,我想我会很开心的.我不知道我究竟能不能"不计前嫌",我只是想试一试.
第二天,我们见面了.不是在小学门口,而是几乎在她家的门口.在巷口碰到的时候她又狠狠吃了一惊,我可以明显察觉出她的不自然和惊喜.我调转车头,让她跟上我.那天,陪她办了点事,然后就一直像小时候一样骑着单车在大街上晃悠,我们像从前一样讲了许多话,甚至包括从前的许多不快.她显得很平静,但却把每一个字都咬得很紧很重.大概的意思,证实了我的确是一个小肚鸡肠的男人.当年,既不是她指使那些小混混来打我,也更不是她去班主任那儿告的状.那些小混混是受另一个爱慕她的男生指使,只不过事后她比我先得知;班主任那件事她更是像个被蒙在鼓里的傻瓜.我不知道我们两个人究竟谁更傻,我自以为是地逞强着独白了所有事情,她则一个人坚强着以为一切终会成烟雾.这一回,是我狠狠地傻在那儿,不知道该说什么才好.她低着头两眼望着前方的路或者只是盯着前轮发呆,我很想抱抱她,我们两骑在单车上晃晃悠悠,朝着夕阳的方向.
那天分开的时候是我看着她的背影渐行渐远的,一点点隐去,我却差一点流出泪来.我一直以为自己对许多人许多事都不甚在乎,我一直以为如果爸妈走后就只剩我一个人在这世上独活.我喜欢晨晨,晨晨却不属于我.直到最后我都搞不清楚,是我背弃了晨晨,还是晨晨不要我了.
再次见面的时候,她还书给我.之前我们在电话里侃了很久,她似乎更乐意在电话里和我聊天.我感觉她有些回避我,或许是害怕我的刻薄吧.可是在电话里,她更加伶牙俐齿一些,反弄得我招架不起.那天,她穿着宽大的校服到我家来,认识这么久好象是第一次吧.她似乎也十分喜欢我家的窗台,一直流连在那儿不肯挪步.我问她,晨晨,你觉得人生最重要的事情是什么?她沉吟了一会儿,望着我的眼睛轻盈地说,快乐.我不知道两个小孩子在那儿讨论人生讨论快乐有多少意义,可是当我听到她说出这个答案的时候,我再次多么的想要抱抱她.我真的很想她是我的晨晨.那天,我们还像小时候一样坐在一起聊天,听她说许多许多话,一会儿蹙眉一会儿噘嘴.我牵她的手到里屋接电话的时候,她没有挣脱我,我暗喜了很久.我再次跟她说,我喜欢你,晨晨.她把头低得更下了.那天之后,我都弄不清我是不是这样缠绵地对晨晨温柔过,我也更弄不清晨晨是不是也喜欢我,或者想和我在一起.
因为,那天以后,我们再也没有见过.我没有再去找她,她也没再给我打来电话.我们的学校只隔着三条街,我们的家也在一条街上.我们从来没有再碰到过.那天就像没发生过一样,气泡般地蒸发掉了.我不确信我能不能忘掉晨晨,可是我希望她能记得我,最好是一辈子.我是个小气的男人,还是个自私的男人.我只是一直自以为是地喜欢着晨晨.
晨晨,我喜欢你,七岁那年我就比所有男孩子更早地喜欢上了你.我们一起孩子气地度过小学,中学的九年时光,那些日子,我永远不会忘怀.其实,在我的记忆里,你比谁都清晰,你也比谁都深刻.1990年9月1日开学那天,我们同桌,我右手边的你穿着一件黑色的上衣,牵着爸爸的手来上学的.晨晨,无论如何,我喜欢过你,我身体里蛰伏的每一根神经都在证明着这一点.原谅我的怯懦和无助的被动,我始终无法支撑自己一个理由和勇气给你一个电话,或者去找你.晨晨,我好想叫你亲爱的,我曾经梦想你可以成为我的老婆,由初恋直接成为最终的那个人.是我太驽钝了,让自己错过你.成年后,我们都找不到回到童年的归途,所以,我们都成了流离失所的孩子.晨晨,一直忘了告诉你,我爱你.你我是一道无解的命题,所以遗失了逻辑,在失效的年华里. |